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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翡翠貓在 2006/06/14 08:36am 編輯]

呃∼那時間趕不到耶,我大概五點過點時間還要從桃園巿過去,
上下課上下班時間多會塞車,最好是能約七點到八點間。

埔心火車站:
明晚七點到八點間,後天早上到中午,
6/18早上九點半前(含九點半)。

※有跟進口商的人談到網拍或有的店家飼料價格相關(想要價格低點),不過對方說若不是不肖員工偷搬出去賣的,就是保存沒有那麼完善的,或是....,然後美士一直有在抓那些可明確抓的,咚∼雖然也不知道是否是那樣子,但是總之就是不肯降價給我們,嗚∼好哀怨呦,而且對方還說不久價格確定真的會漲,就更難要求現在減價了,咚∼(我討厭東西漲價的感覺,因為荷包也沒漲呀!)
目前並沒聽到此項消息耶,我才剛跟進口商的人通過電話,
不過對方沒提到並不表示沒有,一看到這篇害我又想去吵人,咚∼
啊∼∼不是啦∼∼是這個月大家的量加起來的總量呦∼(快撇清)
<不過我家貓點心倒是很誇張的多樣化,然後...只有一款六貓都接受的,什麼鬼,嗚∼>

對了,有去問了...對方說明晚就能到貨了,神速吧,哈∼
看來可以開始約拿東西的行程了,嘿∼
[這篇文章最後由翡翠貓在 2006/06/13 02:05pm 編輯]

funnybunny會讓你知道哪款的:p

轉帳方面可以開始了呦,明天要下單了,除了有餘量的可開放外,非買足1包皆不再湊量了,因為大家都儲蠻多糧了,下個月如非有人急需則不湊量呦*^.^*(這個月買了近百公斤貓糧,哈∼)
[這篇文章最後由翡翠貓在 2006/06/12 03:06pm 編輯]

cafebaby -
可以...但是,大概要用寄的呦,
是很歡迎你來合買,不過有點擔心你在南部還要加運費,
郵局基本郵資5kg內$80(要扣箱與袋重呦),10kg內$100(同前)。

※補充,若沒有合適的保存桶等等,就把飼料多包幾層塑膠袋或夾鏈袋,再包一堆紙,然後封進紙箱中,箱外用膠帶密封,這樣可以增加防潮度呦:P
[這篇文章最後由翡翠貓在 2006/06/12 02:46pm 編輯]

下面引用由小儀兒2006/06/12 02:20pm 發表的內容:
安安唷~  要麻煩妳嚕~我要特級成貓5公斤 是上面寫1公斤100元嗎?保存期限是多久捏?  那我多久方便去取貨?  地點我選:埔心火車站 如果不方便  可以依照你需求地點  只要中壢楊梅皆可^ ^  中壢交流道我還要再問人~分裝會潮濕嗎? 因為之前曾經在寵物店買過分裝的美士  發現很容易就潮濕 但是現在買的3KG一包的 並沒有發生類似情況^ ^"

1)每kg$100
2)進口商:一年
3)埔心火車站ok
4)湊滿量後到貨即可拿(其實我是不管哪款湊多點,但是量目前還不足,如果特成湊2包然後挑嘴貓1包或是特成1挑嘴1減肥1幼母1也可以,反正至少要45kg,不然我不敢去找進口商熟人麻煩,哈∼)
5)分裝是用封口機封裝的,目前還沒人說會潮濕,不過我還是建議以新鮮吃完為主,美士方面我有問過,最長保存期限為一年,但是我不建議真的吃個一年,因為飼主會開開關關,容易受潮,而為何3kg較不會有那種感覺呢,在於紙袋,若你那有美士或其它類似的飼料桶,我會建議你在開封後放在牛皮紙袋當中,然後略捲袋口再放入密封桶中,會較能保存乾燥呦,若沒有,就只好多幾層夾鏈袋再放到密封罐當中較好呦。
6)大賣場或寵物店的飼料,其中最大的問題就是保存期限和保存地點,因為貨品眾多且可能沒有常固定清查食品保存期限加上貨架設置地點可能會導致飼料變質(日照、室內溫高、.潮濕...等等..),所以飼料方面要多留意點才好呦。

下面引用由jcsmilesj2006/06/12 02:22pm 發表的內容:
所以現在不能訂了嗎><~~~

可以呀,你要哪款?幾kg?哪拿?

若是中壢交流道下麥當勞或是埔心火車站可自取的,
面交再給錢就好了,你是要哪款的呢?幾kg?
40~52週時可以開始慢慢轉糧呦。
sea0413 -妳試著別把飼料泡軟,改用磨粉的方式給牠們吃。

fanny-222-已寄出,包裹單號:02247633002170
貓用品:
http://www.supervr.net/catbbs/forums.cgi?forum=3

其實很難說哪種品牌好,因為哪種品牌都是有人餵才能一直賣下去的,
做生意的人是不會永遠做賺不到錢的生意,
而既然都有人買,就可能各種品牌都有人認為好,只不過在於認為好的原因可能不同。

像我目前是餵美士的,因為我有跟進口商問過產品成份等等,認為較合乎健康,
而且也有問過是否有添加防腐劑,還有一些有的沒有的,
因此才認為餵食美士的不錯,
當然,也都以最新進口的產品為購買訴求點,至少保存期限能夠最久,
新進口的也至少最新鮮,再則少了跟拍網或是店家購買再等他們進貨再出貨時間,
新鮮度就會更佳,畢竟比別人早拿到東西嘛,哈∼
不過價格有的可以和別人拿到的差不多,有的就有點差價了,
要求的愈多,但是量還是有限度的,沒法像店家那種大量進貨法,
於是單價就較無法太低了,這是唯一很讓我care的方面,還是想便宜一點嘛:p
貓用品:
http://www.supervr.net/catbbs/forums.cgi?forum=3

其實很難說哪種品牌好,因為哪種品牌都是有人餵才能一直賣下去的,
做生意的人是不會永遠做賺不到錢的生意,
而既然都有人買,就可能各種品牌都有人認為好,只不過在於認為好的原因可能不同。

像我目前是餵美士的,因為我有跟進口商問過產品成份等等,認為較合乎健康,
而且也有問過是否有添加防腐劑,還有一些有的沒有的,
因此才認為餵食美士的不錯,
當然,也都以最新進口的產品為購買訴求點,至少保存期限能夠最久,
新進口的也至少最新鮮,再則少了跟拍網或是店家購買再等他們進貨再出貨時間,
新鮮度就會更佳,畢竟比別人早拿到東西嘛,哈∼
不過價格有的可以和別人拿到的差不多,有的就有點差價了,
要求的愈多,但是量還是有限度的,沒法像店家那種大量進貨法,
於是單價就較無法太低了,這是唯一很讓我care的方面,還是想便宜一點嘛:p
其實最好是看牠牙齒長的速度呦,
而轉換也要從泡軟的飼料到半軟半硬的飼料到乾飼料較好,
不然一下子轉換對牙齦壓力會大一點,
至於價格嘛,我也有跟美士進口商那邊抗議怎不進15kg的可以變便宜,
但是對方說因為衡量過貓吃幼貓飼料的時間不長,所以暫不會進,
而新貨是我特別要求的,一般也不可能去店家都能每次買到最新進貨,
所以價格只要別差太多,我還是想要這種最新鮮進口的,
不過呀..有時候看到保存期限近的可以便宜點..也難免有些想要去拗...
我這個月又敗了很多牠們的點心呢,哈∼(可是想到$又笑不出來了∼咚∼)
[這篇文章最後由翡翠貓在 2006/06/09 04:08pm 編輯]

下面有些相關的條文,較沒相關的已刪除,不妨看看,不過說真的,
相關於法律時,角度要有所不同,不是光描述那隻貓多可憐就足夠的,
雖然於情上絕對站得住腳,可是也要讓正義在法理上也站得住腳才是王道呀!
首先,認養的前後情節要多描述點,找出相關的有利點,別光著重在描述貓多可憐,
牠多可憐的確很重要,不過,這時牽涉到很多方面時,要找更多合法有利點,
認養的前後,醫生去找貓的前後,詳細情節要抓出於法有理的重點來,
光談感傷面是不夠完整的呦,希望點點能夠幸福,就要全力為牠爭取到幸福,加油∼


動 物 保 護 法

第一章 總則 top

第一條 為尊重動物生命及保護動物,特制定本法。動物之保護,依本法之規定,但其他法律有特別之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第二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在省(市)為省(市)政府;在 縣(市)為縣(市)政府。

第二章 動物之一般保護 top

第三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動  物:指犬、 貓及其他人為飼養或管領之脊椎動物,包括經濟動物、實驗動物、寵物及其他動物。
五、寵  物:指犬、貓及其他供玩賞、伴侶目的而飼養、管領之動物。     
六、飼  主:指動物之所有人或實際管領動物之人。

第四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設動物保護委員會,負責動物保護政策之研擬及本法執行之檢討。前項委員會之委員為無給職。其設置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其中專家、學者及民間動物保護團體不具政府機關代表身分之委員,不得少於委員總人數之三分之二。

第五條 動物之飼主,以年滿十五歲者為限。未滿十五歲者飼養動物,以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監護人為飼主。飼主對於所管領之動物,應提供適當之食物、 飲水及充足之活動空間, 注意其生活環境之安全、遮蔽、通風、光照、溫度、清潔及其他妥善之照顧,並應避免其所飼養之動物遭受不必要之騷擾、虐待或傷害。 飼主飼養之動物,除得送交動物收容處所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收容處理外,不得棄養。

第六條 任何人不得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他人飼養之動物。

第十條 對動物不得有下列之行為:
一、以直接、間接賭博、娛樂、營業、宣傳或其他不當目的,進行動物之間或人與動物間之搏鬥。
二、以直接、間接賭博為目的,利用動物進行競技行為。
三、其他有害社會善良風俗之行為。

第十一條 飼主對於受傷或罹病之動物,應給與必要之醫療。動物之醫療及手術,應基於動物健康或管理上需要,由獸醫師施行。但因緊急狀況或基於科學應用之目的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情形者,不在此限。         

第四章 寵物之管理 top

第十九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指定公告應辦理登記之寵物。前項寵物之出生、取得、轉讓、遺失及死亡,飼主應向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民間機構、團體辦理登記;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應給與登記寵物身分標識,並得植入晶片。前項寵物之登記程序、期限、絕育獎勵與其他應遵行事項及標識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二十一條 應辦理登記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無人伴同時, 任何人均可捕捉,送交動物收容處所或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前項寵物有
身分標識者,應儘速通知飼主認領,經通知逾七日未認領或無身分標識者,依第十二條及第十三條規定處理。

第六章 罰則 top

第 三 十 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五條第二項規定,使所飼養動物遭受不必要之騷擾、虐待或傷害者。      
三、違反第六條規定,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者。       
四、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對於受傷或罹病動物,飼主未給與必要之醫療, 經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拒不改善者,得按次處罰之:
二、違反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未基於動物健康或管理上之需要施行動物醫療及手術者。
六、飼主未依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九條第三項所定寵物登記管理辦法規定期限辦理寵物之出生、 取得、轉讓、遺失或死亡登記者。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除依本法處罰外,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令飼主限期改善,限期未改善者,得逕行沒入其動物:

一、違反第五條第二項規定,使動物遭受不必要之騷擾、虐待或傷害者。
二、違反第十條規定,所利用之動物。
三、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未給與動物必要之醫療者。

第三十四條 本法所定之罰鍰,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處罰之。

第三十五條 依本法所處之罰鍰,經限期繳納,屆期仍不繳納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第七章 附則 top

第三十七條 依第十九條第一項公告前已經營應辦理登記寵物之繁殖、買賣或寄養者,應自依第二十二條第二項所定管理辦法施行之日起二年內,向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屆期未申請者,依第二十五條規定處理。

第三十八條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依第十九條第二項發給寵物身分標識,寵物之遺失認領及第二十二條第一項核發許可,應收取費用;其收費標準,由中 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三十九條 本法施行細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 四 十 條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啊∼呃∼因為∼標題最後一句在板面上看沒法看清楚,然後回文後才看清楚,就回了,真是不好意思(汗)
[這篇文章最後由翡翠貓在 2006/06/09 01:48pm 編輯]

呃∼你要不要看一下下篇呢?因為這篇有相關討論呦∼
http://www.supervr.net/catbbs/topic.cgi?forum=3&topic=451

※不過好像沒桃園的,咚∼我查了一下建國花巿,在台北?!

但是參考那篇的資料,應該往花巿找會較有可能,
我也去問問人看看好了:P

問人的結果:
虎頭山那邊有假日花巿,只有假日有呦,在虎頭山下,若走中山路一直走到體育場不遠處;
中山路上有家百合花店,阿姨說很大間,不過我是沒印象啦,自己住中山路卻沒看過(汗)

喵查桃園市花店資料(如要中壢或其它的再跟我說),去之前乾脆打電話問有沒有賣或是能否代訂:

花客隆鮮花店  
地址︰桃園市 永安路249號 
電話︰03-3398588

萬年鮮花店  
地址︰桃園市 大仁路27號 
電話︰03-3615923

過來香花草舖
地址︰桃園市 民安路135號
電話︰03-3378888

義興花藝店
地址︰桃園市 春日路241號 
電話︰03-3368117

文馨花藝設計坊  
地址︰桃園市 力行路64號1F  
電話︰03-3316089

九里馥專業花藝設計 
地址︰桃園市 壽星街59號
電話︰03-3795599

花賞花藝禮坊
地址︰桃園市 經國路529號1F     
電話︰03-3564938
因為我問過美士進口商的人,確切是得知並未加入防腐劑,
所以保存期限才會較某些品牌飼料短呦∼
(要不是他們保證,我也不會開始餵美士的,因為我連成份都很care,哈∼)
[這篇文章最後由翡翠貓在 2006/06/09 09:58am 編輯]

確切消息:

1)據了解美士停產只是傳聞,進口商告知一直有在販售,所以停產是不實的謠言罷了。
2)美士飼料最長保存期限為一年

※唔∼討論美士的怎麼那麼多呀,呃∼多爬文可能會更快找到解答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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