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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翡翠貓在 2006/09/28 10:15am 編輯]

說實在的,那個自稱是小范男友的人,身為男友,也有男友要盡到的責任,理由只因為愛情呀!
她身體不適合太操勞,就別讓她接那麼多單,就算要吵架也要堅持,
為了這些訂單,還把貓咪送到別人那,她現在的行為變成不是為了貓咪在賣手藝卻仍打著這個名號。

我也有心臟先天問題,反正它就是愛跳不跳的,
心臟調養了半年,才能靠藥控制每分鐘跳60下,但那又如何?
以前去醫院健檢過,所有器官都較虛,這也沒什麼好說的,身體的狀況並不能構成行為偏差的藉口的。

就算是為了她好,等她完成這批訂單之後,請她為了自身的健康與信用及貓咪別再接單了,
一份穩定且能力內的工作也能賺錢,也能照顧貓咪,
無限制的接單造成身體不適,延誤別人的訂單或擅自調整別人訂單的先後,這些不能以身體不適就算是應當的理由了,
而且牽扯到交易行為,所有款項及訂單先後都應明確列示,
甚至是交貨日期還有寄件追蹤本都是賣方應當盡到的責任,
她不是只有賣手藝才能賺錢,不也有份工作嗎?弄到要辭掉工作完成訂單,不也本末倒置了嗎?
等到她確定自己明白信用的重要性,也確定是自己能力範圍能負荷的,再去接單也不遲。
(當然,別再以健康為一堆行為的理由,也別再因為接單送貓咪去別人那才是王道呀!)

健康真的是很重要的,尤其是體會多年的人,
先天性的問題也不是自己想要的,可是若是命中註定了,遇到了就坦然去面對囉,
醫生還說我是那種心理影響心理很嚴重的人,
如果前一天調養進步了,隔天我受到精神打擊,就會又退步了,哈∼
不過也因此,我很希望能夠坦然面對每一件事情,能快樂自是最好:P
[這篇文章最後由翡翠貓在 2006/09/28 09:42am 編輯]

呃∼爭執雙方我都不認識,不過...
我贊成理性的爭執,中途很多事宜的確太過檯面下,浮上檯面談也蠻好的。
只是,太多篇都重覆同樣的話題了,會變成像是雙方意氣爭論的感覺。

doris117前面說的若是氣話,還是把切結書還給桃園狗妹吧,
這無關桃園狗妹做了些什麼,因為跟人借東西就該還人是應當的行為,
而若桃園狗妹真做了什麼,等還了切結書後再說也還不遲,不然就這點來說的確是理虧的呦。

纓丹那方面八月中旬後是否有欠欣欣醫院的錢,這我是不清楚啦,
不過我記得在9/5的時候,她有跟我說她9/6會去跟欣欣醫院結帳,
是否還有積欠其它款項,我認為直接打去醫院問不就知道了嗎?
要在公開板面上說,最好是求證後再發言,要是她已經沒欠錢了,那又該如何呢?
如若纓丹真的目前還積欠不少錢,我也會勸她日後還是量力而為好。

桃園狗妹的朋友是不是開寵物店,只要沒非法繁殖並販售動物,
或是不當取得小動物再行販賣,甚至是黑心商人等等情況,
沒在論壇上幫推銷或是變向販賣,我想大家是懶得管的,
「寵物買賣業貓友」是指她的朋友有在販賣吧?
而她在那個人店裡又說了什麼,就明講囉,話說一半是不夠的啦:P
她若真的有說要上來推薦那家店,推薦的理由才是重點,
至於她是否四處自稱中途,關於這點我很有興趣,
我向來對事不對人,若是真有其事,那麼目的是為了什麼豈不有趣嗎?

雅那方面,若真的沒拿她的東西,可能要雙方對質囉,
而若真弄丟了她的東西,道個歉是必要的,若有補救法自是最好(雖然雅已再補請領了),
純粹是對於自身行為的負責,無關未來還會不會有交集。

doris117和桃園狗妹都冷靜一點談吧,氣對方也不要去影響到自己的行為,
我們是自己對自己的言行負責,並不是為了對別人負責,
「文章編輯掉就可以不認帳了嗎?」←坦白說,我這些天沒上線,真的沒看到桃園狗妹的原文@@
「哪像你之前還拿去賣…;那種只想謀利... 不然沒能力養又丟給別人送養的人... 」←可否舉出相關她的真實案例?
至於找人要上電玩找,這…的確是要有變通方法啦,畢竟不是每個人都玩網遊或相關遊戲的。

我並不想偏坦任何人,不管是不是擔任中途,遇到貓咪死亡多會很難過的,
看著笑臉變成冷冰冰的樣子,看到睡臉卻不再醒來的現實,
真的在乎的人,是無法無動於衷的。
如果大家都很用心為貓咪,為何非得走到爭吵的地步呢?
要是能夠,平靜一點解決問題吧,我相信大家也不希望氣氛變糟,不是嗎?
[這篇文章最後由翡翠貓在 2006/09/27 11:21am 編輯]

首先要回覆一下纓丹之前的疑問:

2006/09/03當夜一起去帶貓,而貓一併健檢,故交由中途纓丹帶回。
2006/09/04手機詢問是否已健檢而結果如何?纓丹告知早上上班所以晚上才能帶去看醫生。
2006/09/05手機詢問是否已健檢而結果如何?纓丹告知貓咪狀況但需於隔日帶其牠貓回診時再拿收據。
    (因為壇主訊息中有說要有收據才能舉行義賣)
2006/09/08等了等,仍未收到,想說也許纓丹太忙,手機訊息改詢問是否換我傳物資照片給妳會比較快。
2006/09/09纓丹手機訊息告知傳真收據,但傳真不盡完全,日期方面無法辨識,故請纓丹在傳貓照給我時一併傳收據。
2006/09/14因為遲未收到貓照及收據檔案,再次詢問,想說拖愈久會讓救其牠貓咪的後續動作也跟著延後。
      纓丹站上傳訊要我傳物資照片再自行po義賣文,我說ok。
2006/09/14纓丹在論壇上po貓照。而我原想直接傳blog上的物資照片,但發現目視ok可是點照片下去看來怪怪的,就回家整理照片去了,其後便傳照片給纓丹(時間約於9/15夜或9/16吧)。

綜上,所以才會傳照片給妳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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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咪若有死亡原因證明,請與貓咪之間就醫收據一併傳檔給我(我會印出來)或是copy副本(紙本,帶給我),
再一起去跟他討兩隻貓(不能讓牠們白白犧牲掉),不過可能我們要先說好怎跟他說,
以免到時他一堆理由,而那人...成貓和小貓都在脫手中,完全未告知貓咪有什麼狀況,(真是#$(R#L%K#)
還有,我在9/18有跟他再作聯繫,他仍堅稱他的藥可以快速治療好貓咪症狀,
[小芹]那之前有說有去找那人談,但後來就沒下文了,[Phil-Phoenix]那的義賣目前沒有聯絡我有什麼消息,
[我是臭小喵]那方面跟我談一些後,有請她和妳聯繫,看情況應是有聯繫了。

報告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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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其實小貓若是年幼又染病,一開始要給予一些營養品,
用藥對牠們的身體負擔會更大,因此若是初時資金不足以買太多營養品,
貓咪奶粉倒是不錯的選擇呦,雖然可能很多中途當久都知道,不過我還是提一下。

p.s.要隔離傳染性的病況的貓,最好是個別隔離,不然會容易交叉感染,有的身體狀況較虛、有的病菌較強、有的有好轉卻二度感染...,所以當中途時光籠子就要一堆,想想實在是像山一樣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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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再去救出的貓咪,我也希望不管中途或大家都要有心理準備,
因為在那種環境之下,要想完全沒有問題實在是有些難度,
我們只能盡力去救,但是否能夠救出並讓牠能快樂的過完一生,誰也無法預料,
至少能讓牠們過點好日子,至少是被人關心的日子,
當然,若能夠恢復健康並且過著幸福的生活是最好的,希望有更多人一起努力呀!
纓丹-

我這方面出售物品的照片已大部份傳給妳了,我這些天可能較沒法上線,
我家我住的那層...假日發現牆壁有裂痕,已告知之前施工的人去看,據說要打掉重弄=-.-="...
這些天會住別的地方,咚∼
這次的方案其實很簡單的,別想到太複雜的方面,
我是想一步一步來,所以不會一下子涵蓋太多方面,
而且,若一下子涵蓋太多方面反而不好,因為相關業者會全部聯合起來,
要瓦解一個不良體制,要一點一點去瓦解,別一開始就想連根拔除,
要是那麼容易連根拔除,恐怕早就不會再有此類情況了。

店面的擺設不可能一天之內改變,店內的動物不可能全都一天賣出,
相關單位在接獲舉報後採用突擊方式是最佳的了,
還有,拍照也最好不是一個人行動,因為萬一專注拍照會被發現,
加上店內有的有攝影機,行動時不要太明目張膽,
拍攝動物還可以說是因為想買先拍回去和家人討論,
但要拍到動物及店內擺設等畫面時,一定要小心一點呦:P

只要店內人士有〔不良惡行〕或是店內環境不好動物健康產生問題等等,
可視性的範圍內,即使罰的不夠重,造成困擾而改善也是必要的,
總不會寵物店家把要賣的動物以後都藏到客人看不到的地方吧?:p

doris117考量到的有些相關方面,我會再跟政府單位的人商談,
只不過目前我只跟桃園縣的談,呃∼別縣巿的應該也有人願意為牠們而努力吧?
(因為我人在桃園,也不可能每個縣巿都去趴趴走,不過若需要人找聯絡單位及承辦人等等,我是可以幫忙的*^.^*)
唔∼看來日後最楚楚可憐的應是拉拉,最可愛的應是吉吉,....金金大概還要一段時間酷樣吧..mm...。

長毛貓咪其實剃毛可以不用每次剃毛都要剃到這樣的,不過牠們要醫治黴菌,還是剃光點較保險也較快好呦,濕熱的環境較會助長黴菌生長。

※纓丹明明從剃毛那天笑到今天...:P
[這篇文章最後由翡翠貓在 2006/09/14 04:13pm 編輯]

保護自己的安全是一定要的呦。

不過不是找管區啦,那個權力不夠大呀!
我都直接找政府單位的,而且有談相關,已說好會優先處理呦:P
[這篇文章最後由翡翠貓在 2006/09/14 03:52pm 編輯]

呃∼拍照當然要偷拍呀,我也不敢光明正大的拍,
採偷拍或錄音都ok,如果能確定〔現行犯〕性質(一人監看一人去投訴),也可以不用偷拍跟錄音的,
只不過我擔心的是要是沒有佐證,店家會抵賴的,
而且我覺得直接對質對於舉報人較不保險,才會認為偷拍跟錄音較好。
其實我也有想過可能會那樣情況,剛才才傳訊跟纓丹說蠻擔心的,
只是,有了方法,要是不說我會悶死的:P

而且,我希望還能夠進一步找到很多合法途徑幫助牠們,
如果只有我一個人或幾個人想努力,真的有點力不從心之感,
台灣雖小,但偏偏寵物店家不少,還有繁殖人士眾多呀!
所以希望有心的人能一起努力。
我發現金金前面照片都蠻酷的,到最後一張變成哀怨,哈∼
(金金乖呦,纓丹要先照顧你到我明年接手,所以別給她找太多麻煩。)
[這篇文章最後由翡翠貓在 2006/09/14 03:23pm 編輯]

疏於照顧、不當照顧或環境不佳←可加以投訴檢舉。

這方面我是請教過相關單位的,適用動物保護法,所以大家若有發現什麼不當情況,可以拍照存證並加以投訴檢舉。(各縣巿投訴單位會有所不同,桃園方面可以問我相關單位、電話分機及承辦人。)

至少要先從改善寵物店內寵物的生活起手,也許我們不能一下子杜絕一些不良人士繁殖販賣的情況,可是能先幫牠們的要先著手,再則,若是那些店家覺得因此麻煩而不賣了,不也可以間接阻止不良人士去店家販賣嗎?:P

※我不大喜歡凡事消極,所以任何可以幫助小動物的合法方式,大家都一起加油吧*^.^*

(希望找到了方式,不會沒人想參與監督寵物店家,不然我只好在角落抱著貓咪哭了=>.<=)
現行犯,直接報案抓他。(又有拍照存證,沒在怕的啦!)
[這篇文章最後由翡翠貓在 2006/09/14 01:32pm 編輯]

〔我並沒有開收據但醫生應該會幫我証明小貓現在在醫院眼球也已經摘除了,也有相關單位來暸解了感謝大家的答覆我會盡全力暫時照顧他 〕

是說不用捐錢了?@@”
(新竹的單位效率真好,一個半小時就有去關切了,唉∼)
看那麼多次醫生,應有收據吧?
可以附貓照和收據上來呦:P
[這篇文章最後由翡翠貓在 2006/09/14 01:00pm 編輯]

Meowington-

其實除了談感情外,凡事要先理性而後感性較好,
要不然今天單就那個人說賣手藝為貓卻為了接手藝單造成得把貓送到別處,我就宣判那個人〔死刑〕了,哈∼

今天本來你可能立場算穩(手握轉帳明細又有信件記錄,加上對方遲未交貨),
可是你另開新篇懷疑他,變成你有些方面可能有點不當,
要定一個人罪之前,要讓對方知道自己哪裡不對,你開了個新篇,他不一定看到,
而且字句可能當下你太激動,有過多情緒化的言詞,
再則,你開新篇說的懷疑如若真切,也不一定看該篇的人會看到,也錯失幫其他人的一些機會呦,
人在生氣時往往會做出失去理智的舉動,像是...請善用〔編輯〕功能呀,分幾篇就好了,別po一堆篇幅嘛:P(別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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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件事情來看,小范蠻不合適交易行為的,幸好不是從商:P
有人很體貼的沒有要求,不代表不想早點擁有,有人訂東西希望愈久拿到愈好?@@"?
所以私自順延別人訂單並未告知是很不對的呦∼

做不到的事情就別答應,答應了卻做不到也要自己努力聯繫補救,
像住院的事情,我相信大部份人都能體諒,只不過別拿這當藉口認為就沒錯了,
交易行為一定要很分明並有條理,不管是轉入金錢收到款項或是寄出還是得重寄等等,
郵務人員有狀況不是買方造成的,但賣方無法如期交件是事實。

一個人想製作唯美且直達人心的作品時,一定要具有一顆能感受美與能坦然的心,
否則會讓作品慢慢失去感動人心的美感的,你的作品應當是從喜愛出發的吧?你不是為了牠們才賣手藝的嗎?
若你不快點找回最初的心,不早點帶回牠們,你所失去的,就不單是那份坦然了。
凡事量力而為,別為自己的作為總找藉口,無論如何該以牠們為主,否則就不該再說是為了牠們賣手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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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晚上要去抽血檢查身體狀況,希望是很ok啦,哈∼∼∼
(不然要是不能半夜陪貓玩,我大概會每天哀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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