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引用由kc006574在 2009/05/10 11:55pm 發表的內容: 就在剛剛約九點半,在夜市吃火鍋時,發現一隻小波斯,應該只有幾個月大 不過很大隻了=口=…,跟女友商討的結論是把他帶回家再作打算,所以先把 火鍋給吃完再抓 依火鍋的歐巴桑員工講,這隻貓的主人已經要抓他抓好幾天了,
下面引用由絲嘉在 2009/05/11 02:43am 發表的內容: 你明知牠有主人,你還抓?豈不是小偷強盜的行為?
下面引用由kemt555在 2009/05/11 07:53am 發表的內容: 千萬別抓到動物收容所唷>< 下場只有生病不然就是安樂死呢><
下面引用由foxycat在 2009/05/11 10:51am 發表的內容: 原PO應該是假裝跟那個自稱是貓貓主人這樣說吧@@ 畢竟 看到品種貓貓...想不勞而獲的 大有人在~"~
下面引用由kemt555在 2009/05/11 11:35am 發表的內容: TO:原PO~抱歉我搞錯了誤以為送養中心跟動物收容所一樣>< 拍謝拍謝>"< TO:FO大大~嗯嗯了解了原來是嚇嚇那個歐八尚XD 因為自從看了收容所的影片還有很多文章之後~對動物收容所都很怕也很敏感> ...
下面引用由kc006574在 2009/05/11 11:26am 發表的內容: 我是沒那能力再養第二隻,所以抓到也是送領養中心,找適合的人
下面引用由eda510在 2009/05/11 11:26am 發表的內容: 你是喪心病狂阿,整天不在他人PO文上三言兩語一翻就渾身不對勁嗎?? 有病就要看病,不是在論壇上發表高見就表示你很有素養或是具有慈悲之心 一一" 每次看到你的回覆,就討厭,甚至厭惡,怎麼會有這麼想要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