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轉載新聞]台大前博士生虐殺3貓 重判1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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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ryan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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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自: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347696
台大前博士生虐殺3貓 重判1年半 【16:54】


〔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台灣大學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學系前博士生李念龍,涉嫌將三隻貓虐待致死,台北地院今天依動物保護法重判他一年六個月,法官認為,被告受高等教育,但卻以虐貓為樂,犯後態度不佳,不予緩刑,這也是首例因虐貓而遭重判。

法官認為,李某涉嫌虐殺三隻貓,每一隻判刑七個月,三罪合併執行一年六個月,另法官認定,李某可能涉及虐殺另五隻貓,另向檢方提出告發,法官強調,眾生平等,應對生命尊重,動物是為生存才殺戮,但被告卻以此為樂,實不足取。

本案起因於97年間,台大校園經常出現幼貓屍體,由於貓屍傷痕累累,疑遭人活活凌虐致死,引發軒然大波,經「貓咪論壇網站」網友發動「人肉搜索」,查出疑似當時台大博士生李念龍涉案,台北市動檢所及警方調查後將李念龍移送北檢偵辦。

經檢察官起訴後,台北地院認定被告犯行明確予以重判,李某已休學回南部,並未出庭聽判。
mini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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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便宜他了
shiauyu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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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一審嗎?還可以上訴吧??

辦公室的同事居然說虐待各貓要判一年半?太重了吧?

因為他具有"台大"和"博士"的頭銜具有指標性意義

所以才判這麼重~我聽了都怒了

到底一般大眾在想什麼阿?

居然覺得太重了?如果才一審而已他還能上訴耶

上訴後刑期幾乎都會再輕的

如果今天T大的博士生是虐殺三四個從孤兒院認養出來的小孩

他們會覺得求刑太輕嗎??

為什麼動物的命就不是命?

真的很火大!!!!!!!根本不想跟他們辯解了
no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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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明察秋毫,真是大快人心
km1280km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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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km1280km08在 2010/03/31 11:04am 編輯]

判好輕,一年其實可以交保或 社會服務  就無事,跟本 ....... 沒什麼用   或者變成罰款,如果他願意付罰金,他不必關...........  這好像沒什麼   ...對小貓咪生命來說 很可憐   唉   @@
默.......................哀............................
   
怎我一直救貓 ><  怎別人 是殺貓  ....     台灣的 刑法和民法真的很弱,加上他們把動物  視為 物品 ......  和個人  財產  ........  心痛  ............  
jac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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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殺3隻貓 台大博士生重判1年半

更新日期:2010/03/31 04:11 〔記者劉志原、童涵旎╱綜合報導〕台灣大學已休學的博士生李念龍涉嫌虐殺三隻貓,台北地院昨依動物保護法重判一年六個月,且不准緩刑,刑期之重,創下司法史紀錄。


犯後毫無悔意不予緩刑


法官楊台清認為,被告受高等教育卻以虐貓為樂,還在女友面前對剛斷奶的貓「妹妹」強壓肚子,貓流出糞便後死亡,手段殘忍,還說大不了罰錢,犯後毫無悔意,不予緩刑,亦不准易科罰金。


李某的律師余忠益說,被告可能在面對貓狗等小動物時會有特殊反應,曾要求法官請醫生鑑定被告精神狀況是否正常,但法官認為沒有必要。


法官告發另涉五貓命案


法官直斥李某的犯行是「士大夫之恥,是為國恥」,法官另認定李某可能另涉及虐殺「咪咪」等五隻貓,一併向檢方告發。


判決書指出,李某涉嫌虐殺三隻貓,每一隻判刑七個月,三罪合併執行一年六個月,律師余忠益說,刑期太重,應會上訴;李念龍的友人則說:「又不是撞死人,判這麼重!」李念龍高雄住家昨天大門深鎖,無人應門,無法得知他對判決的看法。


多數網友都認為惡意虐貓行為非常惡劣,「不尊重生命的人,果然要得到教訓」,也有網友好奇:「都被判刑了,台大校方還不開除他學籍嗎?」更有網友說:「殺狗肉的都沒被判刑?」


法官楊台清則以「眾生平等」回應,他說生命在一呼一吸間沒有高低之分,動物與人都是宇宙的一環,就生命的尊嚴與可貴而言,無輕重之分。法官說,動物是為生存才殺戮,但被告卻以此為樂,視生命如芻狗,毫無慈悲心。


九十七年間,台大校園常出現傷痕累累的貓屍,經愛貓網友發動「人肉搜索」,查出疑似台大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學系博士生李念龍所為。


一貓命判七月合併執行


據了解,李某九十七年間在教會認識視障的前女友後,即不斷領養貓,並透過電話讓前女友聽貓受虐時的慘叫,接著要前女友代養貓,否則要把貓丟進洗衣機、讓貓坐雲霄飛車,想藉此維繫兩人感情。


法院調查發現,李念龍前後約收養十隻貓,但每一隻都不得善終,法官原本有意給他緩刑機會,希望他向社會道歉,並至動物保護團體擔任義工一百小時,但遭李某拒絕,李某還一再強調他要有「人生尊嚴」,法官遂決定予以重判。


法官指出,李念龍對於無害的小動物卻痛下毒手,毫無是非之心,且身為高級知識份子完全無羞惡感,無視貓受虐時的痛苦與哀叫,沒有惻隱之心,展現了人性最黑暗與墮落不堪的一面。


法官認定李念龍收養了「妹妹」、「國慶」、「琥珀」三隻貓後將貓帶回台大校園虐殺,事證明確,但被告在案發後竟向台大說,「大不了罰錢了事」,除了重判,也不給易科罰金,要讓他去坐牢。李某目前已休學回南部,昨未出庭聽判。他因虐貓,日前另遭行政法院判罰三萬元。





這位法官說的真是太好了
southk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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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目前的法律規定,法官也只能這樣了..
其實一年半也不輕了(如果不可緩刑和假釋)...
蹲一年半的牢在留下案底,之後要工作也都會受影響..
算是一個教訓了..

不過的確法官說的太好了!!! 士大夫之恥就是國恥!!!
至少這個判例是個很重要的指標..
給習慣虐貓狗的人渣一個警示...

給這個法官和發展中的動物相關法律拍拍手~~~
加油~~~


bugtu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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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可以易科罰金, 所以必須服刑
只是如果他可以緩刑~就覺得判得太輕了
kevin68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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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就是判太輕了!! 這種心理變態的人接受了高知識的教育,往後人格發展偏差可能會做出更恐怖的事,美國2未成年的青年用火活活燒死貓,最後被判處25年.... 這樣才有嚇阻作用!!
naka.mi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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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太輕了

關出來後
終身到收容中心當義工...
km1280km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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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台灣的刑法很差,很多地方我覺要改像新加波才對,以惡制惡
太多可以逃的地方了,對於受害者或貓咪等。。。。 好像得不到什麼幫助
雖然我有讀法律,但是我覺得唉∼∼∼∼∼∼∼∼∼  感覺好像保護壞人
真的公平得到好的好少 好少  台大學生他自己的錯要擔下來,這類人如果結婚了對小孩和其它人真的是很危險,反社會主義人格發長。。。。。 
lswj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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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重判或輕判的問題,重點不在這裡。
重點是這些虐貓人心裡有沒有『仁』字。
書讀到哪裡去了?心中如果沒有尊重生命的仁心,判死刑都算輕了。

兔子蹦蹦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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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naka.miho2010/03/31 02:16pm 發表的內容:
真的太輕了
關出來後
終身到收容中心當義工...



這個想法是很好 但是讓他去收容中心當義工實在是一件太可怕的事情了
誰知道他會不會一個發神經又開始


判一年實在太輕了..    
caey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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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太輕了,沒判到十年根本都不夠!

會虐待動物的,對人類也不會好到哪裡去,留在世界上根本就是浪費空間,關起來也是浪費納稅人的錢來養他...

惡搞烏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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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會有這種虐貓行為已經是很糟了,他卻說"大不了罰錢" 這種已經是變態了


李某的律師"余忠益"說,被告可能在面對貓狗等小動物時會有特殊反應,曾要求法官請醫生鑑定被告精神狀況是否正常。

律師腐敗,有錢賺就好 管它是好是壞 你只是為了錢,根本無人心,你幫他辯解只是讓他的行為正當化不是嗎?

他現在虐貓,你膽敢保證這種人未來不會向人出手嗎?

到時候新聞又會報導 前台大博士O某怎樣的才發現當時沒重判嗎

生命都是無價的

罰錢他會怕嗎?

他都有錢去請律師了

這種人只能說台灣法律是保護有錢人的

窮人賤命都是不值錢的

假設我能幫他在身上多幾個洞,罰個錢我也甘心阿

他看見棺材也不會掉淚吧?

這年頭只能以惡制惡

司法喔....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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