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公告]最新進度~~8/3愛貓族將接受採訪~~年代美人晚點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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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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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啪啪啪啪啪啪)
說的好,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我們這些貓友可是受了這方渣的精神虐待
如果真的可以告,被害者可能會擠爆法庭告死牠

像最近朋友為了車禍一直跟對方談不攏
上次上民事法庭
朋友他的律師阿姨也是叫他一定要博取同情
"自從出了車禍以後,我每天晚上都會作惡夢,對方對我提出告訴害我緊張的都吃不下飯,讀不下書,像這次大學學測就考的相當的差;填志願不敢填東海(出車禍的地方);看到福斯的車都會發抖..."
以上
還說最好要邊講邊哭
真的很有效


前線貓友們請加油!!!!

不知不覺生命中的第一隻貓也踏入老貓的區間啦..
夏日限定
最愛: Honey&Toff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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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冰豆花
像他這樣PO虐貓文虐待我們精神層面
夠條件告嗎

因為牠是『我們主動』去點來看的
而非牠『強迫我們』去看

不知不覺生命中的第一隻貓也踏入老貓的區間啦..
leaf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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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鬼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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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夏日限定2006/08/04 03:27am 發表的內容:
請問冰豆花
像他這樣PO虐貓文虐待我們精神層面
夠條件告嗎
因為牠是『我們主動』去點來看的
...

利用網路散佈色情圖片 他也沒強迫你看
那散佈的人犯不犯法??

啊你是沒看過盧曼喔
http://leafway.pixnet.net/blog/category/2906186
阿花一家貓
http://www.supervr.net/catbbs/topics/list/53533.page
sasson
最愛: 賓魯跟珀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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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疑問。。。
就是像剛剛我看了美人晚點名的其中片段
美人姊不只一次的說�她很不舒服,胃很痛�

我最近也是因為這則新聞之後
胃很痛,而且還是有點抽筋的感覺
(就是胃整個再翻滾)

可以控告方尚文導致我情緒不穩而身體言不適嗎?
冰豆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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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限定大大,如果用辯論、詭辯的方式,他當然可以這樣講。可是他那樣是在玩文字遊戲了。而我講的「精神損害」是很具體的事實。我這講法比較「賊」的是,精神損害的範圍很廣,不是嗎?

他犯的罪很多的,他搞不好也犯下「毀損名譽」。對愛貓者冷嘲熱諷,語意上曾講大家不愛貓,大家聽了豈不惱火,這不就破壞愛貓者的名譽嗎?^^

他說自己愛貓,豈不就等於說我們不愛貓?因為他虐貓是一種愛貓的話,我們沒虐過貓,豈不是不愛貓?

破壞名譽,這需要道歉。需要登報、賠錢和捐錢(給動物保護機關)等各種賠償方法。

法律有民事、刑事兩種告法,破壞名譽,據說如果要用刑事來告,就比較吃不了兜著走。

我可以報告各位,各位忘了政府單位的心態。或許我這樣講,對政府保護動物的單位不禮貌,但我覺得你去問他們可不可以告得成,他們只會說:「告不成、罰責有限。」警察和政府單位都習於不想惹事。少一個官司算一個。搞不好他們內心底想:「虐待動物,我們見多了。算了啦,慢慢來咩。」他們的慢慢來,其實是永遠不來。

假設方尚文如你所言,講說大家是自己主動去看,他沒強迫我們去看。就算成立,他還是虐貓了啊。這是事實啊。他講的如果成立,世界上就不會有人挨罵了。他等於是講,我在我家虐我的貓(或親生小孩)關你們甚麼事?所以他如果那樣講,只適用在男女互相勾引的耍嘴皮子時,才能成立。譬如一方說你幹嘛洗澡不關門勾引我,另一方說:是你自己要看的!討厭鬼。
冰豆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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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SSON,為什麼大家畏懼官司?就是因為對方如果要纏你,你就很躲不開。時而你就算最後勝訴,兩年下來你也身心俱疲、妻離子散。

有些懂法律的,他會冷笑著威脅你說:「絕對告不成的!」或:「絕對告得成的!」不懂法律或天生膽小的人聽了就退縮。他們常抓對方的心理。

所以法律這種事,有時靠的是勇氣!看你有沒有盧下去的勇氣和毅力。

為何大家怕李敖,因為他可以用各種理由告你。但又好像真的告得有理。
他只要對方惹到自己心裡難受,他就大膽告。大不了告不成或敗訴。或不斷上訴還是敗訴,他都不在意。常常沒告贏就算了,因為也沒輸,所以他還是偷笑。

所以任何事,我們在生活中只要不痛快,哪怕小事,都可以去告。只是看法院是否受理。法院一開始只需要個起碼的被說服,就可以成案,或有的是叫你和解。或訴訟中法官希望雙方和解,看要談多少錢或條件。可殺價。

只是,很無聊的人、或怪脾氣又有毅力的人,才會動不動大膽去走法院告。台灣有的人沒受高學歷教育(可能小學畢業而已),但看家人受不公平待遇和判決,自己在家發憤讀六法全書,親自撩下去做長期訴訟,這種人不是沒有。他們是很勇敢的。

法律只有一個竅門,就是:盧
而不是看事情大小,或去按鈴之前就想著一定告不成。
成不成自己要想對策去克服,或只是丟問題給司法人員,頭痛的是他們。

所以跟你嗆聲「一定告不成、告不倒我」的人,你非要告他,他也頭痛。
或他懂法律,愛嗆聲要來告你卻沒告,那是因為他自己也懶得惹事,或他怕沒告成反而被你告回來(成了誣告罪)。

因此雙方都很強勢又聰明又有意志力的話,是非又難論斷的話,一個案子就會打成高手過招,或瘋狗糾纏。

如果我們自認是瘋狗,那可以不告方尚文。如果我們認為我們不是狗,只是理由充分、義憤填膺,那我們該去告。瘋狗這時就只是形容意志力和強悍度而已。

只是,去告,打官司要錢。大家要去找本身很熱心這件事的律師幫忙,請他們少收費,或有的立委可以幫忙。如果對方真的很熱心不計較,大家可以講好,到時候方尚文賠2千萬,其中包含你的律師費。你該拿多少你拿走,其它我們要公開捐給貓狗等慈善單位或推動保護動物。

方尚文之所以囂張,因為他懂法律,知道就算被抓到,大家會跟他對簿公堂的機率低。他認為「無聊的人」才會有上法庭的勇氣和意志力,不見得是看不起法律知識不夠而已。他知道走法律很麻煩,一般人很容易說歸說卻打退堂鼓。他目前擔憂的不是法律問題,只是如何隱姓埋名。趁他不備,殺他個冷不防去告他,才是他徹底崩潰的開始。
冰豆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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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來訪: 2006-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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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

所以,任何人,都可以去按鈴申告,只要你認為你看了報導胃抽筋,他損害你的精神,也損害你身體健康。如果有這麼勇敢的人去告,那是很了不起的。

當然,你需要的是後盾、後援,所以告了之後,有沒有人跟進協助你,也很重要。
但打響第一槍,你定是個不凡的人。

也可以大家各自去告。也就是說十幾個人分別去告他。法院被按鈴10幾次,法院豈能不重視,豈敢隨便就告訴你告不成了?

於是媒體又騷動一次。於是法院很頭痛,心想你們明明好像都認識,幹嘛分10幾次告。可每個人互稱不認識啊(認識串通又怎樣),且被引起的感覺不同啊,有的人是告頭暈,有的是告胃痛,於是法院只好把這10幾個告訴人的案子併案處理。

試想,方尚文一天被告10幾次,這豈不是大新聞?至少也是很有威力的有趣的新聞。且符合愛心正義哩。
bobby1976122
最愛: 13隻貓的娘~~巴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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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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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新聞都沒看到方賤人被扁.找也找不到.嘔..........
3色波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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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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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頁 sophie0811大大的留言很有道理耶,
另外我也在想,需要一直散播警方與貓友如何抓到那敗類ㄇ?這樣以後又有敗類做這種事的時候,不就知道如何防範不被抓到了ㄇ?
kohimama
最愛: KO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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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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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來訪: 2006-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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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有人錄下這個節目嗎~
我現在住的地方剛好沒第四台所以看不到~
可是我好想看喔~!
ussf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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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來訪: 2021-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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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sophie08112006/08/04 01:58am 發表的內容:


我是反虐動物聯盟組織的法規組組員
我想在此呼籲大家∼
不要再把焦點放在方尚文一人身上
不要再把他的照片和資料宣傳出去
不要對他動私刑或要求他付出法律以外的代價
今天把一個方尚文弄死,還有更多藏在法律之下的方尚文

方現在已身敗名裂,若數個月後他找不到工作,萬一真的跑去自殺(或假自殺),然後他媽又上媒體哭夭,屆時輿論就會完全轉向!(雖然他很俗辣只會找媽媽!但總要預防一下)........事實上,現在已經有少許人認為,人還不如貓,(雖然這樣的立場也被大多數人駁斥,但確實有輿論反轉的聲音出現),大家可以上其他論壇看看∼http://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641334&page=26& pp=10

本來方是個犯人,但人性是容易同情弱者的,加上一般大眾多數不是那麼看重動物,甚至有些人的觀念還覺得人命比貓命重要,一旦把方逼到絕境或害他下場太過悽慘,大眾可能就不會那麼同情動保人士,反而會覺得我們用言語暴力、媒體暴力把一個人逼死,這樣一來,對整個動保改善之路更無實質幫助。

這次若不是因為方上網PO圖留下線索,貓友幫忙抓,單靠現行的法律體制和公權力根本無法將他繩之以法。而這個案件只是冰山一角。

我知道方很可惡,大家想要殺雞儆猴,但很不幸的是大多數犯人仍抱著只要不被抓到就好,躲起來虐待動物的心態(就像亂丟垃圾,只要沒被看見和檢舉)。就算動保法修法通過了,如果執法不彰,一樣是抓不到犯人。所以希望大家能把心力放在凸顯動保法執行缺失的議題。

這幾天的新聞,大多除了報方是虐貓狂和他的資料外,卻較少針對動保議題作後續的延伸探討,大眾只知道方是個大人渣,但有誰在看完新聞後會想到更深遠的台灣虐待動物氾濫的現況?
這則新聞似乎只被當成單一事件看待,甚至可能還令人有錯覺認為動保人士自己很有辦法、咄咄逼人,警方也破案了,動保法有發揮懲罰功用。

然而動保團體人數畢竟不多,政府單位修法效率低又怠惰,我們需要更多大眾的認同和支持,才能有機會將法律修改更完善,幫助更多的動物免受傷害。
我們要對抗的是整個政府司法體制,而非僅是單一的虐待動物犯。

動保牽涉層面太廣,希望大家能針對『反虐待』這個議題發揮,才不會失焦...
另外,有熟讀動保法的人應該可發現,目前各縣市設有動保員,並可蒐證。
但我們的動保員人數有限,有些甚至不積極調查案件,很明顯是執法缺失的問題。

以下訴求是整理組織開會後大略的要點,希望大家有機會可多多宣傳,並幫忙深讀動保法找出問題,不要再只是圍繞在方個人身上喔……

1.虐待動物罪列入刑事罰,須立案建檔
成立如110簡明的專屬報案系統,並開3聯式單,避免警方吃案。

2.虐待動物者須留案底,接受心理治療
有虐待動物前科者須將其資料公佈於各大收容機構,並不准再認養動物。

3.虐待動物罰金提高
物價上漲,罰金也須因應現況提高,且虐待動物案件仍然不減,顯示嚇阻力不足。

4.成立動物警察機制
由警政署執管,在現有警力增設,或重新訓練足以有力抓到犯人的動保員,並可進入民宅蒐證。

5.動保法須加強宣傳教育
從動保法成立以來毫無在媒體上大力宣導廣告文宣,建議加強宣導及列入國民教材,甚至增設檢舉虐待動物者獎勵辦法。

也許我的意見很不入耳,但大家的出發點都是保護動物,希望大家可以為大局著想,為了更遠大的動保目標,多多包容接納。謝謝!





修法是必定要做的事情   利用這個時間點 跟機會 推動修改動保法  

要怎麼整合大家的力量    要如何利用媒體 跟政治人物的力量  讓這一個事件 成為一個助力 ... 這一切 考驗著我們這一群愛護動物的人的智慧    

這一件事情  不能只是淪為一時的情緒激動   (好 我承認 我個人是很激動 ... 以暴制暴的想法 無數次的在我腦中出現 .....  不過這不是重點) (人是感受跟 理智相同存在的動物   ..... 所以我內心還是很希望那個賤人自行了斷)

我想說:  
我們不能讓這一次 等到事件過了 一切卻都還是依舊 .... 虐貓的變態繼續躲在暗處 繼續做著變態的事情.

很希望 這一次大家可以凝聚力量 推動修法 讓我們的環境對其他的生命多一分的友善 與 保護
AMiuM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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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有沒有人貼過了
也是別人轉給我的

方人渣接受TVBS獨家專訪

http://pic.wretch.cc/icon/flvplayer.swf?autoStart=false&file=http://pic9.pic.wretch.cc/photos/31/p/ptts/1/1801193618.flv


李四眼的留言版
http://www.tvbs.com.tw/anchor/anchor_1_guest.asp?id=&whichpage=2&pagesize=5&sqlQuery=
ussf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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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看 可恥的 tvbs
tammyc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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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ussfox2006/08/04 10:29am 發表的內容:
下面引用由sophie0811在 2006/08/04 01:58am 發表的內容:


我是反虐動物聯盟組織的法規組組員
我想在此呼籲大家∼
不要再把焦點放在方尚文一人身上
不要再把他的照片和資料宣傳出去
不要對他動私刑或要求他付出法律以外的代價
今天把一個方尚文弄死,還有更多藏在法律之下的方尚文

方現在已身敗名裂,若數個月後他找不到工作,萬一真的跑去自殺(或假自殺),然後他媽又上媒體哭夭,屆時輿論就會完全轉向!(雖然他很俗辣只會找媽媽!但總要預防一下)........事實上,現在已經有少許人認為,人還不如貓,(雖然這樣的立場也被大多數人駁斥,但確實有輿論反轉的聲音出現),大家可以上其他論壇看看∼http://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641334&page=26& pp=10

本來方是個犯人,但人性是容易同情弱者的,加上一般大眾多數不是那麼看重動物,甚至有些人的觀念還覺得人命比貓命重要,一旦把方逼到絕境或害他下場太過悽慘,大眾可能就不會那麼同情動保人士,反而會覺得我們用言語暴力、媒體暴力把一個人逼死,這樣一來,對整個動保改善之路更無實質幫助。

這次若不是因為方上網PO圖留下線索,貓友幫忙抓,單靠現行的法律體制和公權力根本無法將他繩之以法。而這個案件只是冰山一角。

我知道方很可惡,大家想要殺雞儆猴,但很不幸的是大多數犯人仍抱著只要不被抓到就好,躲起來虐待動物的心態(就像亂丟垃圾,只要沒被看見和檢舉)。就算動保法修法通過了,如果執法不彰,一樣是抓不到犯人。所以希望大家能把心力放在凸顯動保法執行缺失的議題。

這幾天的新聞,大多除了報方是虐貓狂和他的資料外,卻較少針對動保議題作後續的延伸探討,大眾只知道方是個大人渣,但有誰在看完新聞後會想到更深遠的台灣虐待動物氾濫的現況?
這則新聞似乎只被當成單一事件看待,甚至可能還令人有錯覺認為動保人士自己很有辦法、咄咄逼人,警方也破案了,動保法有發揮懲罰功用。

然而動保團體人數畢竟不多,政府單位修法效率低又怠惰,我們需要更多大眾的認同和支持,才能有機會將法律修改更完善,幫助更多的動物免受傷害。
我們要對抗的是整個政府司法體制,而非僅是單一的虐待動物犯。

動保牽涉層面太廣,希望大家能針對『反虐待』這個議題發揮,才不會失焦...
另外,有熟讀動保法的人應該可發現,目前各縣市設有動保員,並可蒐證。
但我們的動保員人數有限,有些甚至不積極調查案件,很明顯是執法缺失的問題。

以下訴求是整理組織開會後大略的要點,希望大家有機會可多多宣傳,並幫忙深讀動保法找出問題,不要再只是圍繞在方個人身上喔……

1.虐待動物罪列入刑事罰,須立案建檔
成立如110簡明的專屬報案系統,並開3聯式單,避免警方吃案。

2.虐待動物者須留案底,接受心理治療
有虐待動物前科者須將其資料公佈於各大收容機構,並不准再認養動物。

3.虐待動物罰金提高
物價上漲,罰金也須因應現況提高,且虐待動物案件仍然不減,顯示嚇阻力不足。

4.成立動物警察機制
由警政署執管,在現有警力增設,或重新訓練足以有力抓到犯人的動保員,並可進入民宅蒐證。

5.動保法須加強宣傳教育
從動保法成立以來毫無在媒體上大力宣導廣告文宣,建議加強宣導及列入國民教材,甚至增設檢舉虐待動物者獎勵辦法。

也許我的意見很不入耳,但大家的出發點都是保護動物,希望大家可以為大局著想,為了更遠大的動保目標,多多包容接納。謝謝!

推sophie0811的話一把


夠了

大家快點把精神留在修改動保法
根本的把問題解決
才能有效的制裁虐待動物的人
水牙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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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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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來訪: 2012-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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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別再只是罰錢了事~~~
而是應有的刑事懲罰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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