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轉貼自PTT網站]台中市動物防疫所控告志工偷貓事件
發表人 內容
susic
最愛: Amour,kim醬,vivian

[Avatar]


等級: 精靈王
威望: 1
文章: 348
註冊時間: 2004-02-11
最近來訪: 2018-08-14
離線

[這篇文章最後由susic在 2006/09/03 07:29pm 編輯]

作者  wenli1979 (wenli)                                            看板  cat
標題  [轉載]台中市動物防疫所控告志工事件
時間  Sun Sep  3 17:36:01 2006

以下轉載自:搶救弱勢生命聯盟討論區,係當事人出面澄清受到園方誣告偷竊的經過。
http://0rz.net/e01Nf
                                                                               
台中市動物防疫所關於此案的新聞稿(IE Only,使用其他瀏覽器無法閱讀)
http://animal.tccg.gov.tw/page16/p16-52.htm[/url]
                                                                               
附上螢幕抓圖證據,以免公告被湮滅。
http://www.flickr.com/photos/29952362@N00/232549030/

=====================================
收容所堅持告我偷貓事件
九月一號早上 我接到電話說安樂死前的保定人手不夠
我馬上跟我室友一起上山幫忙

九點左右到達時 我們先把包包放進安樂作業區旁的棄養區
這時剛好有一位民眾正在辦理手續 承辦人是林醫師
林醫師看到我們這些常帶貓出去中途的義工 就說"這是今天剛來的 你們趕快帶出去中途" 這時除了我跟室友 原飼主也在場
我聽到原飼主交代貓咪生病了 請園區餵藥之類的
後來我就請林醫師先不要放進隔離區 我們會帶出來中途
我想像這種生病體弱的貓 一但進隔離區 不知道活的成嗎
不用說餵藥了 搞不好連東西都沒得吃

我還記得上禮拜六開會時 技正說本來就要安樂死的可以不用餵

那天預定要安樂四十隻狗狗 裡面有一半以上是健康的
好幾隻狗狗已為終於可以散步了 有好東西吃了 就很開心
隨著天氣愈來愈熱 我們的心情也愈來愈凝重
後來有人被咬 有人中暑 大家都曬傷了

我帶著一隻聰明會側邊隨行的狗狗散步時 遇到想領養貓的民眾
我告訴他們要領養要快 這邊是會安樂死的 我蹓的這隻狗狗就是
他們問為什麼要安樂死 我說每天都有人棄養動物 收容數飽和
他們說貓屋看起來貓不多啊 我說因為會先進隔離區
有些生病體弱的就會先死掉 存活下來的才能進貓屋
像今天有一隻剛被棄養的貓咪也是生病
如果不帶出來治療可能也稱不過隔離的天數吧
看得出來他們也是愛動物的人 有一位從我說安樂開始就掉淚了
所以我留了電話給他們 也許他們願意領養我們中途的貓咪
接下來就是愈來愈無力的保定 尤其是在安樂數隻算健康的狗之後
到尾聲才被抬出一隻 沿路滴血 厭厭一息的狗

我們當然很不能接受 但所方的說法是 有時間跟收容量的限制
所以剛進園區不到七天的狗 即便狀況比那些較健康的狗差
仍會先安樂較健康 已超過隔離期的狗
所以那些健康的 聰明的 可愛的狗狗就先被安樂了
那些還沒過隔離期的生病的厭厭一息的狗 就等自然死或之後安樂

差別只在早晚要死 自然死或安樂死

保定作業結束 我們先回貓屋休息 順便餵貓
這時我接到民眾的電話 說想看看今天被棄養的貓咪
我說可以阿 就等他們再次上山
這時可能是午休吧 園區看不到半個員工跟獸醫
(後來才知道他們是在開會)
我就先去帶貓 那時看到貓咪狀況很差 有嘔吐或拉肚子
我嚇得趕快帶到貓屋 民眾一看也很緊張說趕快帶去看醫生
因為之前林醫師已經知道我要帶出來中途
之前也好幾次遇到需要急難救助的 虛弱 生病 要餵奶的動物
醫師允許我們先帶出治療 之後義工在回來辦手續的情形
我就說那你們先帶去全國中科看醫生 再回來補辦手續好了

於是他們先帶貓下山治療
我們在餵完貓之後打電話詢問也確定他們在全國中科治療
下山時開始下大雨 我們全身淋濕 所以先回家換衣服
大家都很累很累了 連早餐都沒吃就上山 累到連午餐也沒力氣吃

然後就接到園區的電話 說原飼主回去找貓 貓不見了
在我解釋貓咪去向及帶出原因之後 也打電話跟原飼主解釋
原飼主也諒解了

但所方卻一直打電話給我 說我偷貓 叫我馬上帶貓回去

我說明貓咪正在看醫生無法馬上回去 他卻態度強硬的說
他們監視器有拍到是我帶貓出去的 已經報案了 要告我偷貓
叫我馬上帶貓回去
貓咪本來是要住院觀察的 外面也還下著雨

所方卻一直重複著要告我 馬上帶貓回去 已經報案了 我偷貓

我嚇死了 民眾也嚇死了 因為所方也打電話給他們
後來叫他們把貓直接帶到警察局
一進警局甚至要上手銬 叫他們抱貓拍照
三個小女生嚇呆了 非常害怕
我跟他們說律師來之前什麼都別做 但聽說他們還是一直被問問題
我找了好久終於找到有空的律師 律師先打電話請認識的警察幫忙
我們馬上趕過去 請警方等一等 對他們好一點

馬上就接到對方的電話 請我們不要急 安全為重

我跟律師到警局時 已經六點了
我們跟警方解釋後 警方認為只是內部行政作業缺失
所以民眾可以先行離開沒關係 但周課長卻堅持要告竊盜
我跟周課長解釋我們只是帶貓去看醫生 之前也常這樣
我們再補辦手續就好了 但他仍堅持提告
我們只得留下做筆錄至快十一點

周課長做完筆錄後 我仍試圖跟他解釋
沒想到他卻突然說 "你是不是有在錄音? 要故意套我話?"
還問我的律師 "他這樣合法嗎?"
我跟他澄清我沒有錄音 他仍不相信
我想跟他繼續解釋 他卻說他下班了 可以回去了嗎?

突然又冒出一句 "終於逮到你們了吧!!"

我跟律師都有聽到 相信在場的警察先生也有聽到
這句話是什麼意思?? 這就是他堅持要告我偷貓的原因嗎?

因為希望能殺雞儆猴把義工趕出園區??

而在周課長備案的當天晚上 就有所方人員在站上說我[闖空門]
然後甚至在官方網站上的首頁說我[偷竊]

我真的覺得很不堪 我帶出園區中途的貓咪有十九隻
我去偷一隻生病的貓幹麻?
每隻從園區出來的貓光是治療 至少都要花幾千元
我沒事找事做嗎?

我們從沒遭受這樣的對待 從沒被告過 沒進警察局作筆錄過
我真的很害怕 從那天開始我就無法進食 勉強吃ㄧ點就想吐
只能喝水跟果汁
我心臟本來就有病 當天下午也差點發作 只好吃藥控制
晚上也睡不著 所方一直要告我 家人又不諒解
我的存款拿去付律師費還不夠 還是借錢去付的

我做了什麼得到這樣的回報?

我從每週上去打掃 餵貓 帶貓出來中途
到最近被丟很多隻奶貓 帶四窩出來餵奶後
發現收容所的奶貓還很多 一直有人丟棄
我只好一直上去餵奶 打掃環境
這樣我錯了嗎??
所方要安樂死 我馬上去幫忙保定 這樣我錯了嗎?

為什麼本來常有的緊急救助帶出中途 再回去補辦手續的慣例
在所方開完會議之後 就變成是我偷貓??

我真的很難過 為了那些動物不要被欺負 我一直避免跟所方衝突
得到的卻是所方堅持要告我偷貓......
我真的好累好累 好傷心好憤怒
所方甚至在事情還沒有定案時 就公開說我竊盜
如果大家誤會 誰來還我清白?? 難道要我以死明志??

----------------
芬達貓


附加檔案: 31_103.jpg

susic
最愛: Amour,kim醬,vivian

[Avatar]


等級: 精靈王
威望: 1
文章: 348
註冊時間: 2004-02-11
最近來訪: 2018-08-14
離線

[這篇文章最後由susic在 2006/09/03 07:57pm 編輯]

想到一直默默付出的義工朋友
卻要遭受所方報復性的污名指控
真的會氣到吐血
平常救助貓咪的醫療費都已經是自掏腰包
現在還要付律師費  天那!!!

而台中收容所又不是初犯
上次狗吃狗案件記憶猶新
而現在竟會如此囂張到控告志工
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同伴們
站出來聲援辛苦的台中朋友吧
他們絕不會孤零零應戰的!!


whispery
最愛: 肥啊∼肉包包

[Avatar]


等級: 風雲使者
文章: 439
註冊時間: 2005-04-09
最近來訪: 2009-04-04
離線

作者  wenli1979 (wenli)                                            看板  cat
標題  [公民報導]9.1台中市動物防疫所控告志工偷竊事件
時間  Sun Sep  3 19:49:19 2006
───────────────────────────────────────

雖然我不是志工,但是我身邊很親近的人是。一想到這樣的構陷也可能發生在她
身上,我十分驚恐與憤怒,決定發揮所有的資源來揭發這件事。

這篇報導是我在閱讀先前轉載的受害志工對事件經過的回憶,台中防疫所的公告
,志工討論區的文章,以及直接以電話訪問當事人之後,整理出來的報導。

園區最新公告中提到「有心人」散佈不實謠言打擊單位士氣與形象。我很榮幸和
這些苦口婆心卻被園區當成礙事眼中釘的志工們,一起接受「有心人」這一讚美
。至少,我們還有心;某些人連心都被心絲蟲啃光了。

我不是專業記者,而且我的立場也並不假裝中立。但我有信心,我所見所寫,都
是十足的事實。我以真實姓名報導,並負完全言論責任。本文歡迎轉載轉寄,無
需知會。


======================================================================
9.1台中市動物防疫所控告志工偷竊事件
【廢青日記/公民記者徐銘鍾台中報導】
防疫所發公告 匿名留言 公關技巧低劣


台中市動物防疫所,在這兩天其實已悄悄的對外界的批評進行回應,然而公關技巧並不高
明。這些回應中,包括了數個在志工討論區出言恫嚇進行反宣傳的匿名留言者,以及防疫
所官方網站的兩篇公告。兩篇公告中,一份在九月二日發佈的新聞稿,指出園區發生貓隻
失竊案件,並已報警處理。

這份新聞稿的網頁是IE Only,使用其他瀏覽器的網友無法看到。茲轉載其內文如下:


   本市可愛動物樂園9月1日發生貓隻被偷竊案件,本案業已向第4分局春社派出所報案
   處理中,希望參觀民眾不要有類似事件發生,欲認領動物之民眾請洽本園區工作人
   員辦理,謝謝合作!



志工依慣例緊急措置 被指偷竊

事實上,這個竊案控告的對象,正是長期在該園區輔助動保工作的女性志工之一。這位被
控告的志工在討論區中描述,上周五當天早上九時許,該名志工剛抵達園區,正巧遇上民
眾棄養貓隻。由於這隻貓的健康狀況明顯不佳,而且依照園區規定,貓隻進入園區後,不
論年齡與身體狀況如何,都要在隔離區中隔離一周,恐怕無法撐過這段時間。當時在場的
園區林姓獸醫便對這位志工說:「這是今天剛來的,你們趕快帶出去中途。」,主動要求
這位志工先行將貓隻帶出園區接受治療。當時原飼主也在場。

在協助完園區當天的安樂死保定工作之後,前來認養動物的民眾與這位志工發現這隻貓有
嘔吐和腹瀉的情形,非常恐慌,並緊急將牠移出隔離區;由於先前也有多次志工為了救急
先將動物帶出園區醫療照護,事後再補辦手續的前例,而且早上林姓獸醫師已經主動要求
這位志工將貓隻帶出園區進行中途工作,這位志工於是托民眾帶貓隻先行就近到中科附近
的全國動物醫院就醫。稍後志工也與該民眾聯絡,確定貓隻確實在動物醫院。

稍晚原飼主折返園區,希望能探望早上棄養的貓隻,但卻發現貓已經不在園區。在志工以
電話向原飼主說明原因與貓隻去向後,也得到其諒解。

所方恐嚇志工與熱心市民

然而所方卻打電話給該名志工,指其為偷竊犯,要求她將貓隻帶回園區。志工雖說明貓隻
正在就醫,所方人員仍以惡劣語氣,以及「握有錄影證據」、「已向南屯春社分局報案」
等言詞,恐嚇這名年輕志工。

同時所方也以同樣的電話恫嚇好心帶出貓隻就醫的民眾,要她們將貓隻帶至警局,民眾在
大雨中被迫將原本應該住院觀察的貓隻帶出,而抵達警局後,甚至還被要求上手銬、抱貓
拍照,民眾陷入恐慌。志工緊急找到律師與熟識的警員幫忙,並安撫民眾緊張情緒。

在志工與律師趕到警局後,經過警方與律師了解,均認為這僅是行政作業疏失,讓民眾先
行離開。但園區主管周姓課長,卻堅持對該名志工提起竊盜告訴。雖然志工對周姓課長解
釋這種緊急措置已有許多前例,先前同樣的狀況也僅需要補辦手續即可,但周姓課長並不
接受,堅持提告。該名志工只得在身心極度疲憊的狀況下在警局做筆錄,至當天夜間十一
時許始得離去。

出言恫嚇 惡行惡狀

周姓課長在過程中,態度十分強硬,並且以自己已經下班,可以離去為由,不願意與志工
溝通,同時還以「終於逮到你們了吧!!」一辭羞辱該志工。當時律師仍然在場。周姓課
長也否認志工提出林姓獸醫請求其帶動物接受緊急醫療的說法,並指林姓獸醫對此事完全
不知情。與此同時,當天晚上與隔日白天,多名疑似所方人員即匿名在志工網站討論區裡
,以「闖空門」等言辭誣指這位志工竊盜動物。而園方的首頁上也迅速出現了「偷竊」公
告,但對事件的經緯卻沒有任何詳細說明。

黑心單位黑心行政 陷志工於不義

這名志工目前在家待業中,她在網站上表示,在已經照護十九隻貓,經濟狀況不佳的情況
下,並無理由偷竊一隻老病的棄貓去就醫。事件發生至今,這名志工身心均受到極大打擊
,且其有心臟方面的健康問題,須以藥物控制;而律師的諮詢費用也需借貸籌措,處境極
為困頓。

台中市動物防疫所與其轄下可愛動物園區顯然欲藉這起莫須有的竊盜案,來達到抹黑園區
志工,緊縮其行動,如以須向農委會請示為由,再度禁止志工進入隔離區協助照護動物,
以防止園區人員失職、怠忽職守的資訊外流,並阻塞社會監督與市府上級政風單位督導之
目的。


(2006/09/03/1900/台中)

資料來源:
台中市動物防疫所網站公告(IEOnly)
http://animal.tccg.gov.tw/page16/p16-52.htm
螢幕截圖備份資料
http://www.flickr.com/photos/29952362@N00/232549030/
搶救弱勢生命聯盟討論區-收容所堅持告我偷貓事件(連結內有後續討論)
http://0rz.net/c41QK
記者電話採訪當事人
tienyil

[Avatar]


等級: 騎士
文章: 62
註冊時間: 2004-01-10
最近來訪: 2010-03-18
離線

爲了污名化平日看盡他們缺失的志工
三月才發生狗吃狗事件的台中收容所
居然用下三濫的手段
偷貓?
志工是帶貓出去醫療ㄟ
這些人是怎麼了?
收容所的犬貓狀況 跟受虐無異
更何況來去的貓貓狗狗那麼多
請大家聲援 靠民眾的力量改變台中收容所

如果想了解事情的來龍去脈 請到這裡: http://dog911.tw/
mokia7210
最愛: 麻糬&茶茶

[Avatar]


等級: 風雲使者
文章: 647
註冊時間: 2004-07-11
最近來訪: 2010-08-13
離線

真是氣到不行說!!!!!!!!!!!!!!
lukikino
最愛: 蛋蛋

[Avatar]


等級: 騎士
文章: 56
註冊時間: 2006-08-21
最近來訪: 2014-11-15
離線

下面引用由tienyil2006/09/03 10:31pm 發表的內容:
�了污名化平日看盡他們缺失的志工
三月才發生狗吃狗事件的台中收容所
居然用下三濫的手段
偷貓?
志工是帶貓出去醫療ㄟ
這些人是怎麼了?
收容所的犬貓狀況 跟受虐無異
..........................................


確定是"這些人"怎麼了嗎?
這麼惡劣還配叫人嗎  
還好我沒高血壓...不然可能腦中風了= =+
希望尋求更多的與論幫助那位義工...
給惡劣的收容所制裁
gylisa
最愛: 弟弟



等級: 精靈使
文章: 2949
註冊時間: 2005-02-18
最近來訪: 2023-09-27
離線

見人!!!!!!
小紋子
最愛: 路.黑.摸.美.安

[Avatar]


等級: 老法王
文章: 8694
註冊時間: 2002-12-26
最近來訪: 2014-05-03
離線

[這篇文章最後由小紋子在 2006/09/05 03:13am 編輯]

這....太過分了

susic
最愛: Amour,kim醬,vivian

[Avatar]


等級: 精靈王
威望: 1
文章: 348
註冊時間: 2004-02-11
最近來訪: 2018-08-14
離線

[這篇文章最後由susic在 2006/09/04 10:16pm 編輯]

9/4 台中防疫所記者會民視午間新聞影音檔

http://www.youtube.com/watch?v=jEzZKAAIgaA


告了一個義工~還有千千萬萬個義工!
橘色上弦月



等級: 光明使者
文章: 834
註冊時間: 2006-04-14
最近來訪: 2011-01-16
離線

若真進入司法ㄉ階段

可否考慮一下,發動每人捐100元ㄉ活動

幫她請律師打官司?!台中防疫所據說告不了該志工.

咱們出錢幫她打反誣告官司,我們貓友志工,不受爛米虫ㄉ鳥氣!
橘色上弦月



等級: 光明使者
文章: 834
註冊時間: 2006-04-14
最近來訪: 2011-01-16
離線

以下為轉貼gloria  發文(援救弱勢生命)

嗯∼周課長您好

我是志工謝老師因我也在教育單位兼擔任行政
我想您和防疫所在這次可笑的"偷竊"鬧劇中犯下了一個大錯就是
→這次事件在刑事上絕不足為構成刑法三百二十條偷竊罪(您可以好好的請教律師)唯在公務行政是屬行政管理疏失
但.....這行政疏失的責任歸屬於誰呀????
志工芬達小姐無具有公務人員身分所有責任當然是由貴所相關業務人員來承擔!!!!
因為這次事件若真要檢討只能說:『為何貴單位依照慣例容許志工可先行將犬貓帶出再於他日補辦資料呢???』
或許您會反駁說絕沒此事~不過請您於明日上班時好好的去了解實際狀況
有太多太多的慣例(這可是您們之前所方人員"鼓勵"志工幫忙承接許多"麻煩的"犬貓所給予的"恩賜方便"呀!)已不容許貴所狡飾瞎說了!

這場鬧劇至此讓原本還對貴所有所"最後期待"的我真的很難過....
(您可參閱之前我所寫的~給台中市防疫所余所長的一封公開信)
由於您和所方冒然(我不敢往"陰謀論"想~那太污染我的大腦)的胡亂提告卻讓事件一發不可收拾
但遺憾結果可能造成~~~未來行政管理的疏失責任可要由您的同仁去承受
而您個人更可能在法院確定"偷竊"罪行不成立後可能會有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條誣告罪之提告............


橘色上弦月



等級: 光明使者
文章: 834
註冊時間: 2006-04-14
最近來訪: 2011-01-16
離線

以下為轉貼    訪客   發文(援救弱勢生命)

Re: 收容所堅持告我偷貓事件

我跟法學博士RICHTIGER談過這個問題,未經告知把不屬於自己的動物送醫符合﹝緊急避難條款﹞,無罪!南部明玉曾經在半夜摸黑帶兩隻綁在樹下的受虐犬就醫,被告偷竊,最後勝訴。
各位因臺灣流浪動物無止無休的苦難而揹負良心包袱的朋友們,勇敢站出來悍衛流浪動物,志工們及援助蒙難貓咪的善心朋友的權利─大家協力控告周課長侵犯人權暨誣告,讓此位吃國家飯,領政府薪,花百姓錢,陰險冷酷專挑弱者來壓榨的公務員之惡跡劣行上報,趁此時機讓胡市長有機會斟酌是否允許此位污染了臺中動檢所暨臺中市政府者能再繼續披著官服戴著官帽耀武揚威欺凌弱者?
數年前明玉那場官司一大群熱心朋友南下助陣,現在我們再來一次,把媒體炒得滾熱,讓法律及輿論的力量為無辜者申冤,有罪者伏法!周課長不僅賤踏了法律精義亦藐視了臺灣以數萬計的動保人力量,大家團結起來!打倒無人性的官僚體制!讓我們有錢出錢有力出力,讓能決定無辜流浪動物生死福禍的臺中市動檢所──大換血,留下優質人員,換下戕傷了人性內涵精神的昏官!

橘色上弦月



等級: 光明使者
文章: 834
註冊時間: 2006-04-14
最近來訪: 2011-01-16
離線

@@!!!

現在是怎樣?!

官逼民反?!

靠~~~~~~~~

邊站!!!!!!
小紋子
最愛: 路.黑.摸.美.安

[Avatar]


等級: 老法王
文章: 8694
註冊時間: 2002-12-26
最近來訪: 2014-05-03
離線

哈哈哈~如果要發起大家捐100大洋告那些米蟲時告訴我^^
枉顧動物命的敗類真的該下台!
我才不要花大把銀子去養只會吃飽撐著虐待流浪動物的政府公務米蟲呢~
yangpih
最愛: 我家的貓咪就叫做貓咪

[Avatar]


等級: 俠客
文章: 17
註冊時間: 2006-08-02
最近來訪: 2007-04-21
離線

氣炸了啦!

什麼鬼新聞!

要捐100塊也加我一個



 
主題服務
Watch 登入會員可以訂閱這個主題
直接前往討論區: 
 
圖文版權為貓咪論壇與發文人所共有 | Copyright © 2002-2014 Cat House BBS | 廣告刊登請洽: cathousebbs@gmail.com 或登入後私訊 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