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 烏來區戶政事務所前有隻傷貓傷口長達15公分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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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咪救生隊,
時間 2012-05-23 09:59 PM,
作者 ying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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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位烏來地區愛貓人士協助確認貓咪最新位置,
若查證屬實,有位非常熱心的敏大哥願意前往救援,
還請大家多多幫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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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烏來區公所有隻傷貓傷口長達15公分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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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咪救生隊,
時間 2012-05-23 01:54 PM,
作者 ying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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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在當地喔,是昨天有朋友騎車經過拍的,今天才從朋友的相簿看到,已電話確認過是昨天下午在這個地點拍攝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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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來區戶政事務所前有隻傷貓傷口長達15公分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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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咪救生隊,
時間 2012-05-23 11:36 AM,
作者 ying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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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5/22)有朋友騎單車經過,在烏來區戶政事務所跟派出所前面的空地看到的傷貓,
請問是否有志工或熱心人士能夠尋找到牠並送牠就醫~謝謝!!!!!
(還請烏來地區的朋友們幫忙留意貓咪最新位置,若位置屬實,有位熱心的敏大哥願意前往救援)
還請大家多多幫忙協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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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救急!如何拯救小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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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咪救生隊,
時間 2011-08-02 08:53 PM,
作者 ying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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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ying0509在 2011/08/02 08:58pm 編輯] 請問大家,我家樓下的人慣性會抓小貓(我家現在養的也是從他手上搶下),現在又有小貓聲音從他家傳出(一直叫不停),該如何處理?是該報警還是直接通報消防隊說有小貓疑似受困呢? 畢竟沒有直接證據,但他已是慣犯,我們以前質問他他都聲稱他沒有虐貓只是把小貓棄置到後山,苦無證據實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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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有人蓄意要把流浪小貓抓到不知名的地方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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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咪救生隊,
時間 2010-05-03 08:48 PM,
作者 ying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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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龜山地區,今天還算平安無事,但樓下的廢渣還跟我妹嗆聲 說只要貓吵他就還會爬上來抓(重點是抓去哪??真的不敢想) 但是小貓們晚上明明就很安靜 害我現在也不敢餵他們吃東西(因為一餵他們就會喵喵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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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有人蓄意要把流浪小貓抓到不知名的地方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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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咪救生隊,
時間 2010-05-03 12:52 AM,
作者 ying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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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這邊是公寓式住宅區 最近後門對面的屋簷上住了4隻小貓跟貓媽媽及貓祖母, 但我家樓下的廢渣早上爬上來要抓貓 (我是聽到小貓悽慘的叫聲才趕到後門去看) ,還說貓吵到他 我離那些貓更近都沒聽到聲音阿...應該只是他討厭貓 (又不是在他家屋簷,是別人家的屋簷耶....) 重點是,現在我該怎麼辦?!! 現在的困難是: 1.我們不可能時時刻刻顧著小貓 2.要把小貓們移到安全的地方也有困難 (因為貓媽媽會回來,更何況貓咪是住在人家屋簷上,我們要爬上去也有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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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看看泰國如何推動保護動物法案吧!<泰國修訂動物保護法 大幅提高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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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動物保護,
時間 2006-08-21 02:36 AM,
作者 ying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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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WORLD/WOR3/3478947.shtml (聯合報) 泰國保護動物的意識逐漸增加,隨著動物保護團體強烈抗議將大象送至澳洲與肯亞之後,國會也將修定動物保護法,一旦未來違法動物保護法者,可能被判處六個月至五年的有期徒刑,或罰款一萬至十萬泰銖。 根據舊的動物保護法,虐待動物者最多只會處於一個月監禁,或處一千泰銖以下罰鍰,但新修定的動物保護法明顯將處罰規格提昇許多。 動物保護法的修正,是經由泰國保護動物協會、瑪希德大學共同建議提出,並由泰國律師公司協助,而被認為是泰國第一部被稱為動物福利保護法的法案,也可望在下週正式出爐。 這一部動物保護法中,也是泰國第一次將毆打、焚燒、強迫逾時工作或是將動物置於不適當的環境之下,例如活動空間過小而導致動物的生病,遺棄、活吃動物等行為都列入法規予以限制。 根據動物保護法,一旦發查獲有虐待動物的情形,最高可以處以兩年的有徒期刑,或是四萬泰銖的罰鍰;若未經允許以動物表演營利,最高將面對五年的有期徒刑以及十萬泰銖的罰鍰。 而在宰殺動物上,法條也明定,除了法律允許之外,並且必須採取最人道的方式,否則隨意宰殺動物,也可能會面對六個月的徒刑或是一萬泰銖的罰鍰。 動物保護法也明定,動物有免於饑渴、不舒適、痛苦、受傷、生病、恐懼與沮喪的自由,若是未能給予動物適當的生存環境,同樣也得面臨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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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我堵到方尚文了!!!【不堵囉~大家一起推修法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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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動物保護,
時間 2006-08-02 05:52 PM,
作者 ying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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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最重要的是要在媒體上公佈他的長相跟姓名還有特徵 不然只知道名字沒有照片也不行 一定要在媒體上強力放送這個缺德的人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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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我堵到方尚文了!!!【不堵囉~大家一起推修法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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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咪救生隊,
時間 2006-08-02 05:52 PM,
作者 ying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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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最重要的是要在媒體上公佈他的長相跟姓名還有特徵 不然只知道名字沒有照片也不行 一定要在媒體上強力放送這個缺德的人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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