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人 |
內容 |
2007-02-08 01:54 AM
|
餃子妹
等級: 精靈王
文章: 310
註冊時間: 2004-08-03
最近來訪: 2012-06-29
離線
|
"早知道我直接講明" 直接說出來..其實中間就不會有那麼多爭吵了@@ 其實如果你們覺得有任何不好的地方 可以跟新的主辦人說要小心注意的細結不就了!! 在此..我想說she的仔細很不錯.... 貓聚的新主辦人也辛苦了!!
|
|
|
2007-02-08 01:59 AM
|
fefeya
最愛: 花花女王
等級: 精靈王
文章: 359
註冊時間: 2006-08-10
最近來訪: 2016-10-09
離線
|
唉..怎麼又吵起來了呢>< 我想大家都是好意.. 好心接手貓聚不想讓大家失望.. SHE大大應該也只是擔心大家會再次受到mili的傷害.. 只是她先替大家假想有可能會發生的事情... 我相信大家並不是要去針對什麼的... 大家還是回歸原先想要參加與舉辦貓聚時的心情吧.. 大家先各退一步..緩緩氣再討論吧..>< 真擔心又爆發唇槍舌戰..
|
|
|
2007-02-08 02:29 AM
|
天空玫瑰
最愛: 棗.Mina
等級: 天使
文章: 1419
註冊時間: 2004-08-17
最近來訪: 2016-09-30
離線
|
何不乾脆一點現在直接公開要求米粒拿出帳號 看是要主辦人先行墊3000 趕緊匯給她 或是每個人趕快匯款湊齊3000 匯給她 這樣一來 她與貓聚就完全無關了 我相信她都有在看~只是不做回應 前面好像有貓友提到 她曾給真實地址("好像"~不確定喔!) 不然最最直接就是去堵她 把錢塞回給她好了 感覺she真的只是純粹好意~要提醒大家 防人(米粒)之心不可無 她也無意傷害兩位接手的主辦人 只是怕她們兩位再次被利用 只不過對於那種人 說話如果不直接了當些~大家可能聽聽就忘了 所以才用強烈的用語 甚至猜測(揣測) 來引導大家要小心(畢竟不知道貓聚她會不會出現) 以上 若有錯誤請見諒~路過 一路看到現在 小小感想而已 Ps.5900確定是捐出去了吧?
|
|
|
2007-02-08 02:42 AM
|
lovemycat
最愛: 菜貓咪
等級: 天神
威望: 2
文章: 14514
註冊時間: 2005-12-13
最近來訪: 2023-11-12
離線
|
下面引用由天空玫瑰在 2007/02/08 03:29am 發表的內容: 何不乾脆一點現在直接公開要求米粒拿出帳號 看是要主辦人先行墊3000 趕緊匯給她 或是每個人趕快匯款湊齊3000 匯給她 這樣一來 她與貓聚就完全無關了 ...
沒有人有義務先拿錢出來退還給她,別說三千塊,三十都不行。 訂金問題,米粒必須自己出面;否則錢是不會乖乖回到她口袋的。
|
菜貓咪柑仔店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261077633905031
|
|
|
2007-02-08 02:51 AM
|
婕璵
最愛: 貝貝(前)當當(後)
等級: 光明使者
文章: 706
註冊時間: 2005-02-01
最近來訪: 2011-08-07
離線
|
純建議 目前接手的主辦人 可以另外跟老闆包場 告知老闆跟那個林xx不同 然後故意讓那個林xx 3千塊被吃掉吧 反正 你們現在才是主辦人 林xx會因為沒辦法履行 而被吃掉三千 這樣老闆賺 你們也賺 讓那個黑心鬼吃點小虧吧 P.S老闆應該不會不同意吧 他頂多怕 那個林xx真的帶7 80人去 問題是 我不相信現在還有人因為林xx去貓聚~除非是要去抓他QQ
|
|
|
2007-02-08 02:52 AM
|
天空玫瑰
最愛: 棗.Mina
等級: 天使
文章: 1419
註冊時間: 2004-08-17
最近來訪: 2016-09-30
離線
|
下面引用由lovemycat在 2007/02/08 03:42am 發表的內容: 沒有人有義務先拿錢出來退還給她,別說三千塊,三十都不行。 訂金問題,米粒必須自己出面;否則錢是不會乖乖回到她口袋的。
喔!~那就沒辦法了 要請她乖乖出面 可能要等她哪天..想開 我只是在想辦法 看能不能讓她與貓聚隔開 無關 這樣貓聚應該可以辦的更順利 我並沒有說有誰有義務拿錢出來還~請不要曲解我的意思喔!~
|
|
|
2007-02-08 04:41 AM
|
lovemycat
最愛: 菜貓咪
等級: 天神
威望: 2
文章: 14514
註冊時間: 2005-12-13
最近來訪: 2023-11-12
離線
|
下面引用由天空玫瑰在 2007/02/08 03:52am 發表的內容: 喔!~那就沒辦法了 要請她乖乖出面 可能要等她哪天..想開 我只是在想辦法 看能不能讓她與貓聚隔開 無關 這樣貓聚應該可以辦的更順利 ............. 何不乾脆一點現在直接公開要求米粒拿出帳號 看是要主辦人先行墊3000 趕緊匯給她 或是每個人趕快匯款湊齊3000 匯給她 這樣一來 她與貓聚就完全無關了
是的,沒有人願意扯不清, 我也只是針對您提的,""誰先匯三千給她,或貓友們匯款湊三千先給她,"" 這一點,來提出我的看法。 因為這個作法的可議之處,在義賣文及貓聚文裡,都已經再三被提出了; 讓她在聚會順利舉行之前就拿到錢,會有幫她解套之嫌,不可不慎。 總之,不管當天她是否會出席與店家交涉這筆訂金, 既然與我們都無關,所以不管她到底如何,我想貓聚都會開心的舉行。
|
菜貓咪柑仔店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261077633905031
|
|
|
2007-02-08 06:49 AM
|
ab8246
最愛: 弟 & 妹 & 龍
等級: 天使
文章: 1117
註冊時間: 2007-01-21
最近來訪: 2011-11-05
離線
|
[這篇文章最後由ab8246在 2007/02/08 08:25am 編輯] 其實我是被大家搞混了.. 有人說因為3000元是米粒訂的.. 所以在那裡再辦, 是為米粒解套? (倒底解什麼套?) 是有人認為只是當初是她辦的, 訂金是他出的, 所以大家就來個不去, 讓3000元被沒收最好.. (但這並不是想參加貓聚的人的本意, 嚴格說起來, 和想單純參加貓聚的人, 何關?!) 有人又說, 不用還她錢. 反正她不敢來拿, 算是她自己和店家的事.. 那不就又把3000元攬到我們身上來了, 永遠和米粒算不清.. 又, 留在店家不要管那三千元了.. 但, 我若是店家, 理你那麼多, 用完場地錢結清就好了.. 多出3000元, 你要店家自己負責找米粒算清楚 講句難聽的, 誰有那閒功夫理你... 我說我先墊3000元, 就當新訂金, 舊訂金當作領出來. 空在那裡等時機還錢或捐出去算了.. 又說不對勁.. 現在, 倒底是怎樣啊.. 我真的搞不明白. 大家真正對3000元是什麼建議.. 好, 有異議者還是說小心, 對米粒小心, 我們都知道啊.. 但是. 一會建議在活動前二天喊停說不要辦了.. 請拜託仔細想想, 你說不辦就不辦, 不光是訂金問題 (現在沒人想管訂金會不會被沒收) 而是你總要後續處理吧, 要通知所有想參加的人, 還要一一解釋.. 那種無形的損失 (時間, 精力, 貓友們的失望, 對主辦者的能力的質疑), 才是最重要的.. 有異議的朋友.. 現在不是你們動動嘴巴說一句不要辦就好了.. 很多事, 你要幫忙FOLLOW嗎? 你要出面幫忙一一解釋道歉嗎? 你明不明白, 知不知道會有更多人, 因為這個舉動而痛罵主辦者呢? 所以. 求求你, 不要再用你們現在可以不辦這個論點, 因為在此時間點.. 說真的, 這個建議不具任何意義.. 另外, 有些朋友又會假設東來假設西, 暗示可能是什麼什麼的.. 我不明白, 倒底算是對大家的善意提醒, 還是明著暗著認為新主辦者和米粒有關連.. (也就是動機不單純之類的ooxx......... 的不明含意...) 最後, 回一句, 米粒真不取回, 那是她本人自己的損失, 也是她自己的錢.. 我真的搞不清楚解套之說, 而且那是貓聚訂金. 記住, 是貓聚訂金.. 和義賣5900元的, 沒有關係. 要追義賣的錢, 請自己問米粒本人.. 3000元若真變成無主之錢, 找公正人士出來大家一起處理不就好了!!
|
|
|
2007-02-08 07:57 AM
|
angelmilk
最愛: 米米
等級: 天使
文章: 1046
註冊時間: 2006-03-15
最近來訪: 2014-08-27
離線
|
[這篇文章最後由angelmilk在 2007/02/08 10:44am 編輯] 林小姐趕快把你吃掉錢吐出來!!!!!!!!!!!!!!!!!!!!!!!!!!!!!!!!ㄅ
|
|
|
2007-02-08 08:25 AM
|
幸福維尼喵
最愛: Audi&晃&福氣&順
等級: 法師
文章: 3803
註冊時間: 2003-01-25
最近來訪: 2014-12-27
離線
|
mili到處要物資變轉賣的這個手法! 應該跟各大動物論壇稍微留言注意一下! ------------------------------------------------------------------------------- mili 你活的還真失敗....只會耍心機的活著... 不會用心對人...還活的真可悲!
|
|
|
2007-02-08 08:33 AM
|
幸福維尼喵
最愛: Audi&晃&福氣&順
等級: 法師
文章: 3803
註冊時間: 2003-01-25
最近來訪: 2014-12-27
離線
|
如果mili真的要去....務必給他一個獨立桌....避免其他貓友受害... 我看他去的那天...一定又會裝可憐的說無辜....然後再用一種信則恆信的手法 達到他心中的一顆棋子..... ---------------------------------------------------------------------------------------------- mili你最好回義賣板交代一下...你當初捐的那個戶頭(你的帳戶) 是你口中說得慈善單位是哪個單位....也要把這個慈善單位公佈出來! 不過我猜!你大概也不會回∼因為是假的.... 做人一直生活在謊話中....你還真是廢!
|
|
|
2007-02-08 09:06 AM
|
leonaolms
最愛: 陳招財
等級: 風雲使者
文章: 480
註冊時間: 2006-05-16
最近來訪: 2007-06-08
離線
|
我不是來亂的......... 我是來"翻譯"的............ 白話文 : A ---> 承接原場地不只mili3000元訂金可取回,原本辦不成將總額損失74*300 也一併順便解套(這是她應有的教訓,真可惜) B ----> mili3000元與後來貓聚無關,將循公開方式歸還(mili自己想法子取回, 與貓聚現在承辦人無關,不要再罵我們了,我們出力還得承擔賠錢風 險耶) C -----> A 別再鬧了,只是單純原場地新的貓聚,我們很期待,別再澆冷水 D -----> A 我是路人,別得理不饒人 E -----> 貓聚勢在必行只要不碰3000元,其他別追究了 mili ----> (呵呵呵呵...........預計可能損失最大值 3000元 好里加在) leonaolms : 這是"翻譯",別砲轟我.............
|
|
|
2007-02-08 09:22 AM
|
大香小米的媽
最愛: 小白+巧克力
等級: 法師
威望: 1
文章: 3292
註冊時間: 2004-11-05
最近來訪: 2016-05-21
離線
|
[這篇文章最後由大香小米的媽在 2007/02/08 10:28am 編輯]
下面引用由大香小米的媽在 2007/02/05 04:04pm 發表的內容: SHE大… 我相信你要的不過是 之前對你人身攻擊的人的一句起碼的歉意和尊敬 …… 在這種情形下...與其讓論壇言論影響您的情緒 不如回歸到你的初衷 ~~~讓老鼠屎得到應得的教訓~~ 論壇上吵的再沸沸洋洋 mili林小姐也不會掉一根毛 我相信很多人跟我一樣 一直默默在支持你... 如果你覺得追捕過程中已經讓你無力 我有朋友可以提供法律上的協助 只要證據足夠.... 我願意接手去舉發他的違法事實 如有需要歡迎飛鴿給我
下面引用由mili在 2007/02/05 08:59pm 發表的內容: 院所收據↓ (pics3.webs-tv.net/6/userfile/m/michilin/album/145c72994be551.jpg)(pics3.webs-tv.net/6/userfile/m/michilin/album/145c7299510fce.jpg) (pics3.webs-tv.net/6/userfile/m/michilin/album/145c7 . 協會有回覆收到款項會盡快將收據寄給我然後我再放上來 先給明細表,此捐款帳號確定是協會的。 而義賣剩餘物資已於今日開始陸續郵寄出去歸還。 還有,我沒有捲款而逃,也沒有共謀! 我也沒多大能耐可以自己去開立院所收據。 還有我出現了,我本來就說我沒打算逃避我應該要處理的責任。 我自己私人的事情處理完了,所以我也沒打算逃避,我該是會出面處理的我本來就會出現, 抱歉讓大家久等了。 我也沒要求誰要幫我善後處理什麼。
以上文字引用自"貓日用品交易版" 關於前面提到警察調查的事 當時是因為"我"…大香小米的媽 說若有需要要幫she大大接手報警 所以在消失多日之後.....當天2/5號mili小姐忽然浮出水面一下 後來’’她覺得’’關於報警處理這件事沒有下文 才 ’又’ 沉下去了 看來mili真是非要法律力介入呀………. 這裡的版大抱歉了.... 貓媽將這段文字貼在這 只是請版上各位…注意’ 義賣剩餘物資已於今日開始陸續郵寄出去歸還’這句話 以免大家當時捐出的愛心物資 又傻傻的被mili一句空口白話呼弄過去 等風頭過了"又"被當作"愛心媽媽捐贈物"給賣出去
|
|
|
2007-02-08 09:22 AM
|
ab8246
最愛: 弟 & 妹 & 龍
等級: 天使
文章: 1117
註冊時間: 2007-01-21
最近來訪: 2011-11-05
離線
|
[這篇文章最後由ab8246在 2007/02/08 10:25am 編輯]
下面引用由leonaolms在 2007/02/08 10:06am 發表的內容: 我不是來亂的......... 我是來"翻譯"的............ 白話文 : A ---> 承接原場地不只mili3000元訂金可取回,原本辦不成將總額損失74*300 也一併順便解? ...
回應一下, 就我當秘書辦過活動的經驗, 最多預訂者通知取消時間過晚, 訂金才會被沒收, 沒有所謂已聲明不辦了, 店家還要預訂者支付74*300元這種事, 除非是訂了場地, 又不取消.. 但店家找不到預訂者, 也最多沒收訂金, 也可能店家再也完全找不到預訂者啦. (除非他留了信用卡資料, 就算躲起來也一樣被刷卡)
|
|
|
2007-02-08 09:29 AM
|
貓老爺
最愛: 幸福八寶貓~.~
等級: 天使
文章: 1436
註冊時間: 2005-08-19
最近來訪: 2009-11-25
離線
|
何必會為了那個騙子的3000元傷了和氣 那些臭錢她要如何處理是她的事情 只希望她早點覺悟 別再利用大家的善心去騙錢 萬般帶不走 只有業相隨 會有報應的~~~妳等著吧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