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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AP522在 2003/10/15 09:56pm 編輯]

正確的說法應該是體積乘以比重等於重量
8公升的體積乘以比重才是貓砂的重量
比如說木屑砂的比重比水低,而每種木頭的比重差異很大
假設木屑砂的原料是用非常低級的木頭作成,其比重應不大於0.5,假設是0.35吧
那麼8 x 0.35 = 2.8公斤
要知道正確的比重並不容易,但是貓砂的的比重最重不太可能大於1.2,最低也不太可能低於0.3
如家中有貓砂者,不妨試試看把貓砂放入水中,看他是浮起來還是沉下去
浮起來就表示比重較輕,沉下去則反之
至於會溶解的豆腐砂.............那就直接抱著秤吧
今天帶貓去看醫生,也從血液檢驗中確知這隻貓帶有貓愛滋(FIV)

據醫生表示目前貓愛滋並無任何藥物可治療,因此只有針對外觀上的傷口進行處理

我想請問一下,要是這樣的話,罹患貓愛滋的貓通常有幾年的壽命呢?

還有,我知道貓愛滋並非人畜共通的疾病,因此我不擔心感染,但是身為主人的我要如何照顧貓呢?
今天帶貓去看了醫生,也跟醫生講明白貓的情況,並對貓作健康檢查,由於醫生建議在不明白這隻貓之前的就醫紀錄的情況下,只有讓他再挨一針了
剛剛從貓中途之家帶回一隻貓,這隻貓從收容所出來一個多月,並且貓中途之家照顧得非常好,然而卻無法確知該貓的五合一疫苗是否已施打,只知已經施打狂犬病疫苗

既然如此,是否應該再讓貓挨一針五合一疫苗,或是明年再打?一年之內連續施打兩次五合一疫苗,且時間間隔不明的情況下,對貓會有何影響呢?
之前我和一位在台北的貓友也討論過類似的話題,他是堅持以認養代替買賣的觀念,但是我們同意,我們都無法改變許多人根深蒂固地對名種貓或是長毛貓的崇拜之心,所以買賣的行為永遠存在,而我們所憂慮的,正是因為買賣所引起的過度繁殖以及虐待種貓的行為,然而我們並沒有太多的機會去接觸到優良繁殖場,反倒是住家附近的地下繁殖場時有所聞,所以大家對繁殖場的觀念自然是江河日下,可是要是遇到那些非名種貓不養,非長毛貓不養的貓友,要怎麼辦?叫他們去找貓販買貓嗎?那豈不是助長地下繁殖場的氣焰嗎?叫他們不准養貓,說他們沒資格養貓嗎?我們沒那麼大的權力吧!如果說我們能夠掌握優良繁殖場或是家中有適合的貓的貓友身分,當我們遇到那種名貓崇拜者時,才可向他介紹,並且經常性地追蹤這些貓的動向,因為許多人只是因為虛榮心而買名貓,等到新鮮感消失了,這些貓就要墜入深淵,此時我們能及時伸出援手,將貓救出深淵

以上的東西都是理想,事實的真相是貓命不值錢,自掃門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地下繁殖場的惡劣行徑令人髮指,貓販重暴利輕貓命令人不齒,白目養貓者令人嘆息,每次看到那些虐待動物者,都想把他們送進動物收容所裡,讓他們嚐嚐朝不保夕的滋味,可是我們都沒那麼大的權力,因此才有這個討論區的存在,集眾人之力導正風氣,以認養代替買賣,遇到到名貓崇拜者,在買了貓之後的照顧更需要集眾人之智慧,傳遞養貓知識,遇到被遺棄之流浪貓予以收容,或是讓他們平靜地走完最後一程,這是我們能夠做的

我們不敢,也不願在網路上公開貓販或者是繁殖者的資料,以免有心人士造謠生事,這點我絕對同意,所以我也沒有說出我是跟哪位繁殖者談這個話題,就算是我能夠很清楚的知道這位繁殖者確實有好好照顧他的貓,我也不會說,我也沒太多的專業知識去評斷貓繁殖場的好壞,一切都是片段的印象,因此更需要許多的貓友去關切貓繁殖場的存在,我們不能行使公權力,但是不能不了解公權力的存在,哪些法律條文賦予哪個執法機關進行取締的工作,如果執法機關不願執法,哪個新聞媒體願意代為伸張正義,這些都是我們能做的

雖然上面的東西我一樣都無法做到,但不表示這個討論區的所有網友都和我一樣只剩一張嘴,各位,是不是呢?
以下內容可能各位不太會認同,但是我只是以一個市場的觀點,跟各位談一下貓咪買賣的問題

我個人認識一位名種貓繁殖者,也與他談論過台灣貓咪買賣市場的現狀

他表示,真正要培養出好的貓,其實是需要非常嚴格的生育控制,一年生育一次,而且也不是每年都會生,並非大家所想像的隨便生,拼命生

由於嚴格的生育控制,會使得幼貓的健康良好,價格升高,同時又可以兼顧母貓的身體狀況,可謂一舉兩得

貓繁殖者會依現今市場的需求及價格來決定今年配種的種貓及幼貓數量,接著才是將幼貓交到貓販(也就是寵物商店)的手上

問題就在於台灣人對價格相當敏感,總是想要便宜又大碗的幼貓,因此對於貓咪價格總是想要找最低價的貓

要是貓販堅持高價賣出,就可能面臨賣不出去的問題,因此只能要求繁殖者降價,可是繁殖者一降價,就有可能破壞整個行情,但要是不降價,那連一隻貓都別想賣了,因此只有破壞行情,成了薄利多銷

對貓販而言,他不止一個繁殖者可供應幼貓,因此可以進行比價作業,找到最低價的供應者,經過包裝宣傳之後,又可以高價賣出,轉手之間的利潤相當驚人

由於這種比價作業,迫使優良的繁殖者無利可圖,必需退出市場,少數優良的繁殖者只能以拖帶變,大幅降低配種次數及種貓數量,並改經營其他與貓有關之週邊商品買賣,繁殖買賣被降為其次

那麼現在的幼貓又從哪裡來?答案就是從最低價的供應者提供,在這種最低價提供的情況之下,繁殖者利潤減少,又必須顧及薄利多銷原則,於是種貓就成了生貓機器,只管生不管養

台灣的天氣型態不太適合長毛貓生活,因此會有黴菌的產生,對優良的繁殖者而言,幼貓只能以藥浴方式逐步治療,時間拖得較久,但對身體無副作用,可是對那些低價得標的繁殖者來說,為了及早將幼貓交到貓販手上,只得以吃藥的方式治療,雖說會快速痊癒,但是會極度傷肝,再加上這種生貓機器所生下的幼貓體質較虛弱,因此這種幼貓的壽命不長,但是消費者完全不知情,買到幼貓過一兩年之後一命嗚呼,消費者只會怪罪自己照顧不佳,哪知真正的病因早在剛出生時就已種下

就整個現實生活來說,繁殖者,貓販,消費者可說是一個共犯結構,都是因為對名種貓的需求,卻又對價格斤斤計較而形成的

我沒那個能力改變大家對貓咪買賣的觀點,也不會去推銷哪一個是優良的貓咪繁殖者,甚至主動問我我也不會講,我只是想請各位看看身邊的貓,除了土貓以外,其他的貓其實都有繁殖場的影子,或許各位身邊的貓是從領養者手上領養過來,並且有非常好的照顧,使他們過著健康快樂的生活,但是一味地否定繁殖場的存在,只會產生更多的生貓機器,等到生不出來,就被繁殖者一丟了事,然後各位又在路邊撿到被遺棄的名種貓,而那些沒被發現到的繁殖貓,只能在暗巷結束悲慘的生命

當我們看到那些在收容所裡,在貓中途之家裡,甚至是自己身邊的名種貓,可曾想過其實我們也是共犯,只是我們不曾發現,或是不敢承認罷了
抱歉啊,注意一下板規

自家的貓請改貼別處,此處專貼流浪貓
我覺得他們過得還算不錯,結紮過後就讓他們自由生活吧

不太需要找人認養
上次我問國光客運攜帶寵物的問題,總算回信了

汽車運輸業管理

台灣省公路汽車客運班車旅客攜帶小動物限制及收費要點

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一月四交通處八三交一字第六三九四四號

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一月十一日公路局監八四─四三四─四一─五號函

一、本要點依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五十九條規定訂定之。

二、旅客攜帶之小動物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公路汽車客運業得拒絕其攜帶乘車,但已購票者,應予退還票價全數。

      (一)患重疾、劣疾者。
      (二)未用籠、簍、網盛裝者。
      (三)不清潔或易於污損他人、他物者。
      (四)足以妨害其他旅客安寧或具有侵害性、危險性者。
      (五)不適宜隨客車運送者。

三、旅客攜帶小動物,須自備籠、簍、網盛裝,每位購票旅客以攜帶一件且其體積以不超過二十七立方公寸為限。

四、旅客攜帶之小動物,應妥慎照顧,不得放置於座位或行李架上或車廂通道,以免其衝出籠、簍、網,危害他人身體或妨害乘客安寧。

五、盛裝小動物之籠、簍、網,須加防水膠布包紮,以免其排洩物外漏,妨害公共衛生。

六、旅客攜帶小動物,應購半票一張。

七、為維視障者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之基本權益,不得拒絕視障者攜帶導盲犬。

八、本要點自發布日施行。


請注意第三條,一次只能帶一隻貓,而且該要點不止規範國光客運,只要是公路汽車客運班車都通用

看來要讓貓大搬家的話,還是自己開車了喔
依據鐵路管理局之規定,凡攜帶動物者不得搭乘具有空調之列車,因此只能搭乘平快車

可是現在連平快車都有冷氣了耶!

至於國光客運則規定動物要買半票,且置於行李箱內,不得攜帶上車

不過動物買半票.......要是我一次帶個三隻貓,是要買一張半票,還是三張半票啊?

我剛寫信到國光客運,等對方回信時再跟大家說
好像是在去年,在台灣有一則新聞鬧得蠻大的
台灣有一家地下工廠專門在捕捉野貓後殺貓,然後製成各類製品銷到國外
當時東森的記者曾潛入拍攝殺貓的過程,然後在"社會追緝令"撥放
整個背景聲音都聽到貓在慘叫
那些貓的屍體以及殺貓的過程都無法呈現出來,畫面一團模糊
但是殺貓的人相貌及動作卻一清二楚
據當時的主持人王育誠表示,帶子絕沒動手腳,而是一拿回公司檢查時就是這副德性
還真有點靈異耶!
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144巷3號(Mona's Cafe)

高雄市前鎮區長江街63號(摸魚)

http://www.uni-president.com.tw/amain1.htm

這個網頁的圖片不太清楚,在大賣場(家樂福)所賣的包裝則是一個外國小女孩抱著一隻特大號的鼠灰色金吉拉,包裝顏色則有黃色與紫色兩種

口味的話我記得好像是鮪魚跟牛肉兩種
經常在大賣場看到統一的貓飼料,不知大家對他評價如何?
兩家都結束營業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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