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引用由Patricia在 2006/03/14 04:22pm 發表的內容: 對不起 我又看不懂了 是專戶不想做 還是雪小豆不想做 ...
下面引用由mowme在 2006/03/14 04:34pm 發表的內容: 自始至終,專戶都沒有不想做,專戶所有的成員也對紀男非常氣憤,沒有人想要放過他,但是雪小豆先生主張,如果跟他硬碰硬,他以後的貓我們會更沒有辦法去帶出,所以主張以協議的方式簽定合約,讓紀男保有目前的貓,但必須要善待;雖然專戶很多成員都不樂見這樣輕易放過他,但專戶並非當事人,考慮到雪小豆先生也有自己的事務要處理,不能單憑我們的一時之氣,就要他投入一個看來是無底洞、根本不可能乾脆解決、最後可能還涉及官司訴訟以及開庭程序的事件中,所以我們尊重雪小豆先生的意思,以勸導教育代替提出告訴,並由雪小豆先生擬定合約內容出面簽署。
下面引用由貓貓在 2006/03/14 04:43pm 發表的內容: 那你們專戶的義工呢 當初挺身而出的那一群人呢 這位義工也送了他貓咪 現在也打算放棄了是嗎?? ...
下面引用由tseng在 2006/03/14 04:33pm 發表的內容: 如果是這個部分 我想說的不是要指責誰不做事 只是說出事在人為 用法律程序不完備來說某些事情做不到 ...
下面引用由may2410tw在 2006/03/14 04:55pm 發表的內容: 貓貓為何那麼執意要告 ? 對方已和雪小豆簽約了 (雖然需追認但已口頭有約定...) 目前紀家若無異議 假設它成立好了 一個成立好的契約 除非對方悔約 才不成立 ...
下面引用由mowme在 2006/03/14 04:52pm 發表的內容: 專戶已經表態,如果雪小豆先生願意再出面一次陪同專戶再去簽一次協議書,專戶一定會接手接下來的事情,因為專戶並不是當事人,現在就是想要辦法讓專戶成為當事人,才可合情合 ...
下面引用由mowme在 2006/03/14 04:52pm 發表的內容: 我相信您一定沒有細看我前面的回文,專戶已經表態,如果雪小豆先生願意再出面一次陪同專戶再去簽一次協議書,專戶一定會接手接下來的事情,因為專戶並不是當事人,現在就是想要辦法讓專戶成為當事人,才可合情合 ...
下面引用由貓貓在 2006/03/14 12:22pm 發表的內容: 你這句話 我非常的不認同 眾所皆知 認養協議書 是絶對有法律效用的 哪裡有什麼灰色地帶 什麼好像有又好像沒有 那這麼多中途謹守著 送養貓咪出去 一定要簽署協議書 ...
下面引用由YunaYunalesc在 2006/03/14 05:16pm 發表的內容: 認養協議書/合約當然有法律效用 但是重點在於撰寫的人與簽屬的人必需做到條文清楚滴水不漏, 一切該有的簽約程序都完成才會有真正的保護作用 法律效用當然有 但是一份都是漏洞的協議書有實質的保護做用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