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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啊......
只希望立委們有些工作效率
快點三讀通過
最新消息 : 此志工初步獲得不起訴處分
至少民眾要小心
別買來路不明的食品給寶貝們吃
先求救
然後找可以浮的東西自己去救寶貝咪子
咪子可不會游泳啊
人可以多撐幾分鐘吧

我不會游泳...更甭論救生了
陌生人...我會看有沒有東西可以拋給他


在當下我可能就會先用力地甩她一巴掌, 再揍幾下
(這種要求這輩子都沒聽過....而且有人證, 是她叫我打的喔)

然後儘快, 火速先把貓寶貝移到安全的地方
自己趕快找地方搬
並公佈她的一言一行, 以為有不知道的人把貓狗讓她認養
嗯    T台真是唯恐台灣不亂
報導的新聞一點中立的專業操守都沒有
唉!...台灣的傳媒真是每況愈下
推   大家儘量幫幫忙
阿虎先生  加油!!!

唉!
看來他的行為已經很嚴重了
球球要找回來
你男友一家要不要跟他繼續一起生活恐怕也要好好考慮
這次他下手的對象是貓
萬一下次喝得更醉那下手的對象...........

天氣涼了,小貓不喜歡冷掉的ㄋㄟ  ㄋㄟ

對了, 醫生有說小貓大概多大嗎?
我家咪子以前約一個多月大我就開始慢慢給她吃些泥狀的罐罐了
這個比較好加熱...

還是有很多收容所的員工是用心做事的...

寫上面的文章只是希望各位不論在哪個地區想盡去當志工的朋友..

有時可以為對方想一想..... 不能因為部份人的失職或是態度..

或是價值觀跟你不同... 就說對方就是這樣的人..

相同的... 我也相信台中收容所裡.. 也有用心在為動物做事的人...

是的, 我願意相信收容所裡也有用心的人....


我並沒有說她們告志工事對的事..

只是要想想為什麼兩者之間關係搞得如此惡劣...

其實這些事可以避免.... 為什麼會發生...

我說過兩邊的不愉快.. 不是只有你們現在看到的從告義工就開始的...

再協商的時候就已經因為意見分歧吵過好幾次了...

只是....告義工是他們最終選擇的方式 .....

您的建議相當好, 只是....園方的做法跟您的建議似乎相差更遠

我始終覺得執意告志工是非常卑劣的事

尤其雙方一邊是領高薪握有權力的官員及任公職的人員

另一方是無私付出並無給薪的志工

也許我這篇意見跟主題不夠切合

只是~...這也是園區所選擇來對付志工的手段之一, 不是嗎?


Dear Doris,

不該拿台灣跟義大利比
那跟泰國比可以嗎?
泰國的動保相關法令在未修改前已經可以將虐待動物者判刑1年以下了
現正推動修法    刑期為6個月~5年
台灣為什麼不行?

再則今天遇到的是單一台中市政府可愛動物園區跟防疫所的問題
有人去過南投的收容所
2者間環境及員工工作態的不同  真是相差千萬里
這又是為什麼呢?
都在台灣不是嗎?

更重要的是...不管雙方有什麼衝突跟對立
都不應該藉故 "告志工" 來作手段
這太卑劣了
值得大家討伐
做不到跟做不好  不能讓人民公評
還要設計害志工
這還是自由民主國家嗎?



以台中市政府這種態度看來
除了走上街頭
我們沒辦法做什麼

[這篇文章最後由miny在 2006/09/05 09:27am 編輯]

Dear芬達貓及其他志工們

你們好, 辛苦了
雖然我很少發言
但在我看到志工們在照顧收容所動物們的記錄中感覺到
收容所的一些"米蟲"其實一直相當不合作
似乎常對志工刁難而發生爭執
這次居然惡意誣蔑(本人強烈懷疑是有陰謀的計劃性陷害)
之前發生狗吃狗事件時
聯盟特意選在公務員上班時間舉辦遊行
相信是為了和市府好好溝通
希望可以讓這些動物們有好一點的收容環境及對待

但... 我想... 這些人的心態如果不糾正
苦的只會是志工跟動物們 (還有覺得不應該繳稅去養米蟲的小老百姓)

如有需要將這件事擴大處理
例如提誣告控訴或是捐款還是遊行靜坐
相信會有許多人願意配合並幫忙
[這篇文章最後由miny在 2006/08/29 10:54am 編輯]

Dear andreababy    
請你也好好照顧自己  別累壞了
營養膏跟罐罐/乾乾     我可以幫忙(在台中)
需要的話請MS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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