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討論一下對這件事情的看法吧~ 理性 勿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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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co8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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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
說丟貓好像立刻有幾百幾千個分享,說沒丟貓兩天只有三個分享..........

網路是個很可怕的東西
散播流言速度之快,是沒辦法形容的
但澄清流言......有得努力了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3377470171699&set=a.3377470131698.1073741834.1717732301&type=1&theater
我是喵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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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co8013 wrote: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
說丟貓好像立刻有幾百幾千個分享,說沒丟貓兩天只有三個分享..........

網路是個很可怕的東西
散播流言速度之快,是沒辦法形容的
但澄清流言......有得努力了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3377470171699&set=a.3377470131698.1073741834.1717732301&type=1&theater

+1
這也就是為什麼現代法治國家之訴訟程序,由實體正義(發現真實原則)走向程序正義(毒樹果原則)的原因,
畢竟未經過嚴謹的程序檢驗下,事實不代表真實(中國古代"曾參殺人"的經典故事可堪參考).

再者,動輒人肉搜索或洩漏他人個資以訴諸輿論的行為,往往自陷觸法危機中;
縱使理由再冠冕堂皇,動機再天經地義,都將因議題失焦與手段選擇錯誤,
使原本站在"理"的一方,未通過"法"的考驗而全盤盡輸,吾人不得不三思而後行也!
ayu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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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co8013 wrote: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
說丟貓好像立刻有幾百幾千個分享,說沒丟貓兩天只有三個分享..........

網路是個很可怕的東西
散播流言速度之快,是沒辦法形容的
但澄清流言......有得努力了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3377470171699&set=a.3377470131698.1073741834.1717732301&type=1&theater


當事人的爸爸貼文有50個左右的分享

看了這件事 我結論只覺得要嚴格把關認養人

認養條件重要 誠懇的態度也重要
廖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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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倒楣的是那隻貓,因為牠的命運從不在自己手上,而是由著人們不停轉送,也顯示沒有被真心的愛過,一直都是用畜牲的身份活著。現在過得如何?也是交由天定。
2.「送養本來就要謹慎」,這沒有問題,就像法律百百條,罵人都有可能被告,難道你會覺得活著很沈重嗎?六法全書你視若無睹卻在一張認養切結書上作文章;那張紙的"主要功能"並不是警示認養人的,而是預防遇上心智不成熟、心理不健康、心性不定……甚至會虐貓的認養人,至少能在貓受害後替牠討回一點微薄的公道,這樣你是不是比較能接受?
3.承上,每個認養人出現的面貌都是極有誠意的,不然貓咪不可能送出去,這一點是肯定的;但無法得知屬於對方完整真實的一切面貌。發文版主可知你兒子當時是以天使的面貌出現在貓咪面前,想必是發揮了極大的誠意(比如家人同意、打工小有經濟等等)才能說動對方以未滿20歲的身份讓他認養?但是他卻輕易的將貓轉送出去,這樣送養所訂立的那些條文意義瞬間盪然無存。你心疼小孩,那你是否能理解有無數人是將這些貓仔當成小孩在養育?(我親眼所見、親身體驗!)但在孩子出事以後卻無法以「人」的方式替他們討回公道,而你還在質疑對方及網友反應過度?
4.我必須說:版主的態度不是正確的!父子聯手真誠的道歉檢討過失外加努力協尋,這才是應該要做的吧!而不是在這裡討論肇責的比例原則,這又不是車禍!你認為「有錯,但罪不至此。」重點是不是放錯地方?你和兒子可曾試圖彌補過什麼?或許你也可藉此次機會教育一下貴公子吧!不過我不禁有些「有其父必有其子」的感慨。
5.哎!你不忍兒子心理受挫,但送養人何嚐好過?看過文章的人又何嚐能自若?連我,心理上都被這隻小貓的遭遇微微凌遲著。不奢望你能體會,但希望你能試著理解。我認識的一位中途,照顧每一隻貓都像自己的小孩一樣,自稱媽媽,慎選認養人,至今每送養一隻出去都還哭得不由自己……然後你兒子「輕易的」把貓轉送出去,沒有通報、沒有追踪,就任其再轉送直至下落不明、生死不明?然後你覺得……大家反應過度?給句不吉利的,如果貓被棄養成為浪貓、或病了沒被送醫、或被虐打虐殺死了,你的態度還是這樣嗎?而你兒子就是將貓置入這樣可能性的兇手之一。
6.理性?我覺得不夠理性的是你!人與人之間保有理性對待,但你的事件中加入一隻無辜的動物,並沒有被理性合理的對待,然後還期待能以你的理性標準來審度;結局永遠是那隻無辜的貓輸了!也許法律終究難以處理,但道德上你們永遠是輸的,原送養人會自責,但在道德上並無責任,「人活著的標準你感受幾分了?」
ayu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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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小姐 wrote:1.最倒楣的是那隻貓,因為牠的命運從不在自己手上,而是由著人們不停轉送,也顯示沒有被真心的愛過,一直都是用畜牲的身份活著。現在過得如何?也是交由天定。
2.「送養本來就要謹慎」,這沒有問題,就像法律百百條,罵人都有可能被告,難道你會覺得活著很沈重嗎?六法全書你視若無睹卻在一張認養切結書上作文章;那張紙的"主要功能"並不是警示認養人的,而是預防遇上心智不成熟、心理不健康、心性不定……甚至會虐貓的認養人,至少能在貓受害後替牠討回一點微薄的公道,這樣你是不是比較能接受?
3.承上,每個認養人出現的面貌都是極有誠意的,不然貓咪不可能送出去,這一點是肯定的;但無法得知屬於對方完整真實的一切面貌。發文版主可知你兒子當時是以天使的面貌出現在貓咪面前,想必是發揮了極大的誠意(比如家人同意、打工小有經濟等等)才能說動對方以未滿20歲的身份讓他認養?但是他卻輕易的將貓轉送出去,這樣送養所訂立的那些條文意義瞬間盪然無存。你心疼小孩,那你是否能理解有無數人是將這些貓仔當成小孩在養育?(我親眼所見、親身體驗!)但在孩子出事以後卻無法以「人」的方式替他們討回公道,而你還在質疑對方及網友反應過度?
4.我必須說:版主的態度不是正確的!父子聯手真誠的道歉檢討過失外加努力協尋,這才是應該要做的吧!而不是在這裡討論肇責的比例原則,這又不是車禍!你認為「有錯,但罪不至此。」重點是不是放錯地方?你和兒子可曾試圖彌補過什麼?或許你也可藉此次機會教育一下貴公子吧!不過我不禁有些「有其父必有其子」的感慨。
5.哎!你不忍兒子心理受挫,但送養人何嚐好過?看過文章的人又何嚐能自若?連我,心理上都被這隻小貓的遭遇微微凌遲著。不奢望你能體會,但希望你能試著理解。我認識的一位中途,照顧每一隻貓都像自己的小孩一樣,自稱媽媽,慎選認養人,至今每送養一隻出去都還哭得不由自己……然後你兒子「輕易的」把貓轉送出去,沒有通報、沒有追踪,就任其再轉送直至下落不明、生死不明?然後你覺得……大家反應過度?給句不吉利的,如果貓被棄養成為浪貓、或病了沒被送醫、或被虐打虐殺死了,你的態度還是這樣嗎?而你兒子就是將貓置入這樣可能性的兇手之一。
6.理性?我覺得不夠理性的是你!人與人之間保有理性對待,但你的事件中加入一隻無辜的動物,並沒有被理性合理的對待,然後還期待能以你的理性標準來審度;結局永遠是那隻無辜的貓輸了!也許法律終究難以處理,但道德上你們永遠是輸的,原送養人會自責,但在道德上並無責任,「人活著的標準你感受幾分了?」


他只不想要小孩被指責 其他的講再多也沒用 有要送養動物的都要小心
mono911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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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小姐 wrote:1.最倒楣的是那隻貓,因為牠的命運從不在自己手上,而是由著人們不停轉送,也顯示沒有被真心的愛過,一直都是用畜牲的身份活著。現在過得如何?也是交由天定。
2.「送養本來就要謹慎」,這沒有問題,就像法律百百條,罵人都有可能被告,難道你會覺得活著很沈重嗎?六法全書你視若無睹卻在一張認養切結書上作文章;那張紙的"主要功能"並不是警示認養人的,而是預防遇上心智不成熟、心理不健康、心性不定……甚至會虐貓的認養人,至少能在貓受害後替牠討回一點微薄的公道,這樣你是不是比較能接受?
3.承上,每個認養人出現的面貌都是極有誠意的,不然貓咪不可能送出去,這一點是肯定的;但無法得知屬於對方完整真實的一切面貌。發文版主可知你兒子當時是以天使的面貌出現在貓咪面前,想必是發揮了極大的誠意(比如家人同意、打工小有經濟等等)才能說動對方以未滿20歲的身份讓他認養?但是他卻輕易的將貓轉送出去,這樣送養所訂立的那些條文意義瞬間盪然無存。你心疼小孩,那你是否能理解有無數人是將這些貓仔當成小孩在養育?(我親眼所見、親身體驗!)但在孩子出事以後卻無法以「人」的方式替他們討回公道,而你還在質疑對方及網友反應過度?
4.我必須說:版主的態度不是正確的!父子聯手真誠的道歉檢討過失外加努力協尋,這才是應該要做的吧!而不是在這裡討論肇責的比例原則,這又不是車禍!你認為「有錯,但罪不至此。」重點是不是放錯地方?你和兒子可曾試圖彌補過什麼?或許你也可藉此次機會教育一下貴公子吧!不過我不禁有些「有其父必有其子」的感慨。
5.哎!你不忍兒子心理受挫,但送養人何嚐好過?看過文章的人又何嚐能自若?連我,心理上都被這隻小貓的遭遇微微凌遲著。不奢望你能體會,但希望你能試著理解。我認識的一位中途,照顧每一隻貓都像自己的小孩一樣,自稱媽媽,慎選認養人,至今每送養一隻出去都還哭得不由自己……然後你兒子「輕易的」把貓轉送出去,沒有通報、沒有追踪,就任其再轉送直至下落不明、生死不明?然後你覺得……大家反應過度?給句不吉利的,如果貓被棄養成為浪貓、或病了沒被送醫、或被虐打虐殺死了,你的態度還是這樣嗎?而你兒子就是將貓置入這樣可能性的兇手之一。
6.理性?我覺得不夠理性的是你!人與人之間保有理性對待,但你的事件中加入一隻無辜的動物,並沒有被理性合理的對待,然後還期待能以你的理性標準來審度;結局永遠是那隻無辜的貓輸了!也許法律終究難以處理,但道德上你們永遠是輸的,原送養人會自責,但在道德上並無責任,「人活著的標準你感受幾分了?」



所以我才說要理性阿....
如果抱持理性的心態從頭看到尾...會發現我根本不是事主,只是單純轉貼的(笑)

網路禮貌,靠你我維持。

網路不比面對面說話,很多語言在按送出之前有很多時間可以考慮修正是否恰當。
ayu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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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o9112001 wrote:
廖小姐 wrote:1.最倒楣的是那隻貓,因為牠的命運從不在自己手上,而是由著人們不停轉送,也顯示沒有被真心的愛過,一直都是用畜牲的身份活著。現在過得如何?也是交由天定。
2.「送養本來就要謹慎」,這沒有問題,就像法律百百條,罵人都有可能被告,難道你會覺得活著很沈重嗎?六法全書你視若無睹卻在一張認養切結書上作文章;那張紙的"主要功能"並不是警示認養人的,而是預防遇上心智不成熟、心理不健康、心性不定……甚至會虐貓的認養人,至少能在貓受害後替牠討回一點微薄的公道,這樣你是不是比較能接受?
3.承上,每個認養人出現的面貌都是極有誠意的,不然貓咪不可能送出去,這一點是肯定的;但無法得知屬於對方完整真實的一切面貌。發文版主可知你兒子當時是以天使的面貌出現在貓咪面前,想必是發揮了極大的誠意(比如家人同意、打工小有經濟等等)才能說動對方以未滿20歲的身份讓他認養?但是他卻輕易的將貓轉送出去,這樣送養所訂立的那些條文意義瞬間盪然無存。你心疼小孩,那你是否能理解有無數人是將這些貓仔當成小孩在養育?(我親眼所見、親身體驗!)但在孩子出事以後卻無法以「人」的方式替他們討回公道,而你還在質疑對方及網友反應過度?
4.我必須說:版主的態度不是正確的!父子聯手真誠的道歉檢討過失外加努力協尋,這才是應該要做的吧!而不是在這裡討論肇責的比例原則,這又不是車禍!你認為「有錯,但罪不至此。」重點是不是放錯地方?你和兒子可曾試圖彌補過什麼?或許你也可藉此次機會教育一下貴公子吧!不過我不禁有些「有其父必有其子」的感慨。
5.哎!你不忍兒子心理受挫,但送養人何嚐好過?看過文章的人又何嚐能自若?連我,心理上都被這隻小貓的遭遇微微凌遲著。不奢望你能體會,但希望你能試著理解。我認識的一位中途,照顧每一隻貓都像自己的小孩一樣,自稱媽媽,慎選認養人,至今每送養一隻出去都還哭得不由自己……然後你兒子「輕易的」把貓轉送出去,沒有通報、沒有追踪,就任其再轉送直至下落不明、生死不明?然後你覺得……大家反應過度?給句不吉利的,如果貓被棄養成為浪貓、或病了沒被送醫、或被虐打虐殺死了,你的態度還是這樣嗎?而你兒子就是將貓置入這樣可能性的兇手之一。
6.理性?我覺得不夠理性的是你!人與人之間保有理性對待,但你的事件中加入一隻無辜的動物,並沒有被理性合理的對待,然後還期待能以你的理性標準來審度;結局永遠是那隻無辜的貓輸了!也許法律終究難以處理,但道德上你們永遠是輸的,原送養人會自責,但在道德上並無責任,「人活著的標準你感受幾分了?」



所以我才說要理性阿....
如果抱持理性的心態從頭看到尾...會發現我根本不是事主,只是單純轉貼的(笑)


妳為啥用事主的爸爸口氣發文 妳是事主爸爸的朋友?
mono911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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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小姐 wrote:1.最倒楣的是那隻貓,因為牠的命運從不在自己手上,而是由著人們不停轉送,也顯示沒有被真心的愛過,一直都是用畜牲的身份活著。現在過得如何?也是交由天定。
2.「送養本來就要謹慎」,這沒有問題,就像法律百百條,罵人都有可能被告,難道你會覺得活著很沈重嗎?六法全書你視若無睹卻在一張認養切結書上作文章;那張紙的"主要功能"並不是警示認養人的,而是預防遇上心智不成熟、心理不健康、心性不定……甚至會虐貓的認養人,至少能在貓受害後替牠討回一點微薄的公道,這樣你是不是比較能接受?
3.承上,每個認養人出現的面貌都是極有誠意的,不然貓咪不可能送出去,這一點是肯定的;但無法得知屬於對方完整真實的一切面貌。發文版主可知你兒子當時是以天使的面貌出現在貓咪面前,想必是發揮了極大的誠意(比如家人同意、打工小有經濟等等)才能說動對方以未滿20歲的身份讓他認養?但是他卻輕易的將貓轉送出去,這樣送養所訂立的那些條文意義瞬間盪然無存。你心疼小孩,那你是否能理解有無數人是將這些貓仔當成小孩在養育?(我親眼所見、親身體驗!)但在孩子出事以後卻無法以「人」的方式替他們討回公道,而你還在質疑對方及網友反應過度?
4.我必須說:版主的態度不是正確的!父子聯手真誠的道歉檢討過失外加努力協尋,這才是應該要做的吧!而不是在這裡討論肇責的比例原則,這又不是車禍!你認為「有錯,但罪不至此。」重點是不是放錯地方?你和兒子可曾試圖彌補過什麼?或許你也可藉此次機會教育一下貴公子吧!不過我不禁有些「有其父必有其子」的感慨。
5.哎!你不忍兒子心理受挫,但送養人何嚐好過?看過文章的人又何嚐能自若?連我,心理上都被這隻小貓的遭遇微微凌遲著。不奢望你能體會,但希望你能試著理解。我認識的一位中途,照顧每一隻貓都像自己的小孩一樣,自稱媽媽,慎選認養人,至今每送養一隻出去都還哭得不由自己……然後你兒子「輕易的」把貓轉送出去,沒有通報、沒有追踪,就任其再轉送直至下落不明、生死不明?然後你覺得……大家反應過度?給句不吉利的,如果貓被棄養成為浪貓、或病了沒被送醫、或被虐打虐殺死了,你的態度還是這樣嗎?而你兒子就是將貓置入這樣可能性的兇手之一。
6.理性?我覺得不夠理性的是你!人與人之間保有理性對待,但你的事件中加入一隻無辜的動物,並沒有被理性合理的對待,然後還期待能以你的理性標準來審度;結局永遠是那隻無辜的貓輸了!也許法律終究難以處理,但道德上你們永遠是輸的,原送養人會自責,但在道德上並無責任,「人活著的標準你感受幾分了?」



所以我才說要理性阿....
如果抱持理性的心態從頭看到尾...會發現我根本不是事主,只是單純轉貼的(笑)


妳為啥用事主的爸爸口氣發文 妳是事主爸爸的朋友?


這個呦.... 分隔線上面的是事主的父親發表在臉書的文章(就是最上面的連結,看來像是惱怒兩個小時後就刪文了,剛好被我備份到 )
而且其實我很頭痛這種怪獸家長阿~一副我兒子的錯就是你害的 的臉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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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yu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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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o9112001 wrote:
ayu1987 wrote:
mono9112001 wrote:
廖小姐 wrote:1.最倒楣的是那隻貓,因為牠的命運從不在自己手上,而是由著人們不停轉送,也顯示沒有被真心的愛過,一直都是用畜牲的身份活著。現在過得如何?也是交由天定。
2.「送養本來就要謹慎」,這沒有問題,就像法律百百條,罵人都有可能被告,難道你會覺得活著很沈重嗎?六法全書你視若無睹卻在一張認養切結書上作文章;那張紙的"主要功能"並不是警示認養人的,而是預防遇上心智不成熟、心理不健康、心性不定……甚至會虐貓的認養人,至少能在貓受害後替牠討回一點微薄的公道,這樣你是不是比較能接受?
3.承上,每個認養人出現的面貌都是極有誠意的,不然貓咪不可能送出去,這一點是肯定的;但無法得知屬於對方完整真實的一切面貌。發文版主可知你兒子當時是以天使的面貌出現在貓咪面前,想必是發揮了極大的誠意(比如家人同意、打工小有經濟等等)才能說動對方以未滿20歲的身份讓他認養?但是他卻輕易的將貓轉送出去,這樣送養所訂立的那些條文意義瞬間盪然無存。你心疼小孩,那你是否能理解有無數人是將這些貓仔當成小孩在養育?(我親眼所見、親身體驗!)但在孩子出事以後卻無法以「人」的方式替他們討回公道,而你還在質疑對方及網友反應過度?
4.我必須說:版主的態度不是正確的!父子聯手真誠的道歉檢討過失外加努力協尋,這才是應該要做的吧!而不是在這裡討論肇責的比例原則,這又不是車禍!你認為「有錯,但罪不至此。」重點是不是放錯地方?你和兒子可曾試圖彌補過什麼?或許你也可藉此次機會教育一下貴公子吧!不過我不禁有些「有其父必有其子」的感慨。
5.哎!你不忍兒子心理受挫,但送養人何嚐好過?看過文章的人又何嚐能自若?連我,心理上都被這隻小貓的遭遇微微凌遲著。不奢望你能體會,但希望你能試著理解。我認識的一位中途,照顧每一隻貓都像自己的小孩一樣,自稱媽媽,慎選認養人,至今每送養一隻出去都還哭得不由自己……然後你兒子「輕易的」把貓轉送出去,沒有通報、沒有追踪,就任其再轉送直至下落不明、生死不明?然後你覺得……大家反應過度?給句不吉利的,如果貓被棄養成為浪貓、或病了沒被送醫、或被虐打虐殺死了,你的態度還是這樣嗎?而你兒子就是將貓置入這樣可能性的兇手之一。
6.理性?我覺得不夠理性的是你!人與人之間保有理性對待,但你的事件中加入一隻無辜的動物,並沒有被理性合理的對待,然後還期待能以你的理性標準來審度;結局永遠是那隻無辜的貓輸了!也許法律終究難以處理,但道德上你們永遠是輸的,原送養人會自責,但在道德上並無責任,「人活著的標準你感受幾分了?」



所以我才說要理性阿....
如果抱持理性的心態從頭看到尾...會發現我根本不是事主,只是單純轉貼的(笑)


妳為啥用事主的爸爸口氣發文 妳是事主爸爸的朋友?


這個呦.... 分隔線上面的是事主的父親發表在臉書的文章(就是最上面的連結,看來像是惱怒兩個小時後就刪文了,剛好被我備份到 )
而且其實我很頭痛這種怪獸家長阿~一副我兒子的錯就是你害的 的臉孔..


唉唷偎 你沒寫清楚 還以為是爸爸來發文 暈倒中...
laco8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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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線

ayu1987 wrote:

唉唷偎 你沒寫清楚 還以為是爸爸來發文 暈倒中...


如果你看完整串文章就會發現很早就有說了哦~~~~~~~~
不過排版頗容易誤會就是了XD
NELSA
最愛: MONEY姐姐、HAPPY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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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co8013 wrote:
ayu1987 wrote:

唉唷偎 你沒寫清楚 還以為是爸爸來發文 暈倒中...


如果你看完整串文章就會發現很早就有說了哦~~~~~~~~
不過排版頗容易誤會就是了XD



不知道現在那隻貓貓有沒有找到了呢?
有人可以UPDATE一下嗎?
laco8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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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LSA wrote:
laco8013 wrote:
ayu1987 wrote:

唉唷偎 你沒寫清楚 還以為是爸爸來發文 暈倒中...


如果你看完整串文章就會發現很早就有說了哦~~~~~~~~
不過排版頗容易誤會就是了XD



不知道現在那隻貓貓有沒有找到了呢?
有人可以UPDATE一下嗎?


他們說找到了啊
上面我有po道歉連結有說貓有找到
油炸短毛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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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小姐 wrote:1.最倒楣的是那隻貓,因為牠的命運從不在自己手上,而是由著人們不停轉送,也顯示沒有被真心的愛過,一直都是用畜牲的身份活著。現在過得如何?也是交由天定。
2.「送養本來就要謹慎」,這沒有問題,就像法律百百條,罵人都有可能被告,難道你會覺得活著很沈重嗎?六法全書你視若無睹卻在一張認養切結書上作文章;那張紙的"主要功能"並不是警示認養人的,而是預防遇上心智不成熟、心理不健康、心性不定……甚至會虐貓的認養人,至少能在貓受害後替牠討回一點微薄的公道,這樣你是不是比較能接受?
3.承上,每個認養人出現的面貌都是極有誠意的,不然貓咪不可能送出去,這一點是肯定的;但無法得知屬於對方完整真實的一切面貌。發文版主可知你兒子當時是以天使的面貌出現在貓咪面前,想必是發揮了極大的誠意(比如家人同意、打工小有經濟等等)才能說動對方以未滿20歲的身份讓他認養?但是他卻輕易的將貓轉送出去,這樣送養所訂立的那些條文意義瞬間盪然無存。你心疼小孩,那你是否能理解有無數人是將這些貓仔當成小孩在養育?(我親眼所見、親身體驗!)但在孩子出事以後卻無法以「人」的方式替他們討回公道,而你還在質疑對方及網友反應過度?
4.我必須說:版主的態度不是正確的!父子聯手真誠的道歉檢討過失外加努力協尋,這才是應該要做的吧!而不是在這裡討論肇責的比例原則,這又不是車禍!你認為「有錯,但罪不至此。」重點是不是放錯地方?你和兒子可曾試圖彌補過什麼?或許你也可藉此次機會教育一下貴公子吧!不過我不禁有些「有其父必有其子」的感慨。
5.哎!你不忍兒子心理受挫,但送養人何嚐好過?看過文章的人又何嚐能自若?連我,心理上都被這隻小貓的遭遇微微凌遲著。不奢望你能體會,但希望你能試著理解。我認識的一位中途,照顧每一隻貓都像自己的小孩一樣,自稱媽媽,慎選認養人,至今每送養一隻出去都還哭得不由自己……然後你兒子「輕易的」把貓轉送出去,沒有通報、沒有追踪,就任其再轉送直至下落不明、生死不明?然後你覺得……大家反應過度?給句不吉利的,如果貓被棄養成為浪貓、或病了沒被送醫、或被虐打虐殺死了,你的態度還是這樣嗎?而你兒子就是將貓置入這樣可能性的兇手之一。
6.理性?我覺得不夠理性的是你!人與人之間保有理性對待,但你的事件中加入一隻無辜的動物,並沒有被理性合理的對待,然後還期待能以你的理性標準來審度;結局永遠是那隻無辜的貓輸了!也許法律終究難以處理,但道德上你們永遠是輸的,原送養人會自責,但在道德上並無責任,「人活著的標準你感受幾分了?」

如果真這麼重視貓咪
把貓咪當孩子看
拜託
送養時嚴格審查認養人
把自己當育幼院送養孤兒
不要把孩子交給一個法律上心智不成熟的人
如果孩子不幸出事
就算把認養人告到坐牢又怎樣
孩子回得來嗎
把孩子交給未成年人
孩子不見了才四處喊冤有何道德可言
自責
自責管什麼用

我就是把貓咪當孩子養的人
自己省吃檢用給貓咪吃好用好
要找我認養貓咪
管你是親戚還是摯友
管你多有錢環境多好
只要我認定不是能照顧好我家孩子的
撕破臉我都不會把貓咪交給你
銳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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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現在何方

貓現在有比原來過得好就安心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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