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行政院跟立法院聯手 要撲殺大家的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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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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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剛剛在Mobile01和yahoo看到的, 萬一以後真的又來個SARS還是禽流感, 那是要叫大家把貓藏起來嗎?


以下轉自YAHOO新聞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528/69/f05w.html

如果爆發禽流感疫情,您所飼養的寵物鳥可能會遭到撲殺!今天立法院初審通過行政院版本的傳染病防治法修正草案,主管機關對於已經證實是媒介傳染病的動物,除了禁養之外主管機關可以予以撲殺。

未來如果國內爆發禽流感疫情,只要證實寵物鳥是傳染源,可愛的寵物鳥恐怕面臨被撲殺的命運。為了防疫民眾都願意配合,但是另外一群賣鳥維生的鳥販恐怕生計會受到嚴重影響。衛環委員會審查通過傳染病防治法修正草案第23條,國內發生流行疫情時,地方主管機關對於各已經證實媒介傳染的動物要禁止飼養販賣,並要撲殺銷毀,飼主業者如果違反,可以處以新台幣6萬以上,30萬以下的罰鍰,並停業一年以下的處分。為了防疫政府未雨綢繆審查通過,未來還要經過三讀,不過已經出現爭議。


以下轉自中廣新聞網.
http://www.bcc.com.tw/news/newsview.asp?cde=465402
立院初審通過 有傳染之虞寵物將禁止飼養  
2007-05-28 14:36╱劉映蘭    
 
台灣防疫措施有新變革!立法院今天初審通過「傳染病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以後對於新興傳染疾病,只要衛生署認定「有傳染疾病之虞」,基於疫情考量,就可以禁止民眾飼養相關寵物,甚至可以下令全面撲殺來防治疫情擴散。
(劉映蘭報導)

  之前禽流感大流行時,衛生署只能呼籲民眾避免和鳥禽接觸,不過立法院初審通過「傳染病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加多項對新興傳染疾病的強制性防疫措施,未來一旦國內爆發禽流感疫情,並且證實有寵物鳥傳染案例時,政府可以強制禁止民眾在家飼養寵物鳥或鴿子;而寵物店也不得在疫情流行時,任意宰殺、販賣、贈與或棄置;違者可處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疾管局副局長施文儀表示,新法上路後,基於疫情考量,對於證實有寵物傳染案例時,衛生署可以全面撲殺。
影響所及,包含台灣人喜歡飼養的九關鳥、鸚鵡、鴿子等等寵物鳥,在疫情擴大時,一般民眾家將看不到。

修正草案也在原有的疾病分類之外,增列第五類傳染病,只要經認定傳染流行可能對國民健康造成威脅者,即可依法採取防治措施,把超級抗藥性肺結核等新興傳染病全面納入防治網當中。
momocat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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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衛生署認定「有傳染疾病之虞」,基於疫情考量,就可以禁止民眾飼養相關寵物,甚至可以下令全面撲殺來防治疫情擴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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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條文,其實需要完善的配套會比較好
因為無論飛禽走獸,蟲鳥貓狗
哪天要是懷疑哪個奴才家中的寵物「有傳染疾病之虞」
需依法予以強制撲殺
就算真的有傳染病
也難保不會有人帶著寶貝逃到天涯海角
甚至因此將疫情擴大

與其撲殺
倒不如予以強制隔離觀察
甚至治療
如需個別隔離
衍生費用由飼主自理
然後再看怎麼處理吧...



sean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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