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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的想法啦!
請不要覺得我很商人的想法(我是學商的啦!)
我相信大家都對於貓貓非常的喜愛  巴不得可以為她們多付出一點
但是有時候很多費用當相當驚人  如醫療或是一些用品類的
我以前再大學時  我門是流浪狗的地下社團  社長以企業管力的角度經營這個社團
因為學校打壓我們  然後醫療費用又很吃重  所以我們必須經由公關的力量來整很許多資源
像  集合區域人士的力量  把某一地區的的某家醫院的費用押到最低  並長期配合
還有  統合飼料的供應商  議價與討價還價  
經由此做法   會讓所有的消費者集中到品質良好且價錢合理的供應商(飼料  醫療等)
並逐漸將惡劣的廠商與醫院 排除  讓她們加以改善
還有  利用校園學生的資源  如募款與藝術創作義賣等  籌到我們的經費
所以啦!  我建議  大家可以分區塊  然後分別找出優良供應商然後議價
讓大家資源共享  造福更多貓咪
不知道大家怎麼想   需要花點時間分區整合  但是既然這個網站那麼多人
大家又那麼熱情  我相信是做得到的
樹林區找便宜的可以找我  我們有配合樹林大批發  可以比價看看
superlazytwo@hotmail.com
我啦!  我跟我妹住樹林  我們可以多少出一份心力
我抓貓的手腳還頂快的     我們可以幫忙
電話是0939211536   泰瑞莎
我啦!  我跟我妹住樹林  我們可以多少出一份心力
我抓貓的手腳還頂快的     我們可以幫忙
電話是0939211536   泰瑞莎
我是新加入的  但是居然有再樹林發生的事情  太過分了
誰可以更清楚的說明地點ㄇ?  中山路還有點長  是幾段阿?  最好能說附近有啥
拼了命也要跟那些人說清楚  血氣方剛  有種不會回家砍自己爸媽歐!  這樣比較屌不是ㄇ!!!
聽到就火大  快跟我說啦!

電話是0939211536
下次一定馬上衝過去

大家別以為  死的只是一隻貓咪
今天死的是  "飼主的心"  跟"台灣人的聲譽"  跟"社會善良風俗"
一個可以兇慘殺貓虐貓的人  不難保他(她)哪天對無名的流浪害或是幼弱的人下手
因為這種人想欺負比自己瘦弱的動物不是嗎?  我們也是動物阿!
大家真的要小心   讓這種心狠手辣的人活在我們週遭  哪天被害的不一定是貓咪了
如果這個人有精神問題  那再犯案 是遲早的問題  
警察伯伯也要視為一種警訊吧!
我們希望  警察伯伯  不只能為我們找到犯人  更能讓社會大眾活的安心
更多花心思去掌握  可能的罪犯  預防犯罪不是ㄇ?
警察伯伯加油了
如果可以  我要去警政署留言了
誰去安慰那位德國的貓媽媽  我都哭了


我不是很懂法律 但是我總覺得應該有一些法律條文可以多少彌補動保法的不足 我不知道對不對或可不可行  請懂法律的人幫忙想想  

1. 危害善良風俗: 我覺得虐待動物然後還大肆宣揚的人除了受動物保護法的懲罰外  應該再加一條"危害善良風俗"  因為宣揚虐與示範待動物的這種行為  根本是讓社會大眾受到心靈的污染    不應該被判危害善良風俗嗎?  一個可以隨意毒死路邊流浪貓狗的人  哪天  他毒的可能是不知名的流浪漢也不一定  這樣的人 是應該受到輿論的譴責與法律的威嚇的 不是ㄇ?

2. 損害物權:  今天如果有人的孩子被人加害導致受傷或死亡  加害人需要負起刑事責任 與相關醫療費用與精神損害的長不是ㄇ  那今天當被害人換成貓貓狗狗時 卻只有動物法保護  有沒有人想到對飼主的賠償  
(雖然在大的賠償都比不上自己的寶貝  但是我們要沒良心的人  付出代價 )
我們所付出的金錢與心力  與在被傷害時無可彌補的精神損害   是不是應該受到合理的賠償
如果  法律把個人飼養的寵物視為個人的物權  那當我們的(寶貝)物權受到損害時  我們是否可以要求賠償  

這是我想到的  我只想在法律不保護我們的寶貝的情況下  要那些喪心病狂的人  多付出一點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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