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發展: 博土被告發的部份確定全部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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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動物保護,
時間 2011-03-16 11:57 AM,
作者 lov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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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法官 羊台青 告發博土八件詐欺取財 和 5件虐貓 5件虐貓 檢察官"不起訴"!! 理由 法官沒有證據 情緒性作為告發理由 無法起訴 詐欺取財八件 檢察官"不起訴"!! 理由 流浪貓不是財 是無主物 也沒有市場價值 不存在詐欺的必要 認養也不算詐欺 法官的情緒性告發理由 無法起訴 博土全身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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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土案的最新法院近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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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事分享,
時間 2011-03-16 11:50 AM,
作者 lov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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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法官 羊台青 告發博土八件詐欺取財 和 5件虐貓 詐欺取財八件 檢察官"不起訴"!! 理由 流浪貓不是財 是無主物 也沒有市場價值 認養也不算詐欺 是做善事 5件虐貓 檢察官"不起訴"!! 理由 法官沒有證據 博土全身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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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土案的最新法院近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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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事分享,
時間 2011-03-16 11:43 AM,
作者 lov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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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一審判博土虐死三隻貓( 妹妹貓 國慶貓 琥珀貓)一年半 上訴台灣高等法院 國慶貓 琥珀貓 部份改判無罪 一年半縮成 三分之一 就是半年 博土再次提起再審 上星期 由他戶籍所在地的台中審理 因為沒有貓屍 沒有貓照片 沒有 醫療紀錄 法院應該會判決無罪 作證的宋蝦方( 就是眼睛失明的那ㄧ個) 已經被檢察官依偽證罪移送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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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發展: 博土的第三庭現場報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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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動物保護,
時間 2011-03-16 11:41 AM,
作者 lov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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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一審判博土虐死三隻貓( 妹妹貓 國慶貓 琥珀貓)一年半 上訴台灣高等法院 國慶貓 琥珀貓 部份改判無罪 一年半縮成 三分之一 就是半年 博土再次提起再審 上星期 由他戶籍所在地的台中審理 因為沒有貓屍 沒有貓照片 沒有 醫療紀錄 法院應該會判決無罪 作證的宋蝦方( 就是眼睛失明的那ㄧ個) 已經被檢察官依偽證罪移送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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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保最新發展)博土堅決否認虐貓並提請上訴和再審可能全部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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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咪救生隊,
時間 2011-01-10 11:37 AM,
作者 lov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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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已經提請上訴和再審 博土的律師太太將會親自出庭辯護 唯一被判有罪的那件 因為判決違背法令 沒有屍體 沒有照片 沒有驗屍報告 博土一案最後有可能無罪 證人宋瞎芳也已經被檢方依偽證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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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保消息)博土再度提請上訴及再審可能全部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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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事分享,
時間 2011-01-10 11:29 AM,
作者 lov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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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被判有罪的那件 因為判決違背法令 沒有屍體 沒有照片 沒有驗屍報告 博土的律師太太 已經提請上訴和再審 博土一案最後有可能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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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動保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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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咪救生隊,
時間 2011-01-08 07:42 PM,
作者 lov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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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又被控虐5貓 檢不起訴 2011-01-03【中央社】 國立台灣大學李姓博士生去年因虐死1隻幼貓,被判6月徒刑定讞;法院向檢方告發李嫌可能虐殺另5隻貓咪。台北地檢署偵辦後,今天以證據不足為由,將李姓博士生不起訴處分。 檢方指出,李姓男子原為台大博士班學生,後因故休學,北檢於民國98年10月間以李嫌涉虐「國慶貓」、「琥珀貓」將他起訴,但法院判決無罪定讞;法院審理時追加認定李嫌虐殺「妹妹貓」,判決6月定讞。 另外,李姓男子因被控虐殺、棄養幼貓,曾被台北市動物衛生檢驗所罰款新台幣3萬元,李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去年7月間判他敗訴確定。 台北地院告發指出,李姓男子在「貓咪論壇」上看到民眾要出養貓隻後,出面領養,隨後以不明方式惡意虐待、傷害「咪咪貓」、「萬芳貓」、「妹妹」及另2隻無名貓,導致這5隻貓死亡或下落不明,涉嫌詐欺罪及違反動物保護法。 李姓男子辯稱,自己當時確有領養貓隻的意思,也買了貓食及養貓工具,並無詐欺;此外,「咪咪貓」因車禍受傷死亡;「萬芳貓」帶回家後當晚因病死亡,「妹妹」則送給一對年輕情侶;否認虐殺貓隻。 檢方表示,由於並無任何貓隻屍體、照片或驗屍報告可供調查,沒有積極證據證明李姓男子有虐殺貓隻嫌疑,因此將他不起訴處分。10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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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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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動物保護,
時間 2011-01-08 07:40 PM,
作者 lov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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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博士生虐貓案╱另殺5貓無證據 不起訴 【聯合報╱記者熊迺祺╱台北報導】 2011.01.04 03:36 am 台大博士生李念龍被控虐貓致死判刑後,台北地院告發他向原飼主另詐得5貓隻,並虐待致死或下落不明,涉嫌違反動物保護法及詐欺取財,但台北地檢署認為並無貓屍或相關照片佐證,且他曾購買貓飼料等物,並非一開始就不領養之意,昨天給他不起訴。 李念龍原被控虐死3隻貓,台北地院去年3月重判他有期徒刑一年半,並向台北地檢署告發他涉嫌虐待另5隻貓。後來台灣高等法院審理認定他只虐死1隻貓,去年10月判處他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定讞。 台北地院告發指出,李念龍自始就無養育貓隻之意,在「貓咪論壇」等網站佯稱有意領養,在二○○八年詐得「咪咪貓」、「妹妹」、「萬芳貓」及2隻無名貓,就惡意虐待,後來5隻貓都下落不明。 李念龍堅稱沒有虐待、傷害這些領養的貓隻致死,不能因為他曾主張貓要回歸自然,不要人為圈養,就認定他自始無養貓的真意。他供稱「咪咪貓」在9月16日領養,9月20日車禍死亡;「妹妹」9月26日領養,29日轉送給一對情侶;「萬芳貓」取回當日就病死;另兩隻無名貓沒領養印象。 台北地檢署調查,並無任何貓隻屍體或貓隻死亡照片、驗屍報告,這些貓是否已死亡,死因為何,無從證明,不能因李念龍自己供述部分貓隻領養未久就死亡或失蹤,即認定他虐貓致死。且他曾購買貓飼料、貓罐頭、貓便當、靜電籠等物,可見他在領養貓時,並無不飼養或照料貓隻之意,也無法證明出養人陷於錯誤而交付貓隻,李不構成詐欺取財罪。 【2011/01/04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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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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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事分享,
時間 2011-01-08 07:36 PM,
作者 lov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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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博士生李念龍被控虐貓致死,去年遭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定讞,台北地院並告發他向原飼主另詐得5貓隻,涉嫌虐待致死或下落不明;但台北地檢署認為證據不足,且李某曾購買貓飼料等物,並非一開始就不領養之意,處分不起訴。 根據北院告發,李念龍自始就無養育貓隻之意,在「貓咪論壇」等網站佯稱有意領養,2008年詐得「咪咪貓」、「妹妹」、「萬芳貓」及2隻無名貓,後來5隻貓都下落不明,涉嫌違反動物保護法及詐欺取財等罪。 李念龍辯稱,「咪咪貓」在9月16日領養,9月20日車禍死亡;「妹妹」9月26日領養,29日轉送給一對情侶;「萬芳貓」取回當日就病死;另兩隻無名貓沒領養印象;他堅稱沒有虐待、傷害這些領養的貓隻致死。 由於並無任何貓隻屍體或貓隻死亡照片、驗屍報告,檢方認為無從證明這些貓是否已死亡,不能因李某供述部分貓隻領養未久就死亡或失蹤,即認定他虐貓致死。此外,李曾購買貓飼料、罐頭等物,可見他在領養時並無不飼養或照料貓隻之意,不構成詐欺取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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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博土事件]棄養4隻貓罰12萬已經遭法院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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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動物保護,
時間 2009-12-16 12:00 PM,
作者 lov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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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大博土所謂的棄養4貓被罰12萬 動物所的所謂行政處分已經遭到撤銷 理由是"沒有證據" 動物所的理由是: 博土是"主動"到動物所接受訪問 主動同意他們做訪談記錄 主動說他把貓野放在校園( 沒有特別說在T大) 然後有4個人出來指認博土認養貓 所以是棄養4貓 罰12萬 博土不服 提起訴願和訴訟 1.他改口貓是轉送一對年輕情侶( 抱歉~!對方不留下姓名) 博土說他"真的"有請他們簽認養協議書 但是他們不簽 2.另一隻是認養前一天就受傷 後來認養後死了( "真的"有原送貓人的網路留言,白紙黑字) 3.另一隻是車禍受傷死亡( 有和女性友人的 MSN 為證 白紙黑字喔!!) 4.另一隻是死在女性友人家( 女性友人據說自稱是他女朋友 ...) 所以他真的沒有棄養!! 博土的老婆是律師 他說他是絕對不可能知法犯法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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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我的貓咪枉死了…誰能告訴我該怎麼做呢??能提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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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事分享,
時間 2009-12-16 11:37 AM,
作者 lov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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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理由都可以提告 看妳喜歡告民事 還是喜歡告刑事 但是要能讓對方被判刑 或 賠償 妳自己要負舉證責任( 指控者要負舉證責任) 不然妳告也是白告 如果是刑事( 還可能被反控誣告!! 七年的重罪) 如果是民事( 浪費訴訟費用是一定的) Astormylin 林律師(他自己說的啦!!) 已經被停止發言 不然他也許可以幫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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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極簡咖啡"黑白"事件,願喚起更多人關注貓咪受虐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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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動物保護,
時間 2009-12-16 11:29 AM,
作者 lov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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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不能判刑 !! 檢察官是做不起訴處分 如果真的起訴這位老先生( 有嫌疑就可以起訴!!) 法院也不代表可以判他刑 目擊證人不代表有必然的證明力 錄影或照片才是可以絕對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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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柵的認養人--認養幼貓,認養後卻貓咪說不見--請大家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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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動物保護,
時間 2009-12-09 09:21 AM,
作者 lov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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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妹 妳幫忙處理一下劉同學的虐8貓案好了 其他人沒有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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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新聞! 總統呼籲不可隨意棄養 希望馬可以修改動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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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事分享,
時間 2009-12-09 09:11 AM,
作者 lov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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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動物不安樂死是絕對不可能 國家沒有這麼多財力和能力投入在流浪動物上 人都吃不飽了 還管什麼流浪貓狗 PS:我不是說貓狗不重要! 我贊成補獲貓狗 如果沒有人要養 就安樂死 棄養罰1.5~7.5萬 實在違反比例原則!! 棄養致死 處一年徒刑 根本是大笑話 貓狗不是人 愛貓愛狗沒有錯 但是如果認為貓狗比人重要 就真的很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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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柵的認養人--認養幼貓,認養後卻貓咪說不見--請大家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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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動物保護,
時間 2009-12-04 01:03 PM,
作者 lov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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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電話去動檢所問問 87897132 好像沒消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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