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求助](已找到中途保母) 徵中途,台中縣霧峰鄉十個月公貓-麻糬需要愛他的褓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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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7384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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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上去

拜託好心人士快出現
棉花泡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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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個原因就把貓貓丟掉
他也太可憐了
請問你是在霧峰要租房子嗎
如果是的話我阿姨有房子是在租給學生的
還有空位
有需要可以跟我連絡
建議你可以先找中途
然後找別的房子看看
棉花泡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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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跟房東簽約真的很重要喔
像我在外面租房子也是
他們自己說過的話自己都不承認
有協調什麼事情都要在合約上寫下來比較保險喔!
三小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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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加油ㄚ∼我們都有再看你們所貼的文章,也很替你們擔心,但怎麼覺得好像皇帝不急,急死太監?7年級生都這樣嗎?遇到事情把問題丟出,就有熱心人來替你們解決了?
以下的報導希望你們自己看清楚,也希望你們多瞭解一些法條,才能保護自己。

轉貼 2006.05.14  中國時報
公寓大廈養動物,違法嗎?


當大樓管理委員會貼出禁養寵物的公告時,家有寵物的你,該怎麼辦?

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4條,公寓大廈的管理處或管委會,沒有權限主張住戶禁養動物。但是,可以召開「所有權人會議」,由社區共同所有權人共同協議,成立民法上的相關契約,來決定是否可以養動物。

而「所有權人會議」,應有區分所有權人三分之二以上及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以出席人數四分之三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占出席人數區分所有權四分之三以上之同意,方能訂定或修改社區規約,成立共同契約。

萬一你所居住的公寓大廈,已經有不得飼養動物的規定,你沒搞清楚就帶著寵物搬進去,管理處或管委會要對你和你的動物家人強制執行規約時,還須依民事訴訟法程序訴訟,送地方主管機關備案,才具有強制執行的效力。

如果你搬進去時,該公寓大廈並沒有禁止養寵物的規約,但是後來卻訂定了禁止養寵物的規約,那麼,新法不及於舊法,管理處或管委會不得溯及既往。

想在公寓大廈裡養寵物,先瞭解該公寓大廈的管理規約,是非常重要的,以免徒增困擾。同時也應查明該規約的成立是否合法;如有因寵物問題而召開的「所有權人會議」,也務必要出席,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日不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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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首先要謝謝各位貓友的關心和熱情的建議,
這真的是給了我們很多的方向,
還有踏實感,謝謝你們。:-)

但是我想澄清的是...原PO並沒有想要把貓丟掉,
我們只是遇到問題了,
然後想要找出解決的辦法,
原PO也有寫到...他希望可以找到中途,
幫忙照顧貓咪一年,我們會再把它帶回來,
或者是可以長時間的寄養的,我們可以常常去看他、陪他,
我們沒有想要惡意的棄養。(這是必須澄清的)

另外,我們也找過朋友幫忙,
可是..認識的人不是不肯幫忙就是無法長時間的寄養,
我們並沒有把問題丟出,就希望有人幫我們解決,
如果真的是這樣....我們也就不需要一再上來回覆文章,
或者是詢問友人了,
大可以擺爛...然後等待像版友說的好心人聯絡,
或是就像房東說的「放生」.....

可是他是原PO的心頭肉、好夥伴,
為了麻糬..她本來也要搬家的.....
可是時間、金錢上有一定的困難度,
為了暑期實習幾乎每天都要去上班,(沒有假日)
回到家都是晚上了,
又沒有很多的金錢可以搬到比較昂貴(可以養寵物)的房子...

** 我們學校的學生大都是每年的4.5月開始找房子,到暑假以後,
    好一點、便宜一點的房子都沒了。****

我們也知道,與房東的契約出了問題,
我們也在盡全力的跟房東溝通和彌補目前出現的種種問題....
重點是房東的態度十分的強硬....
難不成..要我們去告房東??


寫了那麼多,還是要謝謝貓友們的建議,
w7384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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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要說的話我室友都幫我說了

我每天都很急  也每天都在看板上的回覆

也當然也每天將掉下去的版往上推

但我不知道從哪裡看出七年級生都不急?

不僅僅是po版

法律也已經直接問過在法院工作的老師了

也問遍了週遭的人

也跟房東正面表達我的意見

就是因為沒有辦法才上來的

也很關切板上的回應

所以不太明白位啥會有這種 "不急 只丟文"的說法出現??


我想表達的是

我很愛貓

隻前也常常在路上撿到剛出生的貓咪  帶她去做檢查  幫她找到好主人

難道   真的遇到困難了  把文章po上網就是不愛貓咪ㄇ?

很疑惑哪個點出了問題!


總之 , 還是謝謝大家的回覆,給了很多新的思考 !



三小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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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是我的說法太過主觀,在此對原po與原po的朋友道歉,其實房東態度強硬或者不出面反而好解決,你們可以在每次要找他時做紀錄,例如大聲叫喚讓鄰居知道你們有去找他,多個人證也好,關於養寵物的問題,其實可以問房東為何不讓你們養?是太吵嗎?或怕有跳蚤?有異味?一件一件都要解決,另如果學校真的沒人管事,最終還是要請你們的家長出面,另還可以po文在貓事分享裡,相信只要是愛貓的人都願意伸出援手的。還有一點:貓不可以先請家�的人代為照顧嗎?貓比狗還要獨立,應該不用怎麼照顧吧?如果現在沒先跟家�的人先接觸,熟悉環境,以後帶回家,家�的人反對呢?這很現實的問題一定要想清楚。貓咪結紮真的比較不會叫,而且房東就算想退租,不是他想的那麼簡單,可以上網查詢崔媽媽裡面也有些討論文章。有的人可能也會跟我一樣有先入為主的想法,認為:年紀那麼輕,隨便唬弄幾句你們也相信。以上的話雖然很難聽,但是一個做媽的擔心,我自己也有小孩,雖然不溺愛,但是,只要他被人欺負,在外面吃虧,如果他願意跟我說,我會幫他。沒有一個做家長的會願意讓自己的小孩被欺負,但還是要告訴你們,一定要記取教訓,如果遇到有人跟你們情況類似,也請你們幫助他。
第1篇的主文左下角有個編輯的圖案,把主旨改為徵中途比較好。              
w7384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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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

了解了

謝謝你~

我會去改名稱的 !

還不是很熟悉這個版應該要怎樣使用!!

^^
w7384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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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裡要謝謝大家對麻糬的關切


在剛剛我確定已經找到麻糬的"中途保母"了 !!

雖然還沒有將貓咪交給保母

但還是先告知各位

讓大家放下著急的心

謝謝啦~
a723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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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啊!請再給浪貓一個機會吧!推推!
貓仔追求一個幸福的家庭!
有緣人快來吧!  
三小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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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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