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105 筆資料符合您搜尋的條件
討論區首頁 » 文章發表人是 milcti
http://goods.ruten.com.tw/item/show?11090402720243 妙喵一罐35元 一箱840元

http://store.pchome.com.tw/alesiamy/M01487711.htm 燒津一箱776元(可以問問店家能不能混搭)

下面引用由aikrna2009/05/13 05:46pm 發表的內容:
我算過,犬用腎罐拍賣一罐370元,在日本買一罐約120元,寄回來的成本算跟罐頭同價好了(事實上不會那麼貴),一罐花費240元


這位大大估的運費,應該是走郵局的海或空運吧?!
如果是走民營的空運快捷,有些1公斤運費就要500元;海運1公斤400元左右
何況,還有被海關查扣消毁的風險


下面引用由cat2007/07/20 06:23am 發表的內容:
嚴禁純商業行為,如有違反一律刪除,如有再犯給予負威望處理
1)出售物品的限制及注意事項
限於二手貓用品、貓藝品出售或贈送,禁止大量販售 ,代購或團購
(義賣或籌措貓咪醫藥費不在此限,相關規定請見注意事項  ...

下面引用由then911在 2009/03/21 01:05pm 發表的內容:
增加
SPECIFIC 貓用腎臟罐頭 150g 有效期限到 2010/9/21 每罐100元,有45罐

下面引用由then9112009/04/06 10:22am 發表的內容:
增加
貓咪腎病用罐頭~
10.SPECIFIC FKW腎臓用罐頭150g 1罐100元,有34罐 保存期限到2010年
11.Hill's K/D 罐頭 雞肉口味 156g 1罐130元,有9罐 保存期限到 2010/10
...

下面引用由zero2009/01/16 04:38am 發表的內容:
我覺得這個東西要一概而論太危險~~

如果是在送養過程中,中途自己沒有嚴格把關,那的確是中途自己有疏失
但有時候百密一疏,再怎麼嚴格把關,再怎麼事後追蹤,人生還是會發生意外~~

然後很多中途會不捨貓咪在認養人家過得不好而接回來,畢竟是自己帶過、有感情的貓咪。
但形成積習之後,也容易造成認養人有"靠山"的心態
覺得反正養一養,碰上問題,還可以丟回中途家,中途就必須負責售後服務就對了~~反正心疼的人就輸嘛~~

可是,認養回去,不就是認養人的貓嗎?不就是認養人應該學習對貓咪負責嗎?
如果在養育的過程上碰上困難,不是應該認養人自己解決,而不是丟回中途家增加中途的負擔嗎?

在可愛的小貓時期送養出去,兩三年後長大成貓難以送養時,再因種種因素被丟回來
(我就看過因認養人疏失造成貓咪癱瘓,然後說沒辦法照顧再丟回去給中途的案例= =")

那中途就必須自認倒楣概括承受嗎?
我們對中途的要求會不會也太高了一點?
要知道中途不是永遠都有能力、空間與金錢來做中途,中途也會倒。。。

送養人與認養人間責任義務的界線,有很多灰色模糊的地帶
要看個案情況正反面意見並陳,比較不容易被誤導


不好意思或許我說的不夠清楚
我想您誤會了
我的文章只單針對我文章那位"中途"
而文章的重點也不在於"送養人"有無義務或應不應該將貓咪接回
我也不認為中途凡事就必須自認倒楣概括承受
因為那樣的話中途早就全部應聲倒地
而認養人也學不會何謂責任

多數中途再送養文都會提到一點
"若日後發生不能在飼養的狀況...請不要將貓丟棄,讓我們一起在為貓咪尋覓解決的方法...."

我有提到這位資深中途當初連基本的送養切結書都沒簽
所以也就根本沒有所謂的後續追蹤,更不可能知道貓咪送出後過的如何
這也就罷了
但經過多位貓友告知狀況後(貓咪過的不是很好、認養人已說出要將貓咪丟回街頭)
一位負責的送養人不應該是不聞不問,甚至提出中途費用不是嗎?!
倘若如此,當初乾脆讓貓咪做個從沒被人類飼養過的流浪街貓,或許或比較好

本來並不想說出這些
但每每看到這位中途到處開口接貓
贏得善心中途的美名以及旁人的聲聲讚揚....
我就忍不住要為這些貓兒擔憂.....
因為表面呈現的跟實際是有很大落差的
人在做天在看.......我只是有感而發
[這篇文章最後由milcti在 2009/01/16 04:10am 編輯]

下面引用由優婆夷2009/01/15 09:30am 發表的內容:
我不知道是哪位中途送的, 也不知是不是這�的中途
凡事不能只看一面
光看認養人的文章, 不能確定問題到底出在哪�
是真的是奇怪的中途? 還是認養人不合格?

據其他鄉民們私下透露
那位中途有跟認養人收取費用, 但退還貓兒後並不是全額將費用退回
光是這一點, 這樣算合理嗎?


剛好看到這篇文章,所以我也想提問

中途將貓咪送養出去之後
如果發生認養人不想繼續在養,甚至說出考慮將貓咪丟掉這話.....
而原送養中途也知道這種情形
那中途到底應不應該將貓咪接回來?!
即便不接回,但聽到認養人有將貓丟棄的念頭
是不是也應該主動關切一下.....甚至跟對方討論一下應該如何解決等等

但某中途在知道事情後,卻不聞不問 (難道你不擔心貓咪哪天被掃地出門流浪嗎?)
甚至說出 :要我接貓回來OK,但這貓就算是我中途...要收中途費用.......

離譜的是你這位資深中途,當初竟然連認養切結書也沒簽
就急著要認養人將貓咪接回家(雖然現在檯面上妳都有要求簽立切結書)
我的天ㄚ
妳中途送養貓咪的初衷是什麼?不就是想幫貓咪尋覓幸福嗎?
又不是在做業績,貨品既出概不退還。又不是在博取好名聲,成為好人好事代表。
那當初不如就讓貓咪繼續在街頭,好過習慣被人寵愛的生活後,又再度成為街頭浪貓。


這位中途的行徑,真的讓我啞口無言.....
偏偏因為某件貓事,現在有好多人都將她視為偉大的中途
但好中途的定義在哪?!
貓救的多、貓送養的數量多、有許多貓故事可以賺人熱淚.......!?

我心疼那隻被這位中途送養出,現在在認養人家中過著,沒人疼愛隨時可能被丟出門的可憐貓咪
原以為遇到好心人送養、領養,從此可以幸福一生
沒想到當初只是雙方表現愛心的道具,而現在只是雙方的燙手山芋

歡迎對號入座! 如果這位中途妳知道我就是在說妳
看到這些內容,妳自己心裡有數
沒錯∼我就是在說妳這位偉大的中途
妳知道妳送養出去的這隻貓
現在過著什麼樣的生活嗎?
要不要我告訴妳。。。。。。。。
不過我想妳一點也不在乎
因為如果妳真的關心、在意
那我也沒機會打這篇文!


下面引用由樂丸2009/01/06 09:54pm 發表的內容:
寵物假認養真買賣 罰5到25萬元
【中央社╱台北十二日電】 2008.06.13 04:04 am  
台北市議員汪志冰今天表示,知名分類廣告網站KIJIJI寵物認養區「假認養、真販賣」,大剌剌標出認養價格,鑽法律的漏洞。
...

這篇送養文要求支付的是相關醫療費用
醫療費用跟所謂的認養價是完全不同的

下面引用由樂丸2009/01/06 10:01pm 發表的內容:
以上才是正常的切結書
開版的使用的切結書是他自己捏造
小心被仙人跳5萬元台幣
請各位版友警惕!!!!!

不知何謂正常的切結書?!
就好比在外租屋
每位房東訂定的條件都不盡相同
自己能認同才會簽立契約, 不是嗎

不知你看到造謠、毀謗的字眼會不高興嗎?!
同理心
如果你是原po呢?!

你可以不認同切結書的內容
但不能斬釘截鐵說po文者是捏造、仙人跳
這是非常沒禮貌的行為  不是嗎!


請問~
貓咪目前的健康狀況如何? 有人認養了嗎?
下面引用由D爵2008/12/15 08:01pm 發表的內容:
建材盡量選好清理、耐髒、耐用的(當然預算也是很重要啦)
我還以為原本的地板是磨石子
原來是我眼花@@

+1
拍謝吶
我也以為原來的地板是磨石地
下面引用由zoar2008/12/15 00:17am 發表的內容:
仿木地板,只是耐磨塑膠地板的一種
看起來像木頭
實際上是塑膠地板
缺點是,使用久了會翻起來..

何不保留屋內原有的石板地來使用?

塑膠地板
缺點不止是使用久了會翻起來
在做最重要的全面消毒時(尤其若需要用到以”火”消毒)
也較石板地不易
龍江路上靠近錦州街那有太僕動物醫院
奇怪!?
希爾斯400克的
公館金吉利
幼貓成貓2008年11月到期
老貓2009年1月到期
都在賣一包69啊!

啊忘了寫
2xx的價
若真是美國那款紫色貓專用除毛梳
人家要想知道哪裡有賣啊><
下面引用由t6319422008/07/09 02:12pm 發表的內容:
那個梳子,小弟最近也入手了
之前的價錢實在敗不下去
結果那天發現某店只賣…
2xx而已哦,挺好用的

http://www.amazon.com/FURminator-Cats-INCH-wide-edge/dp/B0013F5X6C/ref=sr_1_14?ie=UTF8&s=home-garden&qid=1216631117&sr=1-14
↑美國亞馬遜網站看到的
一把就要價含運USD27.94($21.99 + $5.95 shipping)
折合成新台幣就850元左右了

2xx的價格
是二手價?
或是他牌的價?
還是台製的價?
下面引用由貓窩2008/06/28 09:16am 發表的內容:
剛才和宋小姐聯絡過~
她還是堅持貓咪住院治療後,沒有中途接手,還是要把貓送回收容所~
所以各位為了這9隻捐再多錢給她,他們還是頂多能多住一個禮拜~ (宋小姐不想浪費醫院資源)
所以~ 和另一位中途討論後,作出不得已的決定~
這9隻貓治療完成,若沒有中途接手,我們會將他們轉院,繼續住宿~
因為他們至少已經隔離一段時間~ 若再送回收容所~ 一切前功盡棄~
所以想幫忙這9隻貓咪前途的貓友~
請直接傳訊息給我~ 我會告訴您捐款帳號~ (另一位資深中途的帳號~)指名要幫忙這9隻貓,所有的捐款會花在這9隻的後續安置~
我們也會把捐款明細PO出~
我們目前眼中只有看見這9隻貓,心疼這9隻貓,所以我很雞婆的去照相、PO文~
我們沒有那麼偉大~ 可以救每一隻貓~
只是這9隻~ 我絕對不想讓他們再回收容所~
他們經不起這樣的折騰~


照你的文字來看

1.在就醫期間若有中途接手的前提下,宋小姐(貓貓)並不是堅持貓非得回收容所

2.你跟另一中途決定,最後若無中途接手,要將9貓轉院寄宿住宿




下面引用由貓窩2008/06/28 09:03pm 發表的內容:
如您所說的~
如果照您的程序,時間到了貓咪仍沒有找到中途,要送回收容所時~
麻煩您通知我~
我會親自到思邁爾接貓,然後回收容所辦移轉~
為了後續中途的安全~
我必須確保貓咪沒有再進入貓舍~
免得二度感染,前功盡棄~



雙方的出發點都是善意
不能好好談嗎

宋小姐在貓咪就醫期間,在可遵守收容所體制下 繼續找中途
而您其實也不必等到貓咪就醫期限屆滿
直接去收容所辦理領養也是可行的(畢竟貓現在是登記在宋小姐名下)


就像四寶媽說的

下面引用由threebabies2008/06/28 08:15pm 發表的內容:
不如熱心中途真有意願, 到新屋辦理登記成為領牌義工
與收容所辦理轉換登記
將這些住院貓轉到熱心中途名下

或昰不願登記領牌當義工
就直接到收容所辦理認養手續打上晶片
之後這些貓咪後續如何, 當然就由晶片登記人決定

如此一來, 想長遠幫貓的可以不與體制對抗繼續走下去
有革命情感的可以如願幫貓長期找家, 也可以從現在開始對醫療方式提供意見
以捐款支付醫療費用與住宿費用
我想這樣皆大歡喜



其實兩方的決定都無衝突,不是嗎?!
不知道為何事情會變成這樣


另外
板上其他人的發言
說實話,我是看不出有人批判、指責
誰要接貓 誰不要接貓,都是個人的決定
所以那個灰心、縮手說的帽子,太沉重了
這純屬我自己的看法
若有得罪,還請見諒~


情理法 or 法理情
ㄧ件事情你可以將情擺在最前面
但將法擺在前面的人就是錯的嗎
叫人閉嘴時,自己嘴巴也先刷乾淨些
妳又是誰?或是妳就是老師?教官?他人的娘?
還是根本也是在滿足妳自己的叫罵口腔欲!

人家原po的老公明明就做了最好的end
後面這些人就不要再吃米粉喊燙
如果兩方當事者可以在這件事上平和落幕
不是最好的嗎

討論區首頁 » 文章發表人是 milcti
圖文版權為貓咪論壇與發文人所共有 | Copyright © 2002-2014 Cat House BBS | 廣告刊登請洽: cathousebbs@gmail.com 或登入後私訊 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