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引用由馨玥在 2005/07/17 10:56am 發表的內容: 看來這邊也發現嚕 我之前在別的論壇 那邊他貼幾篇馬上就被踢爆 活不下去轉到這邊來了呀... ...
下面引用由夏天°在 2005/07/19 01:51am 發表的內容: 噗~所以這裡的貓友是很仁慈滴...
下面引用由mowme在 2005/07/19 03:02am 發表的內容: 反正論壇上送養的貓咪們現在都需要簽文件 以她的條件(未成年還與父母同住)也不可能領養的到貓咪(除非父母陪同) 建議大家不用再浪費時間心力在他身上,把他當空氣,就是最重的懲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