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原著)購買寵物消費需知&寵物買賣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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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ni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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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若覺得這份文章不適合po在這個論壇,請刪掉唷!!因為目前看到很少人有人在推崇,所以我才寫這份文章!已經和關懷生命協會詢問過了!^^~
如果造成困擾,還請多多包涵!!

這是本人親自所寫的文章!!歡迎轉載,這也是關懷生命協會,所想要推舉的!!!希望大家能夠多多利用寵物買賣契約,才不會花錢又傷心!!
以下這份契約資料,是我本人親自編寫的,若覺得有不適用的地方,都可以親自修改訂正!!!為了就是不希望有人再受騙上當,或是,引發不必要的糾紛!!一切只有以證據為主,若想尋求法律途徑,才站的住腳!!請切記!否則,一切都只能自認倒楣!!

為了避免賣家與買方所造成的買賣糾紛,我決定擬定這份文章,來幫助一些無知的新手們。
  某日,我在某個寵物買賣的論壇上,遇到某個的狀況,迫使我想決心幫助那些花了錢,又多了份傷心的寵物主。
  一方面,為了扼止不俏的寵物業者和自家產的寵物主在沒有告知和提醒買家注意狗狗或貓咪、其它寵物的健康狀況,另一方面,以防買到不健康,或是,有病史遺傳性的寵物。
  買賣雙方多一分細心,就可以防止不必要的糾紛和爭執。

第一,請對方出示寵物健康證明(最好是正本,影本容易遭到篡改,而無法證明。)。(這是以防買方所購買的寵物,回到家中沒幾天就病逝,或是,帶去給獸醫檢驗出現不明病症,而導致,買賣雙方各說各話的情形。)
第二,醫院、診所,醫師姓名、電話,以證明寵物的確是在這家醫院、診所做過檢驗和健康檢查。(任何寵物,只要到醫院、診所做過檢查,一定都會保留資料,以防止賣家說謊,死無對證。)
第三,簽訂買賣雙方契約,為了防止糾紛,務必要留下賣方的姓名、電話、住址,才不會造成往後要追尋法律途徑,卻求助無門。(因為目前並無法規強制規定買賣雙方一定要簽寫契約,所以,為了安全起見,最好購買的時候,要給對方(買方或賣方)簽契約。如果對方敢簽,就表示,證明寵物是健康的,並非買家買回之後,所造成寵物生病然後死亡,若不敢簽,就表示心中有鬼,不是正常的寵物。)

以上,是我在yahoo搜尋的時候,無意中發現關懷生命協會網站,我也打電話去詢問過了,所以,在目前法規沒有可管之下,我才寫出這份文章,提醒想購買寵物的主人,一定要多多注意,以免花了錢,又傷了心。

在買賣寵物的論壇,真的令我生氣到抓狂的是,明明就不干我的事,卻有人一直一口咬定,我就是發攻擊文章的那個人!還要求我要登報道歉!這實在是讓我無法忍氣吞生,就因為這樣,為了討伐這類不肖的自家繁殖寵物主和寵物店,於是讓我決心造就這份文章,讓更多人引以為戒。

消費者的權益不該這麼的睡著了!有人花了上萬塊或幾千元向自家繁殖或寵物店買回,結果,不是生病,就是買回來沒多久,被醫生檢查出,早在飼養家感染病毒或其它疾病,而飼養家又不願意負起該負的責任。

傷心的買主只能夠替他們的寵物將病情治療好,認栽倒楣自己遇到的事,也只能夠暗嘆,下次一定會再細心注意,但有誰知道下次買到的會不會再重蹈覆徹?

還有更可憐的是,有人買回家之後,沒幾個禮拜,就因生重病而往生,就因為前飼主(賣家)並沒有告知貓咪的健康情況,很多人都是因為看了很喜歡,問都沒問,連做好檢查也沒有,才造就糾紛情形太多。

相信有養寵物經驗的人,都知道如何辨識寵物是否健康,但對於新手而言,很難得以了解寵物的情形和狀況,以及外觀如何正確辨識是否真如賣主所說,是健康狀態。

相信,一分錢一分貨,愛寵物的心不會比任何少,至少,不要浪費錢,去造就不必要的問題。

有很多人提倡以領養代替購買,以赫止不肖繁殖業者,但是,就算是領養的,也有一些人並未真實告知寵物健康狀況,所以,在決定購買或是領養前,都請務必一定要簽定合約,才不會造成往後不必要的困擾和糾紛。

以下,是我所想出來的簡易買賣契約,不足的地方,請自行補加。^^

賣買雙方簽定契約文件
姓名(賣):
電  話:
地  址:
購買品種:
寵物年齡:
金  額:
是否結紮:
健康狀況:(寫的愈詳細愈好!!一定要具實以報!例:黴菌、耳介、疝氣、腹膜炎、貓愛滋。。。等,以防自己去其它動物醫院檢查出自己所無法面對的事實。)
遺傳病史:(最好一定要求賣家要寫,怕獸醫方面會驗出,後果將不堪設想。)
附  件:
醫師診斷證明書(可證明寵物健康狀態)、健康手冊(一定要拿)、寵物血統證明(可有可無)。

購 買 者:
電  話:
地  址:

若買方______買回寵物___天以內被檢驗出上述不符條件,賣方______願意承擔支付買方所有醫藥費,或是,退回所有現金,並將寵物帶回進行隔離治療(以防止感染其它寵物)。

如果買方不滿賣方有欺騙行為,可以拿此契約行尋求法律途徑。
請注意,此僅限於,雙方糾紛爭執不下的情況,若賣方有誠意願意負責,或是將寵物帶回,則不在此限。
若賣方並沒有據實以告知寵物情況,而造成買家其它寵物感染,或嚴重到其它寵物死亡,可以此契約尋求法律損害賠償。

以上,若有資料不足的地方,或是,不妥的地方,歡迎自行修改契約內容,還有,最好一定要請對方蓋印章,或是蓋手印,才有辦法達到契約生效,否則在法律上,是無效的!!請一定要記住!!買賣雙方一定要各持一份文件,不可以只有賣方或買方持一件,有證據在法律上面才站的住腳。
若賣家所提出的健康證明為偽造的,買方可以依偽造文件,將賣方提起告訴。

我希望以大家的力量,共同推崇關懷生命協會的『寵物買賣契約』,以防止寵物買賣糾紛,不斷的發生!!請幫忙將這份文章,推廣出去,讓許多人知道,不清楚的地方,可以詢問關懷生命協會,
幫忙po出去的話,別忘了註明出處和作者唷!!^^~

也希望大家幫忙推崇關懷生命協會的第37期電子報!!裡面有詳細報導!!這也是我為什麼寫這篇文章的原因!!!
網站:關懷生命協會http://www.lca.org.tw/index.asp
台灣動物之聲 電子報 第 37期 2004冬季號•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十五日出刊

能夠領養代替購買,可以減少許多不必要的麻煩,但還是要多多注意!!
有些人,不是不願意領養,而是領養的門坎過高,才改為購買寵物,就因為這樣,才會有許多問題產生。
而有些,則是因為每一個人喜好的品種不一,無法在領養範圍找到適合的品種,所以才改為購買。
雖然,依舊有許多可憐的野犬貓或被棄養的家犬貓在外徘徊,但希望牠們有一天都能夠找到合適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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