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客觀合理的看待所謂的博土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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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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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錄自"不起訴書"   和博土的律師上星期在開庭時的口述:

1.一審的法官 羊台青
  重判博土   完全是投機心態
 目的是騙取貓友的掌聲

  其實T 大校園的所謂 國慶貓 琥珀貓
  根本無法認定是搏土認養的貓

  獸醫的認定也不是被虐殺

  法官完全是栽贓的方式亂判
  兩件在二審就判無罪了

2. 如果根本沒屍體 沒照片  沒有醫療紀錄  沒證據
  憑著失明的證人(宋蝦方)亂扯就可以認定虐殺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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