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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罐兩公升的可樂
一般店家都是賣五十塊左右
但是大賣場在做促銷活動,一罐只賣三十五塊
這三十五塊就是所謂的市價?
市價是取一般店家的平均值、大概值,並不是取所有市場裡的最低值
八十五塊飼料比六十九塊飼料貴個十六塊,有貓友說貴的誇張
五十塊飲料比三十五塊飲料貴個十五塊,照這位貓友的說法,也是貴的誇張
但是一般店家的飲料就沒有人買了?並不會,因為這是市價。
大賣場賣三十五塊是低於市價。

一般而言
網路賣的會比實體店家便宜
露天賣的會比Y拍便宜
以下是我用"希爾 400"在露天做商品搜尋的網址
http://search.ruten.com.tw/search/s000.php?searchfrom=headbar&k=%A7%C6%BA%B8+400&t=0
裡面最低價是55塊,不過那是買滿一千五才有的加購價
我就以其他賣場賣的價錢,由低往高做個排列
99、115、119、120
賣85塊已經是低於市價了
至於有貓友看到最便宜的是賣69塊
那並不是市價,是低於市價太多,應該是做什麼促銷活動之類的吧

就算原PO賣的價錢真的高於市價
做人最基本的禮貌跟尊重還是要有

原PO賣的價錢的確低於市價
我挺妳
哇哈哈哈哈哈

妳這已經是職業級的後製了
這很適合當農曆七月的月曆耶∼∼∼

姥姥∼∼∼
別再用妳的舌頭舔我了∼∼∼∼∼∼
拍謝~容我亂入一下
我還沒仔細親眼看過公的幼貓
就我的爬文經驗告訴我,幼貓公母不好分辨
這兩隻貓圓圓突出來的地方是小雞雞?兩隻都是公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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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家附近的海邊
我曾經在假日的下午看到一位女性朋友抱著貓走在海邊的道路上
那裡只要一到假日,車潮人潮暴多
那隻貓竟然無絲毫掙扎安祥的被主人抱著
@_@看的我傻眼

某天我突然心血來潮,抱著貓出去買個東西
結果卻來了個東施效顰
一路上,貓咪一直是緊繃狀態
只要有一丁點異狀聲音,牠就會猛抓著我的身體不放
好死不死在半路上的騎樓
有兩隻大狗一前一後大概是飛奔的速度從我身旁經過~_~(速度真的很快,我家阿喵還來不及做反應)
好加在!牠們是在追逐,所以沒注意到我手上有抱著貓
不然我想我會很難應付

經過這次之後,我不會輕易嘗試了
就算想再嘗試,我會先剪好貓咪的指甲
學聰明了
目前為止我只遇過一次清貓砂的時候,我家阿喵踏進來上廁所
每次當我在清貓砂的時候
牠只要聽到剷貓砂的聲音就會一直靠近貓砂盆
如果一直推開牠,牠還是一直要靠近的話
我就會把牠先關在外出籠裡
下面引用由cdg333332008/09/18 00:24am 發表的內容:
換牙時期貓咪的口腔會臭臭的喔

原來是這樣啊,難怪我會明顯感覺我家阿喵的口腔變臭了
我還以為是不是因為我常給牠吃罐頭的關係
(牠現在也是處於換牙階段)

所以妳家的阿喵在換完牙齒之後,口腔就不臭了?
[這篇文章最後由濱在 2008/09/18 01:53pm 編輯]

大家都知道
發文前看版規是基本的禮貌
基本的禮貌大家都有做到
那基本的尊重呢?
第一條:義賣發起人資格
1.中途個體戶
2.需發言滿150篇(綠肩章以上)。
3.義賣不需事先申請認可,但版主將視情況保留准許與否的權利。

以救急不救窮為共識而跳出來的貓友,請問妳是版主嗎?
無視版規的存在,就算以救急不救窮為出發點的目的有多麼好,就算日後壇主也認同你們的共識
這已經是不尊重版主、版規以及其他貓友了
不准不同聲音出現不是問題所在
按照版規,這是由版主來裁定的
我也知道壇主(也就是交易版版主)並不常上線(這也是共識形成的主要原因)
就算是這樣,基本的尊重應該是尋求正常合理的管道。
有試著跟壇主闡述救急不救窮的理念嗎?
如果壇主認同,進而建議壇主可否針對救急不救窮來修改版規條文
而不是只要看到不符共識的義賣,就跳出來砲轟

我目前已經飛鴿給壇主
內容是以此案為例,懇請壇主跟其他版主商討看看能否指派一位比較常上線的版主來管理交易版
如果時間過長還是沒有等到壇主回應,我會飛鴿給其他版主詢問如何跟壇主取得聯繫


就算我認同你們的共識
也無法認同你們的做法
喔,就我個人的經驗
我家阿喵特別喜歡喝馬克杯裡的水
不管我把馬克杯放在哪裡
好奇心驅使著牠往杯子裡探頭,然後就開始喝起水來了

妳可以試試看
菜包媽深受鴿子的愛戴
那我也是用留言好了,比較保險

我訂的75號睡窩想做個小更改應該還來的及吧
就是睡窩附加的玩具我想要改成像77號睡窩那樣
心形的,顏色要用紅色,如果有鮮紅色的話那更讚
這樣我家阿喵看了一定心動
(不會再做更改了)

假如訂金如果沒有收到
再飛鴿跟我說吧
下面引用由TIGER162008/09/12 11:35am 發表的內容:
是ikea搭配的那條毯子嗎?
我沒買耶。
貓自己就是一條毛毯了呀。:)

不是那條耶
在那邊考慮了好一陣子
買了一條跟浴巾差不多大小的寵物睡毯回家($199)
會買毯子是因為被某些貓友貼的照片所影響(貓塔有放毯子上去)
然後我想如果我是貓咪,我在藤製品上睡會不舒服耶
結果沒想到牠竟然喜歡乾睡∼∼∼
我剛回過頭看完貓友們貼的照片
喜歡乾睡的貓咪好像比較多(只能說當時我的眼睛被毯子給掩蔽了),包括妳家的泰哥也是
到頭來那條寵物睡毯現在是我在蓋的
ㄟˊ∼秋天蓋這種薄毯還蠻舒服的咧

我最近的idea是貓塔下面放跟菜包媽訂做的睡窩(目前訂作中)
再來就是冬天了,睡窩塞在下面,那個下面的洞口縮小應該會讓牠更喜歡鑽進去裡面取暖

[這篇文章最後由濱在 2008/09/16 03:21pm 編輯]

walkwater:感謝妳的分享


下面引用由zero2008/09/16 04:35am 發表的內容:

我發覺濱網友完全沒看懂我的文...我的中文程度真有那麼差嗎????....Orz....
妳又搞錯了,這跟中文程度無關,這是邏輯問題

我的意思是說,雖然耳疥、結膜炎等小病符合家貓醫療費的籌募原則
但大家不會輕易使用
也是基於認同    "自己的貓咪自己養"   之類的共識

不會輕易使用,跟共識、自律無關
那是因為幾百塊的費用是大家普遍能力可及的範圍內,根本不需要使用
假設哪天妳出狀況了,雖然只是幾百塊的費用而已,但是妳卻無力承擔
找人求助都來不及了,妳還會基於認同"自己的貓咪自己養"之類的共識?

這部份的邏輯觀念
如果有貓友覺得其實是我的邏輯有偏差
麻煩請不要吝嗇,大力的跳出來指正我的邏輯觀念

而義賣呢,因為規定不可能面面俱到
所以並不是只有大家一般想像的,固定在救生版上伸援手的資深中途,才叫做中途,可以發起義賣
是只要安置並協助流浪貓送養的,就可以稱之為中途而適用這條原則  
那範圍就像海一樣寬哪~~~~

今天一個不是做長期中途的養貓人,只是偶爾在路上看見小貓不忍心撈起來送養
那期間的小貓看醫驅體內外寄生蟲、白血愛滋檢驗,黴菌啦什麼小病小痛的醫療,到飼料貓沙錢
往昔認為報案人應負責的費用
因為今天報案人自己兼做中途負起送養責任
就可以用義賣來籌款補貼??  不是吧....
這就是需要共識來從嚴解釋規則,避免義賣浮濫使用的原因

所以才會有這樣的規定
第一條:義賣發起人資格
1.中途個體戶
2.需發言滿150篇(綠肩章以上)。
3.義賣不需事先申請認可,但版主將視情況保留准許與否的權利。
需要的是版主的存在
而不是你們私自裁定
當你們所謂的共識已經造成雙方意見分歧
這時候誰可以作主?

另外,我對這幾句話很有意見....
義賣從來是為了幫貓,不是為了體恤中途、補貼中途費用
這點不要搞錯了....

如果不是為了體恤中途,版主開放權限給中途可以賣非貓用品的用意何在?義賣受益貓咪頭一個先寫中途貓又是什麼意思?
在外流浪、受傷的貓,絕大多數都是中途在處理
幫中途就等於在幫貓
Susan:很抱歉,我必須再借用妳的版面發文


下面引用由zero2008/09/15 08:02am 發表的內容:

不好意思喔
又看到妳的假設性問題
又讓我有話想要說

好吧,我只是想說
按照版規
如果我家貓咪三不五時生個小病,譬如說結膜炎啦、耳疥什麼的
也可以拿收據上來籌家貓醫療款囉?
但通常大家不會這麼做,靠的就是共識跟自律

按照常理
妳的假設性問題跟共識和自律並沒有關聯
幾百塊就可以解決的小病,連沒有經濟能力的學生都可以靠零用錢解決了
但是如果妳必須應用"出售個人用品助家貓規則"來籌這筆幾百塊的款項的話
我是不是可以猜想到妳家的貓咪是過著什麼樣的生活品質
吃大賣場的飼料還有一頓沒一頓的?
到時候被貓友們質疑的不是版規部份
而是能力部分
套用某些貓友會脫口而出的話
妳適合養貓嗎?

大部分家裡會養動物的,基本上就算不是很有錢也都還過的去
別說幾百塊啦,幾萬塊也都還可以承擔
就算是學生,上面還有爸媽罩著咧
這只跟經濟有關聯,跟共識和自律並沒關聯

所以,以往我們也自有一套衡量義賣必須性的標準,即使並沒有違反版規
就如同我先前所說的。

當然,時移事易,開始有不同的聲音出現
吵到現在也算雙方意見並陳了
請大家有眼睛自己看,自己形成判斷囉。

深入層面來看,我有不同的見解

貓咪救生版的成立,宗旨是希望在外流浪、受傷的貓咪也可以得到照護
請問都是誰在買單的?
不可否認,貓咪救生版的成立無疑是增加論壇上中途們的負擔
一天到晚
就算是剛加入的會員也知道到救生版徵中途
普遍是在外流浪的貓
很難照顧的奶貓也有
甚至傷殘貓也有人在徵中途
先別說金錢花費部份
所花的時間跟心力是難以想像的
義賣的規則正是因為那些辛勞的中途們而衍生出來的
我擷取部份規則
第一條:義賣發起人資格
1.中途個體戶
2.需發言滿150篇(綠肩章以上)。
3.義賣不需事先申請認可,但版主將視情況保留准許與否的權利。
第二條:義賣受益貓咪
1.中途貓:暫時由貓中途照顧等待主人收養的流浪貓。
2.受難貓:收傷或生病需急難照顧的流浪貓。

發起人資格跟受益貓咪,頭一個都是先寫中途
基本上這應該是版主們體恤中途而量身訂做的義賣規則(畢竟版主們搞個救生版出來)
可以義賣非貓用物品來補貼中途費用,我想這應該是版主們給中途們的小小福利
大多數中途沒有用,其他中途也就都不能用嗎?
大多數中途沒有用,就代表她們都認同救急不救窮?
每個中途都會有很多非貓用物用品可以賣嗎?

3.義賣不需事先申請認可,但版主將視情況保留准許與否的權利。
一邊有貓友說不妥,另一邊貓友說有何不妥
我只能說,這個版沒有版主在管理是不行的


我會飛鴿給一位常上線的版主
商討看看能不能請版主群們派一位比較常上線的版主來管理交易版
[這篇文章最後由濱在 2008/09/14 09:10am 編輯]

下面引用由hawklee2008/09/13 08:12pm 發表的內容:

所以
回歸事情的原點
那就是這個義賣
並沒有把金錢的使用和義賣的時間交代清楚
跟是不是中途沒關
也沒人要抹煞原PO的付出
請不要再拿違不違規或中途身份來吵了

在你這篇留言之前,原po已經聽從部分貓友的意見,定出結束時間來了
有必要在時間過長這個議題的部份繼續窮追猛打嗎
至於義賣所得金額使用部分
你是想看收據證明吧
如果義賣結束,原po沒有貼出收據證明
你再出聲也還來得及呀


下面引用由SusanWang2008/09/13 10:23pm 發表的內容:
P.S 許多許多中途對浪浪無私的付出真的很偉大
"我不是中途"喔!!

妳不是中途!?何出此言??
最近家中貓口暴增    奶貓    中途貓    加上長期的幫浪貓TNR
以上這段是....?


下面引用由zero2008/09/14 03:17am 發表的內容:

或許有些網友是針對需求才購買義賣品,但不可否認的,前面A網友也曾提及,有時候購買是基於一種補償作用,補償自己做不到的事。
所以您的個人經驗並無法排除他人是否會因為"義賣"兩字,為了幫貓而好意購買

義賣所賣物品部分是自己購來卻用不到了,再以低價賣出換取現金
人或多或少都會有貪便宜的心態
如果純粹是補償心理的話,是不求回報的,還會在那邊挑東挑西挑自己喜歡的物品嗎?直接捐款比較實在吧
我前面就有說了,如果要我買我不喜歡不需要的義賣品,我倒不如直接用捐的
是有多少人會硬買不喜歡不需要的義賣品回家?

正因為"義賣"背後隱含了愛心成分,才會追究後續款項流向,要求張貼收據
真正的原因是避免有人濫用"義賣"好嗎
義賣可以賣非貓物,如果不規定得貼收據加以證明資金流向,只會招來更多人濫用,到時候這裡就真的成為什麼都賣什麼都不奇怪了

否則銀貨兩迄,我們有什麼權力管人家把錢用在哪裡?
由於是被愛心號召而來的資源,所以也才會有對義賣資格、受益對象、所得流向等種種的爭議
至少在以往,是出現了救急不救窮的共識

那請問你們又有什麼權力用你們所謂的救急不救窮的共識來管人家?
版主們有認同過你們所謂的共識?
大多數貓友們都有認同?

另外,論壇好意提供交易版作為貓用品交易的平台
為了便利貓友、協助貓咪,才通融義賣與家貓醫療費可以交易非貓用品
但兩者之間如何拿捏?

只要是不違反版規的前提下都可行呀

版規為求一體適用,不可能條條鉅細靡遺詳列,而有賴共識與慣例維持秩序
版規不足的地方,因而造成爭議,是最需要具有公信力的版主出來處理
壞就壞在cat版主不常上線,才會造成部份貓友有所謂什麼救急不救窮的共識產生

如果從寬解釋,那符合義賣資格的多了去了
哪來的從寬解釋?
第二條:義賣受益貓咪
1.中途貓:暫時由貓中途照顧等待主人收養的流浪貓。


送養版上待送養的中途貓、救生版上的急難貓、不是我的貓版上的浪貓
是不是都可以上來販賣非貓用品來補貼中途所產生的費用?
當"義賣"被浮濫使用,不只是"義賣"兩字喪失原有的功能與價值
交易版也會像拍賣一樣,充斥非貓用品,什麼都賣什麼都不奇怪了

會當中途基本上應該都有點能耐,義賣所得的錢只是小錢,不見得多數的中途都會上來義賣非貓物來籌取費用
再說,並不是所有的中途都有購物狂,有那麼多非貓物可以賣好嗎
原po的例子
因為自己有購物狂,很多東西買了之後都沒用到,東西放著生蜘蛛網也是浪費
不如上來義賣,買方可以用低價買到喜歡的物品,賣方也因此在中途費用上得到些許補助
皆大歡喜啊
有何不妥?

版規指的是,中途個體戶,或,需發言滿150篇
如果新手去灌水讓發言數衝過150篇  (灌水並不會讓他迅速成長為老鳥...)
然後發起義賣,展現救援貓咪的誠意跟決心
那貓友幫忙的意願就會比較大

好吧,就如妳所說
新手在短時間灌水衝到150篇,然後發起義賣
妳覺得會有多少人對他的義賣起疑?
有沒有想過版主為什麼會規定要150篇才能義賣?

如果新手連籌辦義賣的時間精力都不願投下去,光憑幾張照片幾行文字就上來募款
誰敢賦予信任貿然將錢捐出?

如果新手短時間衝到150篇,然後去義賣
誰敢賦予信任貿然跟他購買義賣品?
而且不是每個人都有很多非貓物品可以賣好嗎
要我賣,我還真不知道要拿什麼來賣

救生版版規就特別標示紅字:捐款人在捐款前請眼睛放亮...
沒有信譽的新手,其實募款不見得比義賣更有成效....

交易版版規有規定發文必須滿150篇才可以義賣
新手短時間灌到150篇,是達到標準了
姑且不論短時間大量灌水會不會得到負威望的懲治,給眾人印象除了很會灌水之外還是很會灌水
因此得到負面印象,還不如直接去救生版募款來的好
明明就有條近路,為什麼要繞遠路呢?

捐款方面
沒有人會想當冤大頭吧,自會小心謹慎,救生版版規那段紅色文字旨在提醒而已
下面引用由zero2008/09/12 06:12am 發表的內容:

首先要釐清「救急不救窮」的觀念
很簡單,願意為貓掏腰包的人就那麼多,掏出來的金額就那麼多
如果不嚴格限制義賣的資格,隨便誰都可以掛上義賣的旗號
餅就那麼大,資源有限卻競爭激烈,最需要資源的人反而容易被犧牲掉了。

競爭激烈?
就說貓砂好了
有分凝結砂、水晶砂、松木砂等等
松木砂還有分廠牌
貓砂基本上我只會買FP的松木砂,其他種類、廠牌的貓砂,價錢再怎麼迷人,就算是義賣品,我想我是不會購買的
要我買我不喜歡不需要的義賣品回家,我倒覺得不如直接捐款
我相信很多人或多或少都會有這樣的己見:非它不買
義賣的精神講究互助
你花錢買到你想要的物品
我也因為你所花的錢,在某方面得到幫助
如果就因為它是義賣品,就算不喜歡不需要也要硬把它買回家(會這麼做的人不多吧),我想這是賣方不願樂見的
貓物的範圍其實蠻大的,要衝突到並不容易
更別說義賣可以賣非貓物,其範圍之廣,何來競爭激烈之說

「救急不救窮」的觀念並非是版主當初訂定義賣規則時的理念啊
看義賣規則,很明顯,這是體恤中途而量身訂做的
我擷取部份規則
第一條:義賣發起人資格
1.中途個體戶
2.需發言滿150篇(綠肩章以上)。
第二條:義賣受益貓咪
1.中途貓:暫時由貓中途照顧等待主人收養的流浪貓。
2.受難貓:收傷或生病需急難照顧的流浪貓。

試想,同時有五個資深中途在義賣,一個新手碰上車禍貓上來籌錢
新手一來不熟悉論壇規則,波出的義賣常常很沒吸引力
二來在論壇上沒信譽,大家也不敢輕易把錢投下去
先不說同時有六項義賣在瓜分資源,光是中途憑信譽就可以把泰半的資源吸過去了
那新手的車禍貓可以籌到多少?
那回過頭追溯義賣的理由
為了急難手術,跟為了中途貓的飼料貓沙與TNR
哪一個有急迫性?

就算是替車禍貓上來義賣籌錢的新手
如果不是中途,發文未滿150篇,依版規是不能義賣的
所以妳的假設性問題是不成立的
就算可以義賣,以急迫性來說,效率並不好
妳的假設性問題,效率最好的方法是到貓咪救生版募款
救急不救窮這個觀念,最適合套用在貓咪救生版上
妳有空可以去看看該版的版規

共識共識共識
共識跟版規哪個比較大?
版主、其他貓友都有認同你們的共識嗎?
我實在看不出來不遵守你們所謂的共識,對義賣會產生多大的影響耶,那我又何必認同、遵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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