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朗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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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公安制造“世界通事件”的十二大罪 镇江公安制造“世界通事件”的十二大罪 第一大罪:意志先行,先封后查,违规执法。 第二大罪:把调查当打击,破坏企业运作,粗暴执法。 第三大罪:未定性先下结论,非法怂恿全国抓、捕、判世界通代理商,武断执法。 第四大罪:事实未清而说施永兵是罪犯并刑拘,栽害枉法。 第五大罪:施永兵被刑拘后故意在全国发悬尝通缉令,毁人声誉,扰乱企业,以权乱法。 第六大罪:煽动网络枪手和媒体攻击被调查对象以混淆视听、欺骗舆论,故意辱法。 第七大罪:刑讯逼供被调查人,封锁律师干预,剥夺对象的发言权,冤狱犯法。 第八大罪:伪装对方身份发假消息以诱供、骗供、套供,狂妄非法。 第九大罪:无理冻结和擅自动用被调查企业的资金用于冤狱活动,践踏国法。 第十大罪:因无依据下结论而拖延结案,力图拖垮被调查人,不守法律程序,无天无法。 第十一大罪:对与世界通同根同质同方式运作的宝矿通故意不作解释,不公平执法。 第十二大罪:借执法破坏党和国家的公信力,否定党和国家对世界通的支持,凌驾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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