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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喵QQ在 2009/09/18 02:58am 編輯]

下面引用由vivianle2009/09/18 02:09am 發表的內容:
你說的可能不是某些人想聽的
所以被這樣對待
是正常的啦

QQ我沒差~~
反正上大夜班有時間上上網~~

只是這種大白小白很容易讓新手或是少爬文的人對貓論有錯誤的印象
這樣不會讓社會更多人體認生命的重要、珍貴、平等
更不會讓動保這條路走的更順利

QQ我的立場是生命平等

如果人太囂張而剝削貓的權益,我不爽、會想聲援一下
如果有人挾貓兒對人進行不當的撻伐,搞十字軍東征那一套,我也會不屑,雖然對方以愛貓當藉口


下面引用由吉兒2009/09/01 01:44pm 發表的內容:
哈哈哈~
讓我想到我們公司以前的台灣區總經理...
他知道我有養貓然後跟我問網路購買寵物用品的事
然後提到他們家的"主僕"關係跟貓大人的由來
...

哈哈哈~~

其實你們總經理的老婆就是貓投胎的吧~~

總經理是天生貓奴命,只是他不知道而已
下面引用由blackdot2009/06/21 02:52pm 發表的內容:
這是我家皮蛋皮站在門的最上緣,一付威風驕傲的樣子!
常常擔心他失手受傷,卻拿他無可奈何∼∼

果然是山大王~~

帥到掉渣~~


下面引用由vivianle2009/09/18 01:49am 發表的內容:
愛貓是愛貓,法律是法律,況且這件事如果只是按照原po的說法,那麼確實是有暇疵的,什麼叫做大白小白??有法律問題找律師天經地義!!如果這位劉小姐代表的是動保會,相信動保會也會有委任律師,大家都已經是成年人了,若? ...

大大不要誤會

大白小白不是指您
是指那些連日來,在貓論上只會模糊焦點、卻也提不出什麼建設性作法、只會雞蛋挑骨頭、因反對而反對的傢伙

我很認同您的建議,程小姐要是覺得自己很委屈,我十分贊同走法律途徑爭取自己的權益

生命平等~~
有人替貓發聲,他要替自己發聲,這是絕對合理也合乎人權
即便是罪證確鑿的殺人犯也都有請辯護律師的權利

所以您就別誤會了
下面引用由chou901582009/09/18 00:32am 發表的內容:
不是耶∼
兄弟倆都是金吉拉....><
小隻的好皮.....昏
本來是要讓咪咪有伴的
...

那就真的要教育他

有的貓咪個性不能說是壞,但不知道輕重

看來要多給咪咪一些貓草才行

可憐的小傢伙
下面引用由ajax-11212009/09/18 01:29am 發表的內容:
QQ
妳把粗口貓想法的三個選項都講出來了啦
這樣她會哭的
萬一她用更丁丁的選項去做問卷怎麼辦?
...

ㄟ害~~

我阿母老是叫我不要太耿直、有話直說
這樣做人不太好,容易傷到別人

下次我會注意,卸卸大大提醒


下面引用由tseng2009/09/18 01:25am 發表的內容:
我不是很懂耶
前面也一再的說
我不認同並不代表他不好
認為領養同意書有問題的好像不是我耶???
...

這位大人你太高估小白

他連基本敘述事情論點的邏輯都沒有

有誰認為小白懂什麼叫公法、私法??
下面引用由vivianle2009/09/18 01:20am 發表的內容:
建議程小姐找律師或向各地政府法扶中心聯絡,不要"懶"!!帶著妳的契約去找法扶的義務律師,契約效力問題找專業的幫你看比較準!!


+1

一看就知道是支持對方,與我不同派
但是好歹終於有人提出個有建設性的實質作法
而不是在這裡當大白或是小白


下面引用由貓論不該粗口2009/09/18 00:56am 發表的內容:
有啊,當然有看到
別人的小孩死不完嘛
全國的流浪動物的退認養潮或是無人認養,跟小小的中途有何關係
我們只能顧好我們手上的動物,這就是愛貓啊
...

不要再廢話啦~~這種廢話你要說幾千次??

去做統計,不然只是個人猜測
不然我也可以說,現在丟貓的都是以新聞當藉口,實質上早已有惡意棄貓之意圖


記得不要笨到寫
選項1你是為新聞事件而不敢再養貓??
選項2你是為沒錢??
選項3你是因為貓不可愛,而決定丟到收容所??

這種問卷設計不但無效,還顯得可笑到極點
下面引用由tchungsp2009/09/17 11:42pm 發表的內容:
雅如果你真的這樣作,那我敢保證程小姐一定會有大動做的記者會,並不是每個記者都站在你這邊,一旦你強行執行要程女賠出這筆錢那不管你願不願意事情就是沒有結束,在一波的記者會,你知道嗎在我周遭所有的父母長  ...

如果雅在執行時也是情緒化言論、表情,確實容易讓記者有機可趁

這件事情確實要仔細楚哩,但不代表不能做

如果雅在強制執行時,還開記者會,那確實觀感不好
不然默默執行,等對方自己再把事弄大,那雅的立場就不同

台灣是個有趣的地方,處理事情的原則是情理法,不是說有人情就不顧法律
相反的在執行法律時,千萬要記得放軟身段





下面引用由tchungsp2009/09/17 09:23pm 發表的內容:
納認養同意書 結姐妹誼
死生相託 吉凶相救
福禍相依 患難相扶
外人亂我論壇者,視同意書,必殺之!
...

這位大大~~請多爬文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這是一個論點不清楚、三不五時模糊焦點、提不出論點就只會打嘴砲、重傷貓論只會搞民粹的XX寫的

他跟貓論的我們是極度的不同

我無法代表貓論的所有人,但是我在這裡接收到的訊息,一直都是

大家愛貓作法大不同,請相互尊重,但一切利益、權益請以弱勢的貓兒為主
動物的生命也是命,本應平等、無價
下面引用由katherinetao2009/09/17 04:23pm 發表的內容:
我支持這樣的論點,+nnnnnnnnnnnnnnnnnn
小時候,老師常說寫論說文是要讓別人支持自己的,
要讓別人相信請拿出說法去支持自己
(我發文章也習慣發的落落長,有絕大多數是因為這樣...)
...

+n


除了結渣、氣味為外

如果是小浪浪的話,要給他更多時間

因為他從出生只知道除了貓媽媽外,其他大貓都可能會欺負她

所以他會很直接聯想大貓=欺負


下面引用由y38283202009/09/16 10:12am 發表的內容:
0 0幫手要什麼條件呢?
要會擠尿嗎?
Q大沒空的時後…是要去Q大家照顧他…
還是把恰比帶回家呢?

到我家幫洽比擠個尿,洗個屁屁
因為教育課程一整天,中間可能回不了家

擠尿我也不會,反正到時候學囉

如果我要去旅行兩天一夜,我會帶洽比去兜風




太感人(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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