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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個夜貓子!!!!!  XD

你可以早上多陪他玩一點啊...

把讓他體力在早上耗盡一點, 晚上應該就不會這麼興奮了吧!!
感謝大家支持認養模式!!

讓可憐的小貓咪, 找到一個溫暖的家!!
我的媽啊!! =  =

有一點被蝙蝠俠電到了....((怎麼辦 怎麼辦...

好帥啦!! 還穿燕尾服 長大以後, 一定是model啦...

真的好想要=  =.....((((我應該會被踢出家門吧!!

如果說學生會害怕領養貓的話,

中途的擔心害怕也不少於學生的心態...

為什麼要滿20歲, 因為可以負法律責任了嗎????

是因為這時候, 心智已經是成熟了, 可以對自已做的事情負責了....

就是因為相信你們, 所以才會把喵咪交給你們...

如果你沒勇氣簽下合約書... 那是不是心理有在害怕貓咪萬一出事的一天....

如果真的是這樣, 沒把握養貓咪的話...真的不要輕易嚐試, 好嗎??

如果只是害怕合約書上面的條件, 可以在簽合約書的時候向送養人提出...

以上
[這篇文章最後由lan750505在 2009/09/09 12:12pm 編輯]

1.請問您家的貓貓一個月的開銷


必需品:

耐吉斯飼料 $950/3個月 (7.5kg/3貓)
CatBest紅標貓砂 $300/3個月
洗毛精$300 (1、2個星期洗一次...寵物美容$500上下...
預防針 $700/年 (第一年隔月施打二針, 其餘逐年追加....
結紮費用 $1200~1500/公  $2000/母 (各獸醫院價格不一樣



非必需品:

貓抓板 $0~39(大創有賣,不過我家的貓咪都喜歡郵局便宜箱 XD
逗貓棒 $0~500 (可自製, 但也可去買...不過都有點貴
罐頭 $15 (不必常常餵, 久久餵一次
化毛膏 $300 (長毛貓比較需要, 我家的都餵貓草...
貓草 $0~100 (我媽自已去拔回來種的...市區的話, 可買小麥草來種哦!!
貓大麻 $100 (貓咪的最愛...久久給他們麻一次!!
小魚干 $150 (這個可以當作獎勵, 做錯事絕對不可以給他們吃...


2.家人的接受度


雖然我爸媽嘴巴上會一直唸...可是還是讓我帶二隻回家了...

家中原本就有一隻了...所以現在是三隻...

很想在養一隻...不過需要一點"抗戰"!! XD

大致上來說.家裡的人, 不排斥!!


3.貓貓養在4~5坪的套房適當嗎


學生套房來說, 都應該夠...

房間裡面應該會有櫃子之類的吧...貓咪喜歡躲貓貓!!

如果你是單人住的話, 你出們的時, 貓貓是一個人待在家

我大二時, 養了第一隻貓...他很寂寞!! (( 我點我很後悔....

所以,要考慮一下貓咪的心情...一個人待在黑黑的房間, 等你回家...他真的很孤單!!!

雖然人家都說貓咪很獨立, 其實貓咪也很怕寂寞!!


4.貓貓會有異味嗎


不能說沒味道...貓砂盆是絕對會有異味的!!

尤其是貓貓大小便的時候....

雖然不會到非常臭!! 但至少都會有味道哦!!!!!

還有...貓砂會掉滿地....XD



你要想清楚哦...是否有詢問過家裡人的情況!!

如果我沒猜錯, 你應該還在讀大二或大三吧???

學生一個人住在校外, 是會孤單沒錯....想養貓咪陪伴!!

可是...當你不在宿舍時, 只剩貓咪一個人...這樣豈不是把孤單轉嫁給貓咪了嗎....

況且...萬一家人不接受怎麼辦...

所以, 如果你真的想養貓咪的話...一定要先尊重家裡人的意願!!

還有心理準備, 貓咪可能會破壞你心愛的傢俱...((不是每隻都會, 但會抓東西這是他們的息性

還有貓咪每年的預防針費用, 意外發生的費用...((當然, 誰都不希望有意外...

這些都是筆不小的開銷!! 如果你真的很想養貓咪的話...

一定要想清楚....!!!!  貓咪就像個小Baby...做錯事了, 只會睜大著眼睛吳辜的看著你哦...






[這篇文章最後由lan750505在 2009/09/08 08:09pm 編輯]

如果可以的話.....
  
請 以 認 養 代 替 購 買

米克斯是國寶吶~~很可愛哦!!
有看過他的牙齒呢?? 型狀數量都規則嗎??

會不會是被以前的貓咪嚇到的後遺症吧??
版大, 我想你就讓他自已去找窩吧...

只要你把衣櫃關起來...都不要讓他進去...

時間久了, 他就會自已找地方睡覺了...

不要強迫他吧!!

我把我的方法提供給您參考!!
[這篇文章最後由lan750505在 2009/09/08 07:48pm 編輯]


下面引用由lovings2009/09/08 02:41pm 發表的內容:
貓的生命是需要關心沒錯
但是會比人的生命和尊嚴重要嗎?
學習先尊重人
才有立場談愛護流浪貓
...


很抱歉,我不太明瞭你文中的意思...

人的生命與尊嚴固然重要...

但是那是要在相對的模式之下...

難道動物就沒有了嗎?

講真的,今天找媒體的人報出這件事的人是誰?

如果我屈解您的意思,真的感到萬分的抱歉!!


下面引用由fionko20092009/09/08 02:19pm 發表的內容:
HTML 語法片段如下:
..........


抱歉...論壇的編輯器不太熟用!!  
[這篇文章最後由lan750505在 2009/09/09 00:08am 編輯]



首先,我想要強調一下,若對新聞事件本身還有疑問的人...

還請 您 移駕至另一版...

我發這篇文章...只是想告訴有意願又害怕的認養人...

如果你真的做好了萬全的準備 有充分的足夠的信心 來接待一個小生命!!

合約書 根本不能威脅你.....


●-------------本--------------文-------------●

看了那個新聞事件後,感覺就像某貓友說的:像雪球愈滾愈大…

真的變得亂七八糟了,大家關注的點都不一樣.有人質疑說:為何只是走失了二隻貓,要賠十萬??也覺得這樣很好賺…

我想講的是, 今天不論是不是走失了一隻貓還是二隻貓.重點應該放在你有沒有心在貓咪的身上, 如果說今天貓咪走失了.

在假設的理論上, 飼主是不是應該會擔心…

更何況貓咪是認養來的, 於情於理都該在第一時間內向原送養人告知

12小時不算短, 夠你上廁所洗澡吃飯加睡覺了…

為何不能空出一小點時間, 打通電話呢? 就算不想打,傳個簡訊總可以吧??

為什麼要等到數月後,送養人問近況的時候, 才告知說貓咪早走丟了???

然後才對簿公堂, 搞的亂七八糟. 只相信報紙上所謂的真相?


我不是對貓痴狂, 只是想就事論事. 再把事情帶回原點.

若一個真正有責任心的人, 會放任二隻養了近二年的貓跑出家門, 然後不聞不問的.

試問.這樣子他的良心過的去嗎?? 或許是原認養人,沒辦法繼續養下去了,

但也應該告知原送養人自己的難處吧?

搞到現在大家的關注點都在跑了二隻貓,要賠十萬元上面.

事實上…這樣也嚇壞了許多原本認養人!!

有人說,去寵物店買二隻品種貓也不用到十萬,乾脆用買的就好了啊!! 幹嗎還要認養??

也許我不懂, 但我常常去寵物店, 看著那些在櫥窗裡的寵物, 覺得很可憐!

他們要等著飼主來買他們.給他們一個溫暖的家?

動物生命的價值到底在哪??

如果說品種貓,就擁有高貴優良的血統…

那麼

米克斯一定是最好的了, 因為他是集所有品種貓優良血統於一身的貓種!!

這麼棒的貓你不養, 難道還要花大錢去買??


也不要在說什麼, 原來兩隻貓值10萬元等等的話了, 那是生命啊!!


生命是無價的

合約書的目地只是在約束認養人的照顧行為與責任, 並不是以金錢為目地.

如果說送一隻貓就可以賺五萬, 那沒錢的人幹嗎不去當送養人?

反正路邊隨便抓一隻就可以了啊??

可是!!!! 會送養出去的貓咪, 那一隻不是被照顧的好好的, 沒生病健健康康的送到認養人手中?

難不成這些浪浪天生就有好的抵抗力’身體勇健, 百病不侵嗎??

不要忽略了部分中途的愛心, 把所有焦點都打在金錢上, 好嗎…

也許我說的不是最重聽的話, 但是我只是想表達我的心聲而已, 不想讓有意願領養貓的人怯步.

如果你是真心有能力有責任能照顧一個小生命, 有信心不離不棄,會用愛去對待認為貓咪的人,

不要擔心…這份合約書對你一點殺傷力也沒有, 即使裡面條款不平等.

因為你絕對不會讓自己心愛的寶貝, 成為條約中其中一項的犧牲品, 不是嗎?

像事件裡面的, 得知貓咪走丟後, 劉小姐有馬上要程小姐賠償嗎??

也許是認養方的態度, 讓原送養人感到貓的生命是不被重視的, 所以才會採取法律行動.

以上 在重申一次, 本人 只是不想讓有意領養貓咪的人怯步, 但我也清楚的知道,

這次的事件也許會造成許多貓咪找不到溫暖的家了…

再一次的老話重提...

也許這隻貓只是你人生的一個小小過客, 但你卻是他這一生唯一的全部。




最後, 我為文章裡不重聽的話感到抱歉!! 這,只是我個人的想法而已!!

沒有要替誰說話, 也不是誰的朋友, 我 只是一個默默潛在貓論的鄉民而已.



●-----------------補-------充-----------------●

事情不要在繞到10萬元上面了可以嗎!!!!!  

假若今天貓咪走失事件是發生在你身上...

在沒有任何理由的情況下, 是不是應該先通知原送養人!!

而不是等 原送養人詢問貓咪近況如何, 才告知早以走失...

如果一切的一切都回到貓咪不見的哪天...原認養人主動打電話告知貓咪走失的狀態下!!

今天就不會發生這件貓咪10萬元的事件了!!

主動跟被動 二字只差一個字...但意義卻差很多...

另外,   有人提出為何不直接找原來那位楊小姐

我想在另一版, 送養人已經說明最初想要認養的人是誰了...我就不便在多說!!


再提...今天這件事之所以會受大廣大群眾的廻響有一個關鍵的原因...

那就是10萬塊! 大家又只把焦點放在 學生身份...((若有誤,請指正

滿20歲, 應該也讀了大學了吧?? 最基本的道理應該都要會...

在我滿20歲那年, 我就從獸醫院帶回我的第一隻貓...

這也是我會進入貓咪論壇這個地方的原因...因為我想更瞭解他們的息性....

當初,我也有想過要在貓論上認養貓咪...但是看到合約書時, 我怯步了..

我跟一般人有同樣的想法, 為什麼我要付錢? 錢會去哪??

那時, 我真的有這種想法...因為我也還只是個學生...我負擔不起那樣一筆大金額!!

所以我就去獸醫院領養, 說真的...中途比獸醫院好很多...

在大部份的獸醫院, 他們把流浪貓狗看成是負債...只要能清一隻, 算一隻...

所以, 什麼費用也沒拿...急著拿箱子就把貓咪裝給我了...

我完全不知道貓咪的身體狀況....帶回家後, 才帶去附近的獸醫院看...

小貓咪不僅是滿肚子的蟲, 也有上呼吸道感染的情況...

在那時, 我真的覺得我拿到病貓了...我也花了不少錢...

比起收容所....我想, 中途真的算是可以拿到健康貓咪的管道了...

我不想讓大家有,只要從 [[獸醫院 or 收容所]] 領養的動物, 就可以不管事的錯覺.....

但 摸摸自己的良心...只要你過的去, 晚上睡的好...不怕有報應的話.................

講白話一點, 至少從中途手中拿到的貓咪.經過磨合期後.如果還是不適合是可以還給中途的...

我不是在倡導說中途是多麼的偉大...我只是希望能讓更多人知道!!

中途,他  不是賺錢的職業...

請大家不要在說, 很好賺之類的話...這樣真的會抹剎掉很多人的愛心!!

最後, 除非本篇的相關文章...請不要在留了...((去另一篇...

我不想讓小貓咪們...再也找不到回家的路...

再次萬分的感謝與抱歉!!



[這篇文章最後由lan750505在 2009/09/08 00:46am 編輯]

下面引用由770129042009/09/07 07:44pm 發表的內容:
你要不要乾脆在合約中訂一條:「若領養的貓咪遺失,領養人必須自殺以示負責」?
只能說你這個人愛貓成「癡」
如果你愛你的小孩,請問你為什麼不把你的小孩帶去結紮呢?
如果你愛你的雙親,請問為什麼你不把你的? ...


話不是這樣說的吧?!

人類有思考判斷對錯的能力,貓咪有嗎??

人跟動物不同的地方就在這邊,如果你硬要把動物跟人扯在一塊的話...

如果行為跟動物一樣的話,那真的就沒話說了....

想上廁所,隨便上一上啊....想吃飯,垃圾桶翻一翻啊....

發情了,那就隨便找一個人上就好了啊......


還有...就是因為過度繁殖了,所以現在才更加要去解決!!

抱歉!!



報告!! 案發當時我本人並不在場....

但我中午才發現他手腫起來,所以喵喵可能是在清晨被叮的...

所以在這之前我沒做任何處理,發現之後就馬上帶去醫院了

醫生觸診後,投以藥物治療..晚上吃第二次藥...

到現在已經完全消腫了......

但在看醫生之前,我們用肉眼去搜尋手上有無明顯外傷.

答案是沒有...只看到一隻肥肥手腫的很厲害!!

所以才馬上送醫院的....

我想如果看到針的話,喵喵應該也不會讓你拔...

因為他們也會痛,應該會躲會縮吧!!

所以,直接送醫比較快....

我也要慶幸喵喵應該是被一般的蜂咬...

而不是要命的蜂!! 真的是上天有保祐!!




我忍不住噗哧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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