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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謝謝貓友貓貓的關心與指教,但是我想貓貓應該是過於激動沒有看清楚,現在不是專戶要撇清關係撒手不管,而是無法可管。

  上面有關於法律的意見,並不是我自己加上去的,而是徵詢過熟讀法律的朋友,前文也寫的很清楚,括號中是專業法律意見,如果貓貓覺得不能認同,專戶也很歡迎貓貓提出更專業的法律意見,將兩造立約人並沒有寫明就簽下的暇疵文件補救成有效,那麼專戶一定責無旁貸地上門索貓(雖然前文也寫明,專戶不是事件發現人也不是主要援救人,但為表現為公開募捐負責,專戶非常願意盡任何一分努力只求把貓接出)。

  至於貓友pilicat1的認養切結書,當初也是因為她的疏失,誤信紀男會將簽有父母姓名的認養書寄回,導致pilicat1手上也沒有關於大頭與財財的有效認養切結書,所以在貓友雪小豆不願再管、pilicat1手上無有效認養切結書的情況下,專戶沒有辦法再以合法的方式介入這件事情,這是法律技術層面上的問題,不管專戶再不甘願,也只能眼睜睜的看著紀男再度養貓。

  專戶非常清楚公開徵募資源就應該清楚交代,所以才會在無法可想時緊急喊停,不再讓捐款進來(所以有些已告知要捐款者已被謝絕);也許專戶的行事效率與處理方式沒有辦法達到貓貓您的專業標準,這點我們也深感抱歉,但專戶絕對無意迴避責任或含糊混過。

  希望以上的解釋能讓貓貓的激動稍為平息,以更和平的態度一起來為紀男家中的貓咪想辦法,讓救生版的資源能夠得以善用。
  這兩天辛苦各位貓友的關心,很抱歉專戶到現在才能再做進一步的解釋,因為託請熟知法律的朋友整理相關資料及解釋花了一些時間,也是盡量想對所有關心此事的貓友做一個完整的交代。

  首先先簡要地說明這件事的前因後果:

  論壇貓友pilicat1於去年十一月時遭紀男欺騙,送出兩隻貓咪,之後pilicat1貓友數度欲前往探視貓咪未果,於是轉而向紀男的姐姐婉琳(後經查證也為紀男所假扮)詢問,在MSN上得知紀家在處理父喪(後經查證也為謊言),所以紀男之前所答應寄回有父母簽名之認養同意書遲遲沒有下落,貓友pilicat1得知對方家中舉喪,也就暫緩催討。之後,貓友pilicat1就發現婉琳的MSN代號變成「我是受害者 已經警告婉琳了 但是他不聽」,並收到由婉琳的信箱所發出的信件,要求有讓紀男認養貓咪的中途回信連絡。原來紀男曾要求一名學生幫他申請MSN帳號,所以這名學生知道紀男的帳號及密碼,而這名學生也被紀男詐騙金錢,發現真相後便用紀男的MSN帳密上線尋找其它的受害者。

  事件曝光後,貓友pilicat1因此與同樣是受害者的貓友雪小豆結識,一起約往紀男家中索討貓咪,此後之過程與照片,相信各位貓友們在之前的帖子中都有看到。而陪同前往的貓友pretty69則向專戶申請補助接出貓咪後的各項費用。

  而事件發生之後,貓友雪小豆非常熱心的遍查法律知識幫忙與紀男談判,貓友pilicat1則安頓救出後的貓咪;第一次前往時,紀男總共有15隻貓咪,前往救援的貓友雪小豆先帶出兩隻;第二次在前往救援時,帶出了八隻;第三次救援時以為只剩最後五隻,沒想到到了現場之後,又多出三隻,但紀男堅稱那多出的三隻新貓咪為他所購買,我們無權帶走,所以總共只救出十五隻貓咪。

  基於多出來的貓咪,讓所有疲於奔命的貓友發現,只是將貓咪救出是不夠的,還要想出其它的辦法來阻止紀男繼續虐貓,在幾經討論之下,貓友雪小豆決定採取法律途徑,要求紀男簽署切結書,內容大意為放棄之前這些受虐貓咪的追訴權,但紀男必須遵守飼養貓咪的基本要求,如紀男沒有遵守再度虐貓的話將可提告。

  至此,貓友雪小豆主張要教導紀男正確的養貓觀念,並自費購買許多養貓的必備器具贈予紀男,也在切結書中加上必須遵守的養貓條件。

  專戶在此也向貓友雪小豆提出建議:確實做到紀男與紀男的父親共同簽署,由同為受害者的貓友雪小豆與貓友pilicat1等之前有送養事實的人做為聯名簽約者。

  但貓友雪小豆前往簽約後,因不明原因,將一式兩份的合約書全部帶回,並未留下一份予紀男收執,且並未在聯名簽署的部份詳實填上所有送養者的姓名。也就是說,紀男與紀父雖有簽署合約,但是簽在一份另一方與約者姓名完全空白的切結書上,且本身並沒有持有切結書,這形成合約難以成立,甚至無效的狀態。

  在這之後,貓友雪小豆表明不再參與此事。如果專戶還想去紀男家中索貓,他不再干涉。但紀男現有的四隻貓咪,並沒有實際的送養人,專戶即使想討,也無權上門。簡單來說,就是除了簽約者之外,其它人無權過問此事,頂多只能以檢舉的方式來告發紀男。而告發的主題,也只有虐待動物。

  所以專戶在幾經討論之後,也只能對剩下的四隻貓咪抱歉,我們畢竟只是個小團體,沒有足以抗衡的能力可以讓他們活得更好,更沒有能力讓那個地方不再有貓咪出現。如果我們的無能讓所有的貓友氣憤,專戶真的也只能誠心道歉:讓大家失望了,我們沒辦法做的更好。

  也許是我們的眼界不夠寬廣,還有更好的辦法沒有想到,但在我們公開募捐的情況下,我們不能隱瞞毫無辦法的事實,讓捐款不停地進來。所以只有公告暫停對彰化受虐貓的援助,並停止接受募捐。

  長靴貓專戶是一群愛貓人的理想,今天沒有處理好這件事,其實所有成員的打擊也很大,但我們不求諒解,只想記取教訓,並對那些無法救助的貓咪感到萬分抱歉,希望可以將募到的資源,在未來的路上盡力善用在更多需要救助的貓咪身上。最後謝謝大家對這件事的關心,也謝謝大家對長靴貓專戶的指教。


在此附上貓友雪小豆所擬之切結書(括號內容為熟識法律之朋友所評註):

在還沒開始解釋前 先介紹大家關於契約的基本概念
切結書或常見的認養協議書 在民法中都算是契約行為的一種  
基於契約自由原則  內容只要不違反強行規定(例如公序良俗)
大部分都可以成立  並且雙方均會受到內容拘束
一般的寵物認養切結書都有像是不可丟棄或應盡照顧養育義務條文
否則送養人可要求取回的規定   解釋上為民法的附負擔贈與  

切結書既然屬於契約的一種  當然成立的前提也要符合契約的要件
例如需要雙方當事人的合意  寫明權利義務內容 除非是特殊契約形式
否則契約難認已成立  更遑論其效力
以下就本分契約可能爭議點以括號標明   見查如下

協議切結書
(性質仍為切結書 協議是協商手段 不須畫蛇添足
   可能是爲降低對方反感故意寫上 否則寫明協議書或切結書即可)

立約人:紀盈男 ( 身分證字號                ),以下統稱甲方
               劉政宜 等五人 ( 附一 ),以下統稱乙方

(根據了解 簽約時甲方由未成年人紀某的老父
及舅舅代表簽名     此部分沒有問題  
但問題出在於   實際上乙方部份是空白的  
也就是簽約時 那五個人的名字部份是空白 沒有名字的
雪男說事後可由任何人自由填名字上去
只要有心 人人都可以插一腿變主角

但是只有一方簽名  契約能不能成立實在有大問題    
如果推論結果是契約尚未完成  那全成廢紙後面也就不用說了
就算他在養貓買貓  這張紙也沒有用
第一.簽名能否事後補簽 可能成為對方耍賴說契約不成立的理由
第二.更不用說可以自由給想看貓的人填上名字 大陸也不是這樣搞的)
第一條:

基於民國九十五年二月,甲、乙雙方因寵物貓認養之糾紛特別訂定此合約已示和解,甲、乙雙方本著誠信的原則共同訂定此協議切結書

(其實說和解書比較恰當 因為這裡已表示雙方是針對過去糾紛
相互讓步協議達成共識 並可由雙方權利義務內容得知此推論  
以放棄追訴權手段交換紀某的一部分養寵物自由  
這表示說  以後不能再對過去的事情追究責任
包含詐欺或違反認養切結書部份  不得再重複提起告訴
只能針對以後若違反和解書的部分處理)

第二條:甲、乙雙方之義務:

一、乙方得資助甲方飼養用品如下:
3呎 x 2 呎烤漆籠一只,供甲方飼養寵物貓之用途
飲水及飼料容器各一只
保暖燈具一組
防風塑膠套一組用以禦寒
寵物用睡墊一只
貓砂屋便盆一組
幼貓飼料 3kg 裝一包
幼貓奶粉一罐

二、乙方需教導甲方正確的飼養觀念,甲方需詳實遵守
三、甲方需切實遵守「中華民國動物保護法」之各項規定,節錄如下:

(就算不寫 其實也要遵守吧 這�應該只是提醒作用)

第五條:飼主對於所管領之動物,應提供適當之食物、飲水及充足之活動空間,注意其生活環境之安全、遮蔽、通風、光照、溫度、清潔及其他妥善之照顧,並應避免其飼養之動物遭受不必要之騷擾、虐待或傷害
第六條:任何人不得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
第十一條:飼主對於受傷或罹病之動物,應給予必要之醫療
四、甲方需同意維持現狀,不得另行添購或認養寵物
五、若現有寵物不慎死亡,甲方有通知乙方並告知死亡原因之義務,仍須遵守第二條第四款之規定
六、若甲方有違背第二條第三款及第四款之情事,甲方得無條件放棄其所屬寵物,並交由乙方帶走不得有意
七、若甲方能遵守各項約定,乙方得放棄對於甲方詐欺部分之主張,此觀察期為期三年,若期間內甲方有違規之行為,乙方得對甲方提起詐欺之告訴

(第一. 是已帶走的貓沒有寫到怎麼處理
雖然有其父口頭的同意  但若其反悔 舉證方面可能有問題

第二. 虐待動物或另增寵物可強制帶走 屬將來違約效力部分
    意味有點像是認養切結書常用的文字  但不一樣的是
    要帶走的寵物不論是他認養或購買的 涉及到私人物品的處分
    是否真的可以”沒收” 此點保持懷疑的態度

第三.另有未提到的”得不定期探視”部份 並不是真的想看就可以去看
       原則上應該也要紀某的同意方可入內  
      不是真的單憑一張紙就能隨時衝到別人家中搜索

第四.聽說甲方把紀父簽完名的”切結書”  一份不留全都帶走了 ~”~
   就算要帶走 也該寫明”一式兩份”字樣 代表有要留一份給對方
   事後不小心拿走是另一回事 不留給對方不代表契約就會無效
   但容易留給對方一個抗辯的機會 徒增困擾
   
第五.提醒大家 若真要簽這種東西 最好把管轄法院一起寫進去
      不然原則上會以被告為主  要他住高雄你住台北 開庭就累死你)


最後總結一下  這只是個人意見:
   重點是這份契約有沒有效  客觀一點講
   可以說有  也可以說完全沒有

說有的原因是 就算當時契約沒有完成
但若是紀某方面  對後來補簽名行為不表示反對的意見
(前提是所填的人必須是當天在場而且是送養人)
那麼契約還是可以成立 這叫做契約的追認

說切結書可能完全沒有效力的理由是
阿就沒有簽完 人家不承認呀
你憑什麼拿這張紙去帶走人家的貓

而且有一點很重要
那就是專戶的各位 其實都不是當事人  
不管是在這份契約�  實際上也不是
有什麼理由介入別人的糾紛呢
唯一可以主張的 其實只有送養人而已
請各位不要忘記這點  
結論就是
只有送養人才能主張上面的東西
而且 這還得這份東西是有效成立的才行

下面引用由心愛的2006/03/13 10:49am 發表的內容:
妳給我一條繩子吼? 我家鐵雄給牽耶!好帥喔~溜貓!
我寄消毒液給你 :P
彼此彼此!
我等等去看一下那藥局叫什麼@_@!


也想知道@@

家附近兩間藥局都問過沒有|||||
vita肉條有點過鹹.....但貓咪很愛吃.......

我從前也會買不過現在都不買了.......

我家的貓是會給鈣磷粉、海藻粉跟酵素混在乾乾裡吃啦
不過聽說這樣很容易養成豬~"~.......
【長靴貓公告】


  首先,長靴貓專戶非常感謝各位貓友的愛心與熱情,這些日子以來,我們收到總金額為$60898的善款,讓專戶得以全力的照護這些歷劫歸來的貓咪,沒有各位貓友的支持,長靴貓也許無法這麼順利的行動。

  但,非常遺憾的是,專戶今天必須要停止對於彰化受虐貓的救援行動了。

  我們最新得知的消息是:紀先生的家中,貓口又增加到了四隻。也就是說,在專戶努力地救出十三隻貓之後,紀先生又故技重施地得回了四隻貓。這樣下去,那兒不但是個地獄,還變成一個無底洞。

  本來,專戶成員是經由貓友雪小豆從中斡旋,想藉由類似「認養切結書」的合約,阻止紀先生再有虐待貓咪的機會,但雪小豆先生因作業上的疏失,致使合約難以成立,目前也已表態不再參與此事,通知專戶如想要貓需自行處理;基於專戶在法律上毫無立場,並考慮到紀先生的行為將使貓咪救之不絕要之不盡,即使為了那些初進地獄的貓擔心難過,長靴貓還是必須狠下心來做出停援的決定將,將募到的資源留給其它更需要援助的浪貓們。

  所以本來預定三月底才截止的募款活動,也於今日宣布停止--長靴貓不再有能力援助新增的受虐貓,就不能再佔著資源;貓友的愛心,可以分給更多需要的貓咪們。

  而已經接出的貓咪們,目前已經全部在中途家休養生息,預計短期內即可公開送養,希望所有關心彰化貓的貓友們,屆時可以再幫忙熱情推版,瞭解近況。

  關於善款的用途與餘額,請大家隨時查閱長靴貓專版,專戶會計都會不定期更新最新的支出情況。

  最後要再一次謝謝大家的援手與關心,並祈禱紀先生那邊的新貓咪,可獲奇蹟。

  首先,長靴貓專戶非常感謝各位貓友的愛心與熱情,這些日子以來,我們收到總金額為$60898的善款,讓專戶得以全力的照護這些歷劫歸來的貓咪,沒有各位貓友的支持,長靴貓也許無法這麼順利的行動。

  但,非常遺憾的是,專戶今天必須要停止對於彰化受虐貓的救援行動了。

  我們最新得知的消息是:紀先生的家中,貓口又增加到了四隻。也就是說,在專戶努力地救出十三隻貓之後,紀先生又故技重施地得回了四隻貓。這樣下去,那兒不但是個地獄,還變成一個無底洞。

  本來,專戶成員是經由貓友雪小豆從中斡旋,想藉由類似「認養切結書」的合約,阻止紀先生再有虐待貓咪的機會,但雪小豆先生因作業上的疏失,致使合約難以成立,目前也已表態不再參與此事,通知專戶如想要貓需自行處理;基於專戶在法律上毫無立場,並考慮到紀先生的行為將使貓咪救之不絕要之不盡,即使為了那些初進地獄的貓擔心難過,長靴貓還是必須狠下心來做出停援的決定將,將募到的資源留給其它更需要援助的浪貓們。

  所以本來預定三月底才截止的募款活動,也於今日宣布停止--長靴貓不再有能力援助新增的受虐貓,就不能再佔著資源;貓友的愛心,可以分給更多需要的貓咪們。

  而已經接出的貓咪們,目前已經全部在中途家休養生息,預計短期內即可公開送養,希望所有關心彰化貓的貓友們,屆時可以再幫忙熱情推版,瞭解近況。

  關於善款的用途與餘額,請大家隨時查閱長靴貓專版,專戶會計都會不定期更新最新的支出情況。

  最後要再一次謝謝大家的援手與關心,並祈禱紀先生那邊的新貓咪,可獲奇蹟。

下面引用由yuanyi3232006/03/12 08:20pm 發表的內容:
不知道各位大大有聽過"木酢液"嗎
這個東西的用途好像也是跟心愛的大大介紹的一樣
不知道有沒有聽過或用過這個東西
我最近也在找適合寵物清理環境用的東西
...



這個我也想知道.........

我家補紋燈紋香精油通通出籠了
蚊子還是很多~"~......
用噴的不用再擦一次自然乾就可以嗎??

所以家中所有地方角落都可以噴吼??

我也要來去買~"~
[這篇文章最後由mowme在 2006/03/12 10:51am 編輯]

看到橘子能恢復的這麼好真是太高興了啊~~~~~^Q^

原po跟中途姨都辛苦了~~~~你們真令人敬佩!!!  
[這篇文章最後由mowme在 2006/03/12 10:51am 編輯]

看到橘子能恢復的這麼好真是太高興了啊~~~~~^Q^

原po跟中途姨都辛苦了~~~~你們真令人敬佩!!!  
我沒用過細砂就是怕粉塵
而且覺得容易帶出來

我都單用紅標+榔頭粉
幾乎沒有塵
只要天天鏟
沒有臭味的問題

但真的是不能放太少
如果只是鋪個底
一定變成黏土黏在底部~Q~
所以我都會倒到盆的1/2這麼多
只要天天鏟加香粉
不容易讓沒用到的砂染上臭味
所以其實用量還蠻省的
我家兩喵至少可以用一個月還有剩說
[這篇文章最後由mowme在 2006/04/01 02:10am 編輯]


[這篇文章最後由mowme在 2006/04/01 01:54am 編輯]


[這篇文章最後由mowme在 2006/04/01 01:55am 編輯]


[這篇文章最後由mowme在 2006/04/01 01:56am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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