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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凱辰在 2011/04/10 10:00pm 編輯]

我從小就對動物很有同情心。成長的過程中,信念和價值觀都發生過很多大的變化,唯有對動物的同情心一直未變。如今我終於了解到,動物保護,才是真正有意義的信念和正確的追求。

以下是我對一些問題的回答,也是我自己大致的動保觀念。


為什麼要保護動物?

動物和人類一樣,有知覺和感受,能體驗到痛苦或滿足。

沒有人喜歡遭受痛苦,動物也一樣。 ——若論保護動物的理由,我想這一點就足夠了。

為什麼不提倡“保護植物”?

植物沒有大腦和神經,對它們而言,不存在包括痛苦、滿足在內的任何體驗。

為什麼不譴責拍死蚊子的行為?

昆蟲等大多數無脊椎動物,神經系統十分低級,感受的能力比神經系統高級的動物(比如所有的有脊椎動物)微弱很多。

所以,拍死蚊子沒什麼問題(事實上人每天洗澡、洗臉都會殺死很多細小的無脊椎動物),它們的感受能力是極其微弱的。

當然,即便是對這些感受能力很微弱的無脊椎動物,還是要盡量不傷害,不故意傷害。

動物和動物之間本就彼此殺戮,為什麼人就不能殺動物?

動物製造殺戮無可厚非,因為動物的智力不高,無法理解自己的行為給其他個體所帶來的痛苦。就像一個3、4歲的孩子(事實上很多動物的智力就在這個水平)殺了人,你也不能怪罪他什麼——因為他什麼都不懂。

而成人的智力足夠,知道自己的行為會給其他個體造成痛苦。在知曉的情況下,卻仍然為之,就是明顯的罪惡!

為什麼不遵循弱肉強食的自然規律?

自然界的規律是弱肉強食,但是人類的道德並非如此。否則,就沒必要幫助那些弱勢群體了。

弱小者應當被保護。

為什麼關注動物,而不關注人類自己?

當代的人類已經活的夠好了。大部分所謂的弱勢群體、窮人,也只不過是生活條件差點,或是生活艱難一點而已。而且社會已經在不斷提供機會和幫助給這些弱勢者了,隨著社會的發展,這些機會和幫助還在不斷增加。

相比之下,那些動物的境遇更讓我同情——起碼那些窮人們不會遭受到虐待或殺害。而動物被殘忍虐殺,甚至連懲罰兇手的法律都沒有……我認為,目前沒有比保護動物更緊迫的事情了!

並且,人類尚有善惡之分,而動物卻都是可愛的——就像小孩一樣(很多動物的智力就是相當於小孩),沒有哪個孩子不是可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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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今的那些富豪和權貴,擁有著雄厚的力量,卻都只會將資本浪費在奢侈的生活或毫無意義的信念上。我要成為力量的擁有者,用這力量為動物保護的事業做出最大的貢獻!

FIGH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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