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有關一則新竹虐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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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ika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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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urika15在 2009/04/22 00:07am 編輯]

先前有看到一則報導敘述新竹某攤販老闆因不滿野貓的騷擾憤而將兩隻幼貓摔死的消息,當時看了又心疼又氣憤,而追蹤報導則表示這個施虐者因違反動保法被處10萬元罰鍰.....
我說∼∼罰則未免太不痛不癢了吧!10萬元或許對某些低收入戶家庭來說是不小的數目,但是兩個生命耶!一條命五萬元實在可笑,如果兩條人命,絕對不只是10萬罰鍰那麼簡單而已,或許這樣說是有點像衛道人士,也或許有人會覺得野貓野狗不比人類,但是我覺得就是因為他們弱小,才更加需要嚴格法律來保障他們的安全,我真的覺得台灣動保法的罰則過輕,不曉得大家的想法如何?                        

想關新聞在此:
(中央社記者黃彥瑜新竹市21日電)新竹市政府今天表示,一名夜市攤商日前被民眾指控虐貓,雖然犯案人並非蓄意致貓於死,但將貓隻重摔至地面導致2隻幼貓死亡,已違反動物保護法規定,處新台幣10萬元罰鍰。

新竹一名夜市攤商日前被民眾指控虐貓,民眾指稱這名攤販老闆將小貓重重摔在地上,結果2隻小貓當場摔死,民眾將整個過程張貼到網站,引起愛貓人士關切。

新竹市政府產業發展處農林畜牧科科長蔡麗蓮今天說,經過調查,這名攤商老闆表示因長期受到貓隻騷擾,餐盤才洗好卻又遭貓隻在上面大小便,氣憤之下才會有這個舉動。

她說,犯案人雖非蓄意致貓於死,但將貓隻重摔至地面導致2隻幼貓死亡,已違反動物保護法規定,因此處以最低罰鍰,也藉此教育民眾正確動物保護觀念。

根據動物保護法第6條規定,「任何人不得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違反者依動物保護法第25條第1項第1款規定「故意使動物遭受虐待或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980421
hungwe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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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咪論壇當初第一時間就討論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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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LAG了
urika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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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已經有人討論過了
sorry 沒有先爬文
因為有一陣子沒注意台灣新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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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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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事情有進展---------判決確定,罰鍰十萬~~~~

雖然只是最低罰鍰,但好歹證明動保法可用、堪用。。。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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