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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是賣狗
看來是棄貓
可是也要小心
萬一送養了
主人出來倒打一耙就麻煩了
報警吧
這種問題實在沒意義
對沒有救生訓練的人來說
兩個都救不到
看這個網址
先從這條途徑著手
http://www.tmiah.tcg.gov.tw/page/pagetype7_sub.jsp?no=271&page=12&seltype=1&otherQuery=
下面引用由tseng2005/06/21 11:12am 發表的內容:
假如你不懂
請不要拿你的半桶水來這邊響叮噹

不和你打嘴炮
反正結果如何到時就知道
回去特別研究了一下
要告只有原送養人以違反保護動物法為名舉發虐貓人
要他受罰並且負擔貓的醫藥費
只有動保法裁罰成立
醫師才能以阻卻違法為理由免除法律責任
民事上很難先於動保法裁罰確定之前提出
同時因爲簽了切結書
貓的所有權確定轉移(頂多是附條件的贈與)
他虐自己的貓
他人無民事賠償的請求權可言
切結書上的條文很難對抗這一原則
記得丹堤虐貓案嗎
最後是以動保法裁罰
不是貓主的保護動物團體也無法得到民事賠償
有問題可飛鴿給我
看來買貓的人還是很多
佳文網友
貓送養之後
權利大概不會是還在送養人的
舉例而言
領養人難道還能向送養人請求助養費嗎
告是可以告
但要針對實際事實
引據動保法
同時不管切結書怎麼說
原告應該還是要負舉證義務
所以要準備多一些人出面證明
送養前後的不同之處


控告恐怕是比較困難的
因為舉報虐待動物通常需要人贓俱獲
譬如說
發現動物受虐
立刻舉發
動保員和警察現場抓個正著
否則現在貓已離開他們的手
誰幹的就比較難在法律上確定
看來小貓很可愛
不會太難送的
下面引用由貓貓2005/06/20 01:40pm 發表的內容:
我要想想怎麼公佈才可以讓大家知道
而我也不會被賤人告

如果妳能確定他們的確對那隻貓作了虐待的事
可以直接公佈在此
不會有法律責任
但是不要加上諸多網友的那些話
至於醫生直接帶走
是有一些爭議的
如果他們再找麻煩
告訴我

請問在哪裡?
養貓本來就該照顧好
別人沒有義務一定要接受你的貓或幫你照顧
自私的人不是他們
拉肚子是因為尾巴被拉受驚
一般來講抓尾巴讓牠四腳懸空可能會傷到脊椎
5個月
1.5公斤
醫生說根本不必特意增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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