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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跟他說舉到違建
因為是阻卻違法
自然沒有恐嚇的問題存在...

人渣要胡說麼都是他的自由
只是如果他自己不只謹慎言行
到時通通被錄下來因而要被國家法律懲罰
那也是他罪有應得

不過最好也能有證人再旁為證
這樣在法庭上更能站的住腳
送那人渣去監獄接受制裁
把他恐嚇貓的言論錄音起來
(最好是用警用的口香糖密錄機,約1000元左右那種,還可錄影像)
然後直接向當地派出所報案, 恐嚇罪是"公訴罪"喔
(他揚言對流浪貓不利,使人"心生恐懼",已達恐嚇罪要件)
警方送地檢署前, 會先問當事雙方要和解嗎
請愛心媽媽千萬不要和解, 讓這人渣去監獄裡好好反省
如果這人渣出獄再犯其他罪項, 亦將會被加重量刑

既然那幾個攤子通通都不肯招
那我認為就舉報違建好了
違建種事本來就不是合法的
沒人舉報政府自然是不告不理
有本事攤家自己處世圓融
讓大家不想去舉報他們
既然攤家今天通通都不想從實招來
那本來去舉報違法違建本來就是大家的權利

反正他們攤家都可以泯滅人性
覺得"只是"一隻貓沒必要小題大做
那我們又何必覺得
不過只是幾個違建攤子不能做生意
這樣又有麼大不了??
不懂尊重生命的人
又何必去尊重他們
跟這種人渣,根本不用客氣...
讓"它"沒地方住, 徹底滾蛋
只有用公權力介人正義才能得以伸張


台北縣長信箱
http://talk.tpc.gov.tw/indexEmail-1.jsp

台北縣違建舉發
http://www.teardown.tpc.gov.tw/_file/1063/SG/29873/41210.html

台北縣環境汙染(髒亂點)通報
http://envir.epb.tpc.gov.tw/fdds/
台北縣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通報
http://envir.epb.tpc.gov.tw/CRMS/Public/Billboard_Event.aspx
一人一電, 台北1999  (外縣市02-27208889 )

一人一信,  台北市長信箱
https://contact.taipei.gov.tw/CCLM/CLM/ASPX/CLM00100E.ASPX
上面也是當天 a714814貓友在鶯歌收容中心帶出來的小奶貓們
希望他們最後都能平安度過險境,最後都有好的歸宿..
下面引用由a7148142010/06/25 02:54pm 發表的內容:
帶出來的其中一隻最瘦小的小黑貓昨晚離開了  
帶出時體重比其他隻都小狀況嚴重脫水感冒
醫生緊急幫他打了皮下補充水分  但是昨天夜裡還是離開了
原po你手上那隻小黑貓的照片是他在世上走一趟最後的身影了
...


萬分遺憾..希望他一路好走...
[這篇文章最後由hirihokenten在 2010/06/24 11:20pm 編輯]

如上面文章所言
被送到鶯歌收容所的那隻白貓   早上已經被領出來了
早上看到白貓的時候,除了受到驚嚇以外(因為那邊收容的大部分是狗)
健康狀況看起來應該還ok,目前已被帶往安全的地方了
真的很謝謝大家關心
也謝謝早上那位貓中途小姐 以及所有關心與出力的人們
願意犧牲自己這麼多心力去帶他脫離苦海
她也愛屋及烏的把其他五隻小奶貓帶離收容所
只是五隻小奶貓似乎有些腹瀉  
目前我不忍心把在收容所時的照片放上來
獸醫院說等他們比較乾淨漂亮的時後 那時再去幫他們照相
希望六隻貓咪最後都能找到好的歸宿

[這篇文章最後由hirihokenten在 2010/06/24 11:26pm 編輯]

整理整件事件的經過如下:

端午節前一天,一位約五六十歲,操著閩南語的阿伯
帶著這三隻貓, 去鶯歌辦理托運, 欲運往中壢
接洽的行李房職員,是一位很年輕的低階職員
當下他也覺得有些不對勁,於是有問到這三隻貓的來源
阿伯答說是他朋友不要的,所以他要帶這三隻貓回家,回中壢抓老鼠
(接洽人回憶, 當初阿伯確實是這樣說的!)
且阿伯沒有出示證件,只口述姓名電話, 接洽的行李房職員代筆寫託運單
並且付了運費, 行李房職員還慎重地再核對的阿伯口述的姓名電話
阿伯也表示沒有錯誤, 基於職責也只能照辦了

隔天端午節,這位行李房職員,發現託運列車因假日沒開
他擔心貓無法受到妥善照料, 怕阿伯領不到貓, 還特地親自搭電車把貓送到中壢
結果中壢站表示,這位阿伯給的姓名電話根本查無此人
但中壢站也同意, 就先收下來等看這位阿伯會不會出現...
這段期間中壢站也自費買了些東西餵他們...

但是,動物跟無生物是不一樣的,等待數日後
中壢站也無法處理了(很明顯這已經那位阿伯是惡意遺棄了),
所以只好退回鶯歌站
後來另一位也是很年輕的收票員,就協助把貓放在出站大廳讓人認養
只是他們高層的主管不知道(知道了恐怕更麻煩), 所以可能才無法正大光明的交接
也正是因為交接不良,才會衍生出這樣多的誤會
我並沒有考到這點,沒把該注意的事情告訴大家,我自慚自己其實也有不對的地方...

早上去車站的時候,
我還怕他們的主管為這件事, 找這兩位基層職員秋後算帳
我一直向值班站長強調,他們的處理絕對沒有問題
希望他們的主管真的不要為難他們, 甚至該把他們當成鐵路局的模範才是...
何況那位阿伯, 已經違反動保法在先, 是要被檢察官提公訴的
且動物又不可能像貨品一樣, 一直放著失物招領
我的感覺, 除了上述兩位年輕的職員,肯熱心去淌這原本他們不用淌的混水
其他人的處理方式我真的很不太能苟同
畢竟, 我覺得國家舉辦特考的目的, 不正是要招募真正熱心肯做事的人才嗎??
否則請工讀生來就能做的事, 國家為何又要多花錢請公務員來做??

其實真正的禍首,還是在這位棄養的阿伯身上
今天去鶯歌動物收容中心(我從未去過這樣的環境),我整個人覺得相當的失望與難過
看著那位貓中途小姐, 把他們帶離動收所的苦海時, 其實我心中並沒有太大的欣慰
因為我想那位小姐也是要工作,也要有收入養家, 她本來就無義務辛苦承擔這些...
為什麼人類自己惡劣的私慾, 就可以造成這人間煉獄的景象
而且今天救出了這批,明天又不知還有哪批,為何一定要這樣永無休止
我想大家的薪水有限, 時間心力能力有限, 我自慚很多時候我也只能半調子的半手愛心
為何這世界總是有這麼多長著人的外型, 但卻沒有人的善心良心的惡劣人渣...!!!

[這篇文章最後由hirihokenten在 2010/06/24 01:58pm 編輯]

另一個角度的照片再補上一張

[這篇文章最後由hirihokenten在 2010/06/24 01:58pm 編輯]


[這篇文章最後由hirihokenten在 2010/06/25 10:17pm 編輯]

晚上搭火車回鶯歌,看到出站處有一個籠子內有三隻貓
就放在出口處, 上面寫著開放讓人認養
詢問過站員,才知是有人用託運的方式運送這三隻貓
惡劣的是,託運人跟收件人,似乎均是留假的姓名電話...
火車站這邊根本完全聯絡不上原寄件人跟收件人...

據說這三隻貓被關在狹小的籠內, 已有約三四天未正常吃喝
站員們對這惡意遺棄之行為,也感到無奈
我想幫他們, 但家裡不能養貓, 我也沒有貓中途的經驗
(我只有在外面餵流浪貓的經驗...)
也只能在下班時帶些水或食物給他們
剛有位善心人士拿東西餵他們, 但似乎都沒什嗎食慾...

不知有善心人士想收養他們的嗎
我能幫忙的心力也真的很有限   真的很希望大家伸出援手幫忙...

(最新)6/24晚上確定三隻貓均脫離險境, 謝謝大家的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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