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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區首頁 » 文章發表人是 翡翠貓
一般而言,依據動物保護法規定,沒有寵物買賣執照不能販賣寵物,
不過實行範圍及認定等方面,請與所在縣巿執行動物保護之單位聯繫。
[這篇文章最後由翡翠貓在 2006/10/04 09:36am 編輯]

呃∼我是大約明年三月才要因故住院,又不是現在,別說的好像我馬上要跟大家說再見了嘛*^.^*
(而且,頂多變成貓咪守護神罷了,也不是壞事呦,嘿∼)
我總覺得〔心臟不好+血壓過低+各器官皆虛+過敏體質〕能集於一身也是奇蹟的一種,
希望到時候之前的救貓行動已忙完,有新的救貓行動了,
到時也只能靠小鳳和一些人的努力繼續下去了,要繼續加油呦,也許過了三月我又生龍活虎的上來了呀,哈∼。

目前,我不想想到明年初的事,先設想怎救目前所知的貓咪才是王道:P
(我有回訊息給妳,不過,凡事要做最壞的打算及萬全的準備,必須先跟妳說一下,深知妳是很支持救援的,我也想救援,但是,若真到問題太多來不及解決的地步,我會選擇全面去讓那傢伙停止任何可行之路的。)

※在別的篇內離題了,真是不好意思,我還是多回原篇或傳訊談好了(汗)
[這篇文章最後由翡翠貓在 2006/10/03 08:15pm 編輯]

其實之前為何我一直說想到明年三月後才收養貓咪,是有原因的,
明年三月我可能要住院(原因暫不想說:P),然後我心臟較弱跳得慢,血壓又過低,
我也不知道自己會不會就此跟大家告別了,哈∼

因為小金要提早到我這,我也怕我那時走了,才跟姐說好共同照顧的,
至少不希望牠一下子失去了主人,
至於開車的也會一起照顧牠的,牠等於至少有了三人份的關心呦。

要是我活著回來牠身邊,回到家人身邊,也回到大家身邊,
希望到時候還能一起談談救貓的事情,也能多交換養貓的喜悅,
本來一直不想說出來,因為我對於自己的命運向來是無所畏懼的,
只不過...我要是走了,還是希望大家能繼續救貓咪的行動,
呃∼我也希望還能和大家一起加油,所以我也會努力的活著呀*^.^*

先說,別有人看了這篇老想著我可能會掛點,我就算掛點也是會去那傢伙那飄來飄去幫貓的,嘿∼
(不過我倒不希望這件事情拖那麼久,那些貓咪是不合適等那麼久的救援時間的。)
而且人類其實是很堅強的,我並不認為我的身體狀況算最差的,
大家還是看看就好,知道我可能三月的期間較沒法參與行動就可以了,
也不必多掛意這方面,我大概會像打不死的蟑螂一樣吧=^.^=
算了,反正我被抹黑習慣了,再多廢話一些也無妨,哈∼∼∼

其實也用不著說因為相信誰是有什麼原因才會延後,所以不po板,
你不是說因為他們賠錢嗎?這不就等於認定他們跑單了?
那就沒什麼好怕的呀,而且,你可以在板上用問的方式,也許真的有人等太久忘了呦。

而醫療會有收據是必然的,就算當下沒開列,也可以請醫院補開的,
貓咪的去向及死亡原因相關,其實大家也是很關心的,
這不表示大家只關心貓咪,很多人都很體諒你身體狀況不好的事,所以一直沒上來摧。

本來板規就有規定義賣要多少發言數,如這點不符合就根本違反義賣規則的,
接著,義賣也規定一定要明細清楚,當然收據那些是必然要有的,
並非做完這批就不再做即可抽身而走,試著讓相信你的人能夠證明他們的信任是對的吧,
而提出疑問的人,其實只是看到了事件的問題點,多是好意提醒罷了,
但要是板真開了先例,就算你不是圖利,恐怕以後會有一堆圖利的人四處遊走了。

其實事情很簡單:
1)公開收款交易相關明細(很多人都在板上公開回文,也有人你說害你賠錢,那就沒什麼好不能說的囉)
2)公開醫療收據等相關證明(貓咪醫療會有收據,死亡也可以有死亡原因證明,這方面可以請醫院開列或補列哦)
3)公開郵件寄送相關單據(其實若是不想寄丟,就至少會用掛號或包裹,都是會有執據條碼的,這就算不住在郵局隔壁也在手中呀,不然東西怎能都退到你手中呢?而若有這些,早早可提供對方查詢,亦不用你時刻住在郵局旁呀。*^.^*)

至於之前那個用〔小范〕帳號的自稱〔小范的男友〕的人,
他說了什麼,妳大可以去問他呀,也可以爬文,
說真的,心臟不好的人呀,意念是很重要的,要多訓練精神力,我一向靠精神力支持呦,
唔∼所以我想,若我有天掛點了,也許會變成很強的靈體,哈∼←自我安慰ing
[這篇文章最後由翡翠貓在 2006/10/03 12:52pm 編輯]

關於alise601說的時效性這點真的很重要,會影響到被質疑為何當下不告,要拖到後面才告。
而且,要考量到不是每個人都愛貓咪,這時要爭取法官認為貓咪確實值得同情,
即使明明就是對方不對,但是有時候〔人〕的立場會遠比〔貓〕的立場有利,
相關傷害證明及照片一定要留著,提告也要儘早,
有他的不實言論錄音更佳,以免他反稱他有意給醫藥費但你執意要告或是一些反咬的說詞。

不知道你和他簽的切結書有沒有列到,有的話根本沒在怕的啦:
●認養人如違反以上任一規定,送養人得立即收回該動物,如因認養人故意違反上開協議,致認養動物受傷或死亡,認養人應另行給付違約金五萬元予送養人,送養人並得以此協議 對認養人追訴相關法律責任。
●認養人所留資料如有不實者,以偽造文書論。認養資料僅供送養人建檔使用,除認養人有不當施虐行為外,未經認養人同意不得將資料外流或移做他用。本切結書如有爭訟,雙方 同意以臺灣xx地方法院xx簡易庭為第一管轄院。敗訴或有過失之一方應負擔他方一切 賠償損失,包括律師費及訴訟相關費用在內。
[這篇文章最後由翡翠貓在 2006/10/03 11:28am 編輯]

唔,我有從第一頁看到最後一頁呦∼(也知道這是多久的文,不過觀念有問題,多久都要導正的。)

是朋友就該告訴她正確的觀念,光是什麼在氣頭上,完全不成理由的,
今天遇到事情,再氣也該有正確的對象,會想到發洩在無辜的小生命上,光是想就算是偏差觀念了,
又何況脫口而出,但願那隻貓貓別聽到呀,不然一定很傷心的,喵嗚∼。
再則,不管是否有些後悔,但仍因為和店家的糾紛而不想養,明顯觀念偏差吧。

你在論壇註冊應當知道不少貓咪待認養,多勸她以認養代替購買也不成嗎?
如若勸了也沒用,那就更該給她正確觀念了。
只因為是純種貓才去買,發現不是就丟到別人那,這種想法真的很奇怪,
完全不像一個愛貓的人會做的事情=-.-="....

我們因為喜歡貓咪,目前也有去救一些對方也說是純種的貓,不過若要我完全相信才有鬼呢,
那為何要救?只是因為牠們需要救援罷了,是不是純種的又有什麼關係呢?
對方也說牠們父母有血統書,我連看都懶得看,血統書有什麼了不起的,
是與不是都不會影響到我對牠們的感覺,就像米克斯也很可愛一樣,都是貓咪呀。

嗚∼好可憐的貓咪呦∼希望牠到新主人那後,這幾年的快樂能彌補之前的創傷∼
[這篇文章最後由翡翠貓在 2006/10/03 10:45am 編輯]

Phil-Phoenix-

我是知道妳是好意想消火,但...妳...實在是很不會說話,別打我,
因為我們較熟了,我才想像朋友那樣跟妳說,
kuki就是對那四個字有意見,妳別再提那四個字了啦,呆小鳳=-.-="....。

其實製作東西要站在對方的立場去想,才會明白對方的感覺的,
kuki當初會訂,是因為看到圖還不錯,而且是想說義賣幫忙嘛,但一般人訂這個會放在哪呢?
這是插圖或肖像畫之類,並不是放在門口或是店家的,
如果今天擺在房內,或是床頭上,然後來個〔歡迎光臨〕四個字,妳想像一下kuki的感覺吧。
(也許有的人覺得好,放在有的用途也不錯,不過這是個人的寶貝貓咪,還是要尊重他的感覺較好。)
他後來也不再生氣了(他本來生氣是因為對方對他的指稱所言不實),就別再提那四個字了。
呆小鳳,呆小鳳,呆小鳳,呆小鳳,呆小鳳,呆小鳳,呆小鳳....*n

至於前面吉祥兒說的這篇不符合義賣規則,呃∼這就嚴重了,
雖然那個什麼小范的男友對我的不實指控一直沒道歉,我後來也懶得管他了,這是個人有沒有擔當的問題,
反正他一直也沒有回應是否不再因接單送走貓咪,也許這個問題對他而言太難了吧。
不過不符合義賣規則,那豈不是一開始就有問題了呀=@.@="...。

----------------------------------------
對了,我有傳訊息給妳,我在為救那些貓咪傷腦筋當中,
既然妳都問了,就一起傷腦筋好了,哈∼∼
說到繁殖豬來賣呀,其實麝香豬倒不少,
不過這類繁殖豬也是很可憐的,有的人繁殖甚至是為了〔交換〕別的動物,唉∼

提到夜巿我就更感無奈了,夜巿裡還真是什麼都有,小動物還可以摸彩抽獎取得,
到底把這些小生命當成什麼?!

台灣也不乏貓飼料買滿多少錢或買用品送動物的店家,簡直是莫名其妙,
不過我不能理解也不代表什麼,畢竟這種現象只能看了無奈罷了,
真希望能改善一些人的〔生命價值觀〕呀!
小聲說:

其實電腦製圖若在非人物臉的部份或線條較不細膩部份改字是很容易的,還比畫bbs上的字簡單,
相較起畫完成後對方無法接受,或是畫了找不到下訂的人了,
真的是超小case啦:P

只不過要是印好了又要重印,會較傷成本是真的。
這方面真的要靠雙方溝通,若不溝通而有問題就更傷腦筋了,不是嗎?
所以只要列出來讓他能相比較,聰明的人一定會選擇改字的*^.^*
[這篇文章最後由翡翠貓在 2006/10/02 03:53pm 編輯]

說真的,我一直以為認養後主動跟送養人偶爾聯絡一下近況是很正常的事情,
不過,我之前有養過別的小動物,當我傳近照給送養人時,發現她好像從沒想過聯絡的事情,
所以現在我反而有些納悶,有沒有人遇過送養人送養後就不怎想要對方再聯絡的呀?=@.@=?
[這篇文章最後由翡翠貓在 2006/10/02 03:20pm 編輯]

試著手邊帶錄音筆吧,若是不知怎麼打去探問貓咪是受虐的事情(有的人不擅於探問的),
至少他若還想要錢,就一定會再打來,
當然,若他不打來,你也可以藉口說上次沒聽清楚,想知道更清楚詳情,再考慮是否給錢,
讓他能重覆說那些事情,反而是一種證明,
而驗傷若證明貓咪並非他所說的,對你就會更有利了,
有錄音證明他的不實言論,亦有驗傷證明他可能施虐的行為,嘿∼。
[這篇文章最後由翡翠貓在 2006/10/02 03:10pm 編輯]

設計一樣東西的確有時必須有靈感才能動手,這點我很贊同,
不過,若是電腦製圖,的確是可以溝通後修改的。

我是台大批踢踢站的美工(沒料到竟當了七年@@"),所以才常摸電腦畫圖東東(羞),
之前也畫過放網頁或桌面的圖,也有學程設網頁的人想接單跟我分錢的,
只不過她要求的比例太超過,光接個單要收七成,我才懶得畫呢(悶),不過我也懶得自己接單倒是事實(汗)。

像我畫圖,都是說了就一定畫好的(站上要的東西會有完成時限),當然也有美工站大或其他美工可能提供意見,
就可能得修圖囉(如果是站大開口或是真的改了較好看)。
若是我看到主題沒靈感,會直接說目前沒靈感,有靈感當然是馬上動手囉,
畫圖的人有2個禁忌,就是絕對不能有靈感卻想說等一下再畫,就算草稿也要動作,
還有,沒有靈感時絕對別硬畫,因為美感會跑掉,曾畫過自己都想扁自己的圖=-.-="。

我家的3個男生都是摸電腦的,哈∼
最小的那個也是程設相關的,最大的那個較熟硬體,中間那個...我懷疑他休閒只有電腦,
我只對軟體應用方面較熟悉,幸好有他們在,電腦有問題是沒在怕的。

畫自己隨心所欲的畫是一種自由,畫交易式的畫是要配合對方需求的,
沒有人喜歡自己畫的東西被人〔有意見〕,可是有時候對方給的意見也可以讓自己有收穫,所以我多會高興的試看看,
在交易式的行為下,真的不是單純自己想畫怎樣就怎樣的,
遇到有同感的自然ok,遇到認為可以調整後更合適的就得修改,
特別是畫中是自己的寶貝寵物時,希望能夠以自己期望的樣子出現是自然的,
就像在街頭幫人畫人像速描的人,畫一畫也會有人想修改的呦*^.^*

只是電腦製圖方面,溝通是很重要的,畫圖的人一定要跟對方多溝通,
不然定稿之後,一修要連附近都修才行,否則少一塊或是色差明顯也不大好看,
現代這行業的確是有人在做的,而且溝通還得〔不厭其煩〕,
當然,因為是感覺性的作品,有時候溝通要數次或因修圖時間拉長,
不過若是都沒溝通而出問題,或是沒照溝通的方向走,恐怕就只能再調整或重製了。
改字還比改主題人物簡單點,能夠的話還是試著多溝通囉:P
(能和對方溝通算好事啦,較怕的是好不容易完成卻找不到下訂的人了=-@.@=")
貓貓-

其實,也是希望牠們能幸福呀,
親手救出,若從一個火坑跳入另一個火坑,不管是品種貓或米克斯,愛貓的人都於心不忍的。

這陣子有不少人聯繫要貓或當中途,也清楚當中有人是針對品種幼貓而來,
說真的,成貓結紮再送出至少少了怕人又不斷繁殖的風險,但太小的幼貓又不合適結紮,
要不是我打算救時就跟家人說,家人警告我別全帶回家,也許我會全帶回家吧,哈∼
不過,就理智面而言,我也認為我不能全帶回家的,所以也未曾試圖說服家人,
我今年給自己的能力限定只能負荷一隻貓,當然,也怕我有狀況所以才請姐一起照顧。

環境不好易出問題是必然的,不過怎樣的環境才不會出問題,很難說,
只能說至少達到基本方面的環境能夠做好,可是,怎樣的環境才是達到基本呢?
其實很多中途都很盡力,相信也都認為自己為此付出相當大的心力了,
不過產生問題的有沒有?有。
也許是相關經驗不足(但生命偏又是不能拿來換經驗的),
也許是愛心氾濫造成收容量大而環境、照料等品質下降,
也許是一接手就出狀況來不及因應,也許有較難察覺的病情,也許有太多原因...。

事情拿來探討,並找出問題點,也相對的別犯可能再發生的錯誤,這是很好的,
只是...有的事情,我想看全面性,而不是單單是錯誤的方面。
我也沒在為誰開脫什麼,若真的有不當的方面,有人說總比永遠不知道好,
若沒有,也可以增加大家的信任感,只能換個角度想算好事囉,不然過去式也沒法改變了。
只是我現在超擔心是不是之前牠們在不好的環境染到的病的後遺症,
因為有一種病的確會有目前所知的相關後遺症,
那麼,是不是表示也許那人手上的貓也急需待救,或是可能也有不幸發生但他沒提呢?

救是要救,不過我還在等消息確定幾件事情,
不管是貓咪的死亡原因,或是等醫療收據及死亡證明去救另2隻貓,還是小金哪時接,還有種種,
雖然事情是拿來讓人解決的,不過要是愈來愈多問題,我的頭大概會炸掉(汗),
救貓應當要快樂嘛,一定要想個大家都能快樂的救貓方法∼∼∼
鬼縴娃娃-

首先,可能要請問您一下,是否有從頭至尾看完此篇,或是只是看標題或首篇呢?*^.^*
(數頁當中已有說明相關情況促使大家決定救牠們的想法成型,詳細相關請自行參閱呦。)

若有,那麼接下來的就是回答了,為免因為篇幅太長造成您沒有從頭至尾看過,會略列一下相關:
就因為那人說不想再養了,實際上也不大照顧牠們了,而牠們的情況並不好,所以救,
而如何斷定他不想養,除了他的片面之詞外,還有一些原因前面有提,而隱藏原因只告知參與者,
因為牽涉到對方私事,所以不便板上多談,但如有人想向那人求證我亦不反對。

接著,亦如同我先前說的,若他在這批貓咪之後仍有不良行為,
不但會在他註冊的站上全面抵制他,也會循合法管道妨礙他可能的寵物店交易,
目前是因為他的確成貓幼貓都在脫手中了,也不大照顧貓咪了,
擔心逼到他打算乾脆丟了或不管死活了,所以暫沒執行,
至於他家那條街上住的人,我有試著見過一個人了,
只不過還沒談過是否幫忙路過留意一下,因為還沒確定其對貓咪的觀感,
聯絡是有法子,可是若對貓沒感覺要怎開口請其幫忙又是難題了=-.-=...

我並不希望像姐只想著找她的黑道朋友去扁他,因為扁了把氣出在貓身上怎麼辦?
而且這種方式並不合法,行事還是合情合理合法才是王道呀!
回到貓貓提的方面,其實...這並不是誰的方法比誰好的問題,只要大家自己去想想是否合理即可。
今天若我說新進貓咪一隻一個房間的隔離是最保險安全的,有人會認為數隻同一個房間的隔離效果更好嗎?
但若我說因為不忍心所以收容過量,會不會有人想勸我呢?

就如同我跟纓丹說過的話,今天我們救貓不是救給別人看的,是因為牠們需要人救且我們想救,
也無關牠們是品種貓或是米克斯貓,差別只在於願不願意救罷了。
可是這不表示沒考量到收容量的問題,所以在決定前我也問她那已經不少貓了是否還可收容,
而交託貓咪後我也不打算不信任對方,她說可收容就要相信她衡量過自己的狀況了。

除了一開始就懷疑是之前貓瘟後遺症的外,有人是想說一些情況是可以努力改善情況的,
這方面我不便說什麼,因為這是纓丹才可以回答的問題,
至於貓瘟方面,我想等死亡證明書出來就能釐清一切了。
這幾天我也沒什麼睡,除了為死去的貓咪難過外,也在想怎救其餘的貓,
一邊是快能過好日子了卻來不及享有,一邊是還在水深火熱當中,
希望大家在考量中途方面之餘,請幫忙想想接著怎行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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