[主題] 請注意騙貓又騙錢的認養人(紀x男.婉琳)--小橘 3/19 17點多當天使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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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狗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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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桃園狗妹在 2006/03/13 04:52pm 編輯]

下面引用由穿白襪的黑貓2006/03/13 04:39pm 發表的內容:
.要責怪送養貓咪沒長眼慎選認養者...
倒不如去責怪那些惡質的認養者的心態... ..


我是覺得啦~甘脆啦~上電視比較快啦

讓大家重視認養ㄉ方式.(我想一定要拷貝身分證!才是對ㄉ~還要當天一起去才保險)

你要怎麼怪!送養ㄉ中途..什麼人都可以送

她真的可以當中途ㄇ...什麼人都送ㄉ心態跟認養來寵物不想養就丟ㄉ心態就不依樣ㄇ

不是每個人都可以當中途ㄉ!你想想...當中途ㄉ人要花多少金錢多少時間照顧小貓小狗阿

我都很想當中途~但我想過..我自己沒能力所以我還是好好照顧我家寶貝~有能力再說吧!

所以中途是很偉大ㄉ!!!

貓貓~~~~~~~~~加油!!!

附加檔案: 30_1559_510.gif

duty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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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很認同樓上這位

尤其這句[[[....(我會把那ㄍ人打到連他媽都認不出來唷..) ]]]

jink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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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問題是,沒人有辦法制裁那位紀同學嗎?

台灣的法律真的做不到嗎?

請問有沒有律師或法律專業人士幫我們解答?
桃園狗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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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因該要讓他上新聞~才會讓全台灣ㄉ中途認識他!

他沒滿18...他爸媽有吧!

照他爸媽阿~我就不相信他爸媽還敢在彰化混下去~教出這種會虐待動物ㄉ兒子~真丟臉喔~還上電視哩~
threebab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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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桃園狗妹2006/03/13 05:00pm 發表的內容:
我是覺得~因該要讓他上新聞~才會讓全台灣ㄉ中途認識他!
他沒滿18...他爸媽有吧!
照他爸媽阿~我就不相信他爸媽還敢在彰化混下去~教出這種會虐待動物ㄉ兒子~真丟臉喔~還上電視哩~

未成年一般簽文件是沒法律效力的

所以認養規則才會要求家長陪同

這也是一般認養條件第一條的理由

"要成年滿 20 歲, 有獨立經濟能力; 若未成年要家長陪同簽署"



桃園狗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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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threebabies2006/03/13 05:09pm 發表的內容:
未成年一般簽文件是沒法律效力的
所以認養規則才會要求家長陪同
這也是一般認養條件第一條的理由
"要成年滿 20 歲, 有獨立經濟能力; 若未成年要家長陪同簽署"

一般認養條件第一條的理由

"要成年滿 20 歲, 有獨立經濟能力; 若未成年要家長陪同簽署"

那他都有跟爸媽一起去ㄇ?

還是哪ㄍ有成年ㄉㄚ?
穿白襪的黑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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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threebabies2006/03/13 04:33pm 發表的內容:
我想您誤會了吧
原PO是送貓的中途嗎?  這句之後貓貓還加上後面那句:
要是今天我的中途貓遇到這種事   我不會開口請其他人幫我開欄ㄟ
她就是知道原 PO 不是送貓的中途啊


嗯..對於我對貓貓最後講的一句話...(請問你對這件事情貢獻了什麼...)
以及我斷章取義誤解他文章部分...在此申明我的歉意...貓貓對不起...
發現誤解的第一時間我已經飛鴿給他表示我的歉意..不過他本人並無回應....
(也許他本人還沒看到吧)

還有對於這件事情...我很疑惑的是...
不是有一份切結書要紀小弟及其家長簽訂嗎..
為什麼沒有簽訂呢...
這部分是否可以請那些出面幫忙的貓友們解釋一下..
為什麼救援行動會這樣押...
我相信很多貓友都不忍心繼續有受害的貓....

不過在場的許多貓友似乎也誤解了我的意思.....
我要說的是.....今天我們在這裡討論著送養貓咪應該如何如何...
是我們這些少數人在這裡討論....
但是那些沒有在這裡的送養人呢...
我認識一位沒有上網的中途張媽媽...
要不是我跟他提過一些能保護送出去的貓貓狗狗過的幸福所作的措施...
張媽媽根本就毫無概只是狗狗有人要認養就讓人帶走了...
mi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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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激動別激動
現在的解決方法應該是
有沒有人跟他的爸媽有簽過領養切結書?
如果有的話,請簽切結書的貓友去法院提出告訴
要真的去告,他爸媽才會知道問題的嚴重性

還有,之前不是說可以一直不斷的對他家罰錢嗎?
後來那個單位(忘了是哪個單位管的了)真的有去開單嗎?

桃園狗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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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囉~要讓全省ㄉ送養人知道是伊健很難ㄉ事喔~
ortlin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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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ortlinde在 2006/03/13 05:39pm 編輯]

下面引用由貓貓2006/03/13 02:36pm 發表的內容:
到底是什麼樣的作業疏失

以致於大家花了這麼多心血    還沒辦法制裁他??

我知道很多中途的貓咪被他認養去    這些中途一定很難過

但是很抱歉    我又要說不好聽的話了

我想請問這些送貓的中途

1.送貓之前有跟這個人見過面嗎??

2.簽認養協議書的時候   有沒有核對身分證??

3.知道這個人未滿20的時候   有沒有請監護人代簽協議書??

如果有做到的話

你不會不知道   他到底是男生還是女生

你不會不知道   他有沒有滿20歲   簽的協議書有沒有法律效用

今天這些中途都是新手嗎??   都是第一次送貓嗎??

到底有沒有經過審核才把貓咪送出去呢??

到底有沒有看清楚認養人是否有能力作到協議書裡面的內容呢?? ...

對不起.協議書只有民法上的義務規範作用.
講難一點其實起不了什麼作用.要規避要拖延都不是沒有漏洞
而且所謂監護人代簽協議書的部分大家小學都幹過自己代替爸媽簽名吧.
偽造文書這個部分的刑責要追究也要能夠有效舉證
不是每一個人都對法律領域有所專精..更多人只是憑著一股熱誠在跌跌撞撞中成長的..

有心算無意.自然簡單的多.
不是每個人都是金田一或是柯南..
當事件發生或是結束.需要的是人手的幫助還有有效的建言.
不是無的放矢的放砲..
不是說沒做事情的就不准發言.但是放馬後砲的行為也高明不到哪去..
畢竟對這個事件還是一點幫助都沒有..
threebab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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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ortlinde2006/03/13 05:31pm 發表的內容:
對不起.協議書只有民法上的義務規範作用.
講難一點其實起不了什麼作用.要規避要拖延都不是沒有漏洞
而且所謂監護人代簽協議書的部分大家小學都幹過自己代替爸媽簽名吧.
偽造文書這個部分的刑責要追究也要能夠有? ...

您好喔

我想請問一下

一般認養條件是未成年者在家長陪同下由家長簽署不是嗎

為什麼會有偽造文書的問題

一般認養除簽切結書尚要驗身分證就是為防止這些您所提的問題不是嗎 ?

當然沒有人能事前知道會發生這種不幸的事

但所有的認養條件與程序就是希望能替貓多爭取一些保障

就算是只有民法責任也比完全無法制裁這位認養人來好些吧

論壇曾經有過一次的以切結書處罰虐貓認養人的經驗

就是靠著那張認養切結書啊

雖然法律不盡如人意, 但總比無計可施好些吧我想

起碼讓犯錯的認養人知道不是隨便就可以了事的啊
米米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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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ortlinde2006/03/13 05:31pm 發表的內容:
更多人只是憑著一股熱誠在跌跌撞撞中成長的..

當事件發生或是結束.需要的是人手的幫助還有有效的建言.

說的沒錯

大家加油
吉祥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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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ortlinde2006/03/13 05:31pm 發表的內容:
對不起.協議書只有民法上的義務規範作用.
講難一點其實起不了什麼作用.要規避要拖延都不是沒有漏洞
而且所謂監護人代簽協議書的部分大家小學都幹過自己代替爸媽簽名吧.
偽造文書這個部分的刑責要追究也要能夠有效舉證
不是每一個人都對法律領域有所專精..更多人只是憑著一股熱誠在跌跌撞撞中成長的..

有心算無意.自然簡單的多.
不是每個人都是金田一或是柯南..
當事件發生或是結束.需要的是人手的幫助還有有效的建言.
不是無的放矢的放砲..
不是說沒做事情的就不准發言.但是放馬後砲的行為也高明不到哪去..
畢竟對這個事件還是一點幫助都沒有..



跌跌撞撞貓貓不是沒有經歷過
但是要跌要撞  也要跌得有經驗  撞得有價值
不然跌跌撞撞  有啥好處?

如果貓貓今天的話  打醒一些人
讓他們不要再次犯同樣的錯誤  算不算馬後炮?
算不算建言?  算不算幫助?
就算跟原本事件無關  跟中途行為模式有關
能不能給其他中途一個警惕?
給有關的中途一個慘痛的學習經驗?

為什麼貓貓會說  相同的事件會在發生?有沒有人想過?
這句話  不是空口白話  文章一開始不就有人在討論了
以前也有類似的事件  
在這邊討論  也許不能讓所謂的新手
或是其他地方送養的人知道  但對在論壇出沒的中途  一點幫助都沒有嗎?
可以喚醒幾個是幾個  不是外面的人不知道  就沒有討論的必要

是什麼錯誤  可以讓整個救援行動停擺?
沒有說出來大家討論  一起想解決方法的餘地?
那麼多人關心  一個人說話  就當結束
然後讓其他的貓代替受苦  爲什麼?

Bonbon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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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threebabies2006/03/13 05:47pm 發表的內容:
您好喔
我想請問一下
一般認養條件是未成年者在家長陪同下由家長簽署不是嗎
為什麼會有偽造文書的問題
...


討論到這裡是表示

紀X男拿來的認養書是有爸媽簽名的...但是不知道到底是不是紀X男自己偷偷簽的是嗎?
上面的文章提到要家長陪同也,那就是家長沒有陪著來就把中途貓給了紀X男是嗎?
中途被紀X男拿來的認養書騙了 (這也不對 沒有家長陪同阿)
這個我是霧裡看花 



PS大家都好熱心在幫忙哦 有你們真好 雖然這個case到些為止 但是救援的大大真的辛苦辛苦

justf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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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ortlinde2006/03/13 05:31pm 發表的內容:
對不起.協議書只有民法上的義務規範作用.
講難一點其實起不了什麼作用.要規避要拖延都不是沒有漏洞
而且所謂監護人代簽協議書的部分大家小學都幹過自己代替爸媽簽名吧.
偽造文書這個部分的刑責要追究也要能夠有效舉證
不是每一個人都對法律領域有所專精..更多人只是憑著一股熱誠在跌跌撞撞中成長的..

我對你的說法蠻感興趣的
協議書是雙方同意簽訂並遵守其內容的契約吧
既然是自由意志下簽訂的契約,原則上就會有你所說的義務規範作用吧(我想你應該是這個意思吧?)
另外妳提到代簽協議書跟偽造文書的地方我就不懂了
民法上本來就認為未滿18的未成年人因為思慮不週的關係應該有他的法定代理人代替他做法律上的決定吧
這跟小學在家庭聯絡簿上面的簽名應該不太一樣吧(沒啥法律效力阿)
至於偽造文書就有趣啦~協議書不是要中途和認養人當面談妥後當場簽名嗎??
在中途親眼目睹之下有可能還讓一個未滿18歲的人偽造他媽媽的簽名嗎??
難道是中途寄協議書給認養人,請他給她媽媽簽完名再寄回來嗎??
或許在這個情況之下再來談有沒有偽造文書的問題比較有意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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