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送養與販賣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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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x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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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水牙喵2006/05/19 08:09am 發表的內容:我覺得有些東西簡單點會比較了解點


也許吧。

不過這裡有篇文章置頂,還列為精華。

標題是「了解法規…才能悍衛貓咪的生命」。

但是法規不是光閱覽法條就能知道運行的規則是如何的。

我指出來的是,照目前的「送養」手法,送養者將來可能承受的不利益罷了。
ts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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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lix9892006/05/19 06:50am 發表的內容:
如果照這種推論,
那麼我把車子進廠大修花10萬元,
修完一個月後再以10萬元讓渡予別人,
只要出示修車單據證明修車10萬元,
...

首先
登記的移轉原因跟事實上的移轉原因
並不一定一致
登記為買賣或贈與還有稅捐的問題
並不能作為移轉原因的唯一認定
其次
解釋契約應探求當世人真義而非拘泥於使用之文字
汽車大修10萬
再用10萬移轉
就一定是買賣嗎?

舉例子要完整
前面就提到
這是當事人間的意思表示方法
如果送車的人說的是.....
你負擔修車10萬我就把車送你(也許修完車子的價值還超過10萬)
我相信這樣還是可以成立贈與
如果表示的方法是
我車賣你10萬
那當然就是買賣沒有問題

ts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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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間不能直接支付金錢嗎?
贈與的價值高過一定程度就有贈與稅的問題
如果約定交付的是贈與稅
或是不動產贈與會有土地的稅捐
車輛過戶會有過戶的規費或是原車的罰金
一旦送的人有收錢就一定不是贈與?
這樣的看法會不會比較狹隘
ts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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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lix9892006/05/22 01:31pm 發表的內容:
也許吧。
不過這裡有篇文章置頂,還列為精華。
標題是「了解法規…才能悍衛貓咪的生命」。
但是法規不是光閱覽法條就能知道運行的規則是如何的。
...

當然不是閱覽法條就可以
還要配合實務的操作
遇到是情願意為了可能沒有很大的懲罰效果
但是一樣去依法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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