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走失兩貓賠10萬 嚇壞認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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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絲嘉2009/09/08 03:26am 發表的內容:
我是一直在奇怪前面有人說記者是程小姐的朋友,到底有何證據?
我希望知道記者真的是程小姐的朋友嗎?還是假的?
 

那位記者打我電話時
先問我是不是有跟一位程小姐有官司
我問他是哪位
他說他是程小姐的朋友
然後把整個過程全部問一遍之後
最後要掛電話
才說他是中國時報的記者

說是程小姐朋友的
是這位記者本人
我沒有電話錄音
不過若有人能調到通聯紀錄
那麼就可以聽到是不是他自己說的囉
絲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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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絲嘉在 2009/09/08 03:48am 編輯]

下面引用由c251782009/09/08 03:38am 發表的內容:
hi
請問你們作中途的
也都會去向別的中途認養貓咪嗎?
還是說你們其實都會互相流通
...

我又不是中途。

這裡所有的中途和支持中途的人都痛恨我。懂了吧?

 
ntu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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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兩天也許會有可靠的記者在參考
更多的是一般訪客

對於這篇新聞描述的內容觀感如何  也許可以先擱著
不了解當事人也沒關係
這裡可以看看劉小姐平常做了多少?   是否這篇新聞有意誤導?
(討論串很長   但其中也可以看到有認養人不小心把貓遺失後  劉小姐如何正面的協助認養人處理  )

http://www.supervr.net/catbbs/topic.cgi?forum=14&topic=4013&start=2340&show=0
(小心裡面後面正好有一隻超殺的迅猛龍  聽說會咬人喔)

我自己剛好就是劉小姐的認養人之一
我常認為她不僅是貓咪的天使   也是很多認養人的天使  帶給認養人幸福
從她那邊認養的貓有什麼事情   都可以求助於她

至於這新聞呢
客觀來說 這位程女也不是呆子
調解過程   委員都會善盡告知調解成立的效力

調解成立的要件之一是雙方合意
也就是兩方都有損失  但成立結果讓雙方可以盡量滿意
但看起來最後這位程女又事後反悔  想循非正當途徑處理

所以呢
我認為這篇新聞主旨最後應是:貓咪天使嚴懲 惡意認養人銼賽
貓論不該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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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satanwinnie2009/09/08 03:40am 發表的內容:
不懂!!
為什麼本是貓論一家人
還要起內鬨?


因為本來就不是一家人
kisslove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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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kazafso2009/09/08 03:29am 發表的內容:
我不是本人喔,是因為劉女的做法,已經讓"桃園縣動物保育協會"被很多人打電話去抗議了
http://love-animal.org/modules/newbb/viewtopic.php?topic_id=44&forum=11
網址給了自己看吧
我本身也養過貓,  ...

你貼的網址,那是記者自己刊雅是那�的志工,又不是雅說的,大家會打電話去罵是因為看了報導雅是那�的志工吧?所以是記者的問題吧?刊登報導錢沒求證,可信度是?
絲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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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絲嘉在 2009/09/08 07:43am 編輯]

下面引用由2009/09/08 03:45am 發表的內容:
那位記者打我電話時
先問我是不是有跟一位程小姐有官司
我問他是哪位
他說他是程小姐的朋友
然後把整個過程全部問一遍之後
最後要掛電話
才說他是中國時報的記者
...

通常這是記者為了怕當事人掛電話而噱騙當事人跟他談話的計策。

ze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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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後因果關係顛倒得也太厲害了吧

怕被罰款而寧願買貓不領養,卻不深究該認養人為何被提告

因為協會被牽連、認養被汙名化,來責備中途作法過於極端,怎麼不去追究傳媒立場過於偏頗失真,才是誤導大眾的源頭?

程女自己辭職要牽拖中途
記者自己沒查證而誤刊協會名字也要牽拖中途  (由此可見該位記者的專業素養。。。)
中途怎麼這麼倒楣啊~~~~
kisslove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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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kisslove27在 2009/09/08 04:00am 編輯]

下面引用由kazafso2009/09/08 03:44am 發表的內容:
程婉滋 小姐 沒工作真的是"不是"因為這件事嗎 ?
如果是的話,那劉小姐會為此負責嗎?
如果想收養動物的人看到這則報導而心生退意,讓那些原本有機會被收養的動物失去機會
或許她在法律上站的住腳,可? ...

大家看了這篇報導就對認養心生退意?

難道程女弄丟貓是理所當然嗎?大家是這麼認為嗎?

有簽認養同意書就是要遵守,不能遵守槓麻簽?違約了又說自己多委屈這是處理事情的態度嗎?

別忘了重點是貓不見沒有馬上告知,你懂嗎?不敢馬上告知不是很奇怪嗎?

如果是因為怕薪水因這筆求償金十萬塊被扣除而離職,或是因這件事情被老闆炒魷魚,雅要負什麼責任?難道程女弄丟貓是雅的責任?
c25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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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絲嘉2009/09/08 03:45am 發表的內容:
我又不是中途。
這裡所有的中途和支持中途的人都痛恨我。懂了吧? 


為什麼要痛恨你?
作中途不是一件善事嗎?

又不像社會上擋到人家財路的才會被恨
有什麼理由要恨你呢????
kazaf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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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小姐,我認同你對貓的情感,也明白你是真的很愛貓,因為我自己也養過貓、而且也養過狗,所以對你愛護動物的心情可以理解,我為我的流言中情緒性的字眼為你道歉。

我想說的是,您當然可以採取法律動作,因為有簽約,走法律是合理的,但從另一方面來看,10萬元真的是太重,尤其是對一個20出頭的人來說,而且只要提到錢這方面,就會讓人有不好的觀感,或許我無法認同你的做法,但你對動物的關心,我是支持的。
最後,那位記者不一定是程女得朋友,稱朋友拉近關係是記者的一慣技兩,這樣有利他訪問,一般人聽到記者都會有戒心,所以為了取得採訪,稱說我是誰的朋友的情況蠻常出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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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kazafso2009/09/08 03:44am 發表的內容:
程婉滋 小姐 沒工作真的是"不是"因為這件事嗎 ?
如果是的話,那劉小姐會為此負責嗎?
如果想收養動物的人看到這則報導而心生退意,讓那些原本有機會被收養的動物失去機會
或許她在法律上站的住腳,可? ...

我不明白
因為他不想照判決賠錢而辭職我也該負責的話
那麼我還真的無話可說
那他又該對2隻無辜的貓咪做什麼樣的負責捏
kazaf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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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貓遺失這件事,基本上已經變成羅生門,有人主張貓是被遺棄的,也有人主張貓是自己跑掉的,其實這兩種狀況都有可能發生
貓論不該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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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kisslove272009/09/08 03:55am 發表的內容:
大家看了這篇報導就對認養心生退意?
難道程女弄丟貓是理所當然嗎?大家是這麼認為嗎?
有簽認養同意書就是要遵守,不能遵守槓麻簽?違約了又說自己多委屈這是處理事情的態度嗎?
如果是因為怕薪水因這筆求償金? ...



我相信包括今天許多來看論壇的 [訪客]
都能認同這十萬的追討,因為調解同意書簽下去了
如你所言,  [違約]

但是今天這二十幾頁的討論,力挺,所謂的愛貓應有的態度
應該確實讓本來還對認養持中立態度的人改變想法了

至於沒深入了解事情的社會大眾
腦子裡只會印著十萬這個數字

這個推論跟後果對或不對,會由所有的中途之家跟動物之家的
成員一起來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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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懂
我自己送貓
簽的是私人的切結書
跟哪個協會有關聯?
記者寫的報導去傷害到某個協會我很抱歉
但是
這也不是我寫的
動保志工是那位記者大人寫的
他說看過程小姐的切結書
應該非常明白
上面沒有任何動保團體的名稱
他要扯上動保團體
也要怪我
那我也還是無話可說

kazaf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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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賠償金額不是這麼高,而且有請法院強制她動物作志工的話,我想應該就不會有這麼多人反對了吧,前面有流言說,可以讓她為動物之家做志工,因為志工的人手常不夠,可以讓她做幾百個小時,然後同時又降低賠償金額,如果她連志工都不當,那就假扣押她的財產吧,因為你給過她機會,她不做是她態度惡劣。
我明白10萬也不是劉小姐你自己要拿的,而是想幫助動物,但只要扯到錢,很多事情都很容易讓人聯想到不好的地方,尤其是台灣這麼八卦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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