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夜市ㄟ活體獎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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誇張!夜市打彈珠 兔子、布丁鼠當獎品

更新日期:2009/08/01 01:00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801/17/1o57t.html

夜市中常有打彈珠或是玩套環的遊戲,成績好的民眾可以拿到玩偶或是公仔,但現在卻有店家竟然大打「玩遊戲可以積分送動物」的噱頭!這已經違反了「動物保護法」的規定,最高可罰台幣15萬元,且民眾若意外贏了小動物,可能根本不知道該如何飼養牠們。


類似小鋼珠的遊戲台的店家,在門口打出廣告,說玩3種遊戲,可以換鬥魚、烏龜和兔子等動物,但要把迷你兔帶回家不簡單,須先「過五官、斬六將」積到2500點,而其他的動物也有不同的身價,像鸚哥要得到1800點,布丁鼠要2100點才能帶走,烏龜也至少要累積到100點,鬥魚則只要40點。有民眾看到被關在籠子裡,被當成獎品的兔子,忍不住大讚,「這兔子好可愛喔!」可憐的牠尚不知自己已經變成賭博的獎品。


只要贏了就可以把活生生的動物帶回家,但這可是違反動物保護法的。根據「動物保護法」規定,以直接、間接賭博或其他不當目的,進行動物交換或贈與都是不當行為,台北市動檢所所長嚴一峰表示,「我們會派人去調查,是不是有涉及到虐待動物,或是說有做贈與的行為,處分的話,5萬到15萬。」除了事涉違反動物保護法,民眾把這些動物被帶回家後,會不會受到良好的照顧,也是個大問題。(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黃慧婷、呂士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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