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有沒有人參加『喵喵同學會--愛心貓咪送養』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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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事分享,
時間 2007-03-21 07:14 PM,
作者 mimica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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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貓友PO出了活動照片...大家可以去看看! http://www.supervr.net/catbbs/topic.cgi?forum=14&topic=4014&show=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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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幫助被故意拋棄的二十幾隻貓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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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2007-03-21 04:00 PM,
作者 mimica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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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有想到另一種可能... 會不會是因為原主人突然發生意外沒辦法照顧 不過就算是這樣,因該會有親友到她租屋處拿東西 貓也應該請親友幫忙暫時照顧才是 這樣一聲不響的消失實在太奇怪了! (難不成她是個可憐的孤女?沒親戚也沒啥好友.... 發生意外便成無名屍躺在殯儀館等待認領?.... 不過就算真的是這樣,變成鬼也應該跟室友托夢...請她照顧貓咪才對! 應該不會吧?希望只是我想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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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家裡的貓咪聽的懂人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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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2007-03-20 09:04 PM,
作者 mimica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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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聽的懂喔! 每次只要我對我家咪咪說:『壞壞』時 我家咪咪竟然會生氣的對我哈氣 然後我也曾試過,當她窩在我懷裡撒嬌時 我笑著用輕柔的聲音說:『壞壞』 結果她馬上就翻臉,反正只要說壞壞就生氣 說乖乖可以,說壞壞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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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幫助被故意拋棄的二十幾隻貓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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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事分享,
時間 2007-03-20 08:51 PM,
作者 mimica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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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sina.com.tw/milktea/article.php?pbgid=4775&entryid=382336 剛剛在奶茶的部落格看到的文章.... 看了之後只有一個感想:『天哪!怎麼可以這麼狠』 原主人如果養不起至少幫貓咪好好安排 而不是這樣任意棄養 看了之後...真的覺的好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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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有沒有人參加『喵喵同學會--愛心貓咪送養』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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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事分享,
時間 2007-03-20 08:20 PM,
作者 mimica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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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ypet-club.com/forum/index.php?topic=7798 因為家裡網路怪怪的好幾天沒上網,所以現在才上來問 不知道有沒有人參加這個活動呢? 這是由『台北市流浪貓保護協會』舉辦上週末3月17、18 在台北捷運地下街附近舉辦為期兩天的『喵喵同學會--愛心貓咪送養』活動 18號晚上和朋友經過那邊剛好碰上了這個活動,覺得超開心的! 現場有很多人,不過貓咪並沒有被現場吵雜的人聲嚇到抓狂... 義工抱著貓和陌生人近距離接觸,雖然覺得有點不忍心 但是想到或許因為這樣,貓咪可以找到一個愛他的人 我在心中默禱希望他們都可以找到幸福! 這次的活動雖然結束了!但貓咪認養的活動並沒有因此結束! 我在現場拿到的『台北市流浪貓保護協會』雙月刊有寫到... 從2007三月份開始 每個月第三個禮拜六11:00∼19:00 在台北新世界購物中心西廣場(這次場地) 舉行貓咪愛心送養活動! 這次錯過活動的貓友下個月可以參加喔! 協會開放認養的貓咪,在貓兒認養公佈欄可以看到 http://www.supervr.net/catbbs/topic.cgi?forum=6&topic=15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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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關於帶貓到大陸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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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事分享,
時間 2007-03-12 07:57 PM,
作者 mimica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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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廣州...不好吧?建議你還是別帶去的好 不然...一不小心你家的貓就變成人家桌上的龍虎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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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貓咪最愛做的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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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事分享,
時間 2007-03-06 10:38 AM,
作者 mimica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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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繩子...衝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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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貓打架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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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我家的貓寶貝,
時間 2007-03-03 06:12 PM,
作者 mimica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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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的好精彩....不錯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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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說~吃這個顧牙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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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事分享,
時間 2007-03-01 04:13 PM,
作者 mimica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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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呀!我死也不這麼做! 姑且撇開寄生蟲問題不談... 我光想到晚上回家一打開門,在昏暗的房子裡... 我家貓滿口血花的叼著滴著血水的雞翅...and眼冒青光猛然回頭看我 光想就頭皮發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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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貓咪按摩 植物人腳趾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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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事分享,
時間 2007-02-28 10:12 AM,
作者 mimica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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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感動的貓新聞...應該用利給他轉寄出去讓大家知道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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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奴籲天錄~妙卡卡的好書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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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之藝品館,
時間 2007-02-27 10:55 AM,
作者 mimica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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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便複習一下前一本"貓奴契約書"吧! http://www.supervr.net/catbbs/topic.cgi?forum=25&topic=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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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新聞--蕭美琴攜愛貓倡修法 落實保護動物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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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事分享,
時間 2007-02-27 10:31 AM,
作者 mimica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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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貼一個剛剛找到的相關新聞 ------------------------------------------------------------------ 蕭美琴 貓管嚴 晚歸就慘了【96/02/25 聯合報】 記者林河名、許麗珍╱專題報導 台灣的政治人物或許立場各異,但只要談起家裡的寵物,卻都是異口同聲的「愛愛愛,愛不完」。 民進黨立委蕭美琴在政壇以愛貓聞名,單身的她,曾經寫了一本書叫「一個人也可以」,強調即使沒時間談戀愛,單靠一個人的奮鬥也可以改變這個世界;她可以沒有男朋友,卻不能沒有貓作陪。 蕭美琴的家及辦公室擺滿有貓圖案飾品,在「網路虐貓」事件後,她還推動修法,對虐待動物者處以刑罰。 年過卅,蕭美琴坦承偶爾也有「未見知己」的哀怨,許多想幫她介紹男朋友的長輩都喟歎:「比宣布台灣獨立還難!」遠在美國的媽媽曾寄來紐約時報剪報,安慰說「現在很多女性都不結婚,並且養貓。」 既然對象難尋,蕭美琴索性開出條件「我的男人要像貓」,要很獨立,又很溫柔;「要像我一樣,投入工作時絕對理性,而在天氣微冷的夜晚,可以共享彼此的溫暖。」 兩年多前,蕭美琴投入台北市北區立委選舉,每天早出晚歸,讓她的貓咪很不高興;只要她晚回家,沙發就成了貓咪洩憤的對象,她為此換了兩次布套,仍擋不住貓兒的利爪。貓兒抗議被冷落的狠招,就是在沙發上大小便。 如今,選舉又將來臨,想到這段「贏了立委,輸了沙發」的過往,馬上讓她頭皮發麻。 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夫人陳萬水愛動物也出了名,她娘家的姊姊和弟弟都養了至少四隻以上的狗,她自己則養了四隻貓,宋楚瑜其實對貓毛、狗毛都會過敏,但因陳萬水太愛貓了,捨不得送人,所以乾脆再隔了一間貓屋,裡面軟床、沙發、玩具樣樣不缺。 日前她還去聲援流浪動物救援聯盟的活動,呼籲大家愛動物要從教育做起,不要捕殺流浪動物,應以結紮、收容等人道的方法降低街頭數量,也讓台灣成為狗狗的樂園。 行程滿檔的總統、院長,家中寵物生病了怎麼辦?台大動物醫院獸醫師表示,他們都曾為前總統李登輝、總統陳水扁的狗出診過,且多是醫療團隊一組人到官邸會診,幾次下來,他們就發現,這些大人物可能真的太忙了,所以寵物不論是醫療還是日常生活的照顧,幾乎都是由隨扈負責,或是太太、小孩照顧,所以寵物看到隨扈時搖尾巴的幅度,常比看到總統或院長時還熱烈。 【2007-02-25/聯合報/A2版/焦點】 ---------------------------------------------------------------------------------------- 重點是...貓是老大!不賞就送你黑竹筍+烏龍茶! 嗚∼這點倒是和我家的點點一模一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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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新聞--蕭美琴攜愛貓倡修法 落實保護動物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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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事分享,
時間 2007-02-27 10:11 AM,
作者 mimica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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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mimicat2在 2007/02/27 11:51am 編輯] (原諒我一時筆誤...一直在修改) 這是我前幾天在電視上看到的新聞... 電視上蕭美琴的愛貓monster看起來還有點怕生 不過蕭美琴對monster講的那句"為了其他貓咪你一定要站出來" (好像是這樣講的吧!)真的很令人感動 本來想找新聞視迅影片的,結果網路搜一搜,竟然發現.... 我們論壇"動物保護"專區竟然有連署的相關消息 http://www.supervr.net/catbbs/topic.cgi?forum=31&topic=140&show=0 所以...我相信很多貓友也參與連署的活動! 雖然網站連署已經結束了! 不過還是可以透過以下網站關心動物保護法的進度! http://www.bikhim.com/2005/chinese/internet/animal/a_offic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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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老公不要貓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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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事分享,
時間 2007-02-27 10:02 AM,
作者 mimica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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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你家的貓叼個一萬元給你老公 也許他的態度就不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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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新聞--蕭美琴攜愛貓倡修法 落實保護動物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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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事分享,
時間 2007-02-27 09:59 AM,
作者 mimica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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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明宗台北四日電) 臺灣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蕭美琴今天說,虐貓事件暫告一段落,但保護動物的法規缺失亟待補強,她將提案修法,虐待動物者將有刑責、增設農業委員會動物保護處及搶救受虐動物的緊急處分機制,並要求皮毛製品應標明皮毛種類及來源地。 蕭美琴(台北市)上午抱著七公斤的愛貓monster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表示,她非常痛心台灣還會發生虐貓事件,一個多月前得知相關訊息後,就不斷與警政署聯繫,瞭解偵辦進度。 她指出,警政署剛開始還與她爭辯這不是警政署的業務,推說應由台北市政府建設局負責,但她實在不知道這件事與北市府建設局有甚麼關係,最後還是由行政院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負責罰款。 蕭美琴說,保護動物權責不清,有必要修改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組織條例,增設動物保護處,專責處理保護動物事務。 她表示,現行動物保護法規定,虐待動物者只有行政處罰,即只能處以罰鍰,沒有刑事責任,無法有效嚇阻虐待動物行為,有必要修法增加虐待動物者的刑事責任。 蕭美琴說,從虐貓事件中發現,竟沒有法律規定可緊急搶救受虐貓咪,有必要修法增設緊急強制處分機制,未來發生虐待動物事件時,就有法源依據先搶救受虐動物。 她指出,很多皮毛製品標示不清,甚至很多價格壓得很低的皮毛製品,都有可能是中國製造,與人類互動較多的動物皮毛製品,有必要修改商標法,強制規定皮毛製品應標明皮毛種類及來源地。 轉貼自 http://tw.epochtimes.com/bt/6/8/4/n141031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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