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太生氣了 大家要抗議阿 美籍牧師殺貓未違動保法 救援小組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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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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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回應說的很好 ”不知道廖國豪會不會支付翁奇楠的火化費用
檢方會認為你沒有犯意喔”

http://udn.com/NEWS/SOCIETY/BREAKINGNEWS2/5898888.shtml

中央社╱高雄8日電】
2010.10.08 10:57 pm

美籍牧師謝約翰持空氣槍槍擊2隻流浪貓,造成1死1癱瘓,高雄地檢署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嫌將他起訴,但違反動物保護法部分不起訴。動保團體對這項結果相當氣憤。

謝約翰(Sisk Simeom John)今年 3月間,持空氣槍在高雄市鼓山區住處以鉛彈射擊2隻流浪貓,造成1死1癱瘓。

全案經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上網檢舉,並向警方及高雄市家畜疾病防治所報案,當時引起數萬網民撻伐。

謝約翰辯稱,他住處長期飽受野貓入侵破壞,且他太太患有嚴重氣喘,貓毛會引起過敏,因而拿槍射貓。

檢方並傳訊謝約翰太太作證認為,謝約翰所言屬實,並非「無故」傷害動物;且被告事後已全額支付傷貓醫療費用及死貓火化費用,認定被告並無虐待動物的犯意,因而未依違反動保法起訴謝約翰,只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將他起訴。

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獲悉這項結果相當氣憤,批評台灣動保法已死。

動物救援小組志工吳庭旭表示,如果氣喘和善後處理可作為虐待動物不起訴的理由,以後是否隨便找個理由就可以虐待動物?檢察官沒有站在保護動物的立場處理,此案非常離譜,恐會貽笑國際。
虎斑妙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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誇張 !!  太過分了 ˋˊ
corgiwel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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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台灣司法的黑暗再添一筆.....

既然這樣 ,台灣司法不可靠

大家用力轉PO出去吧~~

讓全世界的人都來幫貓咪評評理 !!
桃園狗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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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不滿也沒屁用

那些拿著大把善款的協會有誰站出來了??

難道都要小老百姓一人一信才有用嗎?

那她們只會轉po文章嗎?

可悲
betty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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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太令人生氣了! 外國的月亮比較圓是吧!  他說的理由,法官竟然認同,這法官到底有沒愛心,我看如果是他家貓貓出事,就不是這麼容易處理了!  那日後,那個虐貓人都說這種爛理由,那些往生的貓貓狗狗,要說它倒楣嗎?  

我覺得這位外國人也奇怪,發生時,他有沒找相關單位幫他處理,而不是自我要怎樣處置這些貓貓,為什麼不用正當的方式去妥善安置貓貓,要用殘害的手段去對待它們.

法官這樣判決,簡直是幫這些劊子手安全脫身.

現在,司法到底有沒有公平、公正,大家一目了然.  司法被壞人蒙蔽了眼睛,分不清什麼是對什麼是壞, 可悲啊!
wang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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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真的是牧師嗎?...是哪一家教堂的?
發動信徒們趕走他!
miki7707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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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人員也不怎樣嘛...
只會說一堆無稽之談.天方論談.信口胡談...
實際上做的事比畜牲還不如!

信啥教?
睡覺比較實際辣!
john8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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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痛心的判決結果,「對貓毛過敏、翻亂東西...」只是因為這種微小的理由,就可以拿槍射死射傷貓咪? 輕賤動物生命,莫此為甚!
corgiwel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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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miki77070242010/10/09 01:10pm 發表的內容:
宗教人員也不怎樣嘛...
只會說一堆無稽之談.天方論談.信口胡談...
實際上做的事比畜牲還不如!
信啥教?
睡覺比較實際辣!


給你一個讚 !!



殘害生命的牧師能做啥?!

污染台灣人的心靈而已 !!

這樣不尊重生命的牧師能傳道?????

唔.....挺好奇他的教友會站出來挺他嗎?? 還是譴責他?

不知道他們會編織出什麼說辭來美化咧~~
klla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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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法官這種邏輯
我們對人也可以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了嘛
那還要法律做啥?
人家說,要看一個國家文明不文明
就看那個國家的人對別的物種的態度
看來我們真的離文明國家還差很遠
redrum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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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好憤慨 = =" ,不過看事情應該從多個角度來檢視
檢察官認為,該名牧師是因為長期被流浪貓騷擾,嚴重影響作息與健康,並非"無故"殺貓,因此不起訴
大家都是愛動物的人,難免對此檢察官感到相當不解與憤怒
但如果我們把事情想穿了,這不就是兩物種處在同個種環境下所無法避免的問題嗎?
因為大家愛貓,所以能夠忍受這種騷擾。牧師不能忍受動手驅趕,造成了貓咪死傷而導致責罵。

反過來想,如果牧師殺的是老鼠呢?  誰會譴責他?
只因為愛貓狗的人多,殺貓狗就成了令人髮指的罪犯
然而諷刺的是,每個人卻也不時在殘害生命,如昆蟲、小動物,如果排除個人喜好,小至昆蟲,難道就不是生命嗎?

法律本來就是保障人類不受到侵犯
從這點來看,動保法似乎應該稍作修正

可是,如果貓與狗的存在造成人類的健康問題,或是小孩的生命造成威脅,那麼驅離、捕捉,是否仍應受到譴責呢?

只能說,那位牧師的做法非常不妥,居然用含鉛子彈射殺動物,造成一死一癱瘓,很不人道。
不過其實動保法所規定的,也只是不要虐殺動物而已
被抓去收容所也是等死,只是死得比較輕鬆罷了

與其讓貓兒如此,只有大家勤勞幫忙流浪貓節育了

有感而發,廢話一堆,不好意思 = ="

文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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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文凡在 2010/10/10 00:00am 編輯]

以為氣喘就能殺動物, 難道他家不能上鎖嗎? 何況氣喘過敏源那麼多只有貓毛嗎?
我老婆也有氣喘, 家裡也有2隻貓跟一隻黃金獵犬, 我家外頭也有浪貓一堆怎不進來我家裡面呢....
笨蛋你不能把門關起來嗎?
要是法官那種論調可以成立, 那以後受不了浪貓叫春跟便便的人都可以找到合法殺貓的理由了, 最好你家有愛哭小孩也不要讓她亂哭, 萬一鄰居受不了小孩哭有心臟病的也能打小孩無罪嗎?
靠, 無知法官 !! 你一定也討厭貓咪吧 !!    :

養貓只有一個重點.就是有心; 有心就會去尋找知識跟建議, 把貓當孩子就沒有太多理由,有誰會因為親人反對就把孩子丟給別人或馬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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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61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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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牧師嗎?
這牧師到底在幹麻 一手聖經 一手刀嗎?
上帝會生氣的!!!
貓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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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有甚麼不被恥笑的?
因為政府沒有為國家樹立形象和尊嚴
連外勞來台灣都毫無所懼了
更何況是比我們強大的國家
這些法官什麼時候才能清醒?

活一輩子就當一輩子的貓奴==========
j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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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甚麼罵呀...  要罵也要看清楚!
是"檢察官"不起訴處份書! 跟法官何干呀?....

要批, 也要用功做點功課!

法律本來就把貓狗視為物權!
怎麼老是要把貓狗當人?
如果不爽, 把罵的時間, 拿去改法律呀.....

如果真的不爽, 去推修法! 總比推甚麼連署動保處 永久收容好太多!
老是把力氣浪費在本末倒置上.....

法律不是比口水, 要做功課和推修法!
棄養一堆, 不寵登的一堆, 還一堆理由不植晶片了....

你有不植晶面的正義凜然的理由, 他有"非無故"的理由!
都一樣會鑽法律漏洞!

沒有棄養 就不會有浪貓! 沒有浪貓 就不會本案!
這麼簡單的因果, 就是有人想不通!

在還沒有更嚴格的飼主管理辦法之前, 就連晶片和寵登,  還一堆理由勒!
老是 以認養代替購買!  有用嗎啦?!...

連基本的 自律 和 自我要求, 都辦不到的話!
還奢望國家幫你們出一口氣喔.....

就連號稱正義的甚麼連署 動保處 甚麼不要撲殺的那個!
連個寵物稅都有私心!
甚麼購買要寵物稅!

若真的要推! 就該全面強制徵收! 誰都一樣!
然後全面強制寵登植晶片!
沒結紮的全部嚴格列管!

做到 再來談永久收容!

若真的都做到了! 外面浪貓也有好去處!
那又何來"槍殺"虐殺?....

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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