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注意]救救貓咪:疑似內湖虐貓者.目前持續收集相關資料尋求協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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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愛暴力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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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liliane2006/06/25 02:48pm 發表的內容:
附件是原貼,圖片血腥,慎入!
如果她(他)在臺灣的話,還請大家幫忙查找,繩之以法。
這個人很可能還會在其他網站上發帖,甚或會再領養別的貓來虐待,所以請網路上所有愛貓的朋友幫忙,把她(他)查出來,虐貓  ...



這個東西有毒   千萬別下載QQ  
翡翠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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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翡翠貓在 2006/08/02 11:25am 編輯]

雖然把這篇文從頭看到尾,只感到心痛,很不明白人類為何也有那麼殘忍的,但是,我想大家還是冷靜點面對會較好,畢竟必須以合適的法律管道去求處。

1)就貓友在版上轉載之該名人士發表言論,可猜想出他懂得一些法律方面,舉例:〔對于貓進行「必要處理的手段」,不論是在台灣或是在內地,都沒有違反任何刑事法規,這最多只有行政責任(我是很努力學習的)網路警察也不會因為各位的個人、團契、或是媒體的檢舉而有所行動,因為並沒有違犯刑事法規﹗....〕,通常會說出這段話的人,很可能有兩種,一種是曾經觸犯過相關法規,另一種就是自身懂得相關法規。(雖然還有另一種,就是看到事情,想要找到法規規範那類人士的人,但是那必須是成立在不是行使該項行為之人,否則只會淪為規避刑責之嫌)

2)有轉載文提到該名人士以女性身份自稱,這方面可有兩種可能,一種是發表人真為女性(有貓友說有看到他和一名女子同行,疑似他女友,虐貓者不一定會只有一人,這也是有可能的,因為若真為他的女友,一是不知情,二是根本是共犯,否則一般人看了相關,怎可能忍心?),另一種是想混淆視聽(性別混淆可以誤導偵辦方向,因為送養人也許是送養給男性,當然,除了這種故意裝成女性的混淆視聽法外,還有另一種混淆視聽的可能性,也許是男女分別去認養的)。

3)在別篇有貓友說連他女友照片都公佈,呃∼這點可能要謹慎一點,一方面要確認那名女子是他女友,另一方面要確定她有參與,否則公佈私人照片於網路上,很可能為自己惹上麻煩呦。(但可以合理懷疑,如若真是女友,又有出入該名人士住處,一直沒發現也蠻神奇的就是了)

4)若是他認養那麼多貓,那麼來源是?若那麼多隻,原送養者為何沒出聲過?若有原送養者的作證,或可證明他那還有貓,那麼要去救那四隻貓就較有法子了呀!若是從收容所收養的,應有收養記錄吧?(至於此篇曾有一名人士出聲說該名人士有向其認養者,也許要先確認是否真是該名人士,若用幾乎、好像還是一些不大肯定或模稜兩可的言詞,恐怕在法理上會形成證據模糊(證人之指證是很重要的一環)之情況呦),另外,相關認養通聯或是信件(mail)往來,甚至是認養切結書方面,都是很好的證明依據呦!

5)有貓友說有寵物店老闆娘說有人不斷領養貓,而該名人士疑似不斷領養貓的人,這方面很可能要請她努力多回想一下,若是不斷領養貓,應該印象不會那麼淡吧?如若可確認,至少可以請該名人士談談其領養的貓隻去向等等相關。而且就該名人士所居住之空間,如若真認養過數十隻貓,於空間上實屬不適宜養那麼多貓的,...。

6)動物保護法之引用,有蠻多限制的,最大的限制是第一條〔...動物之保護,依本法之規定。但其他法律有特別之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其實也不是不好,畢竟在某些情況下必須以較重大的為優先考量,但是,也可能被鑽成漏洞。

7)如果上網去說自己虐貓,但事後只說是自己胡言亂語,說謊並不足以讓法律有〔破門而入〕的依據。再則,若他真有共犯,也可能將貓移到共犯那,會造成一旦破門而入,反而破門而入的人觸犯法規,這點他應當清楚,所以大家千萬別中計了。

8)若該名人士有去一些網站po一些會造成愛貓人士精神受到影響甚至是損害的圖片、照片,導致有些愛貓人士每晚常做惡夢以至上課上班精神不濟或其它相關心理層面之影響,應可就合理範圍內要求精神賠償。

9)有貓友說實地查訪後〔夜深天黑了,果然很難找,但是的確從那棟樓裡一直傳出悽慘的貓叫聲~〕,這倒是一個契機呦。我不建議以告知環境局為處理方式,因為這樣會造成貓貓受害更深,原因還是若有人想知道再私下傳訊,畢竟看到該名人士有看版就覺得告知他好像不大好。若有貓友住那或有心並且臨近那想幫助那些貓貓的人,可以會同住戶佐證相關,不管是證明是哪戶傳出聲音及實地錄音都很重要。(最好能會同住戶,這點也很重要,另外,最好別讓他知道是哪家住戶,不然要是他想報復也會傷及無辜。)

題外話(純粹是個人自己亂聯想,並不一定正確,就當我看太多文章和可怕圖後精神一時錯亂也無妨):據在ptt上有人發表的文發現,該名人士曾有之論文題目〔人體試驗對既有醫療法制衝擊之研究〕,現在台灣雖然法規沒很嚴,但是就人體試驗方面應當還算嚴格的,但若將角色換成貓呢?有很嚴格的法規可處罰嗎?再則,該名人士會在文中提到將貓丟至台北內湖的垃圾桶,而他是不怕被發現嗎?我想不然,通常在犯罪心理層面上,單看他作為之後會不斷發文並且有些挑釁大家的意味存在,就可以猜想也許他很想引人注目而且還有種[成就感]或[虛榮感],對於現實有些不滿,精神情緒也許常壓抑,當然,他也存有相關法規常識,知道處罰最多不過如何罷了,可是,他並不希望被抓到呦,否則不會將舞台設在大陸,虐貓可說是一種情緒發洩點,但是意識上明白違反社會善良風俗,...呃∼我沒事去研究這些幹嘛,果然是精神有點錯亂了,哈∼

※說出來也覺得汗顏,這裡都那麼多頁了,我還是昨天在貓事分享得知的,當下還問〔發生什麼事了?〕,真是不好意思,家裡多年都沒訂報紙,加上自己身體虛常得吃藥調養,所以上線時就只去幾個較常去的版,還不知道並不表示就不會關心,所以要是能更多人知道,我相信一定會有更大的迴響的,希望大家和那些貓貓一起加油。
bremb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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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有戀童癖?
翡翠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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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總不會是因為貓叫聲有時候像嬰兒哭之類的原因他才虐貓吧?=@.@="...
chin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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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是說該人小時後受到貓咪的欺負...
所以長大才會虐貓
真是人格的一大缺憾
翡翠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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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翡翠貓在 2006/08/02 04:19pm 編輯]

呃∼被貓抓傷→被貓欺負?還是怎個欺負法呀?這方面也要確認一下,
若是他先去找野貓,然後被貓抓傷,難道別的貓都要因此受害嗎?
若是家貓,那麼...那隻貓後來如何了呀?!

看了數篇相關討論,到後來大家情緒都有點激動,這是難免的,
要不是我自知手無縛雞之力,也可能想去扁人,哈∼
不過,尋求正當且光明正大的管道會較好,否則也會讓他有把柄可抓呦!

像是公佈他家人或女友照片等之類的事情,可能暫且還是別為之較好,
一方面不確定該名女子是否真是他的女友,也不確定是否有共同參與其事,
另一方面他家人是否知情或有代為隱瞞或處理貓方面之事,亦暫無從得知,
在網路上任意公開私人照片等,畢竟還是不大正當的,尤其是負面的指稱,
不管是否對方有參與或是知情,要是沒有證據,
而對方提出毀謗告訴,反而會讓熱心的貓友受害了哦。

不過這不表示私下mail不可,畢竟私下性質又不公開,
三五朋友間的私事(雖然貓友可能爆多,哈∼),又沒拍些相關情色或房內事的,
要是住那附近的貓友們走在路上不小心拍到的,不算犯法吧?:P
(呃∼我沒鼓吹大家去做,只不過是恰好想到可能情況罷了*^.^*)

還有呀,有篇是說該名人士自稱將貓送養了,這方面真的蠻令人關心的,
如沒有送養,那貓是被...處理掉了(實在不想說這句),還是送到別人(共犯,友人,親人)那事後會再領回?
若是真的送養了,傷成那樣,收養人是否知道相關醫院或照料方式呢?
可以由這點去著手,不但合情合理,而且大家是出自於關心嘛,嘻∼
千萬別從質疑他將貓處理掉了或是有共犯還是事後領回那裡著手,
因為合理的關心是善意,但是合理的懷疑卻很難以光明正大的正當行動去著手。
很關心那隻貓,也怕收養人不知如何照料或沒有好的犬貓醫院的資訊,
萬一貓因為之前的傷沒處理好後出了什麼狀況,大家會擔心收養人是很有愛心的人會很難過,
所以大家共同幫忙,因此大家合力關心,多美好的一件事情呀,
該名虐貓人士,若是日後想改過不再犯了,應當也會支持此項美意,
既然他也有聯絡對方的方式(不然就不可能說有聯絡卻聯絡不到人),
大家也可以幫忙聯絡,不是嗎?
相信希望大家別再針對其子的[慈母]及那位認為大家造成困擾的[女友]既都很善良,自然也該會鼎力相助吧?cc...
↑突然想到如果真有人要去跟他們[關心一下],然後不幸被以為是在[跟蹤],記得要說出自己的善意:P

※如果法律有漏洞,該怪的不是法律而是人,是人才有權利選擇是否去鑽漏洞的,
 如果真有個漏洞,能去鑽的不是只有壞人,出自於善念且以合理方式去鑽又何妨?
 至少我是這麼想的,但也許只是我個人偏頗的想法罷了,哈∼
janetu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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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打通變態方的手機了,我說請找方尚文先生,他說你哪裡找,我說我找方尚文先生,對方始終不肯承認他就是方尚文,只說他現在不方便接電話,問我有什麼事,我說我要問有關貓咪的事,請方先生來與我說,如果佚不是方先生,請不要代他回答,他說他現在不方便接電話(我直覺他就是方尚文)且他一直推拖,口氣又結巴,我說好,那你是他朋友,那他的家裡現在還有貓咪嗎,他又說他不方便接電話,還在重複這句話,(但其實此刻的我很緊張,因為我在上班,我是用公司的電話打的,且我沒想到這支電話真的會通,)這個變態不敢承認自已的身份,最後這位自已自稱是變態方的朋友的男性說「他今天已經接受了平果日報和tvbs的採訪,請我們不要再打電話來了,叫我們自已去看報導,我說,好那你是他的朋友,請你勸勸他,請他別在這樣做了,會有報應的,我就掛了……………………………

由此可知!!他知道現在社會大眾都在輿論他!!(難道他一點羞恥心都沒有嗎?)
這樣的一直重覆的欺負那麼多支無辜的小貓!!真的那麼有快感嗎?我真的想不通耶!!
除了心痛我還是心痛!!

看大家要不要星期日一起去內湖的家抗議!!請他跟各位愛貓人士交待清楚!!
而且看了他po的照片!!!!!(小母貓跟我家的納豆很像!) 不知不覺我又流了眼淚!!
而且不知道他另幾支貓到底要不要緊!!(有網友說他前後已領養了五十幾支貓咪啦)
難道這五十幾支都是這樣被凌虐到死嗎?(真的沒有人性了)
這世上已沒有王法了嗎?試問!!
你一定要出來跟大家交待清楚!!
大家已沒有那個時間跟你慢慢玩!!

benm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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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親自去內湖找到方尚文的住處是那位大大呢?
有一些事想和那位大大說,
我是方尚文住處附近的鄰居,
可以証明圖片上不是他第一隻虐待的貓!
還有別的貓受虐,我想救救牠們!
可以和我email聯絡嗎?
benmay0209@yahoo.com.tw
arit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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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對於這個新聞保持關心了一個餘月
一直沒有對於這個事件發表任何意見
因為再多的謾罵那個人渣也不會痛
再多的不忍
似乎也幫不了那些無辜的小貓咪
最多就是幫忙轉轉信
告訴一些身旁的人留意這個變態
但是就在我剛剛看到了TVBS專訪那個敗類之後
再也忍不住了
他居然說這是他『管教貓咪』的方式
不知道有沒有能和媒體聯絡的貓友
要求媒體做『平衡報導』呢?
管教貓咪是用洗衣精灌他喝嗎?
難不成他平常請女友喝飲料就是請他喝『一匙靈』嗎?
還是高興就用長尾夾夾他的女友的耳朵
至於用橡皮筋綁貓咪的手腳
也許他也曾經用這種SM的方式和管教他的女友
他的女友可能很怡然自得吧
但不表示小小的喵喵有這種特殊的SM傾向
『管教方式不當』....
聽到這句話
讓我把晚餐的飯都噁了出來

來個平衡報導吧
我相信這個渣渣是不可能和貓友對質的
但至少我相信我們可以針對他所說的每句話做反駁
也算是給小孩子一個機會教育
喵不是這樣養的...喵也不是這樣管教的
喵是要養來疼的
nphtyhs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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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文文的一些個人資料
是他自己公佈在網上
有小文文的手機喔~~~~
轉載自
http://72.14.235.104/search?q=cache:0jqmaKXrs88J:www.china3588.com/app/club/member.jsp%3FMember_Id%3DP00000464+%22shangwe%22&hl=zh-TW&gl=tw&ct=clnk&cd=6&lr=lang_zh-CN|lang_zh-TW
http://www.china3588.com/app/club/member.jsp?Member_Id=P00000464
方尚文
Email: shangwe@seed.net.tw
電話: 0920077689
生日:1978-11-28
興趣好像是旅遊喔!

t1o9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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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新聞踢爆的那一則新聞嗎?
那一個人真是慘忍,讓我看了好心痛
自從我家貓咪過世後,我就很少上網站來
但是一看到新聞後馬上跑來關心..
希望社會不要再有這種人...
MLLEVO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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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來訪: 2006-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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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會得到報應的!!
cherrytk2000
最愛: 橘胖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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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來訪: 2006-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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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死的是他到今天還不認錯
還有多少貓咪死在他的手上
他該下n次方的地獄
cc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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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看到齊摩知識的這篇嗎?!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406080310279
有1為網友它說:

我是東吳大學這一屆的畢業生,我在學校的時候住在士林區臨溪路100巷50號,那是在美麗華旁邊的山上。好像是今年六月期末考那附近有人把一隻貓丟棄在我家附近。因為那隻貓一直哀嚎,引起我和鄰居們的注意。
那隻貓非常的瘦,骨頭已經變形,脊椎彎曲,雙腳還發霉了,寸步難行。我們那時推測,她不可能病的那麼嚴重還自己跑上山,一定是有人丟棄。果然在附近有找到不明紙箱,還是新的沒被雨淋過 (那幾天下大雨)。
那隻貓一直在我家附近哀嚎了三天,鄰居給她食物、水、牛奶她都不吃。最後那天晚上下大雨,早上起來我發現她死在路邊竹林旁,那地方通鄰居用來放車。印象很深刻是她的眼神,直瞪著我好像恨我一樣。
今天晚上我陡然看到新聞報導那隻貓的正面特寫,居然跟山上那隻貓非常的像,我無法肯定因為現在在網路上都找不到相關照片。不過那張臉那耳朵那眼神實在像極了,讓我實在心神不寧。
我現在已經回宜蘭,而當時又沒拍照,就算是同一隻貓,我搬離前最後去看時已經化為白骨。
若是有網友有興趣可能可以去現場勘查。我的鄰居和房東,她們現在還住在那裡。
我好不容易又找到兩張照片,大小、體型、毛色都符合,我有八成的把喔。之前新聞說嫌犯住內湖,後來我看到網友公佈他的地址,離我說的地點相當近。把貓丟在附近的山上有相當的合理性,太遠麻煩,太近會跑回家。
地點、時間都對,但是除了我的記憶和鄰居們的證詞,實在是苦無證據。我的懷疑也只能就此打住,沒有證據一切都是空談,我希望貓趕快找出來,免我懸念。

大家幫幫忙好ㄇ??
士林區臨溪路100巷50號在美麗華旁邊的山上
我人現在在廣東 ㄅ然我會親自ㄑ找
如果還有消習
我會通知大家ㄉ
謝謝  
2006-08-03 17:14:10 補充
有新消息ㄌ:

遺體在我說的那個地址旁的竹林靠路邊,鄰居有個開計程車的都把車放那。
問我房東她知道,是她把貓移到那安置,她叫做「劉媽」,天天都在家,附近的人都認識她。
紙箱在劍南路邊,那有兩個單槓、雙槓和戲棚,紙箱在單槓邊的小路望山下走約10公尺的樹下,在靠斷崖的路邊,不是靠崖壁的那邊
ka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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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來訪: 2006-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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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我終於看完了,覺得好感動,真的有人好用心的保護貓咪,我家養了一隻十幾年的貓了,很長壽吧!!
因為我們家人都很愛他,哈哈~而且他好可愛,隻到虐貓事件之後我終於找到原始的這個討論網站上來看,覺得很感動。

不過!!對於那些曾經質疑過王先生,跟懷疑中國人自導自演的那些人,你們是不是應該出來對這些人道歉呢?
畢竟你們的行為也影響到這些人,或是簽扯到一些不相關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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