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2
筆資料符合您搜尋的條件
|
消防隊為民服務~~拯救貓狗的困境和解決之道
,
發表在 動物保護,
時間 2008-04-27 04:42 PM,
作者 烈燄赤子
|
這篇文章讓我有感而發 抓到蛇~~該怎辦?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0&t=364589&p=4 我就講幾句心理話... 讓大家充分知道..什麼才是真實情況.. 去做法令沒有規定的事情--捕蜂捉蛇..救貓抓狗 (預防火災+搶救災害+緊急救護之外的雜事) 在法理上就是站不住腳...因為公務人員依法行政.. 捕蜂捉蛇----固然頗受好評~ 但也成了比抓貓狗更甩不掉的服務-- 法律未指派賦予給我們的工作 去做法令沒教你去做的事情... 出了事情..法律自然就不會給予保障 我們固然會迫不得以地開救護車去~~ 但這是冒著風險...勉為其難地去 大家都怕遇到倒楣事..... 沒事就罷了 一旦出事... 檢察官要起訴你....法官要追究你 為什麼本該留給救護+救災等人命救助的車輛..人力..資源.. 卻被挪用在非法---法律未規定你去做的"為民服務"上 消防隊人力不足卻還得救動物~~[17頁有真實因延誤送醫害死人悲劇]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216601&p=17&archive=0 為了捕蜂捉蛇救貓抓狗---- 導致火災延誤救人.救護延誤救醫而死.. 請問---國陪會不會成立? 我可以明確地說...肯定會成立... 重點是....我們處在民眾害怕的災難請求和毒物造成的生命威脅.. 我們能不出勤嗎?... 萬一人被虎頭蜂叮死了...被毒蛇咬死了.. 我們還是得被起訴... 兩難啊... 但我們始終是在沒有法律保障的情況下出勤..上面長官不改善這個問題.. 這就會一直是我們的痛處和隱憂...消防隊員永遠得心有負擔冒著風險去做... 解決辦法-- 1.把動物救援納入到消防法中.名正言順地去做(補足人力再說) 2.回歸專業..爾後有關動物的部分全部回歸給農業局/動物保護處去執行.. 3.補足嚴重不足的消防人力...讓人力充分到可以去執行這些額外的工作 適當的資源配置,應該是決策者的責任,而不是人民的責任. 身為受害的消防單位和人民... 我們應該請求政府提出對策... 政府就是不重視消防人力的補充...不尊重專業需求.. 這些問題才會一直存在得不到解決.. 這個政府是否無視動物生存權益的存在....? 在決策者的眼裡...是否把動物們當成垃圾一樣地看待? 否則怎麼流浪狗貓..等等 怎會規定隸屬於清運垃圾的環保清潔單位處理呢? 所以現在欣見 提案成立動物保護處 大家樂見... 希望動物保護處的出現 能夠解決消防隊為民服務的問題 否則..當你本身或者你的家人... 瀕臨危急之際...卻苦苦等不到救護車或者消防車來.. 事後萬一發生無法挽回的憾事-- 而延誤的理由居然是.. 1.消防隊人力不足 2.消防隊是因為出勤--捕蜂捉蛇救貓抓狗--才排擠了救你的親人 大家又會怎麼想? 那時候的思想觀念... 還會是贊成我們去執行這些為民服務工作的嗎? http://tw.myblog.yahoo.com/jw!rKheuE6aAx4FWHrMCmkhOBhcpQ--/article?mid=6045&prev=-1&next=6044
|
|
農委會組織條例增設「動物保護處」提案成案
,
發表在 動物保護,
時間 2008-04-27 04:35 PM,
作者 烈燄赤子
|
[這篇文章最後由烈燄赤子在 2008/04/27 04:39pm 編輯] 本文獨立 另起新主題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