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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可愛小花花在 2008/08/12 09:46pm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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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在竹北新橋的店門前發現了一隻美麗的貓小姐,他是一隻穿著黑色的毛衣、嘴上帶著白色的小口罩,靜靜的坐在店門前的椅子上。我走向她,摸摸她的頭,才發現他的前腳少了一隻,。摸著摸著發現他的肚子好大唷~而且乳頭變的明顯,看起來還沒有生產。問了一下那邊的店員,他們說貓咪的手之前被東西夾傷(斷?)了,他們看了很不捨,所以帶去醫院給醫生處理過了,但是沒有結紮。他們每天都會餵她吃東西,貓咪也都出現在那邊,看著行動不便的他….以後應該無法照顧自己的小貓…..所以就帶他到醫院引產….個性溫和的他到了醫院也不會對醫生哈氣,個性好的不得了!!
也趁著引產過後坐月子的時間幫他PO文送養,希望乖巧的橋橋能夠有機會得到幸福。送養時間從6/24~7/27日止若都還是無人認養….則是回到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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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興趣的人歡迎來信:amy.s0317@yahoo.com.tw 註明〝我想給橋橋一個永遠的家〞來信請先回答以下問題。
�您目前的經濟狀況(職業)時間分配
  也請不要忘了告訴我們您的姓名,與性別喔。
�養貓環境
  例如:家中有無貓狗,貓狗口及家中人口╱狀況,家中坪數..等等
�您為什麼想領養這隻貓咪呢?
  您希望將來寵物是什麼個性,或發揮什麼功用,扮演什麼角色?
�請簡述一下您的養貓經驗及未來打算如何照顧他。
請思考您未來與牠生活時,最擔心遇到的問題,或可能遇到的阻礙與困難,您會如何處理?

認養人請在三考慮下面條件:
1.將來不會為了搬家、出國、結婚、生子、家人反對、情侶分手……等問題而拋棄牠,更不可因為貓咪年老、生病遺棄牠,妥善細心照顧我們的託付,不要辜負我們對牠所付出的愛心。
2.請接受貓咪會換毛掉毛的事實,並確定家人的健康不受影響。認養人必須有足夠的耐心、養貓常識。
3.認養人必須同意不長時間關籠、每年定期帶牠施打預防針、滴跳蚤藥,有疾病時立即帶往醫院治療!注意門窗,勿讓牠流落街頭。
4.認同實行結紮手術。同意不定期追蹤或探視
5.不得棄養或轉送 。若有不滿意,歡迎退貨,千萬不得隨意遺棄!
6.無論任何理由不得將貓咪進行去爪手術!
8.貓貓的一生約有15年或更久,請做好完備的考慮再決定是否認養
9.需同意送養人進行後續追蹤,並支付預防針、結紮費用2000元整。



我也想要......

拖到限在才上來報告消息SORRY請見諒.....
三腳貓貓已經在做完手術在安欣休養了.....
因為傷口有點大....為了預防萬一所以會先讓他在醫院休養個幾天
預計明後天之後會帶他回我家,做個月子把身體調養好。
幫貓咪取了一個名子叫做:喬喬
我最不會取名子了啦...有更好的名子請貢獻給我囉......^^

後續處理方向:
1.是否放回?
因為我覺得她的移動速度不夠快,而且新橋的位子在馬路旁邊,
所以我目前不考慮放回。而是幫她PO文送養。(術前有幫她驗了貓愛滋,結果呈現陰性。)
(因為我看到的是他大肚子時候的行動力,所以不知道肚子縮小後的他是否會比較靈活?)
但是如果三腳貓不適應與人或是貓相處的話則是在想辦法。
EX:另外徵求其他中途的幫忙或是選擇放回

最後要感謝的是幫忙抓貓的Pag,因為有你的幫忙三腳貓才得以盡快的得到幫助。
感謝幫忙分擔醫藥費的Tammy,感謝你在金錢上的幫忙,減輕一些負擔
感謝新竹保動的各位伙伴們ktt、dear、旅貓、燕子,給了我ㄧ些在處理上重新思考的方向。
還有對這隻貓咪付出過關心的各位。真的很感謝你們,讓這件事情暫時有個美滿的結局。

下面引用由SusanWang2008/06/17 11:20pm 發表的內容:
再親人的浪貓
碰到有人硬要抓她   她也會反抗!
更何況   對她而言   我們更是陌生人!
要徒手抓她應該不易  (懷孕的貓媽媽更是謹慎)
...

你說的沒錯....我就知道一定會有這樣的疑問出現,
我對貓媽媽的了解也僅止於跟店員的淺聊。
知道他們有在固定的餵食,貓咪每天都彙出現在店門前,
店員們對貓咪也都還滿友善的,貓咪前腳截肢也是他們做的。
以這些依據要去做TNR,好像是不足的。
當然我自己有跟其他朋友討論過,她們有人說了一句話讓我把這一切想通。
跟你分享一下
浪浪的命運是如何的悲慘,我們大家都知道,我們能做的就是
不管他們的生活再怎麼悲慘、再怎樣可憐,就讓他到這一代就好。
餵養的人並不一定有幫貓咪節育的概念,最後當小貓小狗越來越多的時候
就往收容所裡送就好了。

找到人手抓貓前我會再跟店員們溝通一次,詢問他們是否可以協助放回後的餵養。
或許我的作法在你眼裡是不周全的,或許那隻貓咪遇到你,你的做法會讓她好過一百倍。
如果可以,是否可以跟你請教你的作法,借我參考呢?


既然如此...
那你需要什麼幫助勒??


你好:我需要的幫助最理想的幫然就是有人手可以去抓,協助送醫等等
因為最近工作學校蠟燭兩頭燒....有空的時間不較不一定。
會上來尋求幫忙為的就是希望能夠搶動手術的時間。

我知道可能是因為引產的決定以來你的不舒服.....
但是如果能讓小貓出生.....我又何不想這麼做呢.......>"<

TO Pag:
   我那時候去的時候它是坐在他們燒炭旁邊的椅子上。
她很親人的,蹲低低的對他示好他就會跑過來了~
我的計畫是將他帶到體育街那邊的安欣,不過他明天休診.......
你有其他信任的醫生在新竹地區的嗎?
貓咪很親人,我想應該是不用出動誘捕籠。
用外出籠他就會進去了。
有沒有超過6周我也不知道,不過我會跟醫生討論看看,
看他能做到什麼樣的程度。


[這篇文章最後由可愛小花花在 2008/06/17 10:15am 編輯]

昨天晚上翹課跑到竹北新橋吃燒肉,還沒進去進發現在店門前有一隻美麗的貓小姐,他是一隻穿著黑色的毛衣、嘴上帶著白色的小口罩,靜靜的坐在店門前的椅子上。我走向她,摸摸她的頭,才發現他的前腳少了一隻,看了很不捨就再繼續給他一點摸摸。摸著摸著才發現他的肚子好大唷~而且乳頭變的明顯,看起來還沒有生產。我問了一下那邊的店員,他們說貓咪的手之前被東西夾傷(斷?)了,他們看了很不捨,所以帶去醫院給醫生處理過了,所以他只剩下三隻手,他們每天都會餵她吃東西,貓咪也都出現在那邊。看起來很乖的樣子。
我有一點想帶她去結紮,因為我覺得如果小貓出生以後,以她三隻腳的行走速度萬一有危險發生,他怎麼跑的掉呢?

所以,是不是有人住在那附近或是在那附近上班,可以幫我帶他到新竹來,我想帶他去引產
費用我會來想辦法,只是需要有人可以幫我帶他來新竹。

聯絡方式:E-MAIL/MSN  amy.s0317@yahoo.com.tw  Amy


myangel   :
先感謝你願意幫忙,不過新莊有點遠,可能沒有及時送過去。
不過還是要很謝謝你的回覆唷!!^^
感謝~我改囉~~
[這篇文章最後由可愛小花花在 2008/06/04 01:26pm 編輯]

貓咪來由:朋友家附近的浪浪跑到他們家生產,生出了4隻小貓。(幸好都跟媽媽長的不像)
那天我去看的時候發現母貓的眼睛有一眼反白,4隻小貓眼睛有很多的分泌物,因為朋友目前懷孕且本身怕貓,家裡雖然有其他人在,但是因為他們是做生意的,所以可能無法照料。
加上我這個禮拜五要出個遠門,下禮拜一才會回來,想要徵求個短期的中途,幫我先行照顧他們一下,等我回來我會將他們接回照料。
時間有點急:希望是6/5晚上幫我接手最慢6/13我一定會接回來,期間的醫療費用我會負責,能接手的人請發個MAIL或是MSN給我。感謝萬分。

※小貓大約1-2個月大,有4隻唷。1橘3虎班
母貓的眼睛因為不想得是否還能復原所以也有可能會需要一起去療養。

我的E-MAIL/MSN:amy.s0317@yahoo.com.tw    

目前我對貓媽媽的打算是:
1.如果眼睛經過醫生的判斷是白內障,現階段並不會想要幫他開刀治療,我必須很現實的說,因為他是岱瑁送養的機會不高,而且我朋友的婆婆都有固定餵食,且也會讓他住在他們家的車庫,所以現階段我只會對他做TNR。
2.如果是因為結膜炎造成的話,則是幫他治療好後一樣是做TNR。

很抱歉我說因為他是岱瑁這句話,不是我歧視她,但是我目前家裡有4隻貓再加上這4隻小貓,我就有8隻貓了,以我目前的狀況….暫時是沒有辦法的。SORRY......

連署的網頁:
http://campaign.tw-npo.org/200805280702220...008052807022200

連署主題:虐待動物案件頻傳,強烈呼籲各縣市首長重視!
連署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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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每周都會發生2起以上的虐待動物案件

而且手法越來越殘忍,一句大家耳熟能詳的名言

「一個國家偉不偉大、道德水準高不高,可以從它對待動物的方式評斷出來。」

難道我們國家的道德水準要一直淪落下去嗎?

這樣的國際形象要讓世界各國如何看待?

動物保護法第 6 條 任何人不得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
已在 中華民國90年1月17日總統(90)華總一義字第9000007530號令修正公布
也在 中華民國97年1月16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700002551號令增訂
第 25 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布其姓名、名稱或照片:
一、違反第五條第二項或第六條規定,故意使動物遭受虐待或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
二、違反第十二條第二項或第三項第一款規定,宰殺犬、貓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宰殺之動物。
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情節重大或二年內再犯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五年再違反第一項各款情事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試問這半年來,虐待動物案件頻傳,一起比一起殘忍血腥,有看見兇手被依法制裁嗎?

而相關單位(在中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 (市) 為縣 (市) 政府。),

是否在意為何要修正動物保護法?

其轄區違犯動物保護法的案件是否有效管理或處置?

這樣的情況怎不見相關單位為其瀆職出面負責?

有鑒於虐待動物的案件頻頻發生,而且有愈發病態之情形,

希望愛護動物人士及希望國家道德水準提高的各位,

能在最快期間盡力完成以下連署,讓動物保護法發揮功能!

1.各縣市首長應重視動物保護法執行成效,是否該為其轄區發生之虐待動物未偵破案件負責?

2008/05/25 樹林 殘忍虐狗,關籠潑油焚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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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為使虐待動物案件減少,是否應確實執行動物保護法之罰責,以重罰遏止慘案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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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 軍人呂xx虐狗事件只對單位的幹部予以行政處分 是否適當

盼望您加入連署,發出不平之鳴。
我們將集結大家的意見,反應至相關單位!
您的連署將為動保帶來新希望!

我們的網站:http://www.wretch.cc/blog/dogcatfamily

連署的網頁:
http://campaign.tw-npo.org/200805280702220...008052807022200
好市多飼料還有嗎?我也想要......
來推一個唷!!
小7來貼新照片囉!
黑貓的美真的是要靠時間才能感受到的啦!
在過1個月沒人來信......我....我....就要偷偷的收編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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