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桃園縣中壢市中山東路一段上的中圓寵物家族超沒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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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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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09854351432010/06/27 01:37am 發表的內容:
所以反正你看到車禍就這樣走掉就對了 119也不打?
貓我也救了 我就是救了才會發不他們的惡行~
因為真的很可惡~寵物店比一般的明眾都沒用?
搞得好像是我錯了~
...

你該不會是大陸的網軍吧....
(推測看看而以... 沒有惡意!)

我當然不會打119!
我不打119, 有甚麼道德上可以被批評的嗎?

不要用你的思維去推論別人!
更不要以汎道德去看待每件事物!
那只是濫情!

為甚麼要打119?
那佛教叫你不要殺生, 那你幹麻吃肉?
那上帝叫你信祂, 那你為甚麼不信祂?
那依斯蘭叫你齋戒, 你為甚麼不齋戒?
你打119就代表你崇高, 你有道德摟?
那沒打的, 就是不道德?

那你每次看電視新聞看到難民或饑荒, 你每個都有捐錢了?
那A事件有捐, 那B沒捐, 那你的衡量在那?...
你可以決定B不夠慘或 B不用捐?
你是上帝嗎?....

那收容所的貓狗, 你都認養了嗎?
那為甚麼有的你沒認養? 是那隻狗那隻貓該死嗎?
你上帝喔! 你決定牠是生是死?....

我要說的重點就是....
環境與能力, 還有當時的情境!
你若把你的情境, 當成別人應該要與你相同時!
除了你自認為你是上帝之外, 我實在想不到, 還會有甚麼第二個答案?!

我要說的是, 不要用你的角度和思維, 去套在每個人身上!
就來批評其它人..... 與你自認為的"正義"或道德, 不一樣時, 就把對方打
成不道德或是有違善良!

這才是更不道德!

重點就在於....
"搞得好像是我錯了"
這句!

因為你認為他錯, 所你批!
但.... 他有甚麼錯?

有人掉下水, 岸上每個人都跳下去摟?...
若沒有, 那沒跳下去的, 都是不道德了摟?....
沒跳下去的, 都犯錯了?

就如同你說的, 打119
誰告訴你, 我就該打119?
你怎知道當時我的情境我當時的狀況呢?
你上帝嗎?

同樣的!
正是因為你認為他錯, 所以你發文批!
所以, 我才要告訴你, 不要用你的角度去套每個人的情境!
我並沒有說你錯!
而是, 告訴你, 成就你的理念, 不必以近乎毀謗別人的方式來遂行!
cbx0985435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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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jong2010/06/28 00:38am 發表的內容:
你該不會是大陸的網軍吧....
(推測看看而以... 沒有惡意!)
我當然不會打119!
我不打119, 有甚麼道德上可以被批評的嗎?
...

對於一間寵物醫院
能力沒有比路上的人來得大?
就算不能領養那隻貓
至少可以保個溫餵個奶吧
明明知道小貓失溫會死~還故意放在外面給他死嗎?
原來一間寵物醫院不知道剛出生的小貓指會喝奶嗎?
所以就任由貓丟在門口?
至於您說的那些 難民捐錢收容所的
我是有能力?
打119沒能力? 寵物保溫隻貓沒能力? 餵貓喝奶沒能力?店面會倒?
再怎麼說  一間寵物醫院 也可以幫忙一起想辦法!
就只說不知道?沒義務?
想法思維~世界上哪個人會認為他們是對的?
我的想法思維哪裡錯?
我哪裡毀謗? 如果覺得我是毀謗可以告我阿!!
一隻棄貓在寵物醫院的人都知道的情況下 死在店外
明明只要伸出手就可以救一命 為甚麼要吝嗇雙手呢
我已經用我所能養了這隻貓.我都可以想辦法 比我有能力的醫院為甚麼不行?
嚕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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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jong2010/06/28 00:38am 發表的內容:
你該不會是大陸的網軍吧....
(推測看看而以... 沒有惡意!)
我當然不會打119!
我不打119, 有甚麼道德上可以被批評的嗎?
...

這種人 一看就是只會打嘴砲的..沒打119 當然可以批評 等你家人出車禍 沒人救時 就知道了 因為打119 是能力範圍內 而不是要你幫忙出醫藥費 還扯到信不信上帝(嘴砲專門 只會拿不相干的事情來比喻)
redrum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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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jong2010/06/28 00:38am 發表的內容:
你該不會是大陸的網軍吧....
(推測看看而以... 沒有惡意!)
我當然不會打119!
我不打119, 有甚麼道德上可以被批評的嗎?
...


驚死人了
這樣的思維如果普及了,那還得了
弱勢團體絕對沒有人會伸出援手 (因為大家都覺得不伸出援手,不犯法。沒錢吃飯,死在路邊,是他家的事)

版主發文主要是在批評"同情心"這個心態
當然如jong大所說的,因對方"不順己意"而批評,叫做濫情,是一種無限上綱的主觀指責
但是就版主的內容來探討,那個XX寵物店的小姐們,在愛心與同情心的部分,確實是需要檢討 (當然他們也有可能沒錢養貓救貓,或是根本不在乎貓死活)
不過,有同情心的人,絕不會說出類似店內小姐的話語,而是像版主一樣,具體做出妥善的行動
對棄貓沒有同情心的店員,我們的貓送過去給他們照顧,或是要諮詢問題,真的能安心嗎?

版主的主觀指責固然可議,但如jong大大這種自掃門前雪的思維普及,我認為社會上必然變得更加自私自利 (因為自私無罪)

多點同情心,社會才會更美好吧!

總之,一個未滿20歲的小女生做得到的事,一個在寵物店上班的女店員,做不到嗎? (真做不到,還是另有苦衷?)

我認為,版主反映出自己的經驗
要不要繼續到該店消費,大家自己心裡有數,在此嘴砲,沒有意義。

imle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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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的觀念不一樣 一樣米養百樣人摟

不管怎麼說 自己問心無愧就算了

而且講到毀謗這也言重了 原po只是以自己的角度在敘述一件事情的發生 加上了一些情緒化的用詞

還沒到毀謗那麼嚴重吧??

沒打119本來就是不道德阿....公民與道德都學過了吧?

這位先生上課沒專心這樣不行噢

道德和信仰是沒有直接關係的

所以你的上帝佛祖說詞是不成立的

請不要用上帝佛祖的名義來講這些話 這樣很不尊重噢

而且上帝也沒叫你信他 是他的信徒說服其他人去信他的XD

上帝會叫人信他 就沒人要信了吧??

而且原po也沒叫你不准去那�消費八??

他只是把這件事說出來 讓大家自己心裡有個底 就這麼簡單

會不會再去消費也不是他能決定的

沒有必要說得好像原po做的事很不對一樣

而且照那位先生的說法

以後醫院的人看到路邊有棄嬰

就丟一塊麵包過去 就好了 是吧?

然後那個棄嬰是死是活也跟他們沒關係摟?

到時候棄嬰死了 記者問他們你們為什麼不救呢? 他們只要說

不關我的是 我們有拿麵包給他吃噢 是他自己不吃的

那還真的非常有醫德 !!!

記者也沒叫你不要去這家醫院看病八 那你還會去嘛?? 這就是自己的選擇了八 :)

imle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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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到記者

欸 給大家一個建議 下次發生類似的事情

就把這件是拍起來 寄給水果日報

跟大家分享一下摟XD
smallz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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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smallzii在 2010/06/28 09:52pm 編輯]

看到此人~jong的發文,只能說他講了這些話後,沒有把這家寵物店形象轉好,反而是把寵物店形象破壞殆盡,相信每一個愛貓人士看到這一篇後,更不想將自己家裡的動物交給這種商家。
~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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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只給人是一間唯利是圖...
只靠動物賺錢卻沒愛心和同情心的店家!!
並不是真心愛動物的吧.

給某位貓友:雖然寵物店的確沒有義務要去收容被丟棄的小貓
                    但就目前當時狀況而言!這間寵物店是唯一能馬上處理而且給予小貓治療的人  
                    很多事情不能用義不義務來分辨..這是道德人心問題

                    如果今天那間小姐講的語氣不是這樣..而是先好心幫忙處理或協助治療!

                    我相信到最後真的要原PO結帳..人家起毛子也比較好吧!

                    而不是一開始就置之不理.口氣差又隨便!
                                       
kiboma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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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既然是安置在寵物醫院店外
放置小貓的人應該也是想說寵物醫院可能比較有資源照顧小貓
不然大不了可以 隨便放在馬路邊或是亂草堆中就好啦

既然寵物醫院有在認養動物,其實幫牠照顧一下整理一下
說不定很快就會有人認養回去了
小貓都很可愛的ㄚ

我想  那些店員會不會是不想麻煩吧?
其實只要把小貓帶進屋內   整理好
之後看是要開放認養
或是交由動物協會、中途都可以吧

唉~~無奈

雖然你沒有能力  但卻願意想辦法幫助小貓
我覺得很有勇氣耶^^

如果真的沒辦法照顧的話  
其實可以問問中途或是有做認養活動的寵物店
看可不可以幫忙找到好人家^^
一來減輕自己的能力負擔
二來小貓也有了歸宿
kibomami
最愛: KI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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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imlele2010/06/28 06:32pm 發表的內容:
突然想到記者
欸 給大家一個建議 下次發生類似的事情
就把這件是拍起來 寄給水果日報
跟大家分享一下摟XD


+1+1~~~
這法子不錯~~~
beibei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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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jong2010/06/28 00:38am 發表的內容:
你該不會是大陸的網軍吧....
(推測看看而以... 沒有惡意!)
我當然不會打119!
我不打119, 有甚麼道德上可以被批評的嗎?
...

這位小朋友~看你講話就知道你沒什麼素養~
1沒道德素養 2沒法律素養

中華民國刑法第293條
第一項規定:遺棄無自救力之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罰金。
第二項規定: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就是法律上規定的作為義務,你在路上看到人家車禍無自救能力,竟然棄之不管,就是犯了普通遺棄罪,你不知道可以原諒,因為從你講話就知道你除了道德低落之外,法律素養,甚至一點基本常識也沒有。

你說人家是大陸的網軍,看你講話,我還懷疑你是落後地區來的難民,公民道德沒學過。
(推測而已...沒有惡意...)

動物醫院或寵物店雖然沒有義務救那些動物,法律也沒有保障那些動物,但是原PO陳述的事情,只讓我覺得這間店道德低落、沒有愛心,我絕對不會把自己養的貓帶去(沒道德的寵物店,誰知道會怎麼對待你的動物)、也不會再去那�買東西(沒愛心的寵物店賣的東西也不會便宜到哪)
嚕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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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beibei12342010/06/28 11:18pm 發表的內容:
這位小朋友~看你講話就知道你沒什麼素養~
1沒道德素養 2沒法律素養
中華民國刑法第293條
第一項規定:遺棄無自救力之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罰金。
...

"你說人家是大陸的網軍,看你講話,我還懷疑你是落後地區來的難民,公民道德沒學過"這句說的好 看jong 的言語 真的或吐血...就算他受過高等教育 在道德上 可能還不如小學生...可能他想(打119 要消耗手機的電費) 不然以他的言論 我活了3x年 第一次聽過>0<
imle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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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的是氣到要自爆年紀了嘛XD

beibei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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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嚕啦啦2010/06/29 05:08pm 發表的內容:
"你說人家是大陸的網軍,看你講話,我還懷疑你是落後地區來的難民,公民道德沒學過"這句說的好 看jong 的言語 真的或吐血...就算他受過高等教育 在道德上 可能還不如小學生...可能他想(打119 要消耗手  ...

他的邏輯 我也是活了2X年沒看過(又一個自爆年紀XD)
imle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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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克是什麼貓貓壓??

他好像玩偶噢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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