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40 筆資料符合您搜尋的條件
討論區首頁 » 文章發表人是 雪小豆
我發訊息問 gylisa.. 請他提書紀某人跟他要貓的資訊.
是在哪邊要的. 透過何種方式
但他給的答案是. 他跟紀某人要一同養貓. 要同居.

因此我立刻打電話去求證. 紀某人否決此件事情.
並告訴我就那四隻. 不會再買也不會認養...
也說可以過去看..

那我想他雖然是個不學好的小孩. 但是基本上既然他有誠意改善
還是應該相信他..

如果 gylisa 有任何具體事證可以提出.

linw .. 請你把你的疑問條列出來. 我在一一為你解答好嗎.
別以為換一個帳號講話就神不知鬼不覺..

月芽兒 我的確沒有要專戶付錢.
連貓咪 X 光我都是自己出的.. 醫療也是..
我可連收據都沒有拿. 要拿什麼要錢?

對於美美的腳.. 我拍完 X 光後到皇家動物醫院去找
骨科專科醫師評估是手術費用約需 5-6 萬

我據實將這些結果回報給屁力與布丁媽...
他們要我把 X 光片拿去忠明. 讓醫生看過再說...

我拿過去後就沒有過問了..

請問.. 我把皇家動物醫院醫師告訴我可能手術需要 5-6 據實回報
這樣就叫做跟專戶要錢嗎?

我知道你講的是這件事情...

太累了.. 隨便你們高興了.
要罵就儘量罵吧..

對於專戶的運作我從頭到尾都不知道
義賣? 找中途? 找醫療? 我可沒介入. 也不知情.  
所以在我知道的只有屁力跟布丁兩人在奔走. 還有專戶有錢進來可以繳醫療費
我對於所謂的專戶只有這樣的認知
所以我才會說出從頭到尾專戶只有此二人在奔走的話.
有冒犯還請見諒..

另外我也沒有說要專戶來接手?
誰可以找出我有說任何一句. 我不管了以後由專戶接手?


且月芽兒親自告訴我...這些貓咪有用到專戶的錢. 所以任何事情與行動.
都要經由專戶同意.. 那我本身也不是專戶成員..
任何事情都要跟專戶報備實在也很怪. 理當退出..

切結書我也拿回來了. 只需要補簽名
而紀某人也於經由動物防疫所複驗合格.. 表示他有誠心改善環境
善待貓咪..

那何需要繼續下去呢? 切結書備是而不用.

所以別吵了. 任何人都有養寵物的權利. 我沒權力剝奪. 你也沒有. 他也沒有
只要他有善待. 有好好照顧. .. 管的著嗎?

我只能說大家都太熱心. 太激情了. .

謝謝大家的關心與支持. 這幾隻被救出來的貓咪. 會感謝大家的..
因為這些愛心捐款讓他們能夠重生..



言盡於此.. 看的懂得人就看吧. 看不懂得就多看幾遍
還是不懂那我也沒辦法
linew  我再說一次..
因為他家住址是我花時間去找. 找到了. 我知道路
所以我帶屁力去討回他的兩隻貓

那去到現場發現情況這樣遭.. 大家覺得貓咪很可憐受到虐待
屁力就打電話跟布丁說.. 布丁就發起此篇主題. 並與月芽兒聯繫.
找彰化網友當中途.. 找醫院收留.. 希望能夠救出所有貓咪

你在哪篇哪一句話看到是我發起救貓行動?
因為我上班自由可以任意外出
所以願意來扛這些雜事.. 聯繫. 就變成是我發起?

我並沒有踢皮球.. 我只有說我累了. 想找有時間有能力的人來幫忙
這樣有錯嗎?

是媒體不願意過來的.. 我不是說了. 這件事情失去報導的價值.


媒體跟本沒有一個是跟我聯絡跟我接觸的.... 曾小姐也是跟布丁媽連繫的

大家都要我出面去跟媒體來接洽... 我熱心. 所以 ok 阿.

如果你們要踢爆. 怎不去做呢? 我哪有阻擋. 隨你們高興

紀某人跟我有啥關係. 我何必替他來擔憂.


我告訴你.. 月芽兒...

我沒有要求專戶來付錢.. 更沒有發起捐款..
當初我也只是因為知道路. 帶屁力去帶回他的大頭與財財

那因為發現慘狀.. 屁力打電話給布丁.. 請布丁媽找醫院. 找網友協助
然後屁力才告訴我.. 有網友跟醫院願意協助. 我們想辦法把貓咪通通帶出來
貓咪太可憐了

我當然沒意見. 我也愛貓. 我能幫忙就幫忙...
^^^^^^^^^^^^^^^^^^^^^^^^^^^^^^^^^^^^^^^^^^^^^^^


後來屁力在現場用手機持續聯繫.. 布丁媽才在網路上開始發布.. 同時進行

我不相信月芽兒不曉得這件事情的始末

只因為我跟你有所爭執你就可以顛倒是非嗎...

只因為我也愛貓 我願意幫忙.. 所以是我自導自演?

原來熱心也是一種罪過

我還真是看透你這個人的劣根性

白的也可以說成黑的. 只因為不順你意

是我提出要求捐款? 是我跟專戶說有一堆貓要救嗎?

你自己心裡明白.
會想出用切結書的方式. 還不是為了以後的貓咪著想.
你以為你是誰阿. 人家買的東西可以用強奪的嗎?

你們可有提出可行方案. ? 可有到現場去實際協助?
你們專戶也只有屁力跟布丁有在為這些貓咪出力...

月芽兒.. 你只是臨危授命.. 不過代為募款而已.
哪一毛錢是妳自己掏出來的?
都是大家的愛心. 委託你們執行而已

不用太屌.. ok

月芽兒妳真的是很片面且很惡意要抹黑我
單看我寄給大家的信可以證明什麼

那是往返討論結果的總結論..
請不要這樣無知. 說我擋媒體

不了解請不要亂發言. 我並沒有擋媒體.

1. 三立新聞曾小姐要下來採訪.因為五號與布丁都要上班. 所以我應付.
2. 三立新聞曾小姐打電話去動物防疫所. 動物防疫所說已經去過了
3. 三立新聞曾小姐在悉知紀某人未滿十八歲.. 基於青少年保護條例. 不能播出臉孔.姓名. 也已經失去興趣

媒體可以炒作的焦點通通消失..
1. 原本可以用動物防疫所接獲報案不管事的焦點. 失去
2. 要拍貓咪環境. 貓已經被帶出 拍不到貓
3. 紀某未滿 18 歲連名字都不能講.

所以曾小姐主動跟我聯繫. 他說. 既然動物防疫所已經去看查
那我們就不去採訪了.. 了解嗎..

別不知道裝懂.. 別以為自己很懂數學邏輯
很多東西不是 A+B 就會等於 C 的

只因為我上班時間比較自由. 可以到處走. 就變成罪人承擔一切?
我也未免太雞婆. 嫌自己時間太多錢太多

YunaYunalesc 怎看東西都只看一半
我都說了.. 69 頁有我寫的全部經過

且剛剛我也寫了.. 我不是專戶的成員
也不曉得專戶的存在..
當我知道這篇主題時.. 前面已經有七頁討論了..
且我知道時專戶就已經有 3500 元的捐款

這就代表專戶我不知情. 也並非我去聯繫. 更不是我去要求專戶的

我實在不知道要怎樣講你才會懂..
白話文寫的很清楚吧
我又不是寫火星文...

YunaYunalesc .. 請搞清楚再說話批評
我再 69 頁已經很明白的寫出事情的原委與經過

1. 捐款這些事情並非我要求也非我發起
2. 我開始知道有捐款跟專戶存在時. 已經有 3500 元的捐款
3. 我也再三強調我沒有花到專戶任何一毛錢
4. 這件事情我第一次去就知道我的貓咪不在那邊下落不明.
   基於將心比心 帶救貓心切的 霹靂貓 前往討貓..
5. 對於會演變成這樣的一個活動. 我事先完全不知情
6. 請從第一篇開始看.  看看雪小豆是在第幾頁才開始發言. 那就是我知道的時候.

我希望你說話能夠嚴謹. 不要任意批評.

布丁..

我只是把整個經過陳述給大家知道..
因為就連專戶的月芽兒也認為所有貓咪費用應該我要出
也就是因此他才會主張所有貓咪專戶有支助
因此任何送養都需要專戶同意才行..
所以我覺得我有必要澄清一下

我想大家都是出於熱心. 出於愛貓.. 出發點都一樣. 爭執本來就不是很有意義
那現在協議書就是補簽. 就可以生效..

就看有無人有時間.. 可以不定時去看看..
願意在 MSN 或是實際到場探視..

住彰化有時間有意願的人可以舉個手..
也很感謝大家的關注與熱心
大家看的很模糊. 那我就來說故事..

當初我送了一隻喵咪給紀某人.
他也是用琬琳名義來認養
那我給的配件中有一台自動供水器..
因為忘記帶變壓器. 所以事後寄給紀某人.
也因此只有我有正確的地址...

某天有人突然用琬琳的 MSN 帳號告訴我
這傢伙是騙子. 事情就這樣爆發..

( 因為 MSN 帳號是這個受害者幫他申請的 他察覺有異後嘗試登入其帳號
  很慶幸紀某人並沒有更改密碼,因此得以跟清單上的人聯繫 )

經過與他 MSN 清單上被騙網友交叉比對後. 發現許多不尋常..

特別找一天到彰化問路並循地址找到該住處
發現與他形容的截然不同.  因此決定討回我的貓咪

因此選隔天下午與幫他申請帳號的受害者一起去他家堵人...
但是我的貓咪並不在他那. .所以只能先帶出另外兩外送養人的貓咪
一個是台北 Luxury 的美短. 一個是基隆 Tina 的捲耳貓

那後來陸續聯絡到 MSN 清單上的 pilicat1 ...
pilicat1 當天晚上就急的想要立刻去要回他的貓咪..
那當然我曉得住處.. 當然義不容辭帶她去要貓咪

那pilicat1 去當天下午沒有堵到人. .所以拜託鄰居在他回來時打電話通知
我們在趕過來..

這時候.. 布丁媽也一同過來了.. 當然看到一堆可憐的貓咪..
布丁媽堅持要通通帶走.. 所以有了後續一堆行動

那我本身養貓超過 10 年. 也是個愛貓的人. 當然也就隻持他們把貓咪都帶出來
我也不曉得為何我會變成發起人. 原本我只是帶他們去那邊要回自己的貓
更不知道為何變成是我請專戶支援.. 我也搞不懂

但是也好. 反正貓咪受難是事實. 且有兩位貓天使及醫生的支持. 當然就想辦法帶貓
用盡各種手段.  硬是把 15 隻貓都帶走了

後面當然過程陸陸續續都有 PO 了...

大家應該都知道. "送養的貓咪大部分都是結紮的"
但是我們帶出貓咪有一大部分沒有結紮..
哪是因為那一隻銀白美短. 跟其他兩隻小美短. 是紀某人買的.

對於他自己買的貓.. 就算總統來也沒有權利帶走的..
所以當然要給他一些條件. 並他同意簽下同意書..
用來創造可以帶走的條件與情境..
這就是為什麼會有切結書的出現..

原本只是因為知道地方才帶 pilicat1 去救出他的貓咪
後來 布丁媽 跟 pilicat1 發現有許多貓咪受難後..
就開始在版上張貼救援行動.. 並廣徵網友照顧..
也到處找醫師求援..
那專戶也就開始介入. 對醫療費用部份募集資金

在這件事之前.. 我不知道專戶是什麼.. 沒聽過
我送貓咪前沒來過這網站... 是為了找認養人用 google 搜尋才知道的
也就是說我送貓咪是我第一篇 Post..
這樣大家有了解前因後果了嗎?

如果還有疑問請再提出

布丁媽.. 你不應該把我副本給大家的信都貼上來.
如此做法不論信件內容如何. 均讓人反感..

切結書並非未完成.. 這部份.. pilicat1 是否應該提出來說明
因為我邀請 pilicat1 一同前往彰化簽署切結書
但 pilicat1 因事無法一同前往
因此才會要紀某單方面先簽署好切結書.
且也有取得紀某"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我們拿回來補簽後
再送一份過去即可完成所有程序..

雙方的契約是絕對有法律效用的. 不論內容再如何不合理.
只要雙方你情我願. 又不涉及不法. ( 例如性交易 ) 就具有法律效用

如果雙方所認同並簽訂契約無效. 那所有商業行為均將瓦解..
公司與員工簽訂的員工條款也將無任何意義..

另外.. 有人連我的名字都公開這點我頗有意見. 請修正.
否則對個人隱私權部分的侵害. 我想你們應該清楚

討論區首頁 » 文章發表人是 雪小豆
圖文版權為貓咪論壇與發文人所共有 | Copyright © 2002-2014 Cat House BBS | 廣告刊登請洽: cathousebbs@gmail.com 或登入後私訊 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