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maba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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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FullDoc=所有條文&Lcode=M0060027 飼主對於所管領之動物,應提供適當之食物、飲水及充足之活動空間,注 意其生活環境之安全、遮蔽、通風、光照、溫度、清潔及其他妥善之照顧 ,並應避免其所飼養之動物遭受不必要之騷擾、虐待或傷害。 任何人不得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 給大家參考 我想愛貓人都應該了解 ...愛貓的心情 所以....法律也保護這些可愛的小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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