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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送去動物醫院 至少沒有生命危險
否則即使徵到中途 貓有個萬一 不就遺憾了嗎

這隻貓可能算是保外就醫
醫院的部份很簡單 是內收送過去的 也只能回內收
就像這隻貓的主人A 帶去醫院 那醫院當然也只能讓A把貓給帶走
即便再多人去跟醫院要貓 可能也有限 除非能拿到證明是內收已經把貓交給這個想帶貓走的人.....
所以與其跟醫院要 還不如從內收下手
想辦法讓貓從醫院回去內收時 可以在櫃台就攔截 又或是直接認養帶走....不要再進內收的籠子了

可以詢問內收的動物志工看看

小華好像尤達大師

怪了 雅的第一篇回應就有提到
程女不是她第一個碰到讓貓走失的認養人 (就算是以程女的講法是走失好了 )

為什麼這件事會到要走法院 拿協議書求償
雅也寫的很清楚了吧
雅也不會對每個違反協議書的認養人就直接提告
一碼歸一碼 每件事的前因後果都是不一樣的
硬要在那講因為貓走失被提告十萬 會讓人不敢認養
這種推論還真有夠簡單 被記者大人牽著鼻子走還不自知....真讓人xxxxxx....

這些事以我自己的想法我更希望多一點想要認養動物的人看到知道
即使被嚇到也無所謂
因為只要想要養寵物的人不想清楚 倒霉的永遠是寵物
少一點這種人就是好事

連在送養會場 中途遇到不太適合養貓的認養人硬要養貓
講完一堆要遵守的事項都還是很堅持之後
中途都直接明講 "只要你有違反協議書 我是回拿去法院告你的ㄛ!!!"
還是有認養人不當一回事.....

所以當中途也不用怕貓送養不出去 少了認養人
因為貓只能靠中途幫他找一個無虞的下半輩子
還有誰能幫貓說話???
如果貓最基本的生活都無法有保障 我寧願自己留下來
認養協議書絕對是有效的
不用去懷疑 而且已經成立很多次了
不管是惡意遺棄 虐貓 等等 只要違反上面的規定就是"違約"!!!!!!!!

違約是絕對會成立的
至於認養人不服要去告 要降低金額 那是可以由法官判定 但不可能不賠
況且所有的送養人會要告認養人從來就不是為了錢

如果認養人可以還得出原來那隻可愛健康的貓  我相信沒有中途會要那筆錢
請還貓!!!!只要你有辦法把那隻貓健健康康的送回來!!!!
ya~~~~~吸乾你的荷包!!!!
好怪ㄛ 自己講的一堆莫名其妙的理論
然後問我是不是有遇到這樣子的情況
如果沒有這樣的情況 要我來"澄清" ????

噗 屬虎是個錯誤ㄛ??? 那屬虎的人都是錯的囉???

你既然提出這個理論 請你自己出來建立你的事實來證明
反倒要你指控的人事物提出反證出來 "澄清"?????

我個人對"澄清"這兩個字非常的反感
因為屬虎的人沒做錯任何事吧
況且這有任何數據能證明或推論嗎?
沒開眼的小貓撐不到長大的就一堆
是什麼原因造成的 再怎麼樣也跟屬虎的沒關吧??

請不要講些沒有根據誤會人的事

至於我奶大幾隻奶掛幾隻? 干你何事? 何不講講你190隻奶大了幾隻? 奶死了幾隻?
是不是也跟你的生肖或是你當天餵奶的方位吉位兇位有關???
(我是用問句ㄛ 不像你是用肯定句ㄛ)

不知道是不是可以開個天眼通訪問一下貓媽媽 你被抓到哪去了 大家來去救她出來
(灑淚奔走~~~~回家餵自己手上的六小喵~~~你們的奶娘因為屬虎被嫌了)

真是太感謝了 我也有這方面的困擾
下班後馬上去買看看~~~
可以去藥房買小兒脹氣膏 擦一點點在奶貓的肚子上
也有點用處

對啦 我這個笨蛋去帶走了啦......

阿跳真噁心
剛帶去醫院 看起來目前都ok.....
要來領錢去給醫生 然後再跑去公司一趟
已經帶走了

除了照片中的三花 大概一個半月大 沒阿跳 應該是被棄養的

還有一隻黑貓穿白襪 才剛開一眼 而且開一半而已
滿身阿跳.............

先做簡單處理 晚點再說
今天我很多事要忙......
原po已經抓到 送去思邁爾了.....
雅下班會去看一下情況~~
兩台我要了~~

忠孝敦化站面交 何時有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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