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走失兩貓賠10萬 嚇壞認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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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flo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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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chenweijui2009/09/17 01:14pm 發表的內容:
但是..事件見光後..有人再找中途的話..那一定是腦子壞了



你怎麼可以在公開的網路論壇上罵人腦袋壞了呢?
這樣算不算公然侮辱阿???

明明就有中途說事情爆發之後,還是有認養人簽了協議書!
雅也有說她也有認養人知道這件事後還是很樂意跟她認養貓咪!

所以你公然罵這些人腦袋壞了嗎???
ts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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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chenweijui2009/09/17 01:14pm 發表的內容:
協議..經雙方同意就生效
協議..絕不可能盡善盡美..或是對雙方絕對公平
既然簽了..就要負責..
程小姐..無法對自己行為負責..有錯..沒爭議..雅..依理依法..沒錯無爭議
...

這倒是個好笑的論點
而且我這個中途並不擔心

反正什麼都不用簽的送養也很多
各取所需就好

好像也從來沒有任何人說
只有跟中途認養才叫做認養?
更沒有有人說沒有簽協議書就是不愛貓
光是台北地方法院的民事(包含非訟)案件(台灣25縣市都有各自的地方法院,台北市還有兩個,不包含簡易庭)
一年大概可以有個一兩萬件
這裡面有幾件是因為認養協議書被告?
就我知道的起碼台北沒有
有鬧到上報的也就這一件
過去我有被問到的這幾年下來是兩件(不包括上報這件)

不要用臆測來說話
如果你想要反對
起碼拿出點東西來
混了這麼久
怎麼連小白都退化了?

chenweij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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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aprilflower2009/09/17 01:25pm 發表的內容:
你怎麼可以在公開的網路論壇上罵人腦袋壞了呢?
這樣算不算公然侮辱阿???
明明就有中途說事情爆發之後,還是有認養人簽了協議書!
雅也有說她也有認養人知道這件事後還是很樂意跟她認養貓咪!
...


哈..跟我談公然侮辱?
我會上法院時..你都不知上小學沒?
denios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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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篇還在吵啊~

你們不累~ 我看文都累了~

多點心再貓咪身上吧~@@
mercil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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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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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chenweijui2009/09/17 01:28pm 發表的內容:
哈..跟我談公然侮辱?
我會上法院時..你都不知上小學沒?

哇...您幾歲就開始犯罪的啊?

小賢豆豆媽(王瓊賢)
aprilflo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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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chenweijui2009/09/17 01:28pm 發表的內容:
哈..跟我談公然侮辱?
我會上法院時..你都不知上小學沒?


這位大叔還是大嬸?!
我一點都不想跟你談公然侮辱??
你不值得我浪費時間跟您老討論說~~

是說我家貓咪肚子餓了,我要去餵他們吃飯^_^

大叔還是大嬸??
你自己慢慢玩吧~~
chenweij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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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tseng2009/09/17 01:27pm 發表的內容:
不要用臆測來說話
如果你想要反對
起碼拿出點東西來
混了這麼久
怎麼連小白都退化了?


這就是你們群對非我族類的態度? 非你族類就叫..小白?
可悲
ts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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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其實是真的很搞不懂這樣的邏輯

有一個說認養協議書內容很可笑
並且舉了其中的兩條
我做了解釋以後也沒對我的解釋表示反對
同時我也說明我個人在送養這件事情上不想加上懲罰性違約金
但我從來沒講過這樣的事情不對

結果這些話被切了中間一段
然後拿來攻擊認養協議書
這是當別人都傻子嗎只有自己最聰明嗎?


我可以理解人通常只會看對自己有利的部份
所以也就算了
怎麼連邏輯性都這麼差?

認養協議書本來就是你情我願
認為有問題本來就不一定要簽
萬一中途貓送不掉...那也是中途自作孽(我就是)
簽了以後一定會被告嗎?
一件數比例來說大概很少被告的
不簽一定不會有事嗎?
看看之前台大的研究生
似乎也有很多小貓是沒有簽協議書就帶回家的

跟中途領養簽了協議
都還是屬於民事的部份雙方協議就好
搞到公家單位出面
那就是行政權的執行
不付錢是會被執行的

要反對一件事情
也得要說的出這件事情不對的地方
加上有相當的資訊可以證明
我們國家的教育真的要檢討
連小白都一代不如一代
aprilflo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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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chenweijui2009/09/17 01:35pm 發表的內容:
這就是你們群對非我族類的態度? 非你族類就叫..小白?
可悲


大叔還是大嬸?
你這是間接承認你就是貓口不該粗論嗎?

不用回我,因為大家都看的懂了!

阿...........真的要去餵午飯了,貓咪在叫我了!
aprilflo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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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請注意一下
我打的是貓口不該粗論喔~~
沒事不要對號亂入座黑^_^
泡泡眼金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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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aprilflower2009/09/17 01:38pm 發表的內容:
大叔還是大嬸?
你這是間接承認你就是貓口不該粗論嗎?
不用回我,因為大家都看的懂了!
阿...........真的要去餵午飯了,貓咪在叫我了!


to aprilflower:
趕快去餵午飯吧!
不然如果被惹火說出不好的話,下次就要跑法院..

http://tw.myblog.yahoo.com/jw!IyQ0Tr6YHxvYT7gSqzg5Pg8-/article?mid=229
http://forum.ruten.com.tw/replylist.php?article=251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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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chenweijui2009/09/17 01:14pm 發表的內容:
但是..事件見光後..有人再找中途的話..那一定是腦子壞了



但是..事件見光後..虐貓犯李X龍再找中途的話..那一定是腦子壞了

小賢豆豆媽(王瓊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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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歲上法院
誰是誰
公然侮辱與否

跟貓咪一點關係都沒有

既然在貓論,討論一點跟貓咪有相關的議題
要深入討論法律問題的話,去相關的法律論壇吧!

至於事情發生後,還敢不敢找中途的問題
光看到該中時記者報導的,大概會嚇壞一般人吧
但是如果看過雅所說的,應該就能明白了
如果這麼容易就抹去對貓咪的關愛和照顧的心的話
那不如不要認養來的好多了

這年頭,眼見並不能真的為憑
尤其是新聞報的,看看就好了
該報導也有提到貓咪論壇,真的有心的人
來貓論就會看到事情的真相,自然不會被新聞所誤導
ts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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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chenweijui2009/09/17 01:35pm 發表的內容:
這就是你們群對非我族類的態度? 非你族類就叫..小白?
可悲

good

講態度問題
非我族類是不是就叫小白?
當然不是
非我族類的人有很多啊
基本上我認知的小白
是屬於那種連敘述都夾纏不清的人
跟是不是我的族類無關
思考一件事情不是從A點就到B點
自己得出一個結論不馬上代表那是真理
講話要有重點讓人家知道訴求是什麼

從你的發言看到的是
因為跟某些人認養貓要簽協議書
協議書簽了會被告
所以以後再找中途簽協議書的是腦袋壞掉

那麼首先
簽協議書是不是等於會被告
這中間還牽涉到是不是有違反,違反的原因是什麼.....多到不知道該怎麼說清楚
但可以確定的是簽協議書不一定會被告
所以思考不要由A就跳到B

你講的這一段重點是要有使用協議書的中途放棄嗎?
從好的方面來想像
你似乎是怕中途貓送不出去
如果這是你的重點
不妨可以變成是說

如果協議書會讓認養人有疑慮
是不是能夠用其他的方式代替?
例如領養前先到動物收容所當幾次義工
來代替認養協議書的簽訂

這樣的講法才會讓人家知道你要說什麼
不然看起來就像是...這件事情讓人家不敢簽協議書???
問題是...這有關聯性嗎?

另外訴求要明確
通常小白的內容都很少讓人家看的董到底要什麼
就像你的發言一樣
是要雅不要繼續告嗎?還是要中途不要用協議書?或是簽協議書的腦袋壞掉?

因為看起來你的發言有這些特徵
剛好符合我認定的小白
如果你說你經常上法院(我真的好怕上法院)
又覺得被我毀謗、侮辱或是妨礙到你的名譽
認養版有我的電話...應該還找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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