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防棄養! 新北擬定法飼主需先上課才能買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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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K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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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棄養! 新北擬定法飼主需先上課才能買寵物】
記者甘芝萁/綜合報導
新北市政府考慮定法規範飼養寵物的飼主,必須在購買寵物前接受2小時的生命教育課程,取得認證後才能養貓犬;此外,更打算成立「動物保護警官」,由警察局、消防局、環保局等調派專業人力,主動出擊查察虐待動物事件,遏止虐待動物事件發生;新北市長朱立倫說,「讓大家知道,棄養動物跟棄養小孩一樣,有人會去查。」
動物保護觀念及相關法令逐漸成熟,新北市農業局今(21)日上午在市政會議上,報告10項「護犬愛貓,從心出發新思維」措施,包括新設3部巡迴「寵物福利車」,提供疫苗注射、植入晶片、寵物登記等服務,以及與動保團體合作實施偏遠地區犬貓絕育。
此外,農業局也可考慮透過「新北市犬隻管理自治條例」等相關法令的修法,委託專家學者或民間團體規劃2小時的飼養課程,內容包括飼主能力評估、如何飼養寵物、常見疾病介紹等,完成課程並取得認證者,才能購買貓犬。
此外,由於虐待寵物的事件時有所聞,新北市也打算率全國之先成立「動物保護警官」,將由警察局、消防局、環保局等調派專業人力,主動出擊查察虐待動物事件,能立即趕赴現場,遏止虐待動物事件發生。
新北市長朱立倫表示,相關法令必須跟上腳步,飼主飼養寵物要知道養寵物必須負責任,棄養、虐待都會違反法令;他強調,「讓大家知道,棄養動物跟棄養小孩一樣,有人會去查。」

QQKIT:公權力實施,新的政策實施也需要許多完善的配套方案。也希望普及此項觀念,減少棄養的發生率。拭目以待!!

資料出處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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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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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用嗎???????

如果無法保證能養牠一輩子,就不要撿牠回家...喪失了野生能力後又要棄養...量力而為,不要因為一時的心軟,而讓牠比野貓還不如的生活。
搗蛋撒嬌鬼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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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罰才有用吧~
就像台北捷運一樣
吃了罰1500

亂棄養罰個50萬到100萬 然後入獄
這些人養之前應該才會三思
bluecat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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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白痴純粹是因為有趣玩玩看或者當作是一種嗜好的心態來養動物, 事前根本沒任何思想準備, 不知道養動物其實就是當一個負責任的爸媽, 所以稍有麻煩就棄養, 罪過罪過. 個人認為養動物應該就要好像養自己孩子一樣, 不離不棄的照顧到老到死. 那些有"只不過是一隻狗一隻貓"思想的人永遠都不應該得到尊重.

(話說回來現在很多人連嬰兒都能亂生亂棄 ... 這世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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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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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爛耶…別人就不會去別的地方買嗎?每家寵物店都會這樣配合嗎?就不會友人嫌棄麻煩嗎?政府是沒有在用腦袋的嗎?
whter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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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罰應該也沒有用~~~

當主人棄養丟在路旁~~

也不知道是誰養的!!!!

主要是養之前要配合寵物店植晶片

知道主人是誰~罰才有用
文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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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樣這是政府終於有人開始重視寵物這塊..

條文有提到'' 打算率全國之先成立「動物保護警官」,將由警察局、消防局、環保局等調派專業人力,主動出擊查察虐待動物事件....''
成立保護警官跟主動出擊這個部分會給予相關人員一定壓力跟誘因, 對寵物保護這塊就是相對的進步..

有沒有用看後續, 既然已經提出就是好的開始...

養貓只有一個重點.就是有心; 有心就會去尋找知識跟建議, 把貓當孩子就沒有太多理由,有誰會因為親人反對就把孩子丟給別人或馬路的?
文凡臉書:https://www.facebook.com/watertaiwan
terrie2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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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凡 wrote:不管怎樣這是政府終於有人開始重視寵物這塊..

條文有提到'' 打算率全國之先成立「動物保護警官」,將由警察局、消防局、環保局等調派專業人力,主動出擊查察虐待動物事件....''
成立保護警官跟主動出擊這個部分會給予相關人員一定壓力跟誘因, 對寵物保護這塊就是相對的進步..

有沒有用看後續, 既然已經提出就是好的開始...


沒錯~~
至少漸漸開始實行了
希望修改得更好..
xxyyterra
最愛: S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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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開始的確是代表政府開始重視貓狗的權力

希望可以漸漸推行全國

不過更重要的是從源頭做起

確實查緝私人繁殖場

實施貓狗實名制
xjinfe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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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入晶片,唉

不是有飼主棄養寵物,怕被查到

就直接挖掉植入晶片的部位嗎?


規定跟本不防小人。



可憐了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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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眼裡,你們比人還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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