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1326 筆資料符合您搜尋的條件
討論區首頁 » 文章發表人是 momobaby
苓雅區蠻大的耶
四維路那麼的長= =

你說清楚那一邊大家比較好找
至少有個大地標 大家才有概念囉
下面引用由juliavon2007/08/02 02:45pm 發表的內容:
看到這篇才發現不只有我受騙...
是在露天 以帳號aurora_box  自稱小光
匯出款項沒收到貨...
討了好久才還我部分金額
...

不曉得他還你的部份金額是多少?

但就我個人所知
他日前才大手筆花了三萬元去購買皇家飼料以及許多的高級日或國產罐頭
http://blog.yam.com/aurora7107/article/11038913
(日前不知誰告訴他 他已經把blog上鎖)
拿騙人的錢過的如此奢華的生活
甚至還坐高鐵去買貓
而他媽媽(鍾母)竟然還在電話說  他女兒才剛工作沒什麼錢
希望qqq手下留情  不要去告他  他女兒會出面的
只可惜她女兒根本就毫無悔意 避不見面


所以我建議您備齊相關資料向警局報案喔
做筆錄不會花您很久的時間

請攜帶
1.轉帳的存簿
2.印章
3.身分證
4.列印與小范間來往的任何的短訊OR對話紀錄OR本站上任何相關文章(如得標頁面)
(只要是可證明你們之間有交易)

多您ㄧ個人的力量  相信團結力量大
你會得到你應有的賠償的^^


不一定要要他的戶籍地告
他的犯罪地(桃園)也一樣可以告
目前就等警察局移送了

我倒是很好奇
之前那一篇文章明明是加密100發文者才可觀看

不曉得是那一位還跟她們保持聯絡好心人士還借ID供其觀賞
甚至是轉貼過去給她們看∼!


順帶一提
我國新刑法自95年7月1日實行後
已廢除連續犯規定 改為一罪一罰
日前已得知 該帳戶有5人通報
也就是說至少有5個人告
目前看起來  他的犯罪行為皆是在95年7月後所犯
假如一個罪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
5人就是30個月=2年6個月

慢慢去關吧  !!!



另外  選舉要到了
不曉得有沒有那個委員願意接一接這種人民的陳情案件
像這種詐欺別人的錢 過的這麼快活的 毫無悔意
應該早一點抓去關  還幫他護航什麼呢!
真是天大的笑話阿!





泡泡爸  我想您可能有點誤會
小慈她是高雄蠻資深的中途
也是碩果僅存的幾個
真的很盡心盡力在幫流浪動物做事
尤其是南部的中途貓真的不太好送

網路世界大家互不相識
所以遣詞用字難免給大家不同解讀
所以好像變的有點火爆齁@___@""

不過以我對小慈的認識
她不是會私吞財物的人^^





敢作就要敢當
為了怕"當事人"看不見 無法回文

特將此文推上
我把此頁推上來

小范
你應該知道我再講什麼  我們知道你都有在看
您最好是快點上來解釋清楚比較好

否則我想 後續沒有這麼好處理了
[這篇文章最後由momobaby在 2007/07/19 02:18pm 編輯]

名字打錯  修改ID 英拼


現在事實不是很簡單嗎
不管有沒有去過誰家
私底下有連絡是真的吧

對照第一頁先是說
"" 為公開透明,除個人寄件資料外,其他問題與意見都請於版上公開,請勿用飛鴿""
==>qqq 剛好有msn  不過他先於板上回覆 有人就怒了?!!!
    不過通篇看來  我還看不出來他語氣哪邊不適當
     不過這代表  就算在版面上問 也是不可以的~


又說
""我沒有和小范聯絡,也不知怎麼聯絡他,請不要飛鴿問我......""
===>但是現在小范說 MITORI 說的共同朋友就是小范的女朋友(目前仍繼續交往中)
      既然MITORI後續要和"共同朋友"交畫   不管是EMAIL or 電話 or MSN
      如果沒有聯絡方式  那是心電感應嗎



這件事就跟米粒說他不小心轉帳給自己ㄧ樣的神奇阿
嘖嘖







[post=100]
如果你要同步找人的話
還是不要直接寫在公開版面的好
小心他會上來看

加油囉~

[/post]
以上

其餘本人不再回應
誰叫我沒訂畫
下面引用由MITORI2007/07/14 10:21pm 發表的內容:
您是來亂的嗎?
您很喜歡貓友拿不到畫嗎?

少拿這個來壓我
如果你不想做就不想做

不用扣到我頭上


對厚
我沒買  有買的人最大
真的是非常一致一貫的處理方式呢

看不下去的人 什麼話都不能說就是了
那我只好閉嘴了

而且我也沒有出嘴叫你做本篇
反正你都做了本篇
其他的也順便幫幫其他人嘛
她們也很可憐呢



怎樣
對本人新聞台有興趣嗎

要不要本人多寫幾篇壓

[這篇文章最後由momobaby在 2007/07/14 10:16pm 編輯]

下面引用由MITORI2007/07/14 09:15pm 發表的內容:
TO: momobaby
不要只是出張嘴要別人去做
試試看低聲下氣請朋友幫忙的滋味再來說

從來沒有人要你主動去幫忙收小范的爛攤子
你願意幫   (((小綠))))====>筆誤  是小范      去找你們共同的朋友收拾後續

你們是不是試圖想隱瞞什麼
我不想過問

今天如果是我的朋友搞爛子
很抱歉
我沒你們這麼有大愛



說實話
我真的很疑惑

既然小綠認識小范的朋友
而且交情好到願意幫小范收爛攤子尾
甚至是一分一毫未取的超級大好人

難道小綠不會想嘗試去問問看"小范"是不是狗妹口中所說的"慣性詐騙同志"
更何況有一部分的手工藝品
根據本主題第一頁的說法仍是交由小范製作的

再者
經過大半年了
這麼多件作品只有寄出輸出一件作品(QBMEIMI)

不是已經有很多人已經來認領作品了嗎
那後續的輸出寄出呢??
我知道 輸出寄件要花錢要花時間
不過既然願意接手後續的事宜  然後呢
認領了畫  後續呢??

你工作很忙  沒時間整理家裡 搬家很累
那我也告訴你
這半年的長假有  過年的年假   清明假期   端午假期
還有更多大大小小的週休二日

如果已經不想再處理這件事情的話
那也不需要給大家期待了
等待的人是如何度過一個又一個期待的夜晚
等待的心情是多麼煎熬


小范從去年起 騙過各大大小小的網站
受騙金額 幾百元至近萬元者都有

如果您跟您的朋友仍然願意無怨無悔幫他
那麼 也幫幫其他受騙的人吧


自始至終
我都建議QQQ提出告訴
甚至我幫她寫好了存證信函
並願意協助他代為撰狀刑事告訴狀
不過他還是想抱著ㄧ斯希望想等等看

不過
我覺得也許沒必要在等下去了

ㄧ切靜待司法解決

同時
我也希望
至今未拿到貨的貓友
請ㄧ倂向最近警察局報案

請攜帶
1.轉帳的存簿
2.印章
3.身分證
4.列印與小范間來往的任何的短訊OR對話紀錄OR本站上任何相關文章
 (只要是可證明你們之間有買賣契約)


最後我要說的是
詐欺行為是不可原諒的
不管金額的多寡
重點是  自始至尾  都不該存有詐騙別人的心!

事發至今
已近一年時間~
請各位不要在乎視自己的權益!

就算是ㄧ點小錢
不也是自己縮衣節食的生活費甚至是工作OR打工來的嗎
討論區首頁 » 文章發表人是 momobaby
圖文版權為貓咪論壇與發文人所共有 | Copyright © 2002-2014 Cat House BBS | 廣告刊登請洽: cathousebbs@gmail.com 或登入後私訊 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