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請大家注意!此LINE帳號 ~suntzak~別再給他認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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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ygeor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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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
我有兩隻很可愛的小黑貓,但是無法養,因此透過此網站,幫他們找到新的主人,

這三個月以來,我一直有追蹤連絡他,詢問貓咪狀況,且拜託給我照片看看,

但都沒有得到回應,兩個禮拜前才說在堂弟那邊,今天卻說貓咪失蹤了,

原本對方說12/31要回南部看貓,我不確定能否一起,但今天我向他確認可以一同去南部枋寮看貓,

才跟我說貓咪走失了!!!太奇怪了

我很後悔當初誤以為他是好人!結果沒有留下電話!沒有簽下切結書!!

我也是害了兩隻貓咪的幫手!我很對不起牠們!



請注意此LINE帳號 suntzak

不要再給此人認養貓咪了!

也請送貓咪認養的好主人們記得詳細理解對方的資料

才不會像我這樣想救回貓咪 卻無能為力!!









貓咪寶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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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一定要簽切結書 還要先家訪看養貓環境 並且要臉書帳號追蹤
看有無酗酒 抽菸
有無居住環境髒亂到驚人地步
我也差點被別人騙 我是透過其他認養單位 不是此網站
雖然對方也簽了切結書
但對於放長假時 貓怎麼辦? 卻說不出來
所以我說要 先家訪才送貓
結果拖拉很久 才跟我說是看很多人沒錢合養養好玩 家裡根本不准 畢業沒人養
到時會退還給我
那領養個屁 害我還拒絕別人 根本浪費我時間 真的差點罵出口
現在小屁孩很多

難怪有很多人要求領養年齡提高到25歲以上 要求役畢 要通過電話跟對方家長確認...
不然你辛苦照顧的貓 很快變浪貓 萬一遇到的是虐貓狂怎麼辦?
呼籲大家:
[不要為了送貓出去 認養切結書甚麼都不簽 也不多做確認 另外 認養有黑名單 要多注意認養人是否在黑名單上]


這篇文章被編輯了 1 次. 最近一次更新是在 12/28/14 9:10 PM
貓咪寶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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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籲大家 日遇到認養人
出了絕對要簽
認養書之外 還要記的把對方身分證拍照
還有對方與貓的合照
家裡父母電話 (一定要打 看是不是真的)
萬一日後遇到被棄養 還說是貓逃走的無責任飼主的話
起碼認養書有法律效用
可以提共要求賠償 金額可自訂
以及被視為棄養 告知相關單位 讓對方被罰款數萬元



聽志工說畢業潮 等於棄貓/狗潮
我以前當學生時 也親眼看過學生帶一堆未斷奶的狗來學校丟 當然還有加上附近居民棄養 理由是養膩了 長大不可愛拉 想換別的狗養看看之類的
所以如聽到學生說沒錢所以合養 就要大家多仔細確認畢業後 貓會怎麼辦?
或 騙人說 父母有准可以養 畢業後會帶回家
但我馬上說要親自打電話確認時 又馬上說不要養了 那個就給他加黑



這篇文章被編輯了 1 次. 最近一次更新是在 12/28/14 9:44 PM
chang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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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現在的ID名稱是doraem
自稱姓曾
住在西屯區逢甲附近
說是個廚師


這篇文章被編輯了 1 次. 最近一次更新是在 12/30/14 7:57 PM
貓咪寶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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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養書上請得多加幾條
比如: 無法交代貓咪最新狀況 比如長達1周以上(不要太久 怕貓出意外) 必須無條件健康無傷歸還 ** 若發現貓已生病 或受傷 領養者須全額負擔醫療費及照顧費 數千~數萬元** 若已死亡 須賠償 多少錢 (請自行填寫)
貓若棄養 或說逃走 必須賠償中途損失 (民事賠償) 賠償金額最好先寫在認養書上

寫這些 是為了保障貓 跟辛苦照顧的中途

很多人養好玩[ 反正不用錢 到時就丟 認為反正原本就是浪浪 回歸街頭 你又能 耐他如何]


殊不知道 2015年開始棄養是可以被檢舉開罰的
所以一定要把貓跟認養者拍照 留電話 及核對真實姓名 將來若訴諸法院 討回公道 也是需要證據的
畢竟是不認識的人 一定要多細心 多詢問 最好能留對方名片 也能跟對方職場公司確認一下
不然自己貿然送出 自己也是有責任的 
貓咪寶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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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顧貓期間 最好要寫在部落格根臉書等
每周做個紀錄
只要看醫生一定要拿收據
買飼料的錢 貓砂花費 最好有發票 或交易紀錄 也最好寫在部落格等處

萬一 是怕碰到萬一
這樣要求賠償時 還有個根據
貓咪寶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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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網路有人說過
壞人壞事做盡 是因為好人甚麼都不做
目前大家覺要求得寫認養書 這樣貓不好送
自己很忙 沒錢 只能暫時照顧
但是
這樣
不就是給沒責任的認養人 一個很好的機會嗎?

對浪浪而言 那會是幸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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