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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若有信件往來等等,口頭約定也是有效力的呦,
必要時還是把貓咪帶回來較好。
[這篇文章最後由翡翠貓在 2006/10/14 08:30am 編輯]

說實在的,請恕我愚昧,實在不懂原po所不滿的環境問題跟一般人的餵食行為扯到TNR的原因?

1)若是適當執行TNR的人,多是為了抓貓結紮才會有餵食誘捕行為,而且其後結紮也能減少街貓再繁殖之數量,並無結紮後放出再餵食的情況吧?如若不執行結紮,街貓也難保不會在該地點排泄呀,又何況放任其數量增多,排泄物也會增加,環境問題也會增多。
2)〔TNR只在長期目標上阻止貓的數量,但既存貓貓對環境的影響無法考慮。打掃環境之後是否就可以取得放養資格?〕
TNR本來就是為了阻止貓咪的數量增加,而且是為了考慮如若貓咪繼續繁殖後對環境的影響而存在,既存貓貓執不執行TNR,還是會影響環境,TNR是要考慮長遠的問題,而不是只看眼前而已的,難道目前狀況不佳,就不去設法改變未來,然後讓未來環境承擔更多嗎?
在哪抓的貓,在哪放,這好像沒什麼好異議的吧?因為不抓不結紮還不是在那裡,然後不結紮生了,不是更多貓嗎?環境難道就會更好嗎?
3)至於一般人無法照顧貓又去餵食造成街坊環境問題的狀況,這方面可能要附近鄰居跟其溝通一下,畢竟範圍較廣的生活環境不是自己的。

綜上,一般人去餵食貓咪而造成的街坊問題實與TNR執行與否無關,又或是您的鄰居餵貓是為了TNR呢?
[這篇文章最後由翡翠貓在 2006/10/13 10:05am 編輯]

報告近況:

纓丹那方面在等醫生出國回來才有醫療方面的收據證明。

而我在等貓咪醫療及死亡證明才能先去帶回2隻貓咪,至於若有人私下提供救貓款的,
我會再在板上公開列示,救了的貓也會拍照po上來,只是因為不希望讓好心的人不知道提供的錢用到哪去了,
並非是公開籌款性質,畢竟這種救貓款不符板規,而義賣方面的款項一律用在醫療相關,
當然,不管是義賣款或籌自家醫療款,是都一定要po收據的。
(如若救了的貓咪有人收養了,也會列示誰收養了哪隻,並由中途簽訂切結書與作後續追蹤。)

小鳳那還在忙義賣的事情,至於我那方面,呃∼我目前手邊只有小金去打預防針的收據,這大概只能籌自家貓醫療款吧,咚∼
(本來我覺得打個預防針數百元,自己負擔還好,可是家人說若是陸續去救貓,車油錢或手機費那些也不少,讓我又猶豫起來。至於小鳳的義賣款方面情況,我尚不知道進展如何。)

小金目前在我家很皮,p站訂的東西還沒到,昨天早上已有人去反應過了,但願今晚能收到,
小鳳說我把牠當孩子養,纓丹說我訂的有點小誇張,我笑了,其實可以用很久的東西我是覺得值得,而且牠之前受不少苦嘛。
(只不過我有些無奈,小金會用鼻子碰我的鼻子或偷親我並不算什麼無奈的事,重點是牠好像在覺得我不理牠時,偶爾會對著我的臉放屁,呃∼小金,我是在睡覺呀=-.-="∼然後我就被臭醒了,嗚∼∼∼←不過幾次後覺得能理解牠的柔性抗議法,嗚∼我無奈的是我難道有被虐待狂嗎?)

姐說小金長得很像電影裡那種遇水會不斷變出壞精靈的善良可愛小精靈,
我是覺得小貓咪其實只是頑皮的小孩子罷了,所以我常說小金很乖,
開車的則回說牠只在我面前很乖,說牠對他沒那麼好,我笑了,
其實那是因為小金的舉動對我而言不是不乖,不大痛式的咬咬呀、不小心爪子抓到呀,我覺得也很可愛嘛,
有的人養貓咪總希望貓咪很聽話,可是,若牠有牠的個性與脾氣也是很正常的,
因為覺得貓咪很可愛,有的貓咪也過得很幸福,所以看到一些貓咪過得不好就覺得更難過了,
雖然知道品種貓不好救,但我希望大家能一起加油,因為救牠們不是因為牠們是品種貓,而是因為牠們需要人幫忙。

小金長了點肉,毛也有長了點,目前最愛玩的遊戲是躲貓貓跟咬咬,
呃∼頭的大小是沒什麼改變啦,哈∼∼∼(但沒關係,貓也跟人一樣,五官配起來恰恰好就好*^.^*)
至於義賣方面,小鳳那有po板相關了,我提供的東西,待考量要不要自己po板還是纓丹或小鳳那囉。
(等p站的東西到,我再po板小金的可愛照好了,哈∼想到配貓床等東東的背景就蠻期待的,只是到時要改po[我的貓寶貝板]吧。)
[這篇文章最後由翡翠貓在 2006/10/12 03:38pm 編輯]

下面引用由鮪魚貓2006/10/12 02:30pm 發表的內容:
決定今天回去要去買蚤圈~然後再補強一次滴劑~哼~跟蚤拚了~
謝謝大家的意見哦~肛溫哦~


1)如果你怕跳蚤到人身上,使用蚤圈的後果,恐怕會更....,因為我姐就做過這種事,哈∼結果都改咬人,除非你身上也噴些跳蚤討厭而對人無害的。
2)滴劑使用請按一定期間使用,不要想說快速解決就用藥過量,再怎麼說它都是藥呦,為免貓傷身,還是要按一定期間使用。
※總之,最好是在使用滴劑時將貓隔離(以房間隔離),然後清理全部居家環境,接著牠有用過的貓沙都丟了,等放出牠後再清理該房間。
(還有,有的人使用蚤梳或按摩梳後都沒有再處理,有時候也會沾粘上蚤卵呦∼)
[這篇文章最後由翡翠貓在 2006/10/12 03:25pm 編輯]

下面引用由ladybugktt2006/10/12 02:47pm 發表的內容:
嗯...我有看到他說的 我可能表達的不夠好
不光是沒接觸過貓貓的人 比較傳統養寵物的人 沒有很了解貓咪常見疾病的人 也都是這樣吧
我家從我小時候就一直都有養狗 養過很多隻
不過 說真的 如果換做我撿或買到有生病的貓狗回家 我媽還不是照樣擺臉色嫌棄
可是她不愛小動物嗎 其實她很疼 只是她覺得不乾淨覺得會傷到家人的健康才排斥的
只要好好說明 讓她了解對人無害 只是得花時間與心力照顧
她還是會抱怨 但會接受 她只要不是讓她去照顧就好

要去照顧一個不認識 第一印象又不好的病人 我想這種事也沒幾個人願意好好做吧 不是嗎


呃∼若您有看全他說的,那麼您的說法有幾點我想提出疑問,不好意思,我不大會說話,只是我不習慣把話悶著還先請見諒:
(此回覆含您更前一篇回覆,因為更前一篇擔心您沒看全,所以疑問有所保留。)

1)今天貓是生命,又不是物品,不是買了發現有問題有人接手處理貓咪就可置身事外的,所以她的作法並不是負責任的作法,而您認為她的作法是可以接受的?
(在此也提點提外話,有的人只想說把貓送到中途就可以完全不管了,這種想法實在也蠻不負責任的。)

2)帶回一隻動物,就有照料牠的責任,因為是一條生命呀,若擔心危害家人健康,那怎會讓親人去照顧牠而不自行照顧,豈不本末倒置嗎?

3)貓是她帶回的,就算無害但要照顧,又豈能免責的說不是她照顧就好了?

4)您引用去照顧一個不認識而第一印象又不好的病人,可能不大適用此一情況,因為第一印象就是她看貓咪可愛所以帶回呀?而且是她出錢買回的,又豈能以一句不認識就當完全與自己沒關係呢?

我覺得原po在不知情之下還肯付出心力是蠻有心的舉動,但是他姐那方面,實在是只能以讓人「無奈」二字來說,這並不是在怪責誰,是個人本身的責任感問題,而建立正確的觀念也是很重要的。
[這篇文章最後由翡翠貓在 2006/10/12 03:02pm 編輯]

1)刑法提告訴:
  如果竊盜、侵占、詐欺、背信等財產犯罪的被告和被害人是五親等內血親或三親等內姻親時,依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條第二項、第三百三十八條或第三百四十三條等規定屬於「告訴乃論」。
↑意指當事人追究即可成立。

2)引用動物保護法:
  <第二章. 動物之一般保護 >
  第五條 飼主飼養之動物,除得送交動物收容處所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收容處理外,不得棄養。
  ↑目前以罰金為主。

3)如若他堅稱是他酒後可能精神受影響那更帥了,哈∼因為可以說服法官送他去菸酒勒戒所,不是說會酒後丟貓嗎?還有記得提到會酒後暴力,為了他著想而請他去勒戒,不也是很關心他嗎?嘿∼∼∼
ladybugktt-

你可能沒看清楚他首篇的內容吧?*^.^*
他說原本家人是買那隻來陪原養的貓咪的,
所以他們並不算是一般沒有養動物或剛開始想養動物的人呦:P
那個...貓沙之類的記得也要一次清掉,以免裡面有掉蚤卵,
不然貓身上再乾淨,四周環境再清潔,但貓沙內還有蚤卵,恐怕仍是問題呦:P
[這篇文章最後由翡翠貓在 2006/10/12 12:47pm 編輯]

若不是你也知情才帶回家的,那我要說很不好意思牽連到你,
可是...其它還是一樣耶,我這人向來很直接,不大會婉轉說話的(汗),
我相信大家沒要筆戰,只是看到這樣的情況才會忍不住跟你說些想法的,
畢竟你上來po板也是希望有回應呀:P

至於你姐呀,她若有那種心態,根本完全不適合養貓呀,
我們不能保證貓咪永遠不生病,年老了免疫系統也會較弱,難保不會生病,
覺得可愛是想想不犯法的事情,但是行動了就有責任了,
你要試著給她正確的觀念,不然你家貓貓年老時或真的遇到要就醫後回家治療的情況時又該如何?
也許不是同樣的問題,但養貓咪一輩子,沒人能保證不會有任何狀況的呦。
還有,萬一她哪天又看哪隻貓可愛,結果帶回家又有問題,你要幫她收拾幾次?又有多少貓咪要易主來易主去呢?
最好是跟她溝通清楚較好,親人也不可能一輩子都負責收尾的。
[這篇文章最後由翡翠貓在 2006/10/12 11:11am 編輯]

說實在的,雖然這件事是店家的問題,但是,原po有些方面真的要加強點呦:

1)對貓咪應有的基本常識,貓咪若有耳芥或是皮膚病,多半是看得出來的,除非是剛染到;至於若有更多的毛病,除非是體內的毛病,不然很多也是看得出來的。買貓也要留意店家的環境才是王道哦。

2)你和你姐因為看可愛就帶回家,然後你又不住家裡,放手給你姐,你又說家人不敢碰,那你姐呢?她也有責任吧?你和你姐都有責任照顧好牠呀!也不能說貓咪有病就不敢碰,就算是自家生養的貓咪,也不能保證不會有什麼別種病況產生,貓咪年老也可能有些毛病呀。再則,不管有沒有問題,都是你和姐姐共同決定帶回家的,原先就知道自己不住家裡,自然是你姐要有責任感點吧?

3)店家那方面的確可以要求一些方面負責,只要醫療有證明,可是飼主心態真的很重要,不是看可愛就買,有問題就退,這真的是蠻傷害牠們幼小心靈的。而這裡有很多待認養的貓咪,其實可以去認養,也較不會有問題呀。

※我相信不會有人想買到有問題的,但是牠們是生命不是東西,不是能夠換到好或能退錢就算好事,可能的話,對於貓咪的相關疾病等要多補充些常識與知識,對於往後年老的自家貓咪也會更有保障呦。(不要說怕貓寂寞所以幫找伴為理由,當初養的時候就該有再怎麼樣都會努力挪時間陪牠的認知了,因為多找了一隻貓咪來,是否能合得來,或是是否真的較不寂寞或是反而多了隻寂寞的貓咪,這是未可知的,飼主自己要建立好這種觀念呀∼)
下面引用由娃兒2006/10/04 03:46pm 發表的內容:
那我們兩個的體質還真像ㄟ~~我是到最近身體才越來越不好的~~只是我的心臟跟你不一樣~~我是每分鐘超過100下~~靠吃藥才調回到每分鐘85下~~只是目前經濟出現了問題~~沒辦法在去醫院看病~~現在水腫狀態中~~

那妳家人知道嗎?不會想幫幫妳嗎?=@.@=
雖然我媽頂多在我沒錢時〔借錢〕給我,但至少借得到錢也是好事,
不過我因為後來想養寵物,所以自己都努力存錢打工賺錢,
發現不但對自己的生活有好處,對寵物也蠻有益的,哈∼因為沒錢真的是萬萬不能呀∼

心臟不好的人真的要努力坦然面對一切,才不會讓情緒波動太大,
醫生說我只要有負面情緒時,心跳就會變慢,所以我都努力讓自己沒什麼好有負面情緒的,
有事情就努力面對並解決,也不讓自己有什麼感到愧色的事情存在,能一切坦然也讓我覺得很快樂呦,
身體不好沒什麼關係,堅強就足以支持了,哈∼要一起加油點哦∼*^.^*
[這篇文章最後由翡翠貓在 2006/10/05 01:02pm 編輯]

報告:

昨夜已去接金金了,回家前直接帶牠去看醫生,打了先靈五合一預防針、吃了驅蟲藥,
醫生說狀況還不錯,只是耳朵要清加上頭很大,呃∼...醫生真坦白=-.-="...。

回家後,和姐先幫牠用溫水洗澡,牠不大喜歡洗澡(大概不大適應水潑在身上吧),
不過也奇怪,我和姐一起幫牠洗澡,但牠總想躲到我身邊,用吹風機時也是,在我身邊才會乖乖的給吹,
開車的說我本來就很有動物緣,我開始想像自己長得像不像食物類的@@"

接著三人幫牠清耳朵,因為耳朵太髒加上怕弄痛牠,我們清了近1小時,
本來醫生說清水沾棉花棒即可,但我們還是用貓用清耳液沾棉花棒清,
原先是開車的和姐負責,開車的負責捧好貓貓手腳,姐清耳朵,
但牠很不安,還抓傷了開車的(流血是必然的囉),於是我就負責頭的方面,並跟牠說話安撫,
後來有餵牠吃好吃的(牠吃了營養品還吃了超多的美士幼貓飼料),就像沒發生過什麼事一樣囉。
(不過開車的倒慘了,因為我硬要他至少擦碘酒,哈∼)

還是不忍心金金單獨住二樓空房間,就直接和我住囉,
家人輪流來看牠,除了媽媽那對要花太多錢有意見外,都蠻喜歡牠的,
唔∼我有考慮預防針及結紮用出售自家用品籌款方式,至少她不會一堆意見吧,
因為我怎都想買些好東西給牠用,牠之前吃過太多苦了,要好好彌補牠才是,
這方面我很不想減少或降低標準,只是手頭資金就會變少了,
當然也因為要考量到家人,所以一些東西很必要選擇好點的,特別是貓廁,
有蓋式的是一定的,加上牠骨架大,也不能選擇太小的,不然長大就不大合用了。
有跟醫生約好等牠六個月後再去結紮,過段時日籌款後,預防針和結紮等醫療收據的再請醫生開列好了。

籌款方面我再和纓丹及小鳳商量,因為也想籌接下來救的貓的醫療款,
至於金金方面,因為目前算自家貓,我一樣是出售個人物資籌款,
救援其牠貓的會用剩餘物資,我大概會不定期增列東西吧,只是在考量要分開po還是一起po。

金金的照片,我再請開車的幫拍,只是想等p站會員日的東西來再拍,因為我訂了一堆牠的用品,一起拍比較有背景嘛:P
(照片會po在〔我家的貓寶貝〕板,p站配送竟要等9號,咚∼)
雖然都不便宜,但我覺得實用或堅固還有合適牠較重要,可以用較久嘛,
唯一的缺點是:竟然都不同色系,嗚∼∼∼∼
早上有給牠動物奶粉跟美士幼貓飼料(飼料和水在出門前放好給牠自己吃,水是煮過的RO水),
媽媽雖然對花太多錢有意見,不過還是蠻喜歡貓的,還問說小貓怎沒有泡牛奶喝,咚∼
其實我想跟她說有用動物奶粉以免她擔心,但是看到她本來想早上時先放籠子養,就作罷了,
而且,餵動物奶粉比牛奶合適多了,又要跟她解說半天,還是等晚上有空點再跟她說囉。

還有,昨夜牠對新環境很滿意,玩了一夜,我因為擔心,所以沒什麼睡,睏ing。

暫且報告到這。
[這篇文章最後由翡翠貓在 2006/10/04 01:01pm 編輯]

其實吉祥兒先前有說了,小范一開始就沒有符合義賣規則卻舉行義賣了,
我認為吉祥兒站出來說話並沒有錯呀,
在論壇上的事情,論壇上的人自然有關心的權利,又何況也不是關心不該關心的,
我倒是偶爾比較莫名其妙出沒的啦,哈∼(因為我有時不小心離題,請大家見諒。)

在論壇上的事情,若說只有參與者能發言,
那麼救貓是不是沒去救的人就不能有意見,也不能去鼓勵努力的人?
那麼不當發言對貓咪的不當行為,是不是大家都不能反對,因為沒參與那些不當行為?
又或說我舉的例子不夠好,但規則一旦定下來了,就是要所有人共同去遵守的,不然訂規則幹嘛?
一個人可以不遵守,那麼是不是表示所有人都可以不遵守了呢?

上列,並非針對任何人,而是我認為事情該就事論事,
本來就不對的事情,且是在論壇上公開的事情,沒什麼好怕別人上來說的啦,
吉祥兒只是列出論壇上本來就有的規定,這似乎沒什麼不當之處呀?*^.^*

比起我來,吉祥兒好得多了,我之前被那個什麼〔小范的男友〕無端抹黑,
然後就悶到很不想再管他們的事了,因為還被冠上什麼想早點拿到才...的罪名呢,
吉祥兒還不是繼續努力嗎?只要是正確的,我都支持,無關對方是任何人。
我是會給貓喝煮過的RO水,
但若是外出,大概就跟我們喝一樣的水囉(看我們喝什麼水就喝什麼水)。
[這篇文章最後由翡翠貓在 2006/10/04 10:26am 編輯]

雖然也想安慰你,不過該說的還是要說,不好意思:

<動物保護法 第二章. 動物之一般保護 >
第五條  動物之飼主,以年滿十五歲者為限。未滿十五歲者飼養動物,以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監護人為飼主。
    飼主對於所管領之動物,應提供適當之食物、飲水及充足之活動空間,〔注意其生活環境之安全、遮蔽、通風、光照、溫度、清潔及其他妥善之照顧,並應避免其所飼養之動物遭受不必要之騷擾、虐待或傷害。〕

因為是自家,不是外面,所以要避免野生貓咪進入並非難事呀,鳥兒不會養在屋外吧?
自家的客廳,為何野貓會防不勝防,這也是一項問題呦,若是早有野貓出入的情況,理應著手改善環境呀,
紗門不夠堅固就換門吧,紗門可以換成較堅固的門呀,而且這也是為了居家安全著想,野貓都能輕而易舉的進出,那麼要是宵小不就簡直看到肥羊了嗎?就算是為了自家人的安全,還是小心為上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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