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119 筆資料符合您搜尋的條件
討論區首頁 » 文章發表人是 堇
你要看我心裡真正的想法嗎?
我從第一篇看下來你滿口說家人惡整你要害你
問題是你根本連逃跑的舉動都沒有((還能在網咖上網
要人家如何相信你

真的有危險的話早就跑掉了
下毒? 怎麼下毒? 送醫過了嗎? 有沒有醫生幫你驗?
還是你又要說,家人串通醫生又讓警察包庇吃案? 你家人有那麼大的權力嗎?
議員嗎? 還是立委? 角頭? 真有要下毒你早就出事了

我第一次看到那種要搬回家還得簽約說不幫租要賠100萬的
這種契約想也知道有問題,一定是嘴巴講講事後不當一回事
你有什麼理由非得搬回家不可?  當你有工作有在外租屋,為何你家人要你搬回家?
在你沒有錢的情況下,你家人叫你搬回家也是吃閒飯而已啊
又為何要傷害你? 你有投保鉅額保險嗎?  害死你有啥利益可圖嗎?
如果你家人只是因為痛恨你就要害你,那你幹嘛搬回家?
遭到傷害時為啥不逃跑? 有被監禁到無法出門嗎?
你所說的一切情況太不符合常規了
你家人切掉網路這點我家也有類似的情形,不過我也不覺得我家人是在害我

最後只能說,腳長在你身上,除非遭到監禁,否則逃不掉也是自己的問題
我一直亂說話? 你要不要先回味一下自己發的言論是否過於自我想像?
為何你搬回家後身無分文? 你住在外面時有在工作嗎? 不然怎會沒存款?
沒存款搬回家為什麼你家人就得花錢幫你租房子在外住?
想也知道你家人出這招只是在騙你
其實可以退宿的啦
嘉義滿多租房子的
可以養寵物的房間
http://rent.591.com.tw/rent-detail-342865.html
http://rent.591.com.tw/rent-detail-327321.html
http://rent.591.com.tw/rent-detail-294127.html
只挑3000以下的給你參考,配備越好越貴(例如網路)
要近一點的吳鳳南路有,不過是套房所以比較貴
http://rent.591.com.tw/rent-detail-308845.html
有的甚至接受短期租3個月的(不過學生都是打一年約的比較多)

我上面聯結的都是可以養寵物的房子
學校的退一退吧><



[這篇文章最後由堇在 2009/10/05 00:57am 編輯]

社會局除非判定你家人虐待你,比如說打到受傷或是蓄意監禁那類
一般被禁足或是不給錢只讓你在家吃飯睡覺而已通常社會局不會理
又沒有家暴又沒有傷殘又沒有拘禁還可以去果園餵貓
拿掉網路也不能算是虐待,給網路又不是天經地義的
那社會局會介入才奇怪@@,警察叫來了也不能怎樣....你人又沒事@@
如果真的被打記得去驗傷提保護令


快點去找工作賺錢養貓養自己,要養牠們就要自己承擔起來
真有那個動力為貓咪而活的話,就應該更努力去找工作
住在家裡吃閒飯的話就算家人把貓扔出去你也無可奈何
別嫌我說重話,會變成這樣就是因為你沒辦法自立
找外地可以住宿的工作,直接連人帶貓搬走,外地工作不看關係的
104或1111都是可以找工作投履歷表的好去處

對於指控你家人如何如何,別人也不能再多說什麼了
以我個人想法來看你的言論本身邏輯有很大的問題
能去網咖表示你有錢吧!! 能去餵貓表示貓還活著吧!!
真有心要毒死你和貓的話你們早就死了
如何確定你是真的被下毒?? 你有被送醫嗎?

你之前住外面時都沒半點存款嗎? 一發現不對就可以搬了
你滿20歲了嗎? 滿的話他也不能要求你不得搬走
要告侵佔給他告啊~! 告贏了頂多法院判你必需立刻搬走,求之不得啊~!

醫生愛理不理大概是怕萬一貓咪要住院會被棄養吧

動物醫院常有人送流浪動物去醫病,然後送來的人一去不回.....

挖掉晶片萬一被找到可是會吃上高額罰單的

有空去挖晶片.....沒空替牠辦送養.....連求援都懶
不知道該說啥了
[這篇文章最後由堇在 2009/09/29 01:52pm 編輯]

那個救援平台我常去看
不過我覺得還是不要質疑人家比較好
因為他們都有貼明細出來,只是有時工程未完成還不會有明細出現
人力也常不足,不可能要倪爸一個人跑遍全省
直接上救援的平台去尋求協助比較快,很少看到貼上去求援沒人理的
送去國外的狗,將心比心一下,你領養貓狗想被人像糾察隊一樣每個月檢查嗎?
不過我想不會有國外飼主笨到一次領一大堆
國外的醫療可不便宜,有些還有繳稅的問題
那篇20萬的說法根本是去鬧的,狗場不是丟點錢過去就會自己過的很好的
投入的人力部份也是很可觀的,印象中光是照生會就出動好幾次
不要又質疑人家錢去哪裡,我們不是他們的會計


另外是送藥物和飼料
對於一個幾百隻狗的狗場來說缺糧和狗狗生病簡直是家常便飯
南部絕大多數狗場都是苦哈哈的在撐
也許你會覺得去看一次醫生了不起兩三百塊
但是這兩三百塊可以讓一隻狗一個月吃飽,看醫生對時常斷糧的狗場來說很奢侈
給藥比帶去看醫生容易處理,狗場主人可不是吃飽沒事才來照顧狗
很多是需要去打工來支應狗的食物費
飼料通常是以公斤數來稱大小包,比如18公斤X包這樣的說法
因為狗場主人也是這樣計算,例如一個月18公斤飼料需要幾包這樣的說法
狗場吃不起耐吉斯或是希爾斯那類的飼料,都是跟廠商壓低價吃最便宜的飼料
有得吃就不錯了

救援小組救不救貓呢? 說真的不常見,但是救援平台上有人專救貓的
狗場養貓的數量也很少,通常是幾百隻狗才幾十隻貓
我想是因為貓的覓食能力強過於狗,也不容易捕獲救援
一方面台灣人也不太養貓甚至對貓沒有好感,所以貓的通報個案一向不多


我們能力不及於人家時,惡言少一點比較好
救援單靠一家子不可能全省搞定
救援平台上常有一些動保大戶在集中募款,拍照並附上明細做的還不錯
會對捐款有疑慮的話不妨直接捐給狗場主人(不過我想他們更需要物資)
拋磚能引到玉的話,平台就算成功了
只是看到言語如此激動稍作提醒
跟家人鬧成這樣的話何需住同一屋簷下
那貓肯定不是住在你家一天兩天為何現在才鬧大@@(貓還養的肥嘟嘟的)
真的沒辦法的話搬去動物醫院寄住也是一個方法
然後趕快租間能養寵物的套房搬過去
先搬再說,貓關在果園裡你沒辦法保證牠們不會生病或是被寄生蟲感染
果園如果不是密閉的說不定貓早就走失了

家人不能接受時就不應該養在家裡徒增困擾
我家也是因為家人不接受所以一直都沒有養貓
要住同一屋簷下就是要互相尊重
長輩觀念無法溝通時,另尋出路絕對是必要的
而不是等貓被扔出去了才開始爭執
家人要走到法律上已經可以說是撕破臉了為何不盡早搬離


在你發揮對小動物的大愛之前,請把對人的仇恨放下
應該是浪貓有人圈養
市場裡要是任牠們自由走動覓食恐怕會遭攤販驅趕
南台灣有不少民眾對動物頗為反感

可以找台南縣市的動保團體
看他們能不能介入....雖然他們收容貓咪的場所超爆滿>.<
有沒有用不是看抓不抓的到
難不成有人犯案抓不到就說刑法沒用=____=

美國比較強調尊重生命也有動保警察,但是一樣有虐貓犯存在
「教育」←這才是最需要改進的東西
咱們的動保法呈現掰咖狀態這也是不爭的事實

先不要走到法律程序,要告豈不是得自行蒐證?
在個人無法侵害他人權益的時候要蒐證是非常困難的

可以先檢舉給公家單位去處理一下,先確認貓在不在
繼續跟他周旋,記得聯絡他時要錄下對話內容(使用有錄音功能的市內電話)
個人資料先不要公開(但是可以私信告知XD)
確認他有沒有跟其他中途領貓
就算有在看貓論也無所謂
東西都打包了? 既然看的到東西打包還沒搬走為什麼沒有看見貓?

他有說貓是啥時走失的嗎? 他房裡有沒有貓沙盆或飼料那類的東西
如果都沒有,那很可能貓已經不見很久了
會這樣做有可能是怕將來被告所以想打發你
附近住家問看看,問他們有沒有看到貓順便問一下那個人有沒有在找貓

看能不能先向動檢所檢舉他疑似惡意遺棄
當初有認養書的話,可以證明他有養貓的事實
讓他跟公家單位周旋去~ 公家單位可不是說幾句風涼話就能打發了
光是沒植晶片公家單位就能開罰了,有植的話叫他申報走失
看能不能請動檢所人員會同警方去詢問,他要是再說謊就會變偽證

不一定要照認養契約來執行,有動保法不是嗎?
你可以先去動檢所問看看怎麼處理這樣的問題
我看他八成是因為看了新聞發現要通知送養人不然會被告
可能是因為這樣才通知你,貓啥時走失一樣是片面之詞


[這篇文章最後由堇在 2009/09/24 11:13pm 編輯]

如果很便宜的話我要去搬....

南部狗場缺糧缺超大啦.....有些狗場窮到狗狗只能吃麥片+水...
有些精神上異常的人,平常時候看起來很正常
發病時會攻擊身邊的物品或甚至是動物

這類人平常過的比一般人痛苦多了
如果確定是心神喪失造成,就算抓到也不會判有罪的
而且認養人的家人如果也清楚的說不要給她貓咪時
那就很可能是本身帶有攻擊性的精神患者
列入黑名單即可,要口誅筆伐的話就省省吧
精神異常的人生活是非常痛苦的

我有朋友也是有類似問題,她是沒攻擊性那種,但是發作起來超可怕的
看她那樣痛苦一樣讓人於心不忍,對精神患者請多一點包容
最簡單的就是請當地的人蒐證,最好是早中晚照三頓蒐...
現在肯定是證據不足才會遭到反駁
如果是雇用的員工沒餵就走人,那怎不開除他?
糟蹋老闆的生財機器不是嗎?

繁殖場才不會笨到乖乖挨罵等公家單位找上門
會先義正言辭回擊這些發文者免的把事情擴大引起注意
飛格上我曾看過不少飼主送養收認養費的,比較會有繁殖業者去注意它

討論區首頁 » 文章發表人是 堇
圖文版權為貓咪論壇與發文人所共有 | Copyright © 2002-2014 Cat House BBS | 廣告刊登請洽: cathousebbs@gmail.com 或登入後私訊 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