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公告]最新進度~~8/3愛貓族將接受採訪~~年代美人晚點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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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et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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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janetk在 2006/08/04 01:33am 編輯]

為了明天的動保法,我已經向公司請好假ㄌ!姓方的!咱們的帳慢慢算!
今天衝出來揍妳的那位小姐只是個開端•你不能太早死•你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你等著
不過言歸正傳,明天的動保法才是關鍵!這位小天使照亮了所有的小寶貝們
他用他的身體喚起真正大眾的注意!他現在自由了!不會再受到任何不好的對待了•
而以前的各位小天使們,我們一定會盡力讓你們也是值得的!
王小姐加油!各位貓媽貓爸加油!動保法加油!今天衝出來揍人的鄰居小姐妳也加油[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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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may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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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可以給我這集美人晚點名的所有重播時間嗎(包括假日)
我要叫所有身邊朋友看
拜託一下. 謝謝

晚上的全民大悶鍋說一些.....
讓我這貓迷聽了很不開心

貓迷們加油

方尚文你一定會得到報應的
你為什麼完全無悔改之意???
還有TVB*居然幫這人渣做湮滅證據之事
你們.....都會有報應
被虐的小貓們快找他們報仇

若要人不知  除非己莫為
還貓貓公道吧
po3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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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po3203在 2006/08/04 01:33am 編輯]

看來小貓們可能真的變成天使了
方狂人看來已經是累犯了
光從鄰居的說法
方狂人虐待方法,除了那些酷刑以外
還有一招就是"餓死",這算小貓熬過了
但沒正常東西吃,也是難逃死神。


裝可憐~他x的
沒良心的傢伙
 
janet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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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janetk在 2006/08/04 01:43am 編輯]

下面引用由po32032006/08/04 01:32am 發表的內容:
看來小貓們可能真的變成天使了
方狂人看來已經是累犯了
光從鄰居的說法
方狂人虐待方法,除了那些酷刑以外
...

我們要往好處想•他們不會到死神那邊•他們會直接回到他們當天使的地方,因為他們都是我們的小天使呀

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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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Jun
最愛: 流浪喵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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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milia2006/08/03 03:07pm 發表的內容:
如果我沒記錯,美人晚點名是LIVE播出,而且有開放call in
http://kuso.cc/0ea3
附上年代much台節目表時刻表
希望不能到現場的大家,可以打開電視支持
...

推 禽獸的教訓不能等!!!
剛剛看到T台播到有網友堵到方XX
扁得好啊!
尤其那個擋在方人渣(不對,不是人渣,它是渣)車前面的朋友太棒了∼

那個渣丟了工作也不會餓死啦,沒看到它開的車嗎?
好氣好氣,光揍那一下還是不夠
po3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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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morgan172006/08/04 01:10am 發表的內容:
tvbs竟然讓方XX把電腦搬走了
那不就查不到證據了嗎= =
TVBS快點倒啦
怪不的看到新聞時後還想說
...

TVBS台,為了搶收視率
可以做到這種地步,根本就到幫兇的地步了
電腦是證物ㄟ~
修法吧,快修法吧  
請問一下,為什麼有人對全民大悶鍋有意見
我覺得某人說的還不錯
不是也說,修法才是要務
cat19837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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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cat19837289在 2006/08/04 01:47am 編輯]

我本來還對T台的報導持保留態度的,畢竟這件事有太多聲音了!只是他受訪時還能笑的出來,就表示他不怎樣呢!我當時氣的是他的態度。

還有那位資深主播說那樣的話,還有專業性可言嗎?我想問的是你領人薪水就一定得這樣去坦護一個已經犯下大錯的人?真不知道你的資深主播是怎樣當上去的,照本宣科?每個人都這樣偏頗的話,那這社會還能生存嗎?生命是需要被尊重的,活了那麼多年還不懂尊重生命的話,這趟人世間也白來!

像他那樣的人,現在需要的是接受治療跟觀察!(雖然他很可惡,可惡之人必有可憐之處。)可是眼前最迫切的就是要推動修法,才能去遏止這種歪風。沒想到T台的人居然能幫他開脫,還是談好條件的。

我今天就在想,怪了幹嘛一直幫他說話呢!會不會是收了錢還啥的?結果還真是有利益交換啊!還敢說自己很公正呢,T台的記者是想獨家想瘋了是吧?想到發狂了是嗎?連做人最基本的禮義廉恥都拋棄了呢!還真是""無人能比""

T台的新聞,我往後不再看!自動忽略。那位提出利益交換的記者呀!多注意唷,日本人都說:生靈比死靈可怕多了!人能活在世上就是要多做些好事啊。摸摸自己的良心吧!(如果還有良心的話,就摸吧)
chi119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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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ychen67大大...很感謝你為貓咪付出的心力...
相信這幾天你一定也累壞了...謝謝你....
sophie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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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反虐動物聯盟組織的法規組組員
我想在此呼籲大家∼
不要再把焦點放在方尚文一人身上
不要再把他的照片和資料宣傳出去
不要對他動私刑或要求他付出法律以外的代價
今天把一個方尚文弄死,還有更多藏在法律之下的方尚文

方現在已身敗名裂,若數個月後他找不到工作,萬一真的跑去自殺(或假自殺),然後他媽又上媒體哭夭,屆時輿論就會完全轉向!(雖然他很俗辣只會找媽媽!但總要預防一下)........事實上,現在已經有少許人認為,人還不如貓,(雖然這樣的立場也被大多數人駁斥,但確實有輿論反轉的聲音出現),大家可以上其他論壇看看∼http://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641334&page=26&pp=10

本來方是個犯人,但人性是容易同情弱者的,加上一般大眾多數不是那麼看重動物,甚至有些人的觀念還覺得人命比貓命重要,一旦把方逼到絕境或害他下場太過悽慘,大眾可能就不會那麼同情動保人士,反而會覺得我們用言語暴力、媒體暴力把一個人逼死,這樣一來,對整個動保改善之路更無實質幫助。

這次若不是因為方上網PO圖留下線索,貓友幫忙抓,單靠現行的法律體制和公權力根本無法將他繩之以法。而這個案件只是冰山一角。

我知道方很可惡,大家想要殺雞儆猴,但很不幸的是大多數犯人仍抱著只要不被抓到就好,躲起來虐待動物的心態(就像亂丟垃圾,只要沒被看見和檢舉)。就算動保法修法通過了,如果執法不彰,一樣是抓不到犯人。所以希望大家能把心力放在凸顯動保法執行缺失的議題。

這幾天的新聞,大多除了報方是虐貓狂和他的資料外,卻較少針對動保議題作後續的延伸探討,大眾只知道方是個大人渣,但有誰在看完新聞後會想到更深遠的台灣虐待動物氾濫的現況?
這則新聞似乎只被當成單一事件看待,甚至可能還令人有錯覺認為動保人士自己很有辦法、咄咄逼人,警方也破案了,動保法有發揮懲罰功用。

然而動保團體人數畢竟不多,政府單位修法效率低又怠惰,我們需要更多大眾的認同和支持,才能有機會將法律修改更完善,幫助更多的動物免受傷害。
我們要對抗的是整個政府司法體制,而非僅是單一的虐待動物犯。

動保牽涉層面太廣,希望大家能針對『反虐待』這個議題發揮,才不會失焦...
另外,有熟讀動保法的人應該可發現,目前各縣市設有動保員,並可蒐證。
但我們的動保員人數有限,有些甚至不積極調查案件,很明顯是執法缺失的問題。

以下訴求是整理組織開會後大略的要點,希望大家有機會可多多宣傳,並幫忙深讀動保法找出問題,不要再只是圍繞在方個人身上喔……

1.虐待動物罪列入刑事罰,須立案建檔
成立如110簡明的專屬報案系統,並開3聯式單,避免警方吃案。

2.虐待動物者須留案底,接受心理治療
有虐待動物前科者須將其資料公佈於各大收容機構,並不准再認養動物。

3.虐待動物罰金提高
物價上漲,罰金也須因應現況提高,且虐待動物案件仍然不減,顯示嚇阻力不足。

4.成立動物警察機制
由警政署執管,在現有警力增設,或重新訓練足以有力抓到犯人的動保員,並可進入民宅蒐證。

5.動保法須加強宣傳教育
從動保法成立以來毫無在媒體上大力宣導廣告文宣,建議加強宣導及列入國民教材,甚至增設檢舉虐待動物者獎勵辦法。

也許我的意見很不入耳,但大家的出發點都是保護動物,希望大家可以為大局著想,為了更遠大的動保目標,多多包容接納。謝謝!
houweihs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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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建議大家到...新聞挖挖哇留言幫推
讓他們節目也能做一次專訪
讓這件事的始末和方xx惡行更讓社會大眾了解
同時也能讓大家重視推動修改動保法

http://www.supertv.com.tw/guestbook/guestbook3/show.asp?repno=12497
胖貓弟弟
最愛: 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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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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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來訪: 2007-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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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傢伙還說:
不敢想未來
我看你已經不需要有未來了

另外那個扁他的小姐
打的真是漂亮阿.....

替你叫聲好      
houweihsin
最愛: 約定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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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轉貼....

明天早上10點
蕭美琴立委要在立法院招開記者會
他希望可以召集我們貓友
幫忙他推動有關動物法令的修改
因為要進去立法院
所以要先確定人數
要去的人可以打到
0953396263 小楊
目前已有16個人報名
我們9點30會先在善導寺捷運站2號出口等

請有空的人能夠一起參加
為我們可愛的貓貓盡一點心力

http://www.supervr.net/catbbs/topic.cgi?forum=30&topic=2434&show=0

janetk
最愛: 不要隨便沒有妹妹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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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janetk在 2006/08/04 02:40am 編輯]

下面引用由houweihsin2006/08/04 02:22am 發表的內容:
幫轉貼....
明天早上10點
蕭美琴立委要在立法院招開記者會
他希望可以召集我們貓友
...

您好!我是晚上有打電話給您的許林愷!那麼明天是在立法院哪個門呢?
我需要準備什麼嗎?等等唷!謝謝[HTM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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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豆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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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來訪: 2006-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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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講一下懲罰方尚文這個兇手的方案。
各位覺得有道理的話,可以無限幫我轉貼、轉達。
因為本網站太多文章,我霧煞煞,不曉得從哪裡切入討論才恰當。
在此我署名冰豆花(又名大燒餅)。以下:

看了「美人晚點名」,覺得大家對懲罰方案,只能無奈的在5萬和25萬打轉
對兇手束手無策。
我覺得這大家必須繼續發揚戰鬥力啊!
套句李聚寶的話:「真正的仗現在才開始。」
日前在李泰安被檢方求刑死刑,李聚寶受訪時這麼說。

沒有法律可辦他,也要辦!
法界的朋友、熟知各種法律的朋友,要積極出來幫助大家。
只因我的法律知識有限,以下講得不專業之處,大家可以幫我補充修正。
但在最高教戰總則上,我有些意見想說看看。

我是輕鬆寫,但大家別以為我是在亂寫。因為我慢慢會寫到一些細膩的點(子)。
大家喝口水,慢慢看下去。來。

(敲鑼)
各位甭擔心。沒有法(條),也能找出法(條)來辦他。
不然學法律是幹嘛的。用凹的、用盧的,不怕辦不了他。

法官在台灣不止一次亂判、不止一次毫無邏輯性的亂判,大不了這次也亂判。^^

這次的「亂」判,因為苦無法條卻把他判刑或判罪,表面是「亂」,卻是撥亂反正。這不是亂判,而是不被法律漏洞困倒而已。

衝著台灣檢察官愛亂起訴、法官也會亂判這兩點來看,跟方尚文這兇手打官司不見得會輸耶。台灣律師很會亂凹,就請律師幫我們「亂」凹一次來告贏唄*_0

真的沒法條辦他,或無法起訴,還是要按鈴申告!
或檢方提起公訴。
雖然最後沒告成,或宣判時無法使他得到具體懲罰,官司的過程至少也糾纏到他頭痛。這些法律動作的過程,也讓媒體一直追蹤著,足以讓他長期脫個三層皮。
譬如他出庭時,媒體就會來堵他。你怕媒體不來,大家100人去法院門口堵他,媒體一聽就會來了。大家懂我意思嗎?大家不是去鬧事,至少是去假裝鬧事,哇!媒體就不得不來報。媒體堵趙胖子之餘,也只好堵方兇手。

這些需要些心機來籌畫、號召,並和媒體魚幫水、水幫魚。

兇手鑽法律漏洞,沒關係,我們也挑「詭異」的法條辦他。律師是幹嘛的,就是專門搞這些的。
做善事,也必須有壞的能力。找一個很會盧的律師去挑出怪法條,並用口才加以「創意」詮釋,告贏的希望可不小唷。

要告他不難。不要拘泥在動物保護法。
試問大家的精神有無被兇手傷害和摧殘?有!
兇手對大家做精神迫害,就必須做精神賠償。
有人看照片流淚、反胃,連日來身心不舒服,是事實,不愁沒證人。證人根本不必動心機誇大和扯謊,直接講內心傷心和憤怒的感覺就很可觀。

假設「貓咪論壇」上網人數,暫時僅以200人來算,至少170人被他精神傷害。
一人賠十萬,他就必須賠一千七百萬。賠不出來查封財產、房子扣押。
大家把他的「賠款」全數捐出,看是給相關單位,或把錢拿來推動各種有關寵物方面的工作。

好,法官說你們計算受害人的數據,怎麼可以隨便講數字哩?
好,那大家都出庭給法官看,不相信不會出現個一兩百人。只怕法院裝不下人。
光連署自己精神受害的證人,名單由律師拿出,只怕比捲統衛生紙還長。

另外,我們跟媒體打好關係。我們請蘋果去做民調,做電話抽樣,看有多少百分比對此兇手不爽、有多少百分比認為他必須坐牢。
律師把這些數字也唸給法官聽,法官心想:「雖我想辦他,但苦無法條。」這時律師將這份名調用力摔在地上!痛呼:「他對愛貓人士的精神損害難道是假的!對任何有人性的人的情緒傷害難道是假的!連動物獵捕動物時也不會這麼惡劣的不斷凌虐對方!辯方律師只說兇手有精神疾病,那我們一百名原告被他逼出病來又怎麼說!是誰把誰逼成神經病!」邊說邊把貓受虐的照片舉高。(很好萊塢電影)

再來,憲法說人民有免於恐懼的自由。請問大家對這個兇手是否感到恐懼?
為他所摧殘的貓而無法入睡者不少吧。
憲法的位階高,還是動物保護法高?當然是前者!試問為何不能起訴!^^
你說這樣好像很幼稚。這不叫幼稚啦,哈,這叫「鬧」。
因為兇手很機歪,那我方和我方律師也只好這樣跟他耍、跟他鬥。
你以為很幼稚,但說出口時義正嚴詞,法院也會動容!拿出智慧和自信,誰說法官會無法判他刑責。

大家太容易放棄,那是因為大家不夠「壞」。

你說「免於恐懼的自由」這是指政府對人民,不指人民對人民。問題是方尚文以魔頭自居,他把自己當成一種政府、一種至高無上的權力,這種無形的政府不輸有形的政府。或許我用政府說他時該打引號,但我們義正辭嚴,勇於挑戰。

好,你說這還是硬凹。那我們找一人假自殺。假裝因方尚文太恐怖,而害怕、而憤怒到自殺。然後由那個人去按鈴申告,這總告得成吧。總會成案吧?成案就可以盧了。
說真的不必來這招,因為精神傷害就已經可以去告他了。
所以嚕,大家要去醫院看精神科,這樣有病歷在,律師可以拿出來給法官看,當精神迫害的證明。

最高教戰總則,就是:鬥下去!提告訴!

最後告不贏至少也讓他痛苦。
這不單僅僅是是報復、不是回過頭虐待他,更重要的,這是推動動物保護法的一個動作。提告訴,才能讓這工作推動得更有力量,而受到重視。提告訴至少是個宣傳工作,至少會影響更多人愛護動物。此外配合媒體使這條新聞至少每隔一段時間就報這條。說白了,要學會「運用」媒體。

兇手心機深,躲法律漏洞,他自認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我們必須找好的律師。找有正義感,又聰明難纏的律師。或努力督促檢察官不要死腦筋。咱們不對法官關說行賄,照樣可以"影響"法官。至少法官也在看電視報紙。

大家這段時期的努力、團結、集思廣益、付諸行動,我無比尊敬和感動!
但我更鼓勵大家要持續發揮李聚寶的韌性、鬥性。「真正的仗現在才開始。」
他很冷靜,他不毛燥,他不放棄,他早就知道一關比一關難,但他會戰下去。
我引用他的話,跟我對「搞軌案」的看法沒關係,只是先借用李聚寶的意志力、聰明、冷靜、細膩、精到。

天底下沒有律師不接的案子。不要沒去告,就認為輸定了。
要律師幹嘛?就是要他們想辦法盧出一個起碼的勝利。

這是一場戰爭。大家凝聚一起,一起成長,一起戰鬥
不可以在這個時候就輕言撤退。
除非你敢保證此兇手以後絕不會再犯案。

送他進牢房吧!看牢裡的黑道怎麼修理他。黑道最看不起這種可惡的小人。

我(們)也不是這麼壞啦,看他以後怎麼改,如朝慧法師所言,有要監控制度。
看他到底精神、心理的病因到底在哪,看會診後能不能治療他。
我們也希望他被治療好的。<<其實不想寫這句,哈,希望他被槍斃,或終生監禁。噗。

對不起,我不該笑。我只是希望大家用腦賣命之餘,也要放輕鬆。
既然抓到他了,大可談笑用兵,從容而持續的擬出戰略戰術,這場訴訟打三年也要打下去。我們頂多沒贏到官司,但過程上、具體收穫、法條完善建立上,我們會贏。

不要小看變態、病態的人。他以後改為偷偷虐貓,但不拍照給人看了,請問你怎辦?
或他改去虐鳥怎辦?
或他改去動物園偷偷亂餵食物。或他改為別種犯罪(「超越」針對動物)。
或他至少可以迫害昆蟲。他把蟲抓來,腿拔光,然後放生。光想也很可怕。
那不是放生,是放死。

還有,大陸人也可以按鈴告他。在對岸也可以告他!兩岸一起告。別忘了他是先在大陸網站肆虐的。搞不好對岸的法條很方便就可以出現勝訴判決。

要搞更大,去國外按鈴申告、投訴台灣司法單位無法保障動物,聯合國也可以告。不必扯遠,就從兩岸聯合告起即可。分進出擊,表面各告各的,實則偷偷聯合。就算大陸朋友沒去告、無法可告,我們這廂還是可以告。告起來還是夠嗆。

最後我跟蘇聖傑先生問好。我在「美人晚點名」看到作為主要來賓之一的你。前晚在仙岩路,我最後趕到,和你們(二男一女)聊了一下。你們應該是最後離開的三人。

我就住在兇手景美老家附近。或許以後他改為在景美犯案(搞不好也已經在景美虐貓過)。我們這些住在他家附近(無論景美、內湖)的人,實在想在前線盡點心力。不過你們更可敬。在此也對從大老遠來台北的人致敬。希望蘇先生等領導,發揚第二波戰鬥力,協同各方火力支援,動員全面抗戰!^__^最後來是那句:「真正的仗現在才開始。」(完)
冰豆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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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前文:

還有,政府不幫我們制裁他,豈不是幫兇,豈不是使我們無法免於恐懼的自由?法院不受理、法官不好好判,就是違憲。

為一隻貓而請大法官釋憲,這在尊重生命方面,寫下偉大的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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